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1章 ch.620 冷漠的暴徒
羊角面具古朴精致,呈烟灰色。
上宽下窄,两只犄角卷过头顶弯曲后,又如发丝各向两侧垂落。
另一个猎犬面也格外狰狞逼真。
再加上这两个贼身手不凡…
已经有不少信息了。
‘你可以叫我「暴徒」,旁边的是「狂犬」。’
十几分钟前,他就是被这位‘狂犬’结结实实揍了一顿。
——他本来占据上风,虽然每一拳都落了空,可眼见逼退了这瘦弱的女人。
直到他不小心打落了她怀里的那个深蓝色的襁褓。
现在回想起来,脸和小腹还生疼。
名副其实。
一只发狂的狗。
“你们从什么时候盯上了我父亲?”他眯着眼问:“这人可在伦敦城里出大名,是不是?”
半戏谑半嘲讽的话并未引起两个劫匪的兴趣,为首的羊角只是晃了晃脑袋,轻飘飘说了一句:“…可和钱德森先生的‘名气’无关。”
菲利普·钱德森还是没个正形,竟一边往麻袋里扔钱,一边哼起歌。
“我父亲精神不大正常,两位女士。我恳求你们别伤了他的性命。”
“我们只要钱,”羊角拧了拧垂至耳际的卷发,鞋尖在木板上‘哒哒哒’地磕着,过度挤压的声音有些沙哑:“况且,我可没在街听说过钱德森先生的大名。”
菲利普·钱德森挺了挺胸脯:“我很少去会那些便宜货。”
“这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年轻男人揉着脑袋:“你非要和两个劫匪讨论这样的话题?”
菲利普·钱德森耸了耸肩,往阴影里瞥了一眼。
侦探…
你这样的水平,顶多是个二流侦探,儿子。
他之所以这样放松,正因为第一眼就瞧出来,这两位‘劫匪小姐’绝不是那种一言不合就杀人的狂徒。
虽然为首的‘羊角’身上有种街头的气质,但她身后的姑娘可不是。
她还没有褪去训练的痕迹。
女仆的站姿,下意识的礼节,以及,讲话时的称呼,斟酌后的用词。
尽管她发言较少,可耐不住钱德森不停讲话。
“暴徒和狂犬。没有哪个混混会给自己起这样的名字,两位女士,你们有颗男人的心。”钱德森从第一层抽屉中翻出一只怀表,扔进麻袋里。
羊角曲解了钱德森的意思,有些得意:“就跟警察说吧!可没有人相信,两个男人,会被两个女人抢走了钱——你们可要小心登上最近的报纸…”
“‘被女人抢劫的钱德森父子’——怎么样?”
菲利普·钱德森赞叹:“真是个好计划,女士。你们这么干了几次?”
“五次。”
“我一次都没听说过。看来那些‘绅士’都一样选择了隐瞒,对不对?”
女人仰了仰头:“当然。尊严可比这点钱重要得多,钱德森先生。”
钱德森深以为然:“你们是个团伙?看来还有名字?”
“「茶话会」。”羊角似乎就等着他问这句话,接的很快。
“茶话会?”钱德森顿了顿:“这可不像个犯罪团伙的名字。我还以为会叫什么血匕首,哀嚎双发之类的…我之前光顾过一个姑娘,她外号就是‘沉甸甸’…”
“爸爸。”
“好吧,我就顺口说说…”
钱德森的话把羊角逗得前仰后合。
她挺喜欢这个风趣的老家伙,不像之前劫过的四家,满口道德与信仰,在发现她们是女人后,又开始讲那些什么家庭天使的美梦故事——装模作样,让人烦。
这位菲利普·钱德森一点都不。
“你可我之前见过的倒霉蛋不同,钱德森先生。”
“当然了,至少你还叫我‘先生’,不是什么又胖又丑的老东西,”钱德森把最后几件大衣扔进麻袋里,还贴心地帮她们扎上口:“不过,我们还是有共同点的。”
他苦恼。
“都是倒霉蛋。”
羊角笑得一耸一耸。
“这点钱对您来说可算不上什么。”
她转了圈匕首,把它送回鞘里,打趣道:“谁不知道钱德森是个富豪。”
拎起麻袋,掂了掂,交给身后的猎犬,又说:
“我对您的那位‘沉甸甸’挺感兴趣,介意告诉我她在哪干活吗?”
钱德森恍若未察她话里的意思,笑眯眯说了那姑娘的特征,干活的地点,母亲的名字。
“祝您和您的儿子身体健康。”
羊角顺手拿走了床头柜上的那袋苹果,和身后的女人从敞开的木窗翻身离去。
一路哗啦带走的,还有数不尽的昂贵物品。
“你竟还和那两个混混聊上了,是个女人你都感兴趣?”
“她们可不是混混,”钱德森搓搓手,探身到窗外瞧了一阵,把窗户关严,拉上窗帘:“那两位可不常干这活…”
他反身看着自己的儿子。
“金斯莱,我叫你不要动手了,是不是?我警告过你。”金斯莱·钱德森木着脸。
那棱角分明的钻石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所以我该眼睁睁看着她们垫着步,跳着舞,一点点抢走你的财产?”
“这点钱算什么,”钱德森不以为然,慢吞吞来到儿子身边坐下,食指敲打着膝盖,笑容渐渐消失。
半晌。
“那是仪式者,孩子。”
“…什么?”
“仪式者。你不是告诉过我,在因斯镇见过,”胖男人眯起眼睛,意味深长:“这会却瞧不出来了?我们不用和仪式者作对…”
他顿了顿。
“明天去报警,金斯莱。”
金斯莱默默转过脸:“如果我没听错,你的上一句话是‘不和仪式者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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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帮忙,你没听出来吗?她们想要出名。”
钱德森摇头。
自己的儿子热爱侦探这行当,并也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可在他看,金斯莱没有这样的资质,或者说,不是‘最顶尖’的优秀人物。
他也许有点小聪明,想到些侦查、捉人的法子,可这行当若非顶尖聪明人,就完全没有必要涉足。
太下流了。
谁会看得起一名侦探?
“你瞧,我的名声虽然不好,可到了宴会上,谁都要尊重我。金斯莱,你非要干这种比不上野狗的事儿吗?”
金斯莱皱眉;“我以为我们说好的。”
…………
……
“太刺激了。”
咬着苹果的少女抽出垫肩和胸口后背的绵撑,一路走一路瘦。
哈莉妲提着麻袋紧跟其后。
“萝、萝丝小姐,那是,是定、定——”
“是定做的,我知道,”萝丝摆摆手,抹了下嘴角的汁水,扭过头笑弯了眼:“从明天开始,就只有你自己去,我可用不着这些鼓囊囊的玩意儿…”
她不理会身后大惊失色的「猎犬」,跺着脚,呵着气,嘴里不停咕哝着‘刺激’——
“我可认识那个金斯莱。”
“谁?”
“金斯莱·钱德森。我和罗兰去旅行时结识的朋友——他竟然姓钱德森,不可思议,他和他父亲一点都不像!”
蹦蹦跳跳的姑娘心情愉悦,摘了面具,摇晃着黑色卷发。
“我打赌他认不出来我,往后也不可能认出来。”
哈莉妲有些心焦:“既、是、是朋友…”
萝丝不以为然:“朋友怎么啦?朋友和抢劫是两码事。抢劫是抢劫,朋友是朋友——更何况,他又没有认出我,没有认出来,就等于没有抢。”
哈莉妲:……
“你说,刺不刺激?”
脚步骤停,翠绿色的眼睛忽地靠近。
萝丝垫了垫脚,一把摘下哈莉妲的猎犬面具。
“刺不刺激?”
哈莉妲咬着唇,微不可查地颔首。
“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能喜欢!”她背着手,绕到哈莉妲的背后,绕过她的麻袋,挂在腰间的襁褓,像个饮尽疯狂而餍足的瘦小怪物:“胆量从抢劫开始,西区的人实在无聊,还容易遇上仪式者。”
“要不是那老东西昨天刚回来,我可不会带你去…”
“等过上几天,到东区偷吧?”
“那些可怜巴巴的,挣些钱要了命的人。去把他们活命钱偷走。”
哈莉妲攥了攥手心里毛糙的麻布袋:“…是可怜人。”
“得了吧,”萝丝不屑地挑了下嘴角:“那孔雀饶过你吗?哈莉妲,如果你不愿意干,就不适合「茶话会」——你不会以为,罗兰·柯林斯和仙德尔·克拉托弗是什么好人吧?”
“还是你觉得「茶话会」是伸张正义的组织?”
少女迎着晚风与银月,眸间温柔的碧绿在哈莉妲眼中渐渐凝固成两颗黑暗丛林中幽绿的兽瞳。
哈莉妲汗毛竖立。
在这一刻,莉莉安·萝丝·范西塔特和仙德尔给她的感觉同样危险。
只是一个如刀般锋利,一个如毒液般阴狠。
“如果你不乐意,就只做个女仆吧。我看,这也能让他满意了,”萝丝撅了噘嘴:“若不是那婊子,我才不管你…烦人…”
说完扭头就走。
哈莉妲则赶忙低头跟上,思绪万千。
罗兰…
柯林斯先生…
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本章完)
羊角面具古朴精致,呈烟灰色。
上宽下窄,两只犄角卷过头顶弯曲后,又如发丝各向两侧垂落。
另一个猎犬面也格外狰狞逼真。
再加上这两个贼身手不凡…
已经有不少信息了。
‘你可以叫我「暴徒」,旁边的是「狂犬」。’
十几分钟前,他就是被这位‘狂犬’结结实实揍了一顿。
——他本来占据上风,虽然每一拳都落了空,可眼见逼退了这瘦弱的女人。
直到他不小心打落了她怀里的那个深蓝色的襁褓。
现在回想起来,脸和小腹还生疼。
名副其实。
一只发狂的狗。
“你们从什么时候盯上了我父亲?”他眯着眼问:“这人可在伦敦城里出大名,是不是?”
半戏谑半嘲讽的话并未引起两个劫匪的兴趣,为首的羊角只是晃了晃脑袋,轻飘飘说了一句:“…可和钱德森先生的‘名气’无关。”
菲利普·钱德森还是没个正形,竟一边往麻袋里扔钱,一边哼起歌。
“我父亲精神不大正常,两位女士。我恳求你们别伤了他的性命。”
“我们只要钱,”羊角拧了拧垂至耳际的卷发,鞋尖在木板上‘哒哒哒’地磕着,过度挤压的声音有些沙哑:“况且,我可没在街听说过钱德森先生的大名。”
菲利普·钱德森挺了挺胸脯:“我很少去会那些便宜货。”
“这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年轻男人揉着脑袋:“你非要和两个劫匪讨论这样的话题?”
菲利普·钱德森耸了耸肩,往阴影里瞥了一眼。
侦探…
你这样的水平,顶多是个二流侦探,儿子。
他之所以这样放松,正因为第一眼就瞧出来,这两位‘劫匪小姐’绝不是那种一言不合就杀人的狂徒。
虽然为首的‘羊角’身上有种街头的气质,但她身后的姑娘可不是。
她还没有褪去训练的痕迹。
女仆的站姿,下意识的礼节,以及,讲话时的称呼,斟酌后的用词。
尽管她发言较少,可耐不住钱德森不停讲话。
“暴徒和狂犬。没有哪个混混会给自己起这样的名字,两位女士,你们有颗男人的心。”钱德森从第一层抽屉中翻出一只怀表,扔进麻袋里。
羊角曲解了钱德森的意思,有些得意:“就跟警察说吧!可没有人相信,两个男人,会被两个女人抢走了钱——你们可要小心登上最近的报纸…”
“‘被女人抢劫的钱德森父子’——怎么样?”
菲利普·钱德森赞叹:“真是个好计划,女士。你们这么干了几次?”
“五次。”
“我一次都没听说过。看来那些‘绅士’都一样选择了隐瞒,对不对?”
女人仰了仰头:“当然。尊严可比这点钱重要得多,钱德森先生。”
钱德森深以为然:“你们是个团伙?看来还有名字?”
“「茶话会」。”羊角似乎就等着他问这句话,接的很快。
“茶话会?”钱德森顿了顿:“这可不像个犯罪团伙的名字。我还以为会叫什么血匕首,哀嚎双发之类的…我之前光顾过一个姑娘,她外号就是‘沉甸甸’…”
“爸爸。”
“好吧,我就顺口说说…”
钱德森的话把羊角逗得前仰后合。
她挺喜欢这个风趣的老家伙,不像之前劫过的四家,满口道德与信仰,在发现她们是女人后,又开始讲那些什么家庭天使的美梦故事——装模作样,让人烦。
这位菲利普·钱德森一点都不。
“你可我之前见过的倒霉蛋不同,钱德森先生。”
“当然了,至少你还叫我‘先生’,不是什么又胖又丑的老东西,”钱德森把最后几件大衣扔进麻袋里,还贴心地帮她们扎上口:“不过,我们还是有共同点的。”
他苦恼。
“都是倒霉蛋。”
羊角笑得一耸一耸。
“这点钱对您来说可算不上什么。”
她转了圈匕首,把它送回鞘里,打趣道:“谁不知道钱德森是个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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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您的那位‘沉甸甸’挺感兴趣,介意告诉我她在哪干活吗?”
钱德森恍若未察她话里的意思,笑眯眯说了那姑娘的特征,干活的地点,母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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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可不是混混,”钱德森搓搓手,探身到窗外瞧了一阵,把窗户关严,拉上窗帘:“那两位可不常干这活…”
他反身看着自己的儿子。
“金斯莱,我叫你不要动手了,是不是?我警告过你。”金斯莱·钱德森木着脸。
那棱角分明的钻石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所以我该眼睁睁看着她们垫着步,跳着舞,一点点抢走你的财产?”
“这点钱算什么,”钱德森不以为然,慢吞吞来到儿子身边坐下,食指敲打着膝盖,笑容渐渐消失。
半晌。
“那是仪式者,孩子。”
“…什么?”
“仪式者。你不是告诉过我,在因斯镇见过,”胖男人眯起眼睛,意味深长:“这会却瞧不出来了?我们不用和仪式者作对…”
他顿了顿。
“明天去报警,金斯莱。”
金斯莱默默转过脸:“如果我没听错,你的上一句话是‘不和仪式者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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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帮忙,你没听出来吗?她们想要出名。”
钱德森摇头。
自己的儿子热爱侦探这行当,并也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可在他看,金斯莱没有这样的资质,或者说,不是‘最顶尖’的优秀人物。
他也许有点小聪明,想到些侦查、捉人的法子,可这行当若非顶尖聪明人,就完全没有必要涉足。
太下流了。
谁会看得起一名侦探?
“你瞧,我的名声虽然不好,可到了宴会上,谁都要尊重我。金斯莱,你非要干这种比不上野狗的事儿吗?”
金斯莱皱眉;“我以为我们说好的。”
…………
……
“太刺激了。”
咬着苹果的少女抽出垫肩和胸口后背的绵撑,一路走一路瘦。
哈莉妲提着麻袋紧跟其后。
“萝、萝丝小姐,那是,是定、定——”
“是定做的,我知道,”萝丝摆摆手,抹了下嘴角的汁水,扭过头笑弯了眼:“从明天开始,就只有你自己去,我可用不着这些鼓囊囊的玩意儿…”
她不理会身后大惊失色的「猎犬」,跺着脚,呵着气,嘴里不停咕哝着‘刺激’——
“我可认识那个金斯莱。”
“谁?”
“金斯莱·钱德森。我和罗兰去旅行时结识的朋友——他竟然姓钱德森,不可思议,他和他父亲一点都不像!”
蹦蹦跳跳的姑娘心情愉悦,摘了面具,摇晃着黑色卷发。
“我打赌他认不出来我,往后也不可能认出来。”
哈莉妲有些心焦:“既、是、是朋友…”
萝丝不以为然:“朋友怎么啦?朋友和抢劫是两码事。抢劫是抢劫,朋友是朋友——更何况,他又没有认出我,没有认出来,就等于没有抢。”
哈莉妲:……
“你说,刺不刺激?”
脚步骤停,翠绿色的眼睛忽地靠近。
萝丝垫了垫脚,一把摘下哈莉妲的猎犬面具。
“刺不刺激?”
哈莉妲咬着唇,微不可查地颔首。
“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能喜欢!”她背着手,绕到哈莉妲的背后,绕过她的麻袋,挂在腰间的襁褓,像个饮尽疯狂而餍足的瘦小怪物:“胆量从抢劫开始,西区的人实在无聊,还容易遇上仪式者。”
“要不是那老东西昨天刚回来,我可不会带你去…”
“等过上几天,到东区偷吧?”
“那些可怜巴巴的,挣些钱要了命的人。去把他们活命钱偷走。”
哈莉妲攥了攥手心里毛糙的麻布袋:“…是可怜人。”
“得了吧,”萝丝不屑地挑了下嘴角:“那孔雀饶过你吗?哈莉妲,如果你不愿意干,就不适合「茶话会」——你不会以为,罗兰·柯林斯和仙德尔·克拉托弗是什么好人吧?”
“还是你觉得「茶话会」是伸张正义的组织?”
少女迎着晚风与银月,眸间温柔的碧绿在哈莉妲眼中渐渐凝固成两颗黑暗丛林中幽绿的兽瞳。
哈莉妲汗毛竖立。
在这一刻,莉莉安·萝丝·范西塔特和仙德尔给她的感觉同样危险。
只是一个如刀般锋利,一个如毒液般阴狠。
“如果你不乐意,就只做个女仆吧。我看,这也能让他满意了,”萝丝撅了噘嘴:“若不是那婊子,我才不管你…烦人…”
说完扭头就走。
哈莉妲则赶忙低头跟上,思绪万千。
罗兰…
柯林斯先生…
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