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4
他微微一怔,空气中弥散着香气,肉汤的香气。
加快脚步走过去,他就看见陆小凤盘着腿坐在油布上,柴火架在松针最密的地方,烟火再大经过层层松针过滤也就变得非常细微,看不清什么痕迹。
火堆上架了一个瓦罐子,是他们在前几个小镇里带出来的,肉汤在瓦罐里咕嘟咕嘟煮的热闹,那种诱惑的香气四处飘散。
海东青翅膀还没好,被陆小凤抱在怀里,幽怨,悲伤,且生无可恋。
比起这个它宁愿被那只鹰弄秃脖子啊。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陆小凤回头,举着勺子笑眯眯的对着闻人羲问道:“要来一碗吗?”
闻人羲笑起来:“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总算走了点剧情【趴
闻人羲这种人设谁都没想到吧哈哈哈哈哈
其实前面写到岁寒三友的时候有提到过哟
光风霁月的外表下是一颗比万年寒冰还要坚硬冷漠的心【笑
还有玉天宝的番外里也有暗示过,玉天宝出生的时候是西域最乱的时候,战火四起的状态下哪怕是昆仑山上的白莲花也不得不见血了呢
而且闻人羲自己也都说过哟,他年轻的时候【什么鬼】可是和陆小凤一样上蹿下跳四处惹麻烦的
能孤身守住昆仑十几年的男人怎么可能是个真正的傻白甜,不过是顶着阳春白雪皮子逗陆小鸡而已
外加昆仑时代相传的装逼技术太厉害了hhhhhh
其实这一章就是两个心机婊互相飙演技看谁能飙的过谁【捂脸
小天使们要不要猜猜看闻人羲和陆小凤直接的暗潮汹涌【并没有
最后惯例的对小天使们表个白,我好爱好爱你,爱你爱的昏天黑地【亲~
就这样,晚安么么哒030
☆、第七十二章
闻人羲不懂戎族语,但是陆小凤会,而闻人羲又恰好记住了屋中所有的对话,所以他和陆小凤一边喝肉汤,一边逐字逐句的翻译他们的对话。
因为是强记下来所有的发音闻人羲的语调并不标准,陆小凤有不少句子也只能连蒙带猜的译出大概。
他们争吵的内容正是关于白云山上的黄金,红帽子的是鬼骑头领麦苏,白帽子的是戎族三王子哈亚,他们一个要强攻进白云山带走黄金,另一个则坚持按照原来的计划蚕食白云山周围的镇子,徐徐图之。
而没戴帽子的中原人,正是南王的心腹之一杨斌,八月十五那场决战他运气好,远在西北逃过一劫,眼看大势已去,仓促逃到戎族以求安身。
然而他只知道南王把金子藏在了这里,却不知道还需要开启的钥匙,只以为白云山上装作山贼的那一群便是黄金的守卫。
三千鬼骑想要攻下这座山问题不大,因此哈亚才想着速战速决,他的父亲,戎族现任的王年岁已经很大了,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季都是个问题,他的兄弟们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在这个时刻被派出王庭已是他棋差一招,若不能及时赶回去,他努力了这么多年极有可能付诸东流。
相反的作为中立派的鬼骑则恨不得把战线再拖长一点,王庭风云诡谲,几个王子争位争得你死我活,留在王庭只有被烦死的份,还不如留在外头,等着风浪平息一些再回去,到时候功劳有了,麻烦也少了,一举两得。
不同的意见自然会引发争吵,杨斌混在两人中间和稀泥,在还没掏干净他肚子里的东西前戎族是不会轻易对他动手的,冲着他的才华还得好吃好喝的供养着,好歹曾经也是做到了巡抚的位置,肚子里的墨水足够让他忽悠戎族那一群莽夫了。
陆小凤的心情很不好,所以他想要让别人心情变得更加不好,眼下最好的对象就是驻扎在小镇里的戎族,周围那些不成气候的小势力都被清得一干二净,整件事做得干净且悄无声息,无怪乎驻守北疆的军队没能收到一点风声。
驻扎的集中,也就意味着好下手,陆小凤心里的坏水就像是锅上的肉汤一样噗吐噗吐翻腾起来,他要找一个最好的办法,让戎族就算不伤筋动骨也要狠狠疼上好久。
陆小凤想着坏主意的时候,闻人羲摊开纸开始写信,天寒地冻,还未写上两个字墨汁就完全冻在了一起,无奈之下他只好用不停地用内力暖化墨汁,快速写完要写的东西。
温热的墨汁遇上空气,徐徐冒出些许白烟,无意中竟是形成了落笔生烟的奇景。
眼瞅着闻人羲写完了信,用内力烘干墨迹以防结冰,陆小凤才慢悠悠的从怀里摸出一支笔来:“我带了笔你怎么不问我要?”
他拿出来的并不是普通的笔,而是北疆军队特制的一种笔,中空的笔管灌满墨汁,以小阀门控制,要用的时候打开阀门就可以直接书写,优点就是耐冻,再怎么冷的天里里面的墨汁也绝对不会结成冰。
考虑到他们出门在外很有可能会需要书写,楚明往他们行李里塞了好几支——在闻人羲要用的时候居然一支都没有找到。
闻人羲封好信,说道:“忘了。”
陆小凤就得意地摇头晃脑:“美璧微瑕,可惜可惜啊。”
“年纪大了,当然不如你们年轻人记性好。”闻人羲笑笑,伸手把鹰召下来,并不去计较陆小凤故意把行李里的笔藏起来的事情。
他心里不痛快便让他发泄一下,总好过像前些天一样闷在心里,左右也不是什么大事,他高兴就好。
陆小凤凑上来,附在闻人羲的耳边小声说着自己的计划,潮暖的气息打在耳边,闻人羲勾起一个笑,也没避开。
陆小凤说着,他摊开又一张信纸,提笔写起来,间或低声补充上两句,陆小凤就得寸进尺越凑越近,就差贴在闻人羲身上了。
另一边死皮赖脸的和海东青蹭脖子的鹰不屑的看看他们,小胡子又和主人黏黏糊糊了,也不害臊。
写完信,把信分别封好塞进鹰脚上的小竹筒里,闻人羲一封封嘱托它尽快应当送到谁的手里。白云山,驿骞,京城,三个地方,三封信。
鹰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海东青,轻鸣一声。
好舍不得嘤嘤嘤。
海东青动动伤残的翅膀,眼睛里略羡慕。
有任务做的日子真好。
陆小凤坐在一边看了一会,弹弹鹰的小脑袋:“这么黏糊啊。”
鹰晃晃头,坚持不懈的想要再蹭蹭海东青。
此去一别经年,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不蹭个够本怎么行。
见它这般作态,陆小凤撕了件衣服,把海东青放在里头,打了个结只让它把脑袋露出来,然后递给鹰让它叼着:“这样就行了吧。”
鹰欢快的点头,拍拍翅膀高飞而去。
闻人羲掸掉衣袖上落下的白雪,不去看地上衣服的残骸,毫无疑问,陆小凤撕的是他的衣服。
“不生气?”陆小凤托着下巴,懒
加快脚步走过去,他就看见陆小凤盘着腿坐在油布上,柴火架在松针最密的地方,烟火再大经过层层松针过滤也就变得非常细微,看不清什么痕迹。
火堆上架了一个瓦罐子,是他们在前几个小镇里带出来的,肉汤在瓦罐里咕嘟咕嘟煮的热闹,那种诱惑的香气四处飘散。
海东青翅膀还没好,被陆小凤抱在怀里,幽怨,悲伤,且生无可恋。
比起这个它宁愿被那只鹰弄秃脖子啊。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陆小凤回头,举着勺子笑眯眯的对着闻人羲问道:“要来一碗吗?”
闻人羲笑起来:“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总算走了点剧情【趴
闻人羲这种人设谁都没想到吧哈哈哈哈哈
其实前面写到岁寒三友的时候有提到过哟
光风霁月的外表下是一颗比万年寒冰还要坚硬冷漠的心【笑
还有玉天宝的番外里也有暗示过,玉天宝出生的时候是西域最乱的时候,战火四起的状态下哪怕是昆仑山上的白莲花也不得不见血了呢
而且闻人羲自己也都说过哟,他年轻的时候【什么鬼】可是和陆小凤一样上蹿下跳四处惹麻烦的
能孤身守住昆仑十几年的男人怎么可能是个真正的傻白甜,不过是顶着阳春白雪皮子逗陆小鸡而已
外加昆仑时代相传的装逼技术太厉害了hhhhhh
其实这一章就是两个心机婊互相飙演技看谁能飙的过谁【捂脸
小天使们要不要猜猜看闻人羲和陆小凤直接的暗潮汹涌【并没有
最后惯例的对小天使们表个白,我好爱好爱你,爱你爱的昏天黑地【亲~
就这样,晚安么么哒030
☆、第七十二章
闻人羲不懂戎族语,但是陆小凤会,而闻人羲又恰好记住了屋中所有的对话,所以他和陆小凤一边喝肉汤,一边逐字逐句的翻译他们的对话。
因为是强记下来所有的发音闻人羲的语调并不标准,陆小凤有不少句子也只能连蒙带猜的译出大概。
他们争吵的内容正是关于白云山上的黄金,红帽子的是鬼骑头领麦苏,白帽子的是戎族三王子哈亚,他们一个要强攻进白云山带走黄金,另一个则坚持按照原来的计划蚕食白云山周围的镇子,徐徐图之。
而没戴帽子的中原人,正是南王的心腹之一杨斌,八月十五那场决战他运气好,远在西北逃过一劫,眼看大势已去,仓促逃到戎族以求安身。
然而他只知道南王把金子藏在了这里,却不知道还需要开启的钥匙,只以为白云山上装作山贼的那一群便是黄金的守卫。
三千鬼骑想要攻下这座山问题不大,因此哈亚才想着速战速决,他的父亲,戎族现任的王年岁已经很大了,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季都是个问题,他的兄弟们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在这个时刻被派出王庭已是他棋差一招,若不能及时赶回去,他努力了这么多年极有可能付诸东流。
相反的作为中立派的鬼骑则恨不得把战线再拖长一点,王庭风云诡谲,几个王子争位争得你死我活,留在王庭只有被烦死的份,还不如留在外头,等着风浪平息一些再回去,到时候功劳有了,麻烦也少了,一举两得。
不同的意见自然会引发争吵,杨斌混在两人中间和稀泥,在还没掏干净他肚子里的东西前戎族是不会轻易对他动手的,冲着他的才华还得好吃好喝的供养着,好歹曾经也是做到了巡抚的位置,肚子里的墨水足够让他忽悠戎族那一群莽夫了。
陆小凤的心情很不好,所以他想要让别人心情变得更加不好,眼下最好的对象就是驻扎在小镇里的戎族,周围那些不成气候的小势力都被清得一干二净,整件事做得干净且悄无声息,无怪乎驻守北疆的军队没能收到一点风声。
驻扎的集中,也就意味着好下手,陆小凤心里的坏水就像是锅上的肉汤一样噗吐噗吐翻腾起来,他要找一个最好的办法,让戎族就算不伤筋动骨也要狠狠疼上好久。
陆小凤想着坏主意的时候,闻人羲摊开纸开始写信,天寒地冻,还未写上两个字墨汁就完全冻在了一起,无奈之下他只好用不停地用内力暖化墨汁,快速写完要写的东西。
温热的墨汁遇上空气,徐徐冒出些许白烟,无意中竟是形成了落笔生烟的奇景。
眼瞅着闻人羲写完了信,用内力烘干墨迹以防结冰,陆小凤才慢悠悠的从怀里摸出一支笔来:“我带了笔你怎么不问我要?”
他拿出来的并不是普通的笔,而是北疆军队特制的一种笔,中空的笔管灌满墨汁,以小阀门控制,要用的时候打开阀门就可以直接书写,优点就是耐冻,再怎么冷的天里里面的墨汁也绝对不会结成冰。
考虑到他们出门在外很有可能会需要书写,楚明往他们行李里塞了好几支——在闻人羲要用的时候居然一支都没有找到。
闻人羲封好信,说道:“忘了。”
陆小凤就得意地摇头晃脑:“美璧微瑕,可惜可惜啊。”
“年纪大了,当然不如你们年轻人记性好。”闻人羲笑笑,伸手把鹰召下来,并不去计较陆小凤故意把行李里的笔藏起来的事情。
他心里不痛快便让他发泄一下,总好过像前些天一样闷在心里,左右也不是什么大事,他高兴就好。
陆小凤凑上来,附在闻人羲的耳边小声说着自己的计划,潮暖的气息打在耳边,闻人羲勾起一个笑,也没避开。
陆小凤说着,他摊开又一张信纸,提笔写起来,间或低声补充上两句,陆小凤就得寸进尺越凑越近,就差贴在闻人羲身上了。
另一边死皮赖脸的和海东青蹭脖子的鹰不屑的看看他们,小胡子又和主人黏黏糊糊了,也不害臊。
写完信,把信分别封好塞进鹰脚上的小竹筒里,闻人羲一封封嘱托它尽快应当送到谁的手里。白云山,驿骞,京城,三个地方,三封信。
鹰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海东青,轻鸣一声。
好舍不得嘤嘤嘤。
海东青动动伤残的翅膀,眼睛里略羡慕。
有任务做的日子真好。
陆小凤坐在一边看了一会,弹弹鹰的小脑袋:“这么黏糊啊。”
鹰晃晃头,坚持不懈的想要再蹭蹭海东青。
此去一别经年,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不蹭个够本怎么行。
见它这般作态,陆小凤撕了件衣服,把海东青放在里头,打了个结只让它把脑袋露出来,然后递给鹰让它叼着:“这样就行了吧。”
鹰欢快的点头,拍拍翅膀高飞而去。
闻人羲掸掉衣袖上落下的白雪,不去看地上衣服的残骸,毫无疑问,陆小凤撕的是他的衣服。
“不生气?”陆小凤托着下巴,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