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到老蚌生珠的地步,但是她都那么大岁数,在不抱希望的情况下,竟然又怀了。
余东阳则是高兴地在医院的病房里转来转去,好像第一次做爸爸一样。
“我明天就把工作交接给朱中会和婶子,我请假陪你。”转了几圈,余东阳抑住自己内心的兴奋,停了下来,说道。
李春梅:……
她每一次怀孕,东阳哥都会请假陪产,请了两次,刚开始没有经验,那还好说,但是她现在有经验了,就不好让东阳哥再请假了。
余东阳见李春梅这样子,就知道李春梅的顾虑,他抓紧李春梅的手,说:“什么也比不上家庭和孩子重要。”
是的。即便他现在事业做的很大,但是事业再大,也比不上家人重要。
李春梅能说什么?
她只能应好。
刚开始,李春梅孕吐得非常地厉害,厉害到连水都吐出来了。
余东阳很是心痛,但是他却是什么也做不了。
幸好这孕吐到五个月的时候就好很多了。
李春梅不吐之后,觉得整个人生神清气爽,她立马就拉上余东阳,想去商场扫荡。
“你缺少什么东西,我让人送过来就好了。”余东阳皱着眉头说着,“你现在这样子,不太适合出去。”
商场的人那么多,万一出了点什么事,他后悔都莫及。
“别人送过来的,再怎么样,也比不上我亲自挑选的。”李春梅立马就反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再次怀孕的原因,她现在很是矫情,“我想自己挑选给衣服给宝贝。”
“反正我这会儿,也没有什么事。”
“东阳哥,你就让我去商场吧。再说了,有你在身边,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你不放心的话,就让婶子跟我们一起去。”
反正她就想自己亲手准备宝贝的东西。
余东阳无奈叹气,说:“那好吧,你想去,我们就去。”
不去也没有办法了。
李春梅一下子就高兴起来,拉着余东阳的手,说:“东阳哥,你真好。”
余东阳能说什么?
他只是笑。
他其实一点儿也不好的,看到这个孩子那么折腾春梅,曾经有过一刻,他想让春梅打掉这个孩子,但是最后还是没有下手。
周一的早上,余东阳特地陪着李春梅到了商场。
之所以选择周一,那是因为周一商场人少。
“你慢点。”余东阳心惊胆战地扶着李春梅,“不急,我们慢慢来。”
他后悔让春梅来这里了,看到商场那亮得出光的瓷砖,他后悔得恨不得掉头就回家。
“没事。”李春梅一点儿也不紧张,“我的鞋子是防滑的。再说了,你在旁边扶着,我能出什么事?”
东阳哥就爱大惊小怪,不过,她嘴里虽然有些责备他,但是心里却是非常地受用。
余东阳点头,扶着李春梅的手用力一些。
他们先是到了育婴店,为未出生的孩子挑选衣服袜子什么的,然后才到女装店。
“家里的孕妇装其实挺多的,没有必要再买。”李春梅说道。
买回来也是浪费而已,她生了这个孩子,估计以后不会再生了,买到的衣服也穿不了多久。
“那是几年前的了。”余东阳皱着眉头说,“款式都过时了。今天好好挑,不用给我省钱。”
尽管他们现在有钱了,但是可能是从小苦到大的原因,所以他们花钱也没有大手大脚。
“嗤。”李春梅正想说话,旁边忽然响起一声好大的嗤笑声。
“没有钱就不要装大款来名牌店买衣服!这里随便一件衣服都要你们好几个月的工资。”
李春梅和余东阳立马就朝那个人看过去。
虽然过了好多年,差不多有十来年了,但是李春梅和余东阳一眼就认出来了,眼前这个人,正是莫才。
当年鹏飞大学中文系有名的才子,曾经半途堵过李春梅的男人。
他的样貌比大学的时候差很多,头已经秃了,身子又肥又大,还有一个大大的啤酒肚。
余东阳他们在打量着莫才,莫才也在打量着他们两人。
越是看余东阳他们,莫才越是生气。
时光好像格外地眷顾着余东阳他们,十来年过去了,这两个人的样貌和身材根本就没有变多少,只眼角多了一丝细纹。
而李春梅则是红光满面,肚子微微地凸着,像是怀了孩子,她四肢纤细,看着比大学的时候更有韵味了。
看到这里,莫才恨得牙齿痒痒的。
当年若是李春梅答应成为他的女朋友,那是不是今天,站在李春梅身边的那个人就成了他?
“原来是你。”余东阳面无表情地问着。
当年,莫才毕业之后,没有再读,而是找了关系,在体制内工作。
说也奇怪,十几年了,虽然知道莫才在鹏飞市工作,但是他们竟然从来都没有遇见到。
却不想,春梅毕业之后,第一次与莫才想遇竟然是在这里。
莫才点头,看向李春梅,脸上带着些许得意地说问:“春梅,那么多年了,你竟然还跟这个穷小子在一起。”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李春梅竟然要一个卖鞋的穷小子,也不愿意跟他在一起。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他都比那个卖鞋的穷小子要好得多。
“我现在已经是处级干部了。”莫才紧紧地盯着李春梅,不放过李春梅脸上任何一丝表情,“当年你若是跟了我的话,你现在,就是处长夫人了。”
工作之后,也有不少人介绍女孩子给他,但是那些人,都没有李春梅好。
得不到才是最想要的,他一直耿耿于怀。
“处长夫人?”李春梅重复这一句话。
莫才得意地说:“是的。就是官夫人。你若是跟了我,今天来到店里,你想买什么,就能买得到。”
“不必像今天一样,顾虑着钱,看到喜欢的却不能买。”
他那一双满是得意的眼镜紧紧地盯着李春梅的脸,想要从她的脸上看到后悔的神情。
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让
余东阳则是高兴地在医院的病房里转来转去,好像第一次做爸爸一样。
“我明天就把工作交接给朱中会和婶子,我请假陪你。”转了几圈,余东阳抑住自己内心的兴奋,停了下来,说道。
李春梅:……
她每一次怀孕,东阳哥都会请假陪产,请了两次,刚开始没有经验,那还好说,但是她现在有经验了,就不好让东阳哥再请假了。
余东阳见李春梅这样子,就知道李春梅的顾虑,他抓紧李春梅的手,说:“什么也比不上家庭和孩子重要。”
是的。即便他现在事业做的很大,但是事业再大,也比不上家人重要。
李春梅能说什么?
她只能应好。
刚开始,李春梅孕吐得非常地厉害,厉害到连水都吐出来了。
余东阳很是心痛,但是他却是什么也做不了。
幸好这孕吐到五个月的时候就好很多了。
李春梅不吐之后,觉得整个人生神清气爽,她立马就拉上余东阳,想去商场扫荡。
“你缺少什么东西,我让人送过来就好了。”余东阳皱着眉头说着,“你现在这样子,不太适合出去。”
商场的人那么多,万一出了点什么事,他后悔都莫及。
“别人送过来的,再怎么样,也比不上我亲自挑选的。”李春梅立马就反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再次怀孕的原因,她现在很是矫情,“我想自己挑选给衣服给宝贝。”
“反正我这会儿,也没有什么事。”
“东阳哥,你就让我去商场吧。再说了,有你在身边,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你不放心的话,就让婶子跟我们一起去。”
反正她就想自己亲手准备宝贝的东西。
余东阳无奈叹气,说:“那好吧,你想去,我们就去。”
不去也没有办法了。
李春梅一下子就高兴起来,拉着余东阳的手,说:“东阳哥,你真好。”
余东阳能说什么?
他只是笑。
他其实一点儿也不好的,看到这个孩子那么折腾春梅,曾经有过一刻,他想让春梅打掉这个孩子,但是最后还是没有下手。
周一的早上,余东阳特地陪着李春梅到了商场。
之所以选择周一,那是因为周一商场人少。
“你慢点。”余东阳心惊胆战地扶着李春梅,“不急,我们慢慢来。”
他后悔让春梅来这里了,看到商场那亮得出光的瓷砖,他后悔得恨不得掉头就回家。
“没事。”李春梅一点儿也不紧张,“我的鞋子是防滑的。再说了,你在旁边扶着,我能出什么事?”
东阳哥就爱大惊小怪,不过,她嘴里虽然有些责备他,但是心里却是非常地受用。
余东阳点头,扶着李春梅的手用力一些。
他们先是到了育婴店,为未出生的孩子挑选衣服袜子什么的,然后才到女装店。
“家里的孕妇装其实挺多的,没有必要再买。”李春梅说道。
买回来也是浪费而已,她生了这个孩子,估计以后不会再生了,买到的衣服也穿不了多久。
“那是几年前的了。”余东阳皱着眉头说,“款式都过时了。今天好好挑,不用给我省钱。”
尽管他们现在有钱了,但是可能是从小苦到大的原因,所以他们花钱也没有大手大脚。
“嗤。”李春梅正想说话,旁边忽然响起一声好大的嗤笑声。
“没有钱就不要装大款来名牌店买衣服!这里随便一件衣服都要你们好几个月的工资。”
李春梅和余东阳立马就朝那个人看过去。
虽然过了好多年,差不多有十来年了,但是李春梅和余东阳一眼就认出来了,眼前这个人,正是莫才。
当年鹏飞大学中文系有名的才子,曾经半途堵过李春梅的男人。
他的样貌比大学的时候差很多,头已经秃了,身子又肥又大,还有一个大大的啤酒肚。
余东阳他们在打量着莫才,莫才也在打量着他们两人。
越是看余东阳他们,莫才越是生气。
时光好像格外地眷顾着余东阳他们,十来年过去了,这两个人的样貌和身材根本就没有变多少,只眼角多了一丝细纹。
而李春梅则是红光满面,肚子微微地凸着,像是怀了孩子,她四肢纤细,看着比大学的时候更有韵味了。
看到这里,莫才恨得牙齿痒痒的。
当年若是李春梅答应成为他的女朋友,那是不是今天,站在李春梅身边的那个人就成了他?
“原来是你。”余东阳面无表情地问着。
当年,莫才毕业之后,没有再读,而是找了关系,在体制内工作。
说也奇怪,十几年了,虽然知道莫才在鹏飞市工作,但是他们竟然从来都没有遇见到。
却不想,春梅毕业之后,第一次与莫才想遇竟然是在这里。
莫才点头,看向李春梅,脸上带着些许得意地说问:“春梅,那么多年了,你竟然还跟这个穷小子在一起。”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李春梅竟然要一个卖鞋的穷小子,也不愿意跟他在一起。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他都比那个卖鞋的穷小子要好得多。
“我现在已经是处级干部了。”莫才紧紧地盯着李春梅,不放过李春梅脸上任何一丝表情,“当年你若是跟了我的话,你现在,就是处长夫人了。”
工作之后,也有不少人介绍女孩子给他,但是那些人,都没有李春梅好。
得不到才是最想要的,他一直耿耿于怀。
“处长夫人?”李春梅重复这一句话。
莫才得意地说:“是的。就是官夫人。你若是跟了我,今天来到店里,你想买什么,就能买得到。”
“不必像今天一样,顾虑着钱,看到喜欢的却不能买。”
他那一双满是得意的眼镜紧紧地盯着李春梅的脸,想要从她的脸上看到后悔的神情。
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