,恐怕要落些疤痕了。”
我淡淡摇摇头,也不知他看不看得到,只道:“活着已是万幸,那些倒不用在意了。”
他却无比熟练的走到窗前桌旁,倒些茶水,轻轻递给我。我有些疑惑,竟不知他是看得到还是看不到,却又不知如何开口。便抬头望了他,发觉他正努力注视着我。可我明白,他当是看不到的。
夜渐渐深了,想来是因为有我在,他点亮了一只烛,坐在了桌前藤椅上,烛光映了他的侧脸,再恬淡不过。我们只是间歇有些对话,也不问对方过往,倒如同认识了多年的人,闲来一起谈天。
清歌住的地方不大,只一间茅屋,有些简单桌椅,只有一张床。既被我睡了,清歌便在地上铺了稻草,置了被褥,暂睡在了地上。我心中过意不去,清歌却道无妨。便不多言,由他如此。
屋子建在山崖另一侧,清歌那日出门采药偶然遇上了我躺在谷底溪边,便救了回来。屋子建的隐蔽,寻常也无人来访,我想这也是少卿没能寻到我的缘由所在。
我的伤很重,过了两月有余,方才能勉强下地行走。清歌起的很早,我却信奉早起的鸟儿被虫吃,总睡到日上三竿。
直到有天醒的早了,想出门转转,才发现清歌竟在门前练剑。一招一式,轻灵恣意。
少卿从前也曾舞剑,只觉得他招招制敌,迅速而有效。所以我潜意识里觉得清歌是个花架子,当然,是很好看的花架子。
我正胡思乱想,他却剑尖一转,向我扑来。作为一个正常人,我十分配合的尖叫出声。当然,也看到了那一刻他露出的狡黠微笑,一个翻身,便立在了我身旁。
我认为清歌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深重的心理阴影。于是吵着罚他晚上给我改善伙食。其实只是因为生病被他清汤寡水喂了许久心情忿忿。
清歌无奈,只好取了平日探路的竹杖,背了竹筐,预备进山。我有些担心,便要同往,清歌没说什么,只轻笑着点点头。
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养尊处优惯了的公主。清歌设陷阱抓鸡的时候我只能在一旁摇旗呐喊。后来连摇旗呐喊都不得已停止,因为清歌说鸡都被我吓走了。
果然,没了我的摇旗呐喊,不消半个时辰,便抓到了三只鸡,满载而归。
我觉得清歌一定在故意整我,告诉我劳动得到的果实才甜美,便把杀好的鸡丢给我让我剃毛。自己却转身进了屋。
我想我一定是本朝最为忍辱负重的公主。第一刀下去便溅了自己一身鸡血,后来不得已紧闭了双眼,用双手拔起了鸡毛。
清歌起床时,厨房里唯有遍体鳞伤的鸡,和遍体鳞伤的我。
晚间吃到细火慢炖的鸡肉,我的眼中满含了幽怨与满足的泪水。
半年的山中生活让我变成了自古以来最会干活的公主。偶尔洗个盘子摔个碗。也学会了为鸡拔毛的秘技。这些都让我深切的认为自己已经具备的独立生活的能力。
也是这样的生活不知给了我多少胡思乱想的时间。蓦然忆起少卿大婚那日,我独自抱了坛烈酒,坐了华清宫屋脊。
心中却不知是何情愫,只觉得郁郁不得舒解,便借了酒力,高歌起来。不知我朦胧间混杂的语调是否打扰了他人好梦,也不在意。
一夜无眠。
第二日,便病倒在了宫中,朦胧间他握了我的手,我想抽出却总使不出力来。
清歌从未问过我家住哪里,过往如何,只问了我叫什么。我也只一笑:“唤我阿梓便好。”我也极少问及清歌的事。只是从他言语间拼凑出些他的故事。隐约知道他曾拜师学习剑术。师傅过世,他便一人旅居。
年少时轻狂,被人废去了双目,自此失明。传言唯沧海鲛人珠泪方能医治。百般寻觅不得,便也作罢。他没提过送我回家,我也未曾要回家,何况我本没有家。
直到有天,一只信鸽来到,未带信札,想来也是知晓清歌看不到。我只道是谁家的信鸽跑错了路,正摩拳擦掌,预备晚上吃红烧乳鸽。
清歌适时阻止了我,仿佛在思索什么,轻皱了眉。不多时,又展颜一笑,道:“我想出趟远门,你可愿同往?若不愿,我送你回家。”
从小父母总是教育我,身为一国公主,切不可独自出行,尤其是远行。担心江湖中的刀光剑影立时把温柔可人的小公主击打成残花败柳。
虽然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可看到清歌爽朗的笑容又觉得这种担心实在多余。
这么些时日的朝夕共处,我早知清歌十分可靠。同他出行唯一要担心的是会不会被他给卖了。鉴于我个人对家中杂事样样不行,想来倒找了钱都未必有人会要。便欣然应允。
动身那日,我勾画了眉眼,本柔婉的面庞便多了些英气。女扮男装,随清歌下了山。
清歌却在山脚寻来两匹好马。我心中疑惑,开口便问:“你几时养了马,怎未告诉我。”
清歌却只轻描淡写的看了我一眼,笑道:“怕被你宰了吃了。”我显然对此回答不甚满意,可后来也想到清歌或许所言非虚,便一笑了之。
出发时正直清晨,空气清新可人。对于像我这样从未出过远门的人而言,心情自然大好。三国鼎立,各国于武艺亦不敢怠慢,皇室中人,亲赴战场乃常事,我一介女流,会骑马倒也不足为怪。
只是整整在马上颠了一日,浑身酸痛,令我欲哭无泪。
晚间歇宿,清歌知晓一路辛苦,便让客店老板找了个可靠的车夫。第二日花了大价钱购置马车,让他将我二人送至秦国边陲小城双龙城,再从双龙取道吴都。
双龙城地处秦吴交界之地,传言秦□□于此地兴兵之时,有双龙傲天之祥兆,故得了双龙之名。
便是在去往双龙的路上,清歌给我讲了些秦国近闻。听至少卿白头,心中仍忍不住揪扯着痛,似乎竟能隐约间嗅到他身上淡淡的清苦,如同他那样清苦的人。只是再多前尘过往,如今我要放下,便再不会为他难过。
清歌有些探寻意味问了我,我面上却只淡然。
清歌告诉我,此番赴吴,是为了见一个人。我心中疑惑,若熟识之人何苦费心如此前往,便问了是谁,清歌却笑了,是个女人。
我一度怀疑清歌是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但这又与清歌的气质极端不符。所以我想他最近一定发了一笔横财,否则现今我也住不进吴都最好的客栈,摘星楼。
与其说我们是出来办事,倒不如说是游玩。清歌每日只是拉了我上街,走了吴都许多地方,吃了各色小吃。我也少不了买些小玩意儿。
清歌脸上时时挂着笑意,许是看不见的缘故,整个人便与这闹市有些格格不入,清明如此。
连转了几日,我有些厌了,清
我淡淡摇摇头,也不知他看不看得到,只道:“活着已是万幸,那些倒不用在意了。”
他却无比熟练的走到窗前桌旁,倒些茶水,轻轻递给我。我有些疑惑,竟不知他是看得到还是看不到,却又不知如何开口。便抬头望了他,发觉他正努力注视着我。可我明白,他当是看不到的。
夜渐渐深了,想来是因为有我在,他点亮了一只烛,坐在了桌前藤椅上,烛光映了他的侧脸,再恬淡不过。我们只是间歇有些对话,也不问对方过往,倒如同认识了多年的人,闲来一起谈天。
清歌住的地方不大,只一间茅屋,有些简单桌椅,只有一张床。既被我睡了,清歌便在地上铺了稻草,置了被褥,暂睡在了地上。我心中过意不去,清歌却道无妨。便不多言,由他如此。
屋子建在山崖另一侧,清歌那日出门采药偶然遇上了我躺在谷底溪边,便救了回来。屋子建的隐蔽,寻常也无人来访,我想这也是少卿没能寻到我的缘由所在。
我的伤很重,过了两月有余,方才能勉强下地行走。清歌起的很早,我却信奉早起的鸟儿被虫吃,总睡到日上三竿。
直到有天醒的早了,想出门转转,才发现清歌竟在门前练剑。一招一式,轻灵恣意。
少卿从前也曾舞剑,只觉得他招招制敌,迅速而有效。所以我潜意识里觉得清歌是个花架子,当然,是很好看的花架子。
我正胡思乱想,他却剑尖一转,向我扑来。作为一个正常人,我十分配合的尖叫出声。当然,也看到了那一刻他露出的狡黠微笑,一个翻身,便立在了我身旁。
我认为清歌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深重的心理阴影。于是吵着罚他晚上给我改善伙食。其实只是因为生病被他清汤寡水喂了许久心情忿忿。
清歌无奈,只好取了平日探路的竹杖,背了竹筐,预备进山。我有些担心,便要同往,清歌没说什么,只轻笑着点点头。
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养尊处优惯了的公主。清歌设陷阱抓鸡的时候我只能在一旁摇旗呐喊。后来连摇旗呐喊都不得已停止,因为清歌说鸡都被我吓走了。
果然,没了我的摇旗呐喊,不消半个时辰,便抓到了三只鸡,满载而归。
我觉得清歌一定在故意整我,告诉我劳动得到的果实才甜美,便把杀好的鸡丢给我让我剃毛。自己却转身进了屋。
我想我一定是本朝最为忍辱负重的公主。第一刀下去便溅了自己一身鸡血,后来不得已紧闭了双眼,用双手拔起了鸡毛。
清歌起床时,厨房里唯有遍体鳞伤的鸡,和遍体鳞伤的我。
晚间吃到细火慢炖的鸡肉,我的眼中满含了幽怨与满足的泪水。
半年的山中生活让我变成了自古以来最会干活的公主。偶尔洗个盘子摔个碗。也学会了为鸡拔毛的秘技。这些都让我深切的认为自己已经具备的独立生活的能力。
也是这样的生活不知给了我多少胡思乱想的时间。蓦然忆起少卿大婚那日,我独自抱了坛烈酒,坐了华清宫屋脊。
心中却不知是何情愫,只觉得郁郁不得舒解,便借了酒力,高歌起来。不知我朦胧间混杂的语调是否打扰了他人好梦,也不在意。
一夜无眠。
第二日,便病倒在了宫中,朦胧间他握了我的手,我想抽出却总使不出力来。
清歌从未问过我家住哪里,过往如何,只问了我叫什么。我也只一笑:“唤我阿梓便好。”我也极少问及清歌的事。只是从他言语间拼凑出些他的故事。隐约知道他曾拜师学习剑术。师傅过世,他便一人旅居。
年少时轻狂,被人废去了双目,自此失明。传言唯沧海鲛人珠泪方能医治。百般寻觅不得,便也作罢。他没提过送我回家,我也未曾要回家,何况我本没有家。
直到有天,一只信鸽来到,未带信札,想来也是知晓清歌看不到。我只道是谁家的信鸽跑错了路,正摩拳擦掌,预备晚上吃红烧乳鸽。
清歌适时阻止了我,仿佛在思索什么,轻皱了眉。不多时,又展颜一笑,道:“我想出趟远门,你可愿同往?若不愿,我送你回家。”
从小父母总是教育我,身为一国公主,切不可独自出行,尤其是远行。担心江湖中的刀光剑影立时把温柔可人的小公主击打成残花败柳。
虽然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可看到清歌爽朗的笑容又觉得这种担心实在多余。
这么些时日的朝夕共处,我早知清歌十分可靠。同他出行唯一要担心的是会不会被他给卖了。鉴于我个人对家中杂事样样不行,想来倒找了钱都未必有人会要。便欣然应允。
动身那日,我勾画了眉眼,本柔婉的面庞便多了些英气。女扮男装,随清歌下了山。
清歌却在山脚寻来两匹好马。我心中疑惑,开口便问:“你几时养了马,怎未告诉我。”
清歌却只轻描淡写的看了我一眼,笑道:“怕被你宰了吃了。”我显然对此回答不甚满意,可后来也想到清歌或许所言非虚,便一笑了之。
出发时正直清晨,空气清新可人。对于像我这样从未出过远门的人而言,心情自然大好。三国鼎立,各国于武艺亦不敢怠慢,皇室中人,亲赴战场乃常事,我一介女流,会骑马倒也不足为怪。
只是整整在马上颠了一日,浑身酸痛,令我欲哭无泪。
晚间歇宿,清歌知晓一路辛苦,便让客店老板找了个可靠的车夫。第二日花了大价钱购置马车,让他将我二人送至秦国边陲小城双龙城,再从双龙取道吴都。
双龙城地处秦吴交界之地,传言秦□□于此地兴兵之时,有双龙傲天之祥兆,故得了双龙之名。
便是在去往双龙的路上,清歌给我讲了些秦国近闻。听至少卿白头,心中仍忍不住揪扯着痛,似乎竟能隐约间嗅到他身上淡淡的清苦,如同他那样清苦的人。只是再多前尘过往,如今我要放下,便再不会为他难过。
清歌有些探寻意味问了我,我面上却只淡然。
清歌告诉我,此番赴吴,是为了见一个人。我心中疑惑,若熟识之人何苦费心如此前往,便问了是谁,清歌却笑了,是个女人。
我一度怀疑清歌是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但这又与清歌的气质极端不符。所以我想他最近一定发了一笔横财,否则现今我也住不进吴都最好的客栈,摘星楼。
与其说我们是出来办事,倒不如说是游玩。清歌每日只是拉了我上街,走了吴都许多地方,吃了各色小吃。我也少不了买些小玩意儿。
清歌脸上时时挂着笑意,许是看不见的缘故,整个人便与这闹市有些格格不入,清明如此。
连转了几日,我有些厌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