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檀失笑,傻子。
    他伸手摸了摸何霁生的肚子,问道:“还难受吗?”
    光顾着说话,何霁生没太注意肚子里的动静,喝了点热的东西,火烧的感觉确实减轻了不少。
    他摇摇头,又看向睡在窗边的小羊,“你说,小羊会喜欢什么样的猫?”
    沈檀给何霁生看了各种宠物的图片,宠物猫跟田园猫的面相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光是看这锃光瓦亮的毛发,何霁生都觉得很贵。
    “这白的挺好看的,跟小羊一个色儿。”
    沈檀看了一眼,那当然好看,布偶嘛,价格也不便宜,他没提价格的事情,“好看是好看,就怕它胆子太小,猫可不像狗,有些猫不适合散养。”
    睡着的shaun在梦里哼鸣了一声,不是让它自己选吗?怎么不听听它的意见。
    第二天一早,沈檀联系好猫舍,看时间还早,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只能何霁生陪着shaun去楼下的宠物店剪毛。
    等沈檀睡完回笼觉,他俩还没回来,沈檀拿过手机看时间,正好何霁生的电话进来了。
    “你俩还没弄完吗?”
    “沈老师,小羊剪完毛不肯走。”不知道为什么,何霁生的语气听着还挺高兴的。
    沈檀赶到宠物店时,shaun和何霁生都蹲在狗笼子前,笼子里是一只幼崽哈士奇,表情严肃,歪着头跟他俩对视,沈檀隐约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沈老师,你来了。”
    shaun跟何霁生一样欣喜,它恨不得挣脱牵引绳,拽着沈檀一块儿来看狗。
    沈檀是宠物店的会员,老板认识他,“沈先生,是打算养两只宠物吗?”
    沈檀微微抬了下手,表示拒绝,把何霁生拉到一旁,想要带着shaun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不是说好去猫舍看看吗?”
    何霁生傻笑,“小羊不肯走,你不是说,有些猫不适合散养,其实一只和两只狗没什么区别的,小羊喜欢嘛。”
    沈檀瞥了何霁生一眼,看破不戳破,我看你也挺喜欢的,什么时候学会甩锅这一本事了?
    shaun确实是很喜欢,吐着舌头,爪子在地上不停地蹬着,要不是笼子关着,他恨不得跳进狗笼跟幼崽亲近亲近。
    这就是血脉的力量吗?
    沈檀还是很抗拒,这小东西看别人养养就行了,shaun一个还能管教约束得住,它俩一块儿,还是在山里,那以后的日子不得放飞天性,别的狗拆家,它俩怕是要拆山。
    “看看别的狗,它不行。”沈檀退了一步,就算是养狗,也养一只性格随和,没那么外放的狗子。
    估计是看何霁生和shaun喜欢,老板会做生意,上前跟沈檀说幼崽六个月了,该打的疫苗都打了,平时在店里不吵也不闹,挺乖的。
    信你的鬼话,沈檀不为所动。
    shaun怕沈檀不给它买,哼哧哼哧地喘气,咬住沈檀的裤腿往笼子前拖。
    如果它会说话,估计它现在已经在跟沈檀保证,以后它绝对不拆家,好好听话,幼崽的屎它来铲,幼崽的澡它来洗,溜幼崽的任务也交给它,给它买给它买!
    沈檀经不起“狗父子”的苦苦哀求和死缠烂打,再说了,他们是一个民主的家庭,有超过一半的家庭成员,同意养这只哈士奇,他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交了钱。
    在短暂的熟悉过后,他俩带着两条狗往家走,到家时,沈檀给猫舍发了消息,取消了买猫的计划。
    六个月大的幼崽细胳膊细腿,站在shaun旁边矮了一大截儿,shaun昂首挺胸,又神气又嘚瑟。
    何霁生摸了摸哈士奇的脑袋,“长得挺精神的。”
    是挺精神的,以后的都会这么精神,沈檀没想到,他幻想中软萌的小猫咪,会变成一只精神小狗。
    何霁生仔细研究,“哟,它眼睛是红色的。”
    狗父子一惊一乍的,shaun还凑上前去看,沈檀在一旁无言以对。
    又听何霁生颇为感慨,“就是有点贵,沈老师,这也是品种狗吧。”
    也不等沈檀回答,何霁生低下头看了眼,“小公狗。”
    说完他便后悔了,小羊也是小公狗,在沈檀手里,是必定逃不过被拉蛋蛋的命运。
    果然,沈檀不紧不慢道:“回头给它绝育吧。”
    无情辣手。
    何霁生怕幼崽幼小的心灵受不了那么大的打击,赶紧岔开话题,“沈老师,你说给它起什么名字好,跟小羊一个姓吧,也姓肖。”
    “谁跟你说shaun姓…算了。”沈檀懒得解释,“那叫肖铅笔吧。”
    肖铅笔这名字太随便了一点,可何霁生又想不到好的,肖铅笔就肖铅笔啊,“小羊也有小名,给肖铅笔也起个小名吧,看着挺像狼的,叫它小狼。”
    如果说shaun是黏人精的话,肖铅笔就是学人精,shaun做什么它都跟着学,先前只有一条狗偷看沈檀上厕所,现在是两条狗,挨打一起挨,胆子也大了,还光明正大地看,还会趁门没关好,直接将门顶开看。
    肖铅笔挺有眼力劲儿的,又或者是受shaun感染,小小年纪,对着沈檀时,尽显狗腿子的德行。
    见沈檀使唤shaun拿东西,多看几次后,它也抢着谄媚讨好沈檀。
    在它眼里,它、它大哥还有何霁生,他仨是一类,沈檀才是家里的老大。
    偏偏沈檀又吃这一套,他就是要有人哄着,哪怕是狗哄着也行。
    哈奇士不发疯的时候还是挺帅的,不会像shaun一样咧个嘴傻笑,看谁的眼光都是炯炯有神的,沈檀朝肖铅笔勾了勾手指,“过来。”
    肖铅笔昂首挺胸朝沈檀走去,它知道,沈檀要赐予它家里最高的荣誉,摸它的头。
    日子一久,沈檀接受了肖铅笔的存在,还特意带着何霁生和狗狗去影楼拍了照。
    他们在市里待了小半个月,何霁生预存的视频都用光了,偶尔拍点狗狗的日常,流量还不错。
    不少人是之前的老粉,小羊不光再次出镜,拍摄的背景也明显不是在老平房里,大家难免好奇,问得人可能是无心,猜忌老何和沈老师关系的人不少。
    何霁生只是简单地解释了一下,说是休息几天,就会带着小羊和肖铅笔回去的。
    很快,哈士奇的名字吸引了大家的目光,留言都无情地嘲笑起肖铅笔这个名字,跟shaun放在一起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姓。
    第56章
    虽然现在的网购发达,但是快递还得到镇上去拿,所以在离开前,沈檀特意补足了一些必需品和狗粮,后备箱被大包小包给塞满了。
    回去的路上,车辆变得多了起来,越是往山里开,温度越低,只是积雪明显比去时少了不少。
    下车时,shaun熟门熟路的,叼着东西还跑得飞快,萨摩耶分熊版和狼版,shaun这两版都不算,它是新型猪版,一跑起来全身上下的肉都在颤动,狗毛飞舞,肖铅笔跟在它后面吃了不少的狗毛。
    地上的稀泥飞溅到shaun的腿上,雪白的毛发上布满了黑点,沈檀早就料到了,只是亲眼看到这一幕,血压还是莫名的升高。
    院子的门被shaun强硬撞开,院子里还是走时的模样,它放下嘴里的东西,激动地来回跑,还站在坎上俯视用两条腿走路的人类。
    看!它第一个到。
    车上的东西不少,何霁生和沈檀上上下下几趟,没让狗帮忙了。
    shaun跟个大哥似的,带着肖铅笔来参观它的地盘,走到水池旁时,它朝里看了眼,里面的冰还未融化,冰上还有一层薄薄的白霜。
    “嗷呜…”你来看,shaun招呼肖铅笔。
    肖铅笔见什么都新鲜,又对它大哥格外的信任,踩在旁边的磨刀石上,朝缸里探头,寒意迎面扑来,冻得它眼睛都睁不开。
    “嗷呜…”舔它,shaun可淘气了,自己舔过长记性了,还得让肖铅笔试试。
    肖铅笔将信将疑,再次把头探进水池里,有些不确定地看了shaun一眼,似乎在问它,真的要舔吗?
    “嗷呜…”舔吧,可劲儿舔,我怎么会骗你呢?这是你没吃过的新东西。
    等何霁生和沈檀搬完东西上来,便看到了肖铅笔踮着狗脚,狗头扎进水池里,嘤嘤直叫得惨样,shaun坐在一旁,露出它傻乎乎的笑容。
    搬东西搬得沈檀满头大汗,已经是很冒火了,看到肖铅笔嘴黏到冰上这副德行,他已经气不动了,“狗都什么毛病?”
    这是什么神秘的仪式吗?到家里的狗都得经历的舔冰仪式?
    肖铅笔被解救下来后,气哼哼地撞了shaun几下,离它大哥老远,家长还不知道,这都是一脸无辜的shaun干得好事。
    沈檀先前在网上买的东西,好些连包装都没拆开,现在又添置了不少,他看着这一堆东西发牢骚,“何霁生,为什么这么多东西连包装都没拆开?”
    也不是何霁生不用,比如这个洗碗柜,放到厨房实在有些碍事,又费电,又怕它磕着碰着,何霁生索性就没打开,再比如说这电磁炉,还得给它配个底部平一点的锅,不然炒菜只热锅底那一点点,中看不中用。
    但是何霁生不能明说啊,沈檀买了东西,他还敢挑三拣四的,那不是上赶着找骂吗?他学乖了,那些缺点明显的东西,他不提,他就提他觉得用着顺手的。
    “没有不用啊,那个洗衣机就挺好的,全自动的,不用换到甩干桶里了,方便。”
    “那个摄像的设备我是想用来着,之前不是去市里了吗?带着又不方便,我想着手机就行了,正好现在回来了,你可以教教我怎么用。”
    何霁生又赶紧拖出买重的小电炉,“我不知道你也买了一个。”
    买多了难道就是沈檀的不是了吗?当然不行!他赶紧又添上了一句,“放到房间里正好。”
    何霁生说得太多,沈檀连自己一开始问的什么都有点忘了,算了算了,买了就买了吧,转念一想,何霁生现在真能说啊,东拉西扯的,给自己节奏都打乱了。
    何霁生倒也没那么行,只是摸清了沈檀的脾气罢了。
    车上还有给外甥女买的礼物,车还得放到何梅家院子才行,两人在家没休息太久,又带着狗开车去何梅家。
    还得是沈檀的眼光,每一件衣裳小姑娘都喜欢,何梅有点为难,这些东西不管是花的谁的钱,沈檀跟着一块儿来,就得接受沈檀这份儿人情。
    她随口问了何霁生一句,“市里好玩吗?”
    何霁生眉飞色舞,这儿好哪儿好,出门方便,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沈檀朋友也好,大家对他都挺客气的,笑着说了一堆,说来说去,还是爱屋及乌,觉得沈檀好。
    何梅是第一次见她大哥这么激动,大哥自己觉得好,她还能说什么呢?
    衣服合小姑娘心意不说,舅舅他们又带回来条小狗,看着可精神了,不怕人,比小羊看着还威风。
    “沈檀哥哥,它叫什么名字啊?”
    起了个正经人不太会用的人名,沈檀摸了摸鼻子,“肖铅笔。”
    “啊?”小姑娘反应了一秒,连名字都这么酷。
    沈檀不能再休息了,休息的时间一长,会有惰性,更加不愿意更新,他把《和土鳖的二三事》下部直接提上了行程。
    连结局他都想好了,只画到三十晚上开车回来,后面的故事,他打算留给自己和何霁生,主要是网友的八卦能力太强,画得太多太还原,怕被有心的人看出来。
    读者评论不少,沈檀浏览个大概,其中有一条让他多看了一眼。
    “不管这个故事是不是真的,有很明显地感觉,太太是谈恋爱了,之前的漫条更注重故事情节,这篇感情线很强烈,就连土鳖这个称呼,一开始看还觉得不太舒服,现在逐渐觉得成了主角之间的爱称。”
    有吗?有那么明显吗?
    沈檀保存好存稿,仔细回味了一下“土鳖”这个称呼,然后坐在房间里喊何霁生,“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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