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一个男人的独白——颠沛流离的逐爱之旅
    我叫孟云,是个信奉纯爱至上的少年。
    我是在东北那嘎哒长大的,从小我妈就教育我,不许早恋不许早恋,所以每当有女同学给我写情书,约我去学校后面小树林子的时候,我都会严厉拒绝她们。
    但是我又十分羡慕高年级的那些男生每天放学后都能约女生去台球厅,即使是在烟雾缭绕的一块钱一个小时的黑网吧,依然有女生会陪着他们通宵,即使那些女生根本不会打台球玩游戏,即使她们在那只能看看指甲听男生们吹嘘。
    后来我成高年级成学妹们口中那个帅气学长后,我又开始羡慕起学弟了。
    因为那时候我觉得这个就是最单纯的爱情。
    人家女孩子熬一通宵啥也没捞到,吃的泡面都加不了肠,但仍然愿意这样陪着男生,难道这还不能证明是爱情吗?
    但是因为我妈的叮嘱,女生给我写情书后我不能回信,只能在检查她们班红领巾佩戴情况和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对她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女生约我去小树林被我拒绝后,我只能收下她们送的礼物,然后在中午和她们坐在一起吃饭,偶尔拉拉手,偶尔抱一抱,偶尔亲一下,而已。
    班上同学说我早恋,笑话,这是早恋吗?
    我跟她们只是朋友而已!
    所以每当我经过那些女性朋友的班级而引起她们班上人起哄的时候,我就有些生气,这不是害苦了我吗?
    一没伸舌头二没钻小树林苞谷地的,能是恋爱吗?
    我有一次放学回家的时候,就看到村长家的苞谷地里的苞谷在晃,我以为是兔子呢,就想着悄咪咪摸过去逮兔子,结果没等靠近,就看见了两个白的屁股。
    吓得我差点叫出声来!
    还好我从小看武侠小说时就学会了一个道理,只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人,才能成为高手,所以即使被老师抓住我在上课时看小说,屁股都被打出肿了我也一声不吭,女生们安慰我的时候,我也能镇定自若地在椅子上坐下来轻描淡写道:“没事,没事。”
    想必这也是我在学校女生眼中魅力提升的一大关键因素,代价就是老妈经常嘀咕家里进贼了,红油买一瓶偷一瓶。
    所以拥有着这种心理素质的我在看到面前的苞谷地里有人在探讨爱情时,我也能很快镇定下来,挪到更隐蔽的角落里偷看,可惜就是看不见他们的脸。
    天为被地为床,苞谷林为青纱帐,我觉得,这也是爱情。
    只是后来看到村长被他老婆抡起锄头撵得满村跑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在村里的成年人中,村长和村东头刘寡妇的关系,并不是爱情。
    如果这样的话,那镇上歌舞厅里,偶尔搂在一起跳舞的钢厂老厂长和他儿媳也不是爱情,扒灰佬的爱情不是爱情。
    我想,正因为小时候这些大人们的反面教训,才会让我在追求真正爱情的道路上如此坚定!
    我只想找到像学生时代那样纯粹的爱情。
    后来,我从东北考到了西南,来到了蓉城上大学。
    自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或许每一位学生在初中或者高中时代,都会听老师说这么一句话。
    “等你到大学就轻松了,没人管你了,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么谈恋爱就怎么谈恋爱!”
    真正厉害的谎言并不全都是假话,而是假中掺真,真中掺假,于是乎,这句每位老师都会说的非真非假的话,哄了一年一年的学子们进入大学。
    在书山学海中苦熬的同学们也都愿意吃这个大饼,望梅止渴,莫过于此!
    我刚上大学不久后,我就遇到了一位女孩,我认为,这就是我的爱情。
    她叫罗茜,我在开学报到时见到了她,然后我的心就为她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跳动的频率。
    虽然我在过去上初中上高中时也经常这样跳动,就连我看到刘寡妇后也会这样跳动,甚至跳动的不只是心脏,嗯,自那天偷看了村长和刘寡妇的美妙爱情后,我就再也不敢直视她了。
    但没关系,既然在见到罗茜的时候我这样心跳了,那就证明对方很可能就是我的爱情。
    不是有本书上说过吗?
    这个世界上有两万个人是会跟你一见钟情的,可惜终你一生都未必能遇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我觉得我挺幸运的,长这么大遇见了好几个,现在的这一个,就是罗茜,而且我有预感,她将是那两万人中很不寻常的一个。
    不然我的心跳频率不至于这么疯狂,像是在我胸腔中擂起了战鼓,催促着我跃马扬刀将她撸回来。
    虽然这个频率在军训的时候降了下来,没办法,烈日炎炎,那时候的防晒化妆品不像现在这么多,即使是罗茜这位白嫩的妞也被晒得黢黑。
    但没关系,军训结束后,我胸腔里的战鼓声又再次响起,是时候出击了。
    然而,就在我厉兵秣马,枕戈待旦的时候,罗茜被别人掳走了!
    世事无常,原来不止我盯上了她。
    自此,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谈恋爱,是不能等太久的,战场上局势千变万化,战绩稍纵即逝,等你擦完盔甲擦完刀,喂完马睡完觉,目标早没影了!
    于是,在经过这次的失利后,我便正式化作海中鱼,天上鸟,再不受网笼之束缚!
    一颗心不断地“扑通扑通”跳动,我的爱情,也不断地向我奔来。
    其实关于大学,除了老师们说了一个谎言后,有不少同学也说了一个谎言。
    “我以前没谈恋爱没对象是因为老师和家长不让我早恋,不是没有人喜欢。”
    嗯……大学前的学校其实有个非常好的特点,那就是会强制性的抹平学生们在除了成绩之外的其他区别。
    例如统一穿校服能让学生们在家境上的区别不会过于明显,都不让早恋也能让学生们在异性吸引力上的区别不会过于明显……
    但是,就像有的同学即使跟你穿着同样的校服,别人也能看出他家境更好一样,即使不让早恋,但是有些同学就是受异性欢迎……不用找借口说脸这玩意儿不能遮,有些人就是不靠脸也能有很好的异性缘。
    而到了大学后,有不少同学才会悲哀的发现,原来自己没对象真跟禁止早恋的关系不大啊。
    我很幸运,不,并不是幸运,而是本就有着这样的实力,从小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在异性缘上十分不错。
    虽然在老妈的高压下没敢光明正大的搞早恋,但是我摸过的女孩子的手,亲过的女孩子的嘴,估计能凑一副扑克了。
    当然,这并不算是什么早恋,即提早恋爱……这算是恋爱吗?显然不算!
    不过在来到蓉城上大学后,我的追求爱情之旅,瞬间提速。
    虽然罗茜被人捷足先登,让我伤心了好一阵,但是没关系,十八九岁的年轻小伙,岂能吊死在一棵树上。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随便的男人,我每一段恋爱,都是以我的心动为信号的。
    纯纯的恋爱,不就是以心动开始的吗?
    只是,或许是因为时代的不同,以前车马很慢,人所心动的对象寥寥无几,甚至一生只为一人心动,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交通工具的发展,我心动的频率,稍微高了那么一点点。
    或许那本书上所说的两万个一见钟情的对象,将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自罗茜后,我又陆陆续续遇到了好几拨心动的对象,虽然她们带给我的心动感觉不如罗茜来得强烈,但是,既然战鼓擂起,我自要遵循心的号召。
    而好巧不巧的是,在这期间,我跟罗茜完美的错频了,她有男朋友了,我是单身,我有女朋友,她又单着了,就连我的好兄弟余飞,也经常为我和罗茜这奇怪的错过而感到遗憾。
    但这也使得我跟罗茜,处成了兄弟,只是兄弟,却,又不同于兄弟。
    每当我失恋后,就会去找她倾诉,她会安慰我,有时也会帮我总结为什么这段感情会失败。
    人们常说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你心中的挚爱,那就是当你跟她/他在一起时,会不由自主的吐露自己的心声,无论是喜是悲。
    又或者对方能从你的状态波动就能看出你心中的喜悲,并宽解你,安慰你。
    如果按照这样来判断的话,那毫无疑问我心中的挚爱就是罗茜。
    所以我觉得这种判断方法是不准确的,毕竟我有时候对余飞也不会掩饰心中的感受,特别是关于一些男人间的话题时,往往相视一笑,就能想到同一个猥琐的事情,难道说我对老余也有别的心思?
    必不可能!
    那么就只能证明,我真把罗茜当兄弟了?
    而且,如果以心声准确来判断对方是否是自己的命中之人的话,那我相信,这世上的每一位心理医生都将是无数病人的挚爱。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在医学界,会将心理医生和其患者之间产生感情的事情定为违反职业伦理道德。
    我想,我跟罗茜之间,也有些像是这种情况。
    我是患者,她是我的心理医生,我对她产生的感情,是违反了职业伦理道德的,我们这并不是爱情。
    后来我大学毕业了,依旧在寻找着我的爱情。
    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心动了很多回,多到我估计我胸膛里的那个战鼓,都快要被锤烂了。
    但我始终没有跟一个女生在一起超过两年。
    原来逐爱之旅,如此漫长。
    也如此孤独,即使我身边有很多女孩,她们不乏美丽、活泼、文艺等等特点,每一次都会令我的心脏为之跳动,但我和她们仅仅只是短暂的相处过,剩下的,是更深一次的孤独。
    火辣的小洁,忧郁的玲玲,小资的商丹……还有更多的我都快记不起名字那些女生,她们短暂的经过了我,我也只是短暂的经过了她们。
    唯余孤独。
    甚至我有时候都会羡慕起上一辈人,他们的结合哪有那么多爱,在那个在街头吹口哨都有可能被抓去吃牢饭的年代,爱情,是个抽象到模糊的概念。
    媒人把穿着不合身的大一码西装的男孩和发间插着一朵大红的女孩拎到一起,只要女孩子害羞的低下头,只要男孩子手足无措的从兜里掏出递给对方,媒婆就会双手一拍喜滋滋叫道:“有戏有戏,他们看对眼了!”
    双方家长也就会乐呵呵地开始商讨着彩礼和嫁妆。
    这是爱情吗?
    我觉得这并不是,但我却有些羡慕。
    我心动了那么多次,却从没觉得我和哪个女孩的感情能比得上上一辈那连爱情都算不上的感情。
    直到后来,我遇到了林佳。
    彼时,罗茜早已入职了某五百强公司,我再也无法像一个患者去找她抚慰我心里的情感创伤。
    时代的又一次发展,自2008年后,我国迎来了第二次大基建时代以及3g时代。
    大基建时代,顾名思义,当一栋栋钢筋水泥浇筑的建筑将“城市”这个名词具象为钢铁森林的时候,随之而来的就是实现“咫尺天涯”的交通,“地球村”这个词,可谓是划时代的出现在街头巷尾,出现在每个人的茶余饭后。
    而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支持高速数据传输,具有更快的速率、更大的宽带和更好的用户上网体验。
    这又是我这种跟随着互联网发展而成长起来的网民们的一次狂欢。
    现在网络很快,每一次上网,我都会换一次甚至很多次心动对象。
    两万个,可能对我来说真的不够了。就在我悲哀的以为我不能再凭借心跳频次来追求爱情的时候,林佳出现了。
    那时我在一个设计公司当小主管,她也只是一个小业务员,我在去她公司谈业务的时候,就那么猝不及防的遇见了她。
    当我看见她的那一刻,本该喑哑破烂的战鼓再一次被敲响,并且发出了浑厚洪亮的声音,战鼓声调动了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它们再一次整装待命,并且齐齐向我嘶吼着:“再带我们冲锋一次吧!”
    于是我就上了,我愿再赌一次,这次是属于我的,真正的爱情。
    幸好,我赌对了。
    从小到大,这是我第一次,也可能是唯一一次在除我妈以外的一位异性身上,投入了如此大的情感。
    我爱林佳。
    原来真正的爱情,是这般滋味。
    如夏之绚烂,似秋果之甘甜,不枉我苦苦追寻这么多年。
    为了更好地守护这份爱情,我便决定创业,钱是男人胆,也是守护爱情的力量。
    其实林佳对于物质的需求不高,并不会像这时兴起的那些鸡汤文学里说的那样,一定要我多么有钱。
    彼时,我只能让她跟我挤在狭小的出租屋,从门口到客厅卧室和厨房摆满了我们所有的身家,要是突然添置了什么大物件,我们或许连转身都要专门给对方腾出地方。
    但我们依旧很相爱,她从不会因此抱怨什么,埋怨什么。
    她很漂亮,是班,不乏有她的同学或者同事对她会跟我挤在出租屋而感到啧啧惊奇,而这啧啧称奇中,更多的是嘲笑,嘲笑她,嘲笑我。
    但她从来对此置之不理,不,她只是在我面前时会表现出对这种事情置之不理的样子,我有时在半夜睡醒的时候,会看见她跟那些有过阴阳怪气行为的同事或同学在手机上吵架,最后总是以她把那些人删除拉黑为结果。
    我想任何一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不会不为所动,这也更加坚定了我要创业的想法。
    创业,是个听起来就会让人浑身激动的词语。
    它代表了希望,代表了未来,而这个通往未来的词,与我而言,是为了更好的守护现在,守护林佳,守护爱情。
    但同时,创业带来的也是风险,带来着是在未来来到之前,眼下的贫穷。
    本就不富裕的生活,在我创业之始,变得更为拮据。
    但林佳很体谅我,那时候,我跟她生活的开销,基本都是用她的工资撑起的。
    这一刻,我似乎体会到了上一辈人的,相互扶持的感情。
    而比起他们,我跟林佳之间,才算是真正的爱情。
    每当我跑完业务天都已经漆黑的时候,林佳还在出租屋的小窝里,一边看着打发时间的肥皂剧,一边等我回家,等我回来的时候,她又会将已经冷下来的饭菜重新热一遍,然后陪我一起吃饭。
    林佳有个拿手绝活,那就是泡面时喜欢把鸡蛋打碎,这样汤汁就能全部吸收在里面。
    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泡面。
    但其实,这明明只是一碗普通的鸡蛋泡面,但不知道为什么会让我魂牵梦绕。
    我想,这里面,应该也加入了一味明为“爱情”的调料。
    爱情是抽象的,是虚幻的,但是它却能附着在任何一件事物上,从而为其增加额外的,更美好的价值。
    我想起了我之前看过的一部叫《爱情公寓》的电视剧。
    在第一部里的情人节前夕,陆展博所有的年终奖金只够送林宛瑜一件大衣或者一副项链,当他为此纠结的时候,损友吕子乔跟他说:“如果这样东西是一个男人真心送给她的话,就被赋予了附加价值,比如说浓浓的情意,那么这样东西,就比另一样更加珍贵。”
    同样,性别互换后,林佳这份本该是普通的鸡蛋泡面,在注入她的情意后,那就变得不普通了。
    而在我们这借据的经济状况下,她所拥有的唯一的爱好,就是跟我一起去看周二的半价电影。
    明明以她的条件,其实足以找一个供她随意出入高档餐厅和昂贵游乐场所的男人,但是她只想跟我一起看半价电影。
    即使某一部电影是她非常想看的,她也不会因此在我们的预算中多添一笔负担,若是那天因为我工作的事情耽搁导致这部电影下画了,她也只是坐在那里生闷气。
    而那时,我说的最多的几个字就是:“等我们有钱以后。”
    在那晕黄的出租屋灯光下,她陪我度过了我最贫穷的时光。
    但后来我躺在价值百万千万的市中心大平层里的名贵床垫上再回忆之时,我想,在那逼仄的出租屋,翻个身就会让小床咔吱作响的经历,应该是我最富有的时光。
    因为我拥有了一个女孩全身心的爱意,也曾获得了我追逐许久的爱情。
    贫穷的时光终会过去,我的创业之旅,终于迎来了开结果的时候。
    我终于能把林佳从出租屋接到宽敞的大房子里居住了。
    但是正如夏绚烂终只是一时,秋果甘甜也只是一刻,我跟林佳的爱情,也逐渐走到了尾声。
    那个我时常说的“等我们有钱以后……”
    原来我也只能做到这能展现出来的七个字,那些省略号里的,被我记不起来的东西,才是真正需要做到的。
    可惜我忘了,我为什么会忘记呢?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连忘记的原因也不知道。
    林佳陪我从出租屋走进了大房子,陪我从3g走到了4g,五年的时间,我们拥有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拥有的可能未来还会丢掉,但失去的,我想是再也无法回来了。
    五年!
    能在茫茫的沙海中开辟出万亩绿洲,能让一座钢铁森林在寥无人烟的荒地里拔地而起,也能让一份本以为坚不可摧的爱情,逐渐磨灭。
    如夏凋落,秋果腐烂,我跟林佳的爱情,也走到了终点。
    都说世间爱情,十有九悲,我过去对这话向来是不屑一顾的,不过是些守护不住爱情的人,在事后的悔恨罢了!
    但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这句话,真的并非虚言,而当我说起这句话的时候也发现我当时认为的没全错,原来真的会悔恨啊。
    我又想起当初陪林佳看一些爱情片时,男女主有误会,总是说不清楚或者沉默不语,我那时真的不明白,甚至只觉得狗血和无聊,直到我身临其境时,我甚至比他们还要沉默。
    于斯爱情,甜邪?苦邪?咸有之!
    还记得在那间出租屋里,我们互相依偎着看《大话西游》时,我们许下的承诺,若有一天抛下对方,我要扮成至尊宝在人流最多的地方喊一万遍“林佳我爱你”,她则是吃芒果过敏而死。
    后来我真的扮作至尊宝去践行自己的诺言时,却发现闹了一个乌龙,幸好幸好,这只是一个乌龙。
    我还并没有失去这份爱情,也并没有再次成为孤独的人。
    即使这期间我遇见了小萌,也不过是在跟林佳短暂分开时故意向对方挑衅的举动而已。
    就像小孩子在家里受了委屈时,吵着要离家出走,其实不过是为了想让大人为自己离家出走而焦急而已,仿佛这样才能证明对方仍然是爱自己的。
    幼稚,但在感情中谁又能不幼稚呢?
    后来林佳出差,我跟她在网上依然保持着联系,那因为异地而未知的猜测和期待,又再次让我品味到了当初跟她在一起时的心动之感。
    心中跳动还在,那这份爱就依然还在。
    直到我遇见了夏露,这位让我再一次胸中擂鼓的女孩。
    我们有着一份相同的让人啼笑皆非的遭遇,那就是一起去参加前任的婚礼。
    然后她就成了我那两万个心动嘉宾中的一位。
    随着时代脚步的飞速前进,如今我们的恋爱进度也发展得飞快。
    从相遇到相爱,再到相知,是的,我们是先相爱,后相知,接着领证结婚,仅仅只过去了不到三个月。
    相当于不到我跟林佳所共度时光的二十分之一,跟罗茜所认识时光的百分之二。
    但世事无常,人生的魅力大抵就是来自于未知的变化。
    我跟夏露结婚了。
    夏露也是个美丽的,让我感受到爱情的女孩。
    我想,我这颠沛流离的逐爱之旅,在夏露这里就到了终点。
    爱情从没有谁最先出发,谁经历的时间久,谁最刻骨铭心就一定会跟对方走到终点的说法。
    在不同的时间,遇到了不同的人,爱上了不同的人,结婚的是不同的人,我想,世间其他人的逐爱之旅,也大抵如此。
    我爱夏露,与她结婚,这就够了。
    我现在,是个有妻子,也即将有孩子的人。
    往事,或可随风而去。
    想起好兄弟余飞跟我说,只要管理好时间,再通过各种堪称为畜生的手段,就能当一个合格的渣男,要不是我一夜之间失去所有的爱情,我差点就信了!
    我叫孟云,是个信奉纯爱至上的青年。
    这是我的故事,也是我的结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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