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腿上,蔷薇
他带着孟莺来到了负二层。
打开门。
这里是堆放杂物的仓库。
似乎,平时很少来这里。
梁晋琮找到了一个收纳箱,打开,里面放的全是纹身用的东西,他拎着收纳箱,带着孟莺来到了负一层的房间,让她坐在沙发上,戴上白色的手套,“颜色淡了很多,帮你补上,可能要一个小时的时间,你可以眯一会儿。”
微微的刺痛感。
孟莺看着脚踝上的蝴蝶,正在一点一点的,在男人的手指下重新的恢复了颜色。
她没有想到,人生中的第一次叛逆。
竟然也是在他这里。
梁晋琮以为她睡着了,工作了一半,微微的活动了一下肩颈,抬起头的时候就发现女人一直看着他,瞳仁很亮,他不由得笑了一下,“不困吗?疼?”
孟莺摇头。
“我只是真的觉得好神奇,给我纹身的竟然是你,我来香港的时候,找过那家店,已经找不到了”
“嗯,我朋友的,他结婚后,店就关了。”
“那,你背后那些梵文。”
“我朋友纹的。”
孟莺忽然想起来,“所以,所以你早就知道了。你看见我脚上的纹身,你早就知道是我了。”
梁晋琮承认,“第一次,在盛家的宴会上,你抱着猫,在大雨里面,我让管家给你送伞。”
“伞是你给的。”
“孟小姐,你是现在,才知道吗?”
“啊我.嗯.”孟莺的声音小了
“伞呢?”
“伞在我家里,我的卧室里。”
听到她并没有扔掉,男人的语调愉快了很多,“那么,这把伞,可以物归原主了吗?”梁晋琮的手里捏着纹身笔,勾勒着蝴蝶的羽翼,“我的车上,正好缺这一把伞。”
“在我家,我回红江就给你。”
一个小时过去,梁晋琮收拾好东西,拿出生理盐水打湿了洗脸巾,擦拭着肌肤上渗出的组织液。
“好了,会有点疼。”
孟莺不觉得疼。
她低头看着脚踝。
梁晋琮把她脚踝上的脚链,绕到了另一只脚上。
他握住她的另一只脚踝,“介意不介意再送给你一个礼物。”
“嗯?”
送给她礼物?
什么礼物。
孟莺有些不明白。
梁晋琮抓着她的手,按在他的胸口,缓缓往下游走,孟莺的手指很烫,脸颊也烫,掌心下是男人肌理分明的肉体,“选个位置,给你留个记号。”
孟莺不忍心破坏男人完美的肉体,虽然她也很想在他身上留下纹身的印记,但是鉴于面前的男人胸肌腹肌都足够完美,异样的纹身只会是一种瑕疵,孟莺的目光缓缓的往下看。
梁晋琮也随着她的目光低头看自己身下。
轻啧了一声,“孟小姐,喜欢这种刺激的位置?”孟莺捂着脸。
轻哼了一声,“你上半身太完美了,我不舍得破坏。”
被女人夸身材好,梁晋琮确实也挺高兴的,此刻的兴致极佳,拉着她的手按在自己肌肉喷发的大腿上,“在这里怎么样,避开血管,纹一个【孟莺专用】”
孟莺抽回手的时候,不小心打到了他那里。
马上就有了反应。
孟莺瞅了他那个位置一眼,“这多不好啊,万一以后咱俩吹了,你跟其他女人上床,人家小姑娘一看,岂不是要破坏你们氛围了。”
“你这么说的话,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应该在你这个位置也纹一个【梁晋琮专用】,不能我一个人吃亏啊。”
孟莺躺在沙发上,黑色的长发随着她的侧头的动作半盖在脸上,“不行,我怕疼。”
“我不怕疼,我纹。”
梁晋琮抱着她,两人一同陷入了沙发里面,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多,孟莺很困,又困又累,之前因为男人给她纹了只蝴蝶,精神集中了一点,此刻也分散开,梁晋琮在沙发上又要了她两次,她实在是睁不开眼睛,这一觉,睡到了次日上午十点多。
-
脚上的蝴蝶,结了一层波痂。
她洗澡的时候缠绕了保鲜膜避开这个位置。
吃了午餐,梁晋琮带着她来到了一家纹身店,她没有想到昨晚上随口一说,他竟然真的让纹身师在大腿上这个位置纹下她的名字。
孟莺制止了。
梁晋琮最后,纹了一朵蔷薇。
一枝藤蔓。
缠绕在左边大腿上,靠近里侧的位置,绽放了一朵野蔷薇。
孟莺看着纹身师操作,看着男人腿上喷发的肌肉绷住,这个位置,其实是有点疼的。
她抓住了梁晋琮的手,似乎觉得比他都疼。
梁晋琮笑了一下,“你怎么比我都紧张。”
孟莺没说话,只是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纹身师操作。
梁晋琮捏着她手心,说着他安排的行程,“今下午,陪你到处逛逛,坐摩天轮吗?晚上带你去个拍卖会,明天,我妈找你,你去见见她,她性格很好,你们应该相处的来。后天的话,我有个两个朋友,想见见你。”
他口中的妈妈,是指的应蓝雪。
孟莺点着头。
她的手机响了,孟莺松开他的手,走到稍微安静的走廊上去接听,是宋知秋的,剪辑师剪了一个十分钟的推广预告,发到了她邮箱里面,孟莺跟宋知秋又聊了几句,她聊起克里斯·丁特的进修课,宋知秋很惊讶,“真的吗?你拿到了推荐信,这太好了,这种给履历镀金的机会太难得了,我听说咱们国内目前还没有人拿到名额,你是我知道的第一个。”
孟莺不仅拿到了,还拿到了两封。
换言之,她有两个名额。
一个是喜欢自己的人给的。
一个是让她离开喜欢的人。
挂了电话,孟莺回到了室内,蔷薇正在上色,颜色鲜艳,绽放在他的腿上,她忽然很想哭,孟莺觉得是不是自己这几天水喝多了,成了一个爱哭鬼。
他给她的爱,并不比自己少。
孟莺觉得,他或许是喜欢自己的,但是慢慢的,她发现,他好像并没有只是喜欢自己的身体,喜欢她的脸。
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喜欢喊她孟小姐。
只是因为,她常常因为觉得身份悬殊,喊着他梁先生。
他在慢慢的想要填平两人的差距,想要让她站得更高,飞出去,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他带着孟莺来到了负二层。
打开门。
这里是堆放杂物的仓库。
似乎,平时很少来这里。
梁晋琮找到了一个收纳箱,打开,里面放的全是纹身用的东西,他拎着收纳箱,带着孟莺来到了负一层的房间,让她坐在沙发上,戴上白色的手套,“颜色淡了很多,帮你补上,可能要一个小时的时间,你可以眯一会儿。”
微微的刺痛感。
孟莺看着脚踝上的蝴蝶,正在一点一点的,在男人的手指下重新的恢复了颜色。
她没有想到,人生中的第一次叛逆。
竟然也是在他这里。
梁晋琮以为她睡着了,工作了一半,微微的活动了一下肩颈,抬起头的时候就发现女人一直看着他,瞳仁很亮,他不由得笑了一下,“不困吗?疼?”
孟莺摇头。
“我只是真的觉得好神奇,给我纹身的竟然是你,我来香港的时候,找过那家店,已经找不到了”
“嗯,我朋友的,他结婚后,店就关了。”
“那,你背后那些梵文。”
“我朋友纹的。”
孟莺忽然想起来,“所以,所以你早就知道了。你看见我脚上的纹身,你早就知道是我了。”
梁晋琮承认,“第一次,在盛家的宴会上,你抱着猫,在大雨里面,我让管家给你送伞。”
“伞是你给的。”
“孟小姐,你是现在,才知道吗?”
“啊我.嗯.”孟莺的声音小了
“伞呢?”
“伞在我家里,我的卧室里。”
听到她并没有扔掉,男人的语调愉快了很多,“那么,这把伞,可以物归原主了吗?”梁晋琮的手里捏着纹身笔,勾勒着蝴蝶的羽翼,“我的车上,正好缺这一把伞。”
“在我家,我回红江就给你。”
一个小时过去,梁晋琮收拾好东西,拿出生理盐水打湿了洗脸巾,擦拭着肌肤上渗出的组织液。
“好了,会有点疼。”
孟莺不觉得疼。
她低头看着脚踝。
梁晋琮把她脚踝上的脚链,绕到了另一只脚上。
他握住她的另一只脚踝,“介意不介意再送给你一个礼物。”
“嗯?”
送给她礼物?
什么礼物。
孟莺有些不明白。
梁晋琮抓着她的手,按在他的胸口,缓缓往下游走,孟莺的手指很烫,脸颊也烫,掌心下是男人肌理分明的肉体,“选个位置,给你留个记号。”
孟莺不忍心破坏男人完美的肉体,虽然她也很想在他身上留下纹身的印记,但是鉴于面前的男人胸肌腹肌都足够完美,异样的纹身只会是一种瑕疵,孟莺的目光缓缓的往下看。
梁晋琮也随着她的目光低头看自己身下。
轻啧了一声,“孟小姐,喜欢这种刺激的位置?”孟莺捂着脸。
轻哼了一声,“你上半身太完美了,我不舍得破坏。”
被女人夸身材好,梁晋琮确实也挺高兴的,此刻的兴致极佳,拉着她的手按在自己肌肉喷发的大腿上,“在这里怎么样,避开血管,纹一个【孟莺专用】”
孟莺抽回手的时候,不小心打到了他那里。
马上就有了反应。
孟莺瞅了他那个位置一眼,“这多不好啊,万一以后咱俩吹了,你跟其他女人上床,人家小姑娘一看,岂不是要破坏你们氛围了。”
“你这么说的话,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应该在你这个位置也纹一个【梁晋琮专用】,不能我一个人吃亏啊。”
孟莺躺在沙发上,黑色的长发随着她的侧头的动作半盖在脸上,“不行,我怕疼。”
“我不怕疼,我纹。”
梁晋琮抱着她,两人一同陷入了沙发里面,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多,孟莺很困,又困又累,之前因为男人给她纹了只蝴蝶,精神集中了一点,此刻也分散开,梁晋琮在沙发上又要了她两次,她实在是睁不开眼睛,这一觉,睡到了次日上午十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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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上的蝴蝶,结了一层波痂。
她洗澡的时候缠绕了保鲜膜避开这个位置。
吃了午餐,梁晋琮带着她来到了一家纹身店,她没有想到昨晚上随口一说,他竟然真的让纹身师在大腿上这个位置纹下她的名字。
孟莺制止了。
梁晋琮最后,纹了一朵蔷薇。
一枝藤蔓。
缠绕在左边大腿上,靠近里侧的位置,绽放了一朵野蔷薇。
孟莺看着纹身师操作,看着男人腿上喷发的肌肉绷住,这个位置,其实是有点疼的。
她抓住了梁晋琮的手,似乎觉得比他都疼。
梁晋琮笑了一下,“你怎么比我都紧张。”
孟莺没说话,只是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纹身师操作。
梁晋琮捏着她手心,说着他安排的行程,“今下午,陪你到处逛逛,坐摩天轮吗?晚上带你去个拍卖会,明天,我妈找你,你去见见她,她性格很好,你们应该相处的来。后天的话,我有个两个朋友,想见见你。”
他口中的妈妈,是指的应蓝雪。
孟莺点着头。
她的手机响了,孟莺松开他的手,走到稍微安静的走廊上去接听,是宋知秋的,剪辑师剪了一个十分钟的推广预告,发到了她邮箱里面,孟莺跟宋知秋又聊了几句,她聊起克里斯·丁特的进修课,宋知秋很惊讶,“真的吗?你拿到了推荐信,这太好了,这种给履历镀金的机会太难得了,我听说咱们国内目前还没有人拿到名额,你是我知道的第一个。”
孟莺不仅拿到了,还拿到了两封。
换言之,她有两个名额。
一个是喜欢自己的人给的。
一个是让她离开喜欢的人。
挂了电话,孟莺回到了室内,蔷薇正在上色,颜色鲜艳,绽放在他的腿上,她忽然很想哭,孟莺觉得是不是自己这几天水喝多了,成了一个爱哭鬼。
他给她的爱,并不比自己少。
孟莺觉得,他或许是喜欢自己的,但是慢慢的,她发现,他好像并没有只是喜欢自己的身体,喜欢她的脸。
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喜欢喊她孟小姐。
只是因为,她常常因为觉得身份悬殊,喊着他梁先生。
他在慢慢的想要填平两人的差距,想要让她站得更高,飞出去,看到更广阔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