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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的是财经节目,林森跟着看了两眼,电视里那些专家说的每个字他都认识但合在一起是什么意思他就一头雾水了,看得兴致缺缺。曲谌或许是发现了,牛奶煮好了,他将遥控器扔给林森:“我去倒牛奶。”
林森拿着遥控器,连着换了好几个台,都觉得无聊。
曲谌出来时他正换到放着他演的电视剧,正好是他和徐颖之前合作的那部戏,最近才上星播出。一想到徐颖林森的脸色就沉了下来,手指一动就想换台,却听曲谌说道:“就看这个吧!”
林森挑眉,看向曲谌的眼睛里满是惊讶,似乎很奇怪他居然会看这样的脑残偶像剧。
“我这几天正好在看这部戏,”曲谌将手中的牛奶递给林森。
“这真不像你,”林森终于忍不住开口。
“我是什么样的?”曲谌问道,此刻的他,倒没有了平日里的冷漠,脸上仿佛都多了一丝温情。
“你是……”他们分别太久,林森一时想不出来,但转念一想,曲谌为周慕豪掷千金拍电影的行为不是典型的偶像剧套路,虽然有点雷,倒也接受了曲谌霸道总裁身少女心的人设。
林森抿着唇摇头:“没什么。”
曲谌眼神幽暗,转头看向电视,似不经意间说道:“女主角很漂亮。”
“你不是同性恋吗?”林森反射性问道。
曲谌脸色一冷,没有说话。
林森察觉到自己刚才的话说得不太妥当,圈子里处处都是陷阱,根本分不清真心假意,林森平日里说话也是在心里百转千回思虑过后才说出口的,可一到曲谌面前,他便如一朝回到少年时一般,说话冲动,丝毫不过脑子。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森想要解释,但曲谌的话却说得更快:“我知道,你们是恋人,你在意她是应该的。”
林森这才想起来自己和徐颖还有这样一层关系,虽然他们的的确确分手了,但在所有人眼中,他们是情侣。
林森皱起眉头:“我和她分手了。”
“分手?”
“嗯,分手了,一个多月了,”林森仰头“咕噜”灌下一大口牛奶。
灯光幽暗,为他的眉眼添了几分柔和,他微微眯着眼睛,鲜嫩的舌尖伸出来,舔着嘴边白色的奶渍,让人心悸不已。但他自己却毫无所觉,晚宴上有酒,虽然度数低,但他喝了不少,恐怕这会儿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看向曲谌时,眼睛里闪动着点点星光。
曲谌在林森的目光中曲起腿坐着,右手食指轻轻按压着下唇,眉间紧皱着,声音低沉:“你很难过?”
林森躺下来,眼睛缓缓闭上,口中呢喃着:“有点。”
一双手放在他的胸口,暖暖的,沙哑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飘来:“不要为不必要的人难过。”
第14章 醒来
“嗯……”林森轻哼着,挣扎着睁开眼睛,入眼是一条肌肉鼓鼓却皮肤白皙的手臂,他脑袋一时有些短路,双手向上伸了个懒腰才发觉不对,顿时大叫起来:“啊——”
他猛地后退,一时不慎,整个人摔到床下,幸好铺了地摊,才没有那么痛。
床上的人也被吵醒了,双手撑在床上,抬起上·半·身眯着眼睛看着他:“怎么了?”
“我怎么会在你床上!”林森慌张地爬起来,没能控制住音量,大声问道。
“你昨晚睡着了,我这里只有一张床,”男人坐起来,被子顺势落下,露出他结实的胸膛和六块腹肌。
林森看看他的腹肌,再对比一下自己的,虽然每天练,但林森还是不可避免的感受到了一丝自卑,一时忘了挪开视线,直到曲谌下床。
还真是大!
林森羡慕嫉妒恨地想到,突然醒悟,大惊:“你怎么不穿衣服!”
曲谌正往衣帽间走去,闻言停住了脚步,转头看着林森,扯了扯自己内裤的边缘,面无表情问道:“这不是吗?”
林森:“……”
早餐是曲谌打电话让酒店的工作人员送过来的,各式甜点饮品,应有尽有,看得林森食指大动,一时忘记了和曲谌算账。
林森喝下最后一口牛奶,看向曲谌。
他没有节食的烦恼,吃得要比林森更多,但吃东西的速度不紧不慢,姿态十分赏心悦目。林森想到昨晚听到的话,那时候不愿意承认,可现在坐在曲谌面前,他不由得想到,要是曲谌出道的话,只凭这一张脸,恐怕就能大红大紫。
要是早些年林森肯定不会这么想,但现在是颜值至上的时代,现在荧幕上活跃着的小鲜肉们,大多演技僵硬,只靠颜值打天下。
刚吃完早餐,便有人敲门。
曲谌过去开门,门外的是他的助理陈柏青,他手上提着袋子,里面装的是曲谌让他去买的衣服。门一开,他本打算进去,曲谌却伸手将袋子接过去:“你先在外面等着。”
陈柏青眼中闪过惊讶,他是曲谌回国后到他身边工作的,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他所看到的曲谌虽然并未沾花惹草,但感情生活并非一片空白,比如周慕。
曲谌和周慕是在酒桌上认识的,那次是合作方请曲谌吃饭,叫了几个小明星来助兴,周慕那时并未正是出道,是别人带来的。
那次酒席上曲谌并未对任何人表现出兴趣,但过后不久却让陈柏青给周慕送过几次礼物,每个月大约约会一两次,每次约会一个小时左右,吃顿饭,曲谌便会让陈柏青送周慕回去,从未留周慕过夜过。
陈柏青也没有见过任何人在曲谌这里留宿过,以至于陈柏青不由得揣测曲谌是不是不行?
因此,当他接到电话听到曲谌吩咐让他去买一套明显不是自家老板尺码的衣服时,陈柏青很是惊讶,也十分好奇,便想趁着送衣服的时候见见这位能人的真面目。却没想到来开门的竟是自家老板,并且似乎还没有让自己进去的意思。
林森接过袋子,拿出衣服。
一套黑色的英伦风格的西装,无需看牌子,林森便知这套衣服价格不菲,要是往常,他肯定不会要。但今时不同往日,他现在赚的是以前的几倍甚至几十倍,置装费用也相应增加了,大牌的衣服也不是穿不起,便去换了衣服。
衣服很合身,林森十分满意,便问曲谌:“这衣服多少钱?我明天让人把钱打到
林森拿着遥控器,连着换了好几个台,都觉得无聊。
曲谌出来时他正换到放着他演的电视剧,正好是他和徐颖之前合作的那部戏,最近才上星播出。一想到徐颖林森的脸色就沉了下来,手指一动就想换台,却听曲谌说道:“就看这个吧!”
林森挑眉,看向曲谌的眼睛里满是惊讶,似乎很奇怪他居然会看这样的脑残偶像剧。
“我这几天正好在看这部戏,”曲谌将手中的牛奶递给林森。
“这真不像你,”林森终于忍不住开口。
“我是什么样的?”曲谌问道,此刻的他,倒没有了平日里的冷漠,脸上仿佛都多了一丝温情。
“你是……”他们分别太久,林森一时想不出来,但转念一想,曲谌为周慕豪掷千金拍电影的行为不是典型的偶像剧套路,虽然有点雷,倒也接受了曲谌霸道总裁身少女心的人设。
林森抿着唇摇头:“没什么。”
曲谌眼神幽暗,转头看向电视,似不经意间说道:“女主角很漂亮。”
“你不是同性恋吗?”林森反射性问道。
曲谌脸色一冷,没有说话。
林森察觉到自己刚才的话说得不太妥当,圈子里处处都是陷阱,根本分不清真心假意,林森平日里说话也是在心里百转千回思虑过后才说出口的,可一到曲谌面前,他便如一朝回到少年时一般,说话冲动,丝毫不过脑子。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森想要解释,但曲谌的话却说得更快:“我知道,你们是恋人,你在意她是应该的。”
林森这才想起来自己和徐颖还有这样一层关系,虽然他们的的确确分手了,但在所有人眼中,他们是情侣。
林森皱起眉头:“我和她分手了。”
“分手?”
“嗯,分手了,一个多月了,”林森仰头“咕噜”灌下一大口牛奶。
灯光幽暗,为他的眉眼添了几分柔和,他微微眯着眼睛,鲜嫩的舌尖伸出来,舔着嘴边白色的奶渍,让人心悸不已。但他自己却毫无所觉,晚宴上有酒,虽然度数低,但他喝了不少,恐怕这会儿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看向曲谌时,眼睛里闪动着点点星光。
曲谌在林森的目光中曲起腿坐着,右手食指轻轻按压着下唇,眉间紧皱着,声音低沉:“你很难过?”
林森躺下来,眼睛缓缓闭上,口中呢喃着:“有点。”
一双手放在他的胸口,暖暖的,沙哑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飘来:“不要为不必要的人难过。”
第14章 醒来
“嗯……”林森轻哼着,挣扎着睁开眼睛,入眼是一条肌肉鼓鼓却皮肤白皙的手臂,他脑袋一时有些短路,双手向上伸了个懒腰才发觉不对,顿时大叫起来:“啊——”
他猛地后退,一时不慎,整个人摔到床下,幸好铺了地摊,才没有那么痛。
床上的人也被吵醒了,双手撑在床上,抬起上·半·身眯着眼睛看着他:“怎么了?”
“我怎么会在你床上!”林森慌张地爬起来,没能控制住音量,大声问道。
“你昨晚睡着了,我这里只有一张床,”男人坐起来,被子顺势落下,露出他结实的胸膛和六块腹肌。
林森看看他的腹肌,再对比一下自己的,虽然每天练,但林森还是不可避免的感受到了一丝自卑,一时忘了挪开视线,直到曲谌下床。
还真是大!
林森羡慕嫉妒恨地想到,突然醒悟,大惊:“你怎么不穿衣服!”
曲谌正往衣帽间走去,闻言停住了脚步,转头看着林森,扯了扯自己内裤的边缘,面无表情问道:“这不是吗?”
林森:“……”
早餐是曲谌打电话让酒店的工作人员送过来的,各式甜点饮品,应有尽有,看得林森食指大动,一时忘记了和曲谌算账。
林森喝下最后一口牛奶,看向曲谌。
他没有节食的烦恼,吃得要比林森更多,但吃东西的速度不紧不慢,姿态十分赏心悦目。林森想到昨晚听到的话,那时候不愿意承认,可现在坐在曲谌面前,他不由得想到,要是曲谌出道的话,只凭这一张脸,恐怕就能大红大紫。
要是早些年林森肯定不会这么想,但现在是颜值至上的时代,现在荧幕上活跃着的小鲜肉们,大多演技僵硬,只靠颜值打天下。
刚吃完早餐,便有人敲门。
曲谌过去开门,门外的是他的助理陈柏青,他手上提着袋子,里面装的是曲谌让他去买的衣服。门一开,他本打算进去,曲谌却伸手将袋子接过去:“你先在外面等着。”
陈柏青眼中闪过惊讶,他是曲谌回国后到他身边工作的,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他所看到的曲谌虽然并未沾花惹草,但感情生活并非一片空白,比如周慕。
曲谌和周慕是在酒桌上认识的,那次是合作方请曲谌吃饭,叫了几个小明星来助兴,周慕那时并未正是出道,是别人带来的。
那次酒席上曲谌并未对任何人表现出兴趣,但过后不久却让陈柏青给周慕送过几次礼物,每个月大约约会一两次,每次约会一个小时左右,吃顿饭,曲谌便会让陈柏青送周慕回去,从未留周慕过夜过。
陈柏青也没有见过任何人在曲谌这里留宿过,以至于陈柏青不由得揣测曲谌是不是不行?
因此,当他接到电话听到曲谌吩咐让他去买一套明显不是自家老板尺码的衣服时,陈柏青很是惊讶,也十分好奇,便想趁着送衣服的时候见见这位能人的真面目。却没想到来开门的竟是自家老板,并且似乎还没有让自己进去的意思。
林森接过袋子,拿出衣服。
一套黑色的英伦风格的西装,无需看牌子,林森便知这套衣服价格不菲,要是往常,他肯定不会要。但今时不同往日,他现在赚的是以前的几倍甚至几十倍,置装费用也相应增加了,大牌的衣服也不是穿不起,便去换了衣服。
衣服很合身,林森十分满意,便问曲谌:“这衣服多少钱?我明天让人把钱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