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外篇:一千零一朵鲜红的玫瑰
由于三次元事多,这个月无法保证月更,就无节操地放一个小短篇混更=_,=
虽说是混更,和正文之前情节和之后1945年剧情还是有不少关联,正文中没挑明的事实也有所透露,自觉不算太坑(x)
文中人名对应:纽约—约克,伦敦—艾维斯,阿姆斯特丹—雨果,波士顿—伊文洁琳,费拉德尔菲亚(费城)—费里,华盛顿—亚历山大外篇:一千零一朵鲜红的玫瑰
约克喜欢海。大海的宽广无垠,海浪的起伏变幻,海面上光辉万丈的日出,海深处犹如气体涌流一般喷薄而出的五光十色的鱼群……全都令他着迷。
愚蠢又可怜的小东西啊。艾维斯说,大海藏有太多的凶险。对你这样的,它不需要靠塞壬的歌声才能迷惑人去送死,它只需呆在原地,伸出小指头勾一勾,你就会像整天吃不饱的饥民被牛肉吸引一样自动凑过去献上生命。你要是个普通人类,没个心智成熟的大人看着,早死上千万回了。
他拿愤怒的眼光瞪着艾维斯,努力表现出蔑视和轻薄的情绪。但是一个未长成的小男孩的怒视怎能在艾维斯,英格兰首都的心中撩起一丝惶恐的波澜?于是艾维斯不痛不痒地还以一个微笑,又接着说了些虚情假意的对年轻人的鼓励,便带着他不可理喻的傲慢神情离开了曼哈顿,离开了纽约。
1664年是历史性的一年。他失去新阿姆斯特丹的名号,变成了纽约,新约克郡。一座城市是一座礼物,被送给约克郡的公爵大人。依人的天性,被提醒这种事总是不愉快的。但他偏偏在挑选新名字时随随便便地说,城市改名叫新约克,我的名字就叫约克吧。
勇于面对现实,他觉得这是个宝贵的品质。
雨果就不会像艾维斯一样对他冷嘲热讽。他会警告他暴风雨的惨烈,暗礁和洋流的危害,但他也会赞扬他的求知欲,告诉他除了可以模仿漂泊的荷兰人跨越海洋,还可以像勇敢的自由骑士一样开拓美洲广袤的土地。当然,要等他再长大一些,现在的你太小了。
我不小了。这时约克会反驳,如果交谈场所在床上,他还会□□用力,接着低头欣赏雨果脸上痛苦和快慰一并浮起的精彩神态。噢,雨果低吟,小家伙,你的悟性比我想象的更好,足以弥补你目前尺寸的劣势……我在称赞你呢,你也不要那么用力了好吗?
他回答,你目的不纯,但我还是勉强放过你吧。
雨果笑出了声。我是不忍虐待儿童才让你主动,你以为我真的需要你放过我?只要我愿意,不管在上在下,随时随地都能让你死去活来。
没错,雨果也会揭穿他,笑他的不自量力,但不是嘲讽,从来都不是。狡猾的金钱至上的老狐狸,对待他却几乎称得上温柔。而艾维斯呢?艾维斯把他看做一个本国军队好不容易夺来的战利品,有形式上的重视却无个人间的关心,要是没有每次见面必然不会缺席的嘲讽与反嘲讽,艾维斯恐怕都要忘记他也是个大活人。艾维斯也不会让他操——很显然约克一点也不想操艾维斯,这一点双方倒颇有共识。
这些都不重要了。艾维斯他还会再见无数次,至于雨果是不是个好人,都跟他再无关系。他始终记得他问雨果是不是荷兰战败了才不得不把他送给英国人,雨果说:“其实我们可以算赢得更多一点……但是英国已经攻下新阿姆斯特丹,把这作为既定事实承认,是荷英的停战条件之一。”
雨果又解释说,荷兰用新阿姆斯特丹换来印尼的伦岛,是笔双方都算满意的交易。
约克再没问什么。他把雨果推出门,再插上门闩。后来他又把远道而来想安慰他的伊文洁琳骂得大哭而去。他感谢雨果的诚实,但他明白前因后果以后不想跟他好好道别,变成所谓多年后怀想的悲伤又美好的回忆。完全不想。
他确实还太小了,还不能从情感上接受雨果卖掉他的行为。尽管总有一天他会看开这些,但不是现在。
少年人的心态总容易大起大落。他接触到艾维斯时自认为心如死灰,但他依然认为没有人能比艾维斯更糟糕。新英格兰的城市们对艾维斯敬爱得五体投地,他动用全部脑力依然思考不出这是为什么。他跟伊文洁琳成了朋友以后,会听她讲述她从别处知道的艾维斯的过去:和维京人互殴,成为诺曼王朝的王都,率领英格兰陆地上南征北战,海里把西班牙揍得满地找牙……他望着伊文洁琳脸上崇拜的表情,心想她什么都好,怎么这件事上如此脑残呢。
他能找出太多厌恶艾维斯的理由:压制自由,看不起正经做生意的商人,幻想殖民地全都能看齐他的价值观,表面上的宽容也只是为了日后能更好地压榨你,明明是莽夫出身后来带起了海盗却总想让自己显得像个站在文明世界顶端的教皇……雨果虽然狡猾,却不会费尽心机扯那么多弥天大谎。
他反复对比那两人多么不同,但艾维斯和雨果后来还结了婚——在英荷两国短暂的共主时期。他们应该也同过床,不过那画面太美约克不敢想象。约克犹记得听说这条消息时,他笑得在床上打滚。雨果在祖国艰难战胜西班牙取得独立后十几年后就抛弃了约克。英荷前一阵共同对付西班牙,后一阵为海上霸权打得血花四溅,接着又变成了共主国家,两位首都结婚……太奇妙了,对吧?
他笑够了,翻过身,把脸埋进枕头。
雨果,或者管他叫阿姆斯特丹,荷兰名义上的首都和最大的城市。他记得他浅金色的头发,绿色的双眼,巧舌如簧,修长十指依次滑过他的脸颊与刚刚显露出一点点迹象的喉结……他会教导他,也会和他一起欢笑。他会亲吻他,也会和他一起倦怠地躺在床上,发呆到太阳西沉。那总是少数时候,雨果很忙,两人的见面其实不能算频繁。但每一次都印象深刻。十分深刻。
约克没忘记是他先勾引的雨果。第一次他不可避免地流了血,疼得厉害。雨果有点愧疚,嫌他年纪太小,但约克天性里的冒险精神让他不想草率开始就结束。雨果只好教他怎么当个合格的进攻者,在这件事上,依然当了他的导师。
外表十六岁的少年埋在枕头里偷偷地哭,却不是非常伤心。他知道雨果是他生命里的过客,尽管举足轻重,却逃脱不了过客的命运。他总会遗忘他,不再把他当做一个特殊的能刺痛他的人来看待。沙滩上再深的脚印都会被潮汐抹平,礁石再尖锐的棱角都会被海浪磨圆,雨果这么告诉他。
他也知道英荷的共主时期不可能一直维持
由于三次元事多,这个月无法保证月更,就无节操地放一个小短篇混更=_,=
虽说是混更,和正文之前情节和之后1945年剧情还是有不少关联,正文中没挑明的事实也有所透露,自觉不算太坑(x)
文中人名对应:纽约—约克,伦敦—艾维斯,阿姆斯特丹—雨果,波士顿—伊文洁琳,费拉德尔菲亚(费城)—费里,华盛顿—亚历山大外篇:一千零一朵鲜红的玫瑰
约克喜欢海。大海的宽广无垠,海浪的起伏变幻,海面上光辉万丈的日出,海深处犹如气体涌流一般喷薄而出的五光十色的鱼群……全都令他着迷。
愚蠢又可怜的小东西啊。艾维斯说,大海藏有太多的凶险。对你这样的,它不需要靠塞壬的歌声才能迷惑人去送死,它只需呆在原地,伸出小指头勾一勾,你就会像整天吃不饱的饥民被牛肉吸引一样自动凑过去献上生命。你要是个普通人类,没个心智成熟的大人看着,早死上千万回了。
他拿愤怒的眼光瞪着艾维斯,努力表现出蔑视和轻薄的情绪。但是一个未长成的小男孩的怒视怎能在艾维斯,英格兰首都的心中撩起一丝惶恐的波澜?于是艾维斯不痛不痒地还以一个微笑,又接着说了些虚情假意的对年轻人的鼓励,便带着他不可理喻的傲慢神情离开了曼哈顿,离开了纽约。
1664年是历史性的一年。他失去新阿姆斯特丹的名号,变成了纽约,新约克郡。一座城市是一座礼物,被送给约克郡的公爵大人。依人的天性,被提醒这种事总是不愉快的。但他偏偏在挑选新名字时随随便便地说,城市改名叫新约克,我的名字就叫约克吧。
勇于面对现实,他觉得这是个宝贵的品质。
雨果就不会像艾维斯一样对他冷嘲热讽。他会警告他暴风雨的惨烈,暗礁和洋流的危害,但他也会赞扬他的求知欲,告诉他除了可以模仿漂泊的荷兰人跨越海洋,还可以像勇敢的自由骑士一样开拓美洲广袤的土地。当然,要等他再长大一些,现在的你太小了。
我不小了。这时约克会反驳,如果交谈场所在床上,他还会□□用力,接着低头欣赏雨果脸上痛苦和快慰一并浮起的精彩神态。噢,雨果低吟,小家伙,你的悟性比我想象的更好,足以弥补你目前尺寸的劣势……我在称赞你呢,你也不要那么用力了好吗?
他回答,你目的不纯,但我还是勉强放过你吧。
雨果笑出了声。我是不忍虐待儿童才让你主动,你以为我真的需要你放过我?只要我愿意,不管在上在下,随时随地都能让你死去活来。
没错,雨果也会揭穿他,笑他的不自量力,但不是嘲讽,从来都不是。狡猾的金钱至上的老狐狸,对待他却几乎称得上温柔。而艾维斯呢?艾维斯把他看做一个本国军队好不容易夺来的战利品,有形式上的重视却无个人间的关心,要是没有每次见面必然不会缺席的嘲讽与反嘲讽,艾维斯恐怕都要忘记他也是个大活人。艾维斯也不会让他操——很显然约克一点也不想操艾维斯,这一点双方倒颇有共识。
这些都不重要了。艾维斯他还会再见无数次,至于雨果是不是个好人,都跟他再无关系。他始终记得他问雨果是不是荷兰战败了才不得不把他送给英国人,雨果说:“其实我们可以算赢得更多一点……但是英国已经攻下新阿姆斯特丹,把这作为既定事实承认,是荷英的停战条件之一。”
雨果又解释说,荷兰用新阿姆斯特丹换来印尼的伦岛,是笔双方都算满意的交易。
约克再没问什么。他把雨果推出门,再插上门闩。后来他又把远道而来想安慰他的伊文洁琳骂得大哭而去。他感谢雨果的诚实,但他明白前因后果以后不想跟他好好道别,变成所谓多年后怀想的悲伤又美好的回忆。完全不想。
他确实还太小了,还不能从情感上接受雨果卖掉他的行为。尽管总有一天他会看开这些,但不是现在。
少年人的心态总容易大起大落。他接触到艾维斯时自认为心如死灰,但他依然认为没有人能比艾维斯更糟糕。新英格兰的城市们对艾维斯敬爱得五体投地,他动用全部脑力依然思考不出这是为什么。他跟伊文洁琳成了朋友以后,会听她讲述她从别处知道的艾维斯的过去:和维京人互殴,成为诺曼王朝的王都,率领英格兰陆地上南征北战,海里把西班牙揍得满地找牙……他望着伊文洁琳脸上崇拜的表情,心想她什么都好,怎么这件事上如此脑残呢。
他能找出太多厌恶艾维斯的理由:压制自由,看不起正经做生意的商人,幻想殖民地全都能看齐他的价值观,表面上的宽容也只是为了日后能更好地压榨你,明明是莽夫出身后来带起了海盗却总想让自己显得像个站在文明世界顶端的教皇……雨果虽然狡猾,却不会费尽心机扯那么多弥天大谎。
他反复对比那两人多么不同,但艾维斯和雨果后来还结了婚——在英荷两国短暂的共主时期。他们应该也同过床,不过那画面太美约克不敢想象。约克犹记得听说这条消息时,他笑得在床上打滚。雨果在祖国艰难战胜西班牙取得独立后十几年后就抛弃了约克。英荷前一阵共同对付西班牙,后一阵为海上霸权打得血花四溅,接着又变成了共主国家,两位首都结婚……太奇妙了,对吧?
他笑够了,翻过身,把脸埋进枕头。
雨果,或者管他叫阿姆斯特丹,荷兰名义上的首都和最大的城市。他记得他浅金色的头发,绿色的双眼,巧舌如簧,修长十指依次滑过他的脸颊与刚刚显露出一点点迹象的喉结……他会教导他,也会和他一起欢笑。他会亲吻他,也会和他一起倦怠地躺在床上,发呆到太阳西沉。那总是少数时候,雨果很忙,两人的见面其实不能算频繁。但每一次都印象深刻。十分深刻。
约克没忘记是他先勾引的雨果。第一次他不可避免地流了血,疼得厉害。雨果有点愧疚,嫌他年纪太小,但约克天性里的冒险精神让他不想草率开始就结束。雨果只好教他怎么当个合格的进攻者,在这件事上,依然当了他的导师。
外表十六岁的少年埋在枕头里偷偷地哭,却不是非常伤心。他知道雨果是他生命里的过客,尽管举足轻重,却逃脱不了过客的命运。他总会遗忘他,不再把他当做一个特殊的能刺痛他的人来看待。沙滩上再深的脚印都会被潮汐抹平,礁石再尖锐的棱角都会被海浪磨圆,雨果这么告诉他。
他也知道英荷的共主时期不可能一直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