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离的手还停留在眼睛上,过了好一会儿才极小声的说:“浅尝和辄止,被那个人带走之前,就拜托你了。”
    收拾好饭菜,莫离给浅尝和辄止盛饭,把饭碗递给辄止时,他小声的问:“妈妈的眼睛怎么红了。”
    莫离信口胡诌:“烟熏的。”伸手拍了一下辄止的小脑袋:“食不言寝不语,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赶快吃饭。”
    这一顿饭,吃的很艰难。
    吃完之后,浅尝和辄止要求莫离去送他们,但莫离说自己不舒服,让米夏和陶赫瑄去送。
    尽管莫离这么说,但俩小家伙却怎么也不肯出门,坚持要莫离陪他们,在米夏打算伸手拉浅尝出门时,她更是大哭大闹起来,不停的摇头:“我不走,我知道,要是走了就再也看不见妈妈了。”
    莫离眼圈红了,但她极力克制着自己,还要硬板起脸来:“胡说什么什么,赶紧去上学,要是不听话,妈妈可就要生气了。”
    浅尝走过来双手握住莫离的手:“妈妈我听话,你不要生气,别不要我们。”
    莫离蹲下身子,伸手给浅尝擦眼泪:“妈妈最喜欢听话的好孩子。”
    最后,米夏抱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浅尝,陶赫瑄抱着眼圈红红的辄止,终于走出家门。
    沈夜房门大开,他的脸色难得一见的不太好。
    瞿让掐点绝对是好样的,陶赫瑄的车前脚驶出小区,他的人后脚就把警车开进小区。
    莫离就像平常一样,默默收拾好房间,跟着瞿让就走。
    临上车之前,沈夜突然伸手抓住她手腕,压低嗓音跟她说:“放心,不会让你在里面等太久。”
    莫离却只是低着头,无力的回他一句:“给浅尝和辄止点时间让他们逐渐适应,拜托了。”
    这话本没什么,可听在沈夜耳朵里,竟催生出他的不祥预感来,果不其然,就在瞿让出门不到十分钟,沈夜接到他惶恐不安打来的电话:“不好了,警车被劫了。”
    夕阳余晖从落地窗进来,被镂空细花的纱窗帘筛成斑驳的影像。
    莫离缓缓睁眼,脑子里像有万马奔腾,不堪忍受的躁动,伸手敲头,狠狠的,下定决心要把那些响动敲走一样。
    隐约记起,警车开动没多久,行至相对偏僻的路段,前方突生变故,就在司机停下车准备上前查看时,“哗啦”一声巨响,车窗玻璃被打碎,不等车上警员回神,一支前端装有消音器的手枪探进来,端端顶上司机太阳穴。
    随后发生的事情,就像惊险大片,呼啦一堆人围过来,各个凶神恶煞,没有跟警察叔叔客气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敲碎车窗,打开车门,往车里喷了些什么东西,眼见随行警员一个个软倒,然后,她也跟着失去意识。
    看看吧,“黑嘴乌鸦”功力大成,大显神威,等她胜利大逃亡之后,一定回去给“乌鸦教父”送一面锦旗,上面就写:跟谁有不共戴天之仇,就请大师去谁家美言几句……
    但作为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女人,“拉不出屎来就怪地球没引力”这种事还是不要干太多,要怪只能怪那些平地一声雷跳出来的路人甲乙丙,所以说,想要活得长长久久,那就一定要和老实巴交的普通人做朋友才行,幸亏她长了一颗健壮的心脏,不然隔三差五的这么闹腾,就算没被人给搞死,也会被惊吓而亡。
    这是绑架吧,距上一次也没过去多久呢,话说上一次是因为何家大少,可她都好久没见那只“风骚鸭”了,咋还有人兴师动众来绑她?
    绑着绑着也就习惯了,兴许有朝一日她被绑出经验来,还能去干一票反绑什么呢!
    被绑习惯了莫离淡定的抬眼打量周遭环境,嗯,这次待遇明显比上一次好太多。
    房间很大,布置的颇具旧上海的花园洋房范儿,晃一眼,会以为自己穿越了时空,连她睡着的这张大床,也是复古的风格,有四根柱子,垫得棉柔的缎面褥子,她身上盖着丝缎薄被,厚重的床帏用银白的帐钩挂起,垂在立柱旁。
    她是个既无权又无势,账户余额即将跌破四位数大关的小市民,现在又扛了个证据确凿的“刑事犯”罪名,再看这位“劫匪”的居家排场,脑袋被驴踢了?不去绑何晓佐和沈夜之流,却来绑她,能有什么捞头?
    “总算醒了,小懒虫。”声线偏低沉,略沙哑的磁柔,暧昧的昵称,换一个场合,能叫耳朵怀孕,但就眼前的局面来说,绝对是惊起一片寒毛!
    莫离猛地弹坐起来,动作太快,晃得头发晕眼发花,却坚持扭头看向声源,这个男人,他穿着简单的白色棉布衬衫,袖子挽起来,领口微微露着一点锁骨,引人遐想的性感,猎装裤,比例完美的腰身束着棕色皮质腰带,银白磨砂皮带扣,简洁的线条,不菲的价格,细碎的发遮住前额,透亮的眼神毫不掩饰慵懒的玩世不恭。
    寥寥几面,却叫她印象深刻,这货叫言休,曾经的混混,一朝咸鱼翻身,装酷耍帅扮雅痞……其实不管他是天生底子好还是后天努力提升,统统跟她没关系,她就想知道:“这是哪儿?”
    他温柔微笑,语调坚定的重复年少誓言:“这是我们的家——是我靠自己的双手为你打拼出来的城堡。”他将手中端着的杯子放到床头柜上,俯下身来,一手撑着床沿,一手撩开她额前的刘海,看着她额头的伤疤,十分心痛的:“在这里,你就是女王,我跟你保证,从今往后,没有谁再敢来伤害你。”
    令人悸动的承诺,却没有感动莫离,她只觉得他脖子上面坐着的那颗长得还算顺眼的肉疙瘩被驴踢精分了,还“女王”?啊呸——谁家会派一群打眼一看就知道非良民的壮汉撂倒并劫持“女王”,还当她面开枪,要不是她近来有点“见识”,把胆子养肥了一些,估计这会儿已经魂飞魄散了,不把她当“女仆”祸害,她都感谢他八辈祖宗!
    不过,既然他这么说,那就代表凡事好商量?
    莫离强忍着闪避他摸来摸去的狼爪子的冲动,端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大哥,我就一市侩小妇人,连点贵妇范儿都没有,哪里适合当什么‘女王’,而且我胆小怕事,做人老实厚道,哪个会来欺负我呢,所以你看,能不能先放我回去,如果你需要个什么‘女王’的,我回去就给你找一打儿来,保证貌美如花,冷艳高贵!”
    先前轻柔抚摸的手蓦地加重力道,捏得她下巴生疼,抬起另外一只手,抚摸她额上伤疤:“你从前一直都说我是你的命,最是依赖我,现在却害怕排斥我了,叫我很伤心,不过没关系,我不怪你,你也不是故意忘掉对我的爱,别怕,我找到了很多有本事的高人,他们一定会让你想起我们从前在一起的那些快乐时光的。”
    她转不开头,被迫对上他琥珀色的眸子,看清里面流转着诡异的光芒,那些光芒令她莫名的不安。
    早在何以恒抓着她的头发把她的头重重撞上角柜后,再醒来,她的脑子里就多了些乱七八糟的画面,她从心底排斥那些画面,也努力的逼着自己忽视它们的存在,后来,米夏要跳楼那次,熟悉的场景使得她将那些画面串联起来,虽然还有断续的缺失,但她已能确定沈夜他们说的那些话不是在骗她——她是沈夜的陶夭,不是言休的莫离。
    下巴真疼啊,疼得眼泪都要涌出来了,假如她说自己不是真正的莫离,这神经病会不会放开她?
    “其实,我是s市陶——唔……”
    他干脆把捏着她下巴的手移到她脖子上,只一只手,就能扼住她咽喉:“你说什么?”
    她明白过来,假如她说自己是陶夭,他肯定不会放过她,倒是有可能直接掐死她,她还不想死,那就识相点,屈从他的说法:“疼!”楚楚可怜的控诉他的暴行:“你不是跟我保证从今往后,没有谁敢再来伤害我,其实你是打算把我囚禁起来,亲自祸害死我,对吧?”
    听她这样说,言休突然紧张起来,放开掐住她脖子的手,看她拍着胸口呛咳,想要靠近又不敢的样子,仓惶的:“对不起离离,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到你不爱我了,很不舒服。”转身去拿水杯,递给缓和过来的莫离:“你还没完全醒过来那会儿,吵着口渴。”
    莫离顺着他的话抬眼看向水杯,暗暗合计:谁知道这水干不干净?
    又从他握杯的手转到手腕上那串佛珠,腹诽:丫个百分百流氓还假惺惺的戴串佛珠,恶心死人呦!
    她也不接水,就盯着他腕上的佛珠发呆。
    他没有催促她接水,而是目光复杂的盯着她的表情,刚想激动的问一句:“你认识这串佛珠?”却没想到,听她抢在他之前问出声:“听说你从前是卖黄色光盘的。”弱弱的语调,却是肯定的语句——认定他干过这行。
    言休额角的青筋蹦了蹦,努力维持好脾气:“我从没卖过那些玩意儿。”
    莫离更小声的咕哝:“难道果然是卖避孕套的?”
    这次不是肯定句,却让言休连伪装的好脾气都坚持不下去,她这是拐着弯试探他是三流混混兼龟公么?咬牙,咯吱咯吱,像要啃她骨头渣子一样:“你才卖避孕套呢!”
    啊咧,说错话了?
    她要是跟洛邈这么说,洛邈肯定满脸通红,支支吾吾的想要反驳,却发现越紧张越说不出话来,然后,扭头不搭理她;
    她要是跟何晓佐这么说,那风骚的家伙肯定会抛个勾魂的媚眼给她,然后配合她给他设定的“鸭子”身份,翘起兰花指,嫣然一笑:“被你看出来了,要不要来一个,我可以亲自上门为你进行售后服务呦……”
    她要是跟沈夜这么说——她疯了才去跟沈夜讨论有关避孕套的话题!
    她居然跟言休这么说,呃,肯定是脑子还浆糊着,加上看他戴着佛珠,觉得他和善,才会把从前听说过的小道消息搬出来确认。
    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啊,这家伙就算曾经是个小混子,也是拎片刀玩命干仗那伙儿的,怎么会是蹲犄角旮旯卖五块钱一张黄碟外加搭售廉价避孕套的小摊贩?
    看啊,他这副觉得人格遭受侮辱,恨不得立刻宰掉她的模样……莫离偷偷咽了咽唾沫,怎么才能挽救,对,扮柔弱,低下头,一副忧伤样,很小声的:“我确实有想过去卖避孕套。”偷偷用眼角余光观察他的表情,妈呀!更阴森了,对了,他好像跟她解释过,当初见面就揍她,是因为他怀疑她不自爱——去干“那行”,想来他十分厌烦她和那些浑浊氛围沾边,卖这东西,简直就是“深入内部”了,更是要不得,忙挽救性补充:“听说那东西很赚的,你也知道吧,我前一阵子赔了好多钱,还得养孩子,这也是实在没办法啊……”
    听她这么说,他的表情果真缓和过来,把水杯又放到一边,曲起一腿攀上床来,展臂拥她入怀,轻柔的:“离离,是我不好,才让你吃了那么多苦,放心,这辈子再也没人能把我们分开了。”
    她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和硝烟的混合味,其实还挺好闻的,可这是危险的示警,她要远离,挣不开啊,突然想到:“你手腕上的佛珠蛮漂亮啊,让我看看行不?”
    这个借口真是好,他果真放开了她,不过另一条腿也攀上床来,跪坐在她身前,将手腕伸出来:“知道上面一共有多少颗珠子么?”
    她跟他又不熟,哪里会知道,不过,人在屋檐下,必须得低头,她顺服的探出手指,一颗颗数起来,边数还边问:“这个,难道有什么特殊意义?”
    听得出他的声音透出一点落寞,似在自言自语:“你果真不知道。”随即,又怪异的笑笑:“没什么,你会慢慢想起来的。”
    另一边的珠子数不到,她又不想与他有什么“肌肤相接”,正踌躇是该缩回手指还是出声让他挪挪,就看见他主动伸手窜了窜佛珠,更是听见他说出一番叫她毛骨悚然的话:“我每次亲手解决掉一个不听话的家伙,就从他身上挖块骨头下来,打磨出一颗珠子,穿起来,没想到短短几年时间,都攒了这么大一串,怎么样,看着漂亮么?”
    她的动作顿住,浑身僵硬,像个雕塑一样定在那里,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撒谎,这材质根本就不是骨头的。”这种变态狂神经病,还要跟她一辈子都不分开,除非她也变态神经了!
    他却好像读懂她的心里话,抬起戴着佛珠的手,又摸她的脸,摸出她一身鸡皮疙瘩,他却声音愉悦的说:“离离,你会像从前一样离不开我的。”他怎么就这么肯定?
    就在她嗤之以鼻后不久,她就信了他那些话,这个男人,他的脑子根本就不正常,他确实如自己所说的那样,找了很多“高人”,却都是些研究“精神病”的和搞“深层催眠”方面的人物。
    他想重新塑造出一个对他百依百顺的“疯莫离”,连身体上的痕迹也要和过去的一模一样……
    就在潘良良醒来的同时,米夏和他过去的“家”所在的公寓大楼突然起火,消防员赶来后,废不少劲才灭了火。
    随即警察找上送浅尝和辄止上学的米夏,也不跟她絮叨,直接说明来意,起火源找到了,就是她家,而破开她家房门后发现,现场有很明显的人为纵火痕迹,潘良良都那样了,绝对不可能回去点火,所以来找她调查调查情况。
    米夏十分配合,她这些日子没回去过,这点有很多人可以出来作证,不过米夏给他们指出了另一个侦查方向——那就是拥有他们家钥匙的人,除了她和潘良良外,还有潘良良的新婚妻子叶小宛。
    跟在米夏身边的陶赫瑄在处理这些事情上很有一套,他陪同米夏随警察一起来到她“家”,这可是绝对正儿八经的案发现场,短短几天之内,接连发生了一宗故意伤害案和纵火案,“风水”被搞坏喽,房价估计得跌。
    看着满目狼藉,米夏心里肯定不是滋味,这个她曾为之付出多年心血的“家”,人去屋毁,往事成烟!
    陶赫瑄跟警察交流后获悉,除了找到一个装过汽油的塑料桶被烧焦外,破坏程度最大的还有米夏家的几台电脑,无一幸免,全都被砸碎后浇上汽油烧毁,这点实在可疑。
    米夏刚听这话,也有点怀疑,貌似最想毁掉这些电脑的人应该是她吧,不等发表意见,脑子灵光一闪,突然想到,除了她之外,叶小宛肯定也想毁了它们,因潘良良也拍了他们两个干那事的视频和照片。
    接着又想到潘良良还把那些不堪入目的画面剪辑成视频,洗出照片,潘良良性格散漫,即便是那么私密的东西,也就随手丢进电视柜,如果是叶小宛毁了那些东西,想必别的也找不到了吧。
    米夏把这话跟刑警说了,刑警戴着手套去翻电视柜,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叶小宛这女人,看着柔柔弱弱,干起坏事来,条理甚分明,即便他们将怀疑的矛头指向她,可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手法老练得狠,指纹脚印什么的统统没有——当然,她老爹是厅长,也在基层干过的,刑侦方面,积累大量经验,叶小宛自小耳闻目染,果真出息成了“好苗子”。
    之前无心关注潘良良在医院里的情况,现在才想起要问,结果得知自从潘良良住进医院后,就没一个人前去探视过他。
    那些吃他喝他睡他的红颜知己们,一个个躲他老远;那些跟他称兄道弟,口口声声要为他两肋插刀的狐朋狗友,现在是恨不得往他两肋上插刀——貌似是点荡的后台老板发话,谁是潘良良的朋友,谁就是他言休的敌人!
    而他明媒正娶的叶小宛,更是连个面都没露。
    正念着叶小宛呢,医院方面就接到消息,叶小宛居然去看潘良良了。
    米夏玩味的想:看来也只有叶小宛不惧言休,也算是给他潘良良一个心理安慰了——他果真没挑错对象,当所有人都抛弃他的时候,叶小宛还在呢!
    结果,还没感慨完,就听到那边又传来消息,叶小宛去找潘良良,竟是要跟他离婚,差点把刚醒过来的潘良良给活活气死过去。
    最后,叶小宛丢下一纸离婚协议,一身轻松的离开了,看得负责守护潘良良的警员目瞪口呆。
    相信这个时候,她要是和陶赫瑄手牵手去看他,绝对是对潘良良最好的报复,也能出她一口恶气。
    就在米夏愣神的时候,陶赫瑄突然伸出手来,握上她的手,与她十指交缠:“夏夏,你想去医院么?”
    米夏先看看他们交缠的手,又看看陶赫瑄温柔的眼,笑了:“你会陪我去么?”
    陶赫瑄点点头:“会。”
    虽然他表现的似乎没什么不同,可她心里就是觉得他不希望她去,抬高他们交缠着的手,轻覆上另外一只手,微笑着看他:“痛打落水狗这样的事,不是我会干的。”
    一瞬间,他的笑容灿烂的爆——是啊,这才是当年那个风流潇洒的陶赫瑄喜欢的女人该具备的气度,拿得起放得下。
    九年时间,辗转打磨,那些不羁的棱角日渐光润,养精他的睿哲,这一次,绝不会再看走眼。
    他也低下头来,看着她覆在他们交握的双手上那只秀窄修长,丰润白皙的手,忍不住抬起另一只手,覆住它,温热细腻的触感,前所未有的令他心悸,情难自禁,脱口而出:“今后,不管你想去哪,我都陪你,好不好?”
    这样温柔的哄慰,她也从潘良良嘴里听到过,可那些甜蜜的话,他只在床笫间说给她听,后来,终于弄懂,他可以对每个女人都那样说,她并不是他的唯一。
    她抬眸,望进秋水桃花的一双眼,愣怔间,那双眼越发靠近,她在里面,清楚的看见了自己呆滞的表情。
    他的唇贴上来,先是温柔轻吮,接着诱导她启唇,容他乘隙而入,由浅入深,熟悉她每一寸角落。
    他们之间,还隔着两人纠缠在一起的四只手,即便唇齿间再是激烈,那手中的温暖,却是谁也舍不得放开的。
    他们的身高也般配,在无关紧要的旁观者眼里,这绝对是赏心悦目的一幅画,可在有些人看来,这一幕实在扎眼得狠!
    谁规定爱情一定要从一见钟情,毫无理由,莫名其妙开始?
    管它是同病相怜,还是惺惺相惜,终归,只要相爱就好,在这狼藉的旧巢里,他们已经发芽抽枝的爱情,茁壮成长起来。
    温温软软有点甜,当陶赫瑄终于放开米夏,这傻了似的女人,竟呆呆的探出一点舌尖,舔了舔嘴角,似在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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