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之后不知道谁吆喝了一嗓子同学们又一窝蜂去了楼上的商务厅里唱歌喝酒,等到兄弟们都没了力气终于散场已经是凌晨的事了。
路明非身上的伤还得养,喝了点酒之后觉得全身酸痛,却还是开着叔叔那辆宝马把女同学一个个送回了家,男同学们则被留在丽晶酒店的客房里休息。
小天女的酒量倒是好得惊人。不过也正常,如果没点酒量她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在沿海一带的商圈里可能上桌没两天就给人吃得干干净净。不过她说有些事情想单独跟路明非说,就笑眯眯的留在丽晶酒店跟娲主聊天。
其他人不知道依依师姐的底细,可她苏晓樯知道得一清二楚。这小祖宗哪里是看上去这么软萌,上次见面她可会飞,还能挥挥手就治好老爹了几百万都没辙的脑血管病。
bar里零零散散的兄弟越来越少,除了路明非大家基本都开不了车,倒也有家境殷实的哥们叫来了家里的司机,不过司机也只能把人扛着就带走。
最后离开的是赵孟华和陈雯雯。赵老板倒阔气,一个劲儿抓着叔叔的手说叔叔我跟你说今天这钱必须得我出,以前念高中那会儿路明非帮了我不少忙……还有我结婚的时候叔叔你一定要来捧场,到时候我……
穿白裙白裙外套着呢子大衣的陈雯雯低下头,脸上羞红像是玉中沁血似的,拉着赵孟华的衣角说走吧走吧快走吧,我爸爸他们该着急了。
虽说已经和赵老板订了婚,可其实这两人都算是出生自传统家庭,远没到同居的程度,这次回合肥陈雯雯还是住在自己家里。
叔叔这等千杯不倒的汉子居然也有些醉醺醺的,跟赵孟华两人四拳相握称兄道弟,大着舌头说好兄弟结婚我一定捧场!
路明非脸色一黑把路鸣泽叫过来:“路鸣泽你扶叔叔先坐下,我叫服务生熬了姜汤,等下你帮他醒醒酒。”
小胖子手忙脚乱把自己老爹扶好,倒像是抱着树干的黑熊。
这些年他一直生活在堂哥路明非的阴影中,每当有人提起他们家,提起堂哥个个都竖大拇指,说起他路鸣泽大家就说路谷城你把你儿子养得好,长得多可爱啊,圆滚滚的。
妈的圆滚滚这个词真的是用来夸人的么?
可路鸣泽恨路明非么?
也并不。
人就是这样,你比他好一点点他就嫉妒你,可如果你们之间的距离大到宛如东非大裂谷,拼了命的去追赶都无济于事,那他就再也升不起嫉妒的心思了,只剩下畏惧和尊敬。
路鸣泽就觉得自己跟堂哥之间的差距形如天堑,人和人之间真是没得比,一比就是云泥之别。人路明非自从上了高中回回摹拟考都能排进市前三、也没见他从哪学过可钢琴萨克斯古筝排箫真是到手就来,又是篮球队的中锋、还帮学校里的同学赶走了城隍庙小商品批发市场对面那所技校溜出来的混混,人缘之好令人发指、受女生欢迎程度堪比吴彦祖。
路鸣泽不但不恨堂哥其实还挺佩服路明非的,什么都会样样都强,又有礼貌又有教养还讲义气,哪怕老妈这么欺负人家,在外边还是以自己堂哥的身份给他撑腰。当然如果路明非知道他这么想大概会有点内疚,因为直到今天诺诺有时候还会用夕阳的刻痕来背地里蛐蛐路鸣泽。
有时候路鸣泽也会想老妈做得有点过分,家里最困难的那段时间吃穿用度全靠着路明非家里从国外汇回来的巨款度日。可偏偏老路家自有国情在此,婶婶说话那就是顶用的那个人,叔叔看上去大男子主义,但真惹着老婆不开心了晚上回去还是得跪键盘。
其实婶婶也不是恨路明非,她恨的是乔薇妮,偏偏路明泽又不争气不管从哪个方面都比不上路明非,所以对侄子吹毛求疵。
眼看路明非搀扶赵孟华走远了,路鸣泽犹豫了一下,忽然在身后叫住了他。
“喂,哥。”他喊,其实很多年他都没这么叫过路明非,在家里老妈都管堂哥叫“喂”,他也就跟着外面的人叫路师兄算是给了面子了。只有路谷城还记着路明非是他老路家的种,悄悄给他零钱、路明非跟人打架他着急坏了要来撑腰,可等这男人赶到学校的时候婶婶已经春风满面从里面走出来摆摆手说已经解决了。叔叔问怎么解决的,婶婶说我叫明非给人孩子做值日。
路鸣泽记得那天回家老爸把自己关屋子里喝得酩酊大醉,晚上路谷城第一次动手摔了碗,还指着老婆的鼻子骂,他们吵了什么路鸣泽不知道,可从此开始婶婶就再也管不着叔叔的零钱了。后来这些零钱有很大一部分进了路明非的口袋。
也是从那天开始堂哥就很少回家吃饭了,有时候也不回家睡觉,听说是被接到了苏晓樯家里和楚子航家里。有时候路鸣泽还挺羡慕的,苏晓樯在仕兰中学男生们心中长期霸榜女生中最漂亮榜单的榜首,楚子航这哥们又帅又有钱跟着他混能不被欺负。
有了酷哥靓女的加持路明非好像也变得更加闪闪发亮,以至于后来路鸣泽都有点不太敢和他走在一起。如果你只是条败狗却跟在金光闪闪的超级巨星旁边,大家都会在夸赞超级巨星的格调时顺便把你拎出来踩上两脚。
思绪一秒钟千回百转,路鸣泽回过神来的时候路明非已经站住,回头看向他。
“吃饭前我爸说今天晚上回家去住。”路鸣泽干巴巴的说,“你的被褥床榻都还没撤掉,每个月都有换洗。”这个世界虽说叔叔确实发达了,可路明非和路鸣泽在仕兰中学念高中的时候他们还是住同一间屋子,甚至连墙面都没有重新翻新,也还一起用同一台电脑。
路明非心中一动,可想起自己如今正面临的危机和麻烦,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说:“这次回国都本来就只是意外中的意外,明天早上就要走,就不回去了……等下次回来吧,我给你和婶婶从俄罗斯带特产回来做礼物。”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命从俄罗斯回来。这次去昆山应该和那个叫夏洛特的女孩见过一面之后就要出发去北边了,也可能会想办法去一趟德国。
如果没有暴露的话回去住一两天也无所谓,可现在诺玛的天眼正看着呢,执行部的行事风格中夜间破袭算是比较能猜到的手段,路明非也担心如果真打起来误伤到叔叔一家。
毕竟他们只是普通人,普通人有普通人的世界。
打打杀杀交给他们这些弃族就好了。
赵孟华委实喝得有点神志不清了,路明非架着他,拉开宝马的后座车门将他塞进去。
“嚯,赵公子毕业之后生活过得不错啊,这小肚腩,都快赶上咱教导主任了。”路明非脱掉大衣挽起袖口坐在驾驶座上,陈雯雯早在副驾驶上坐好了,坐得端端正正、系好了安全带,正一个劲儿的打理她那两缕挂在耳鬓上的发丝。
路明非以前跟着陈雯雯鞍前马后,给人说是文学社的忠诚走狗,可那时候他想走狗就走狗吧,有些人想当走狗还当不了呢。
那时候他像是橡树岭上研究原子弹的那些科学家那样悄无声息的研究这个文学少女的一切,知道陈雯雯只有在紧张的时候才会做这种撩头发的动作。
回想当年情窦初开,跟陈雯雯并肩走在河边的小路上,他那颗充斥着5d速狗和刺蛇海战术的脑子里也曾想过此生非陈雯雯不娶这样的豪言壮志。可从来都只有他路明非撩头发的份儿,人小姑娘那叫一个平淡如水。
妈的你别撩了好么,我害怕。
赵孟华,赵孟华!赵孟华你他妈别睡了快醒醒,把你女朋友拉后座去!
“其实赵孟华挺努力的,你和楚子航是他的偶像,毕业后他学了贝斯还办了健身卡,看起来想向你们看齐。”陈雯雯小声说,她看向窗外,黑色的玻璃上同时映出如山如海的城市光火和她那张下颌线柔和的小脸,“有小肚腩大概是因为这段时间应酬太多了……”“我知道我知道,开玩笑的嘛。”路明非有点尴尬,只能耸耸肩说,“能开个导航么,我先送你回去再送他,你们也真是,司机也不带一个。”
“因为刚好在这附近挑选婚戒……”陈雯雯说这话的时候脸更红了,路明非叹了口气心说你跟我脸红个泡泡茶壶啊,然后一脚油门踩下,宝马车汇入车流。
以前有人说夏弥是路明非的白月光,其实只有路明非自己知道,他真正的白月光其实是身边这如今已经即将嫁为人妻的女孩。
所谓白月光不过是见色起意,再加上一点骨子里的自卑,给她套上一层神性的光辉,在爱而不得的沉淀下那个女孩就成了白月光,路明非成了光的奴隶。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白月光,只是在你情窦初开的时候见到的上限而已。
想想朱元璋,他怎么能相信那碗珍珠翡翠白玉汤其实是碗烂白菜汤呢。
此刻再次面对,在如此密闭如此安静的环境中,连赵孟华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可路明非早已能够坦然告诉陈雯雯说他早就不喜欢她了。
就算他的心里真有白月光,那她也应该在她最巅峰的时候泡在那个该死的福尔马林里面永存,在那个草木盛开的下午随着蝉鸣一起留在灵魂和记忆的最深处。
信号灯枯燥变换,车流来回往复,路明非微眯着眼看前方。
不知道什么方向传来雷鸣的声音,可天上风轻云淡,大概一场暴雪就要来了。
忽然一股令人心悸的疏离感涌上来,路明非悄悄按住自己的胸腔,他察觉那颗心脏跳动得有些太过狂躁。
像是某种预知危险的第六感。
可他不知道危险来自哪里。
这种孤独到极限的疏离感也让他隐隐熟悉。
“就到这里吧,还能走路么?可以自己进小区吗?”路明非将车停在路边,旁边就是陈雯雯他们家小区,也是别墅区,只是路明非以前没来过。
“行,那赵孟华就麻烦师兄你了。”陈雯雯点点头,挥手跟路明非告别。
二十分钟的车程两个人之间的对话不超过三句。一则路明非委实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难道跟人家小姑娘说以前我之所以加入文学社其实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把你泡到手中么?二则赵孟华偶尔胡言乱语,陈雯雯还得回头应和两句,人家琴瑟和鸣路明非真不好意思插嘴。
又把赵孟华送回家,他老妈迎出来非得叫路明非进去坐坐,了好大劲儿才挣脱。
可抬脚还没走两步他就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死亡如影随形的感觉如芒在背,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和疏离感不知何时变得更加凶猛,简直如漫上海岸的巨浪,滚滚凶潮一波接一波拍打他、像是要把他冲垮。
有种撕裂的疼痛某一瞬间呈现在路明非的胸膛上方,他的瞳孔刹那间点亮,黄金瞳如鬼火般熊熊燃烧。
枯竭的血统被强制激活,这种刺痛感和剧烈的危机感才终于被消弭少许,等终于回到宝马车上,路明非咬着牙将自己的衣领撇下来,然后看向自己左侧锁骨的下方。
然后他愣住了。
大理石般质感的皮肤下方,一簇青黑色的细细血管像是沁着墨的纸那样缓缓浮现出来,如绞在一起的细小群蛇。
那些血管像是在被一支能够操控它们的笔牵引,在路明非的皮肤下面留下一个形如半闭的眼睛的图案。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可寒意悄无声息的升起。
“路鸣泽。”路明非轻声呼唤。
“我在,哥哥。”男孩出现在刚才陈雯雯坐过的地方,他垂首,看向那颗眼睛,面上一瞬闪过狰狞的神情。
“这是什么?”
“道标。”路鸣泽轻声说。
“道标?”路明非眼皮跳了跳,拉开右侧的衣服,肩上烙着小小的海螺符号。
这是夏弥在他身上留下的道标,能够随时呼唤芬里厄并使死人国度降临。
这是路明非最大的底牌之一。
“不是尼伯龙根的道标,而是昆古尼尔的。”小魔鬼咬牙,“它的力量恢复得比我想象中更快,我来不及阻止了……”
“什么意思?”路明非皱眉,握紧双刀。
“你已经死了。”路鸣泽抬头,看路明非的眼睛。(本章完)
路明非身上的伤还得养,喝了点酒之后觉得全身酸痛,却还是开着叔叔那辆宝马把女同学一个个送回了家,男同学们则被留在丽晶酒店的客房里休息。
小天女的酒量倒是好得惊人。不过也正常,如果没点酒量她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在沿海一带的商圈里可能上桌没两天就给人吃得干干净净。不过她说有些事情想单独跟路明非说,就笑眯眯的留在丽晶酒店跟娲主聊天。
其他人不知道依依师姐的底细,可她苏晓樯知道得一清二楚。这小祖宗哪里是看上去这么软萌,上次见面她可会飞,还能挥挥手就治好老爹了几百万都没辙的脑血管病。
bar里零零散散的兄弟越来越少,除了路明非大家基本都开不了车,倒也有家境殷实的哥们叫来了家里的司机,不过司机也只能把人扛着就带走。
最后离开的是赵孟华和陈雯雯。赵老板倒阔气,一个劲儿抓着叔叔的手说叔叔我跟你说今天这钱必须得我出,以前念高中那会儿路明非帮了我不少忙……还有我结婚的时候叔叔你一定要来捧场,到时候我……
穿白裙白裙外套着呢子大衣的陈雯雯低下头,脸上羞红像是玉中沁血似的,拉着赵孟华的衣角说走吧走吧快走吧,我爸爸他们该着急了。
虽说已经和赵老板订了婚,可其实这两人都算是出生自传统家庭,远没到同居的程度,这次回合肥陈雯雯还是住在自己家里。
叔叔这等千杯不倒的汉子居然也有些醉醺醺的,跟赵孟华两人四拳相握称兄道弟,大着舌头说好兄弟结婚我一定捧场!
路明非脸色一黑把路鸣泽叫过来:“路鸣泽你扶叔叔先坐下,我叫服务生熬了姜汤,等下你帮他醒醒酒。”
小胖子手忙脚乱把自己老爹扶好,倒像是抱着树干的黑熊。
这些年他一直生活在堂哥路明非的阴影中,每当有人提起他们家,提起堂哥个个都竖大拇指,说起他路鸣泽大家就说路谷城你把你儿子养得好,长得多可爱啊,圆滚滚的。
妈的圆滚滚这个词真的是用来夸人的么?
可路鸣泽恨路明非么?
也并不。
人就是这样,你比他好一点点他就嫉妒你,可如果你们之间的距离大到宛如东非大裂谷,拼了命的去追赶都无济于事,那他就再也升不起嫉妒的心思了,只剩下畏惧和尊敬。
路鸣泽就觉得自己跟堂哥之间的差距形如天堑,人和人之间真是没得比,一比就是云泥之别。人路明非自从上了高中回回摹拟考都能排进市前三、也没见他从哪学过可钢琴萨克斯古筝排箫真是到手就来,又是篮球队的中锋、还帮学校里的同学赶走了城隍庙小商品批发市场对面那所技校溜出来的混混,人缘之好令人发指、受女生欢迎程度堪比吴彦祖。
路鸣泽不但不恨堂哥其实还挺佩服路明非的,什么都会样样都强,又有礼貌又有教养还讲义气,哪怕老妈这么欺负人家,在外边还是以自己堂哥的身份给他撑腰。当然如果路明非知道他这么想大概会有点内疚,因为直到今天诺诺有时候还会用夕阳的刻痕来背地里蛐蛐路鸣泽。
有时候路鸣泽也会想老妈做得有点过分,家里最困难的那段时间吃穿用度全靠着路明非家里从国外汇回来的巨款度日。可偏偏老路家自有国情在此,婶婶说话那就是顶用的那个人,叔叔看上去大男子主义,但真惹着老婆不开心了晚上回去还是得跪键盘。
其实婶婶也不是恨路明非,她恨的是乔薇妮,偏偏路明泽又不争气不管从哪个方面都比不上路明非,所以对侄子吹毛求疵。
眼看路明非搀扶赵孟华走远了,路鸣泽犹豫了一下,忽然在身后叫住了他。
“喂,哥。”他喊,其实很多年他都没这么叫过路明非,在家里老妈都管堂哥叫“喂”,他也就跟着外面的人叫路师兄算是给了面子了。只有路谷城还记着路明非是他老路家的种,悄悄给他零钱、路明非跟人打架他着急坏了要来撑腰,可等这男人赶到学校的时候婶婶已经春风满面从里面走出来摆摆手说已经解决了。叔叔问怎么解决的,婶婶说我叫明非给人孩子做值日。
路鸣泽记得那天回家老爸把自己关屋子里喝得酩酊大醉,晚上路谷城第一次动手摔了碗,还指着老婆的鼻子骂,他们吵了什么路鸣泽不知道,可从此开始婶婶就再也管不着叔叔的零钱了。后来这些零钱有很大一部分进了路明非的口袋。
也是从那天开始堂哥就很少回家吃饭了,有时候也不回家睡觉,听说是被接到了苏晓樯家里和楚子航家里。有时候路鸣泽还挺羡慕的,苏晓樯在仕兰中学男生们心中长期霸榜女生中最漂亮榜单的榜首,楚子航这哥们又帅又有钱跟着他混能不被欺负。
有了酷哥靓女的加持路明非好像也变得更加闪闪发亮,以至于后来路鸣泽都有点不太敢和他走在一起。如果你只是条败狗却跟在金光闪闪的超级巨星旁边,大家都会在夸赞超级巨星的格调时顺便把你拎出来踩上两脚。
思绪一秒钟千回百转,路鸣泽回过神来的时候路明非已经站住,回头看向他。
“吃饭前我爸说今天晚上回家去住。”路鸣泽干巴巴的说,“你的被褥床榻都还没撤掉,每个月都有换洗。”这个世界虽说叔叔确实发达了,可路明非和路鸣泽在仕兰中学念高中的时候他们还是住同一间屋子,甚至连墙面都没有重新翻新,也还一起用同一台电脑。
路明非心中一动,可想起自己如今正面临的危机和麻烦,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说:“这次回国都本来就只是意外中的意外,明天早上就要走,就不回去了……等下次回来吧,我给你和婶婶从俄罗斯带特产回来做礼物。”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命从俄罗斯回来。这次去昆山应该和那个叫夏洛特的女孩见过一面之后就要出发去北边了,也可能会想办法去一趟德国。
如果没有暴露的话回去住一两天也无所谓,可现在诺玛的天眼正看着呢,执行部的行事风格中夜间破袭算是比较能猜到的手段,路明非也担心如果真打起来误伤到叔叔一家。
毕竟他们只是普通人,普通人有普通人的世界。
打打杀杀交给他们这些弃族就好了。
赵孟华委实喝得有点神志不清了,路明非架着他,拉开宝马的后座车门将他塞进去。
“嚯,赵公子毕业之后生活过得不错啊,这小肚腩,都快赶上咱教导主任了。”路明非脱掉大衣挽起袖口坐在驾驶座上,陈雯雯早在副驾驶上坐好了,坐得端端正正、系好了安全带,正一个劲儿的打理她那两缕挂在耳鬓上的发丝。
路明非以前跟着陈雯雯鞍前马后,给人说是文学社的忠诚走狗,可那时候他想走狗就走狗吧,有些人想当走狗还当不了呢。
那时候他像是橡树岭上研究原子弹的那些科学家那样悄无声息的研究这个文学少女的一切,知道陈雯雯只有在紧张的时候才会做这种撩头发的动作。
回想当年情窦初开,跟陈雯雯并肩走在河边的小路上,他那颗充斥着5d速狗和刺蛇海战术的脑子里也曾想过此生非陈雯雯不娶这样的豪言壮志。可从来都只有他路明非撩头发的份儿,人小姑娘那叫一个平淡如水。
妈的你别撩了好么,我害怕。
赵孟华,赵孟华!赵孟华你他妈别睡了快醒醒,把你女朋友拉后座去!
“其实赵孟华挺努力的,你和楚子航是他的偶像,毕业后他学了贝斯还办了健身卡,看起来想向你们看齐。”陈雯雯小声说,她看向窗外,黑色的玻璃上同时映出如山如海的城市光火和她那张下颌线柔和的小脸,“有小肚腩大概是因为这段时间应酬太多了……”“我知道我知道,开玩笑的嘛。”路明非有点尴尬,只能耸耸肩说,“能开个导航么,我先送你回去再送他,你们也真是,司机也不带一个。”
“因为刚好在这附近挑选婚戒……”陈雯雯说这话的时候脸更红了,路明非叹了口气心说你跟我脸红个泡泡茶壶啊,然后一脚油门踩下,宝马车汇入车流。
以前有人说夏弥是路明非的白月光,其实只有路明非自己知道,他真正的白月光其实是身边这如今已经即将嫁为人妻的女孩。
所谓白月光不过是见色起意,再加上一点骨子里的自卑,给她套上一层神性的光辉,在爱而不得的沉淀下那个女孩就成了白月光,路明非成了光的奴隶。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白月光,只是在你情窦初开的时候见到的上限而已。
想想朱元璋,他怎么能相信那碗珍珠翡翠白玉汤其实是碗烂白菜汤呢。
此刻再次面对,在如此密闭如此安静的环境中,连赵孟华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可路明非早已能够坦然告诉陈雯雯说他早就不喜欢她了。
就算他的心里真有白月光,那她也应该在她最巅峰的时候泡在那个该死的福尔马林里面永存,在那个草木盛开的下午随着蝉鸣一起留在灵魂和记忆的最深处。
信号灯枯燥变换,车流来回往复,路明非微眯着眼看前方。
不知道什么方向传来雷鸣的声音,可天上风轻云淡,大概一场暴雪就要来了。
忽然一股令人心悸的疏离感涌上来,路明非悄悄按住自己的胸腔,他察觉那颗心脏跳动得有些太过狂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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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到这里吧,还能走路么?可以自己进小区吗?”路明非将车停在路边,旁边就是陈雯雯他们家小区,也是别墅区,只是路明非以前没来过。
“行,那赵孟华就麻烦师兄你了。”陈雯雯点点头,挥手跟路明非告别。
二十分钟的车程两个人之间的对话不超过三句。一则路明非委实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难道跟人家小姑娘说以前我之所以加入文学社其实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把你泡到手中么?二则赵孟华偶尔胡言乱语,陈雯雯还得回头应和两句,人家琴瑟和鸣路明非真不好意思插嘴。
又把赵孟华送回家,他老妈迎出来非得叫路明非进去坐坐,了好大劲儿才挣脱。
可抬脚还没走两步他就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死亡如影随形的感觉如芒在背,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和疏离感不知何时变得更加凶猛,简直如漫上海岸的巨浪,滚滚凶潮一波接一波拍打他、像是要把他冲垮。
有种撕裂的疼痛某一瞬间呈现在路明非的胸膛上方,他的瞳孔刹那间点亮,黄金瞳如鬼火般熊熊燃烧。
枯竭的血统被强制激活,这种刺痛感和剧烈的危机感才终于被消弭少许,等终于回到宝马车上,路明非咬着牙将自己的衣领撇下来,然后看向自己左侧锁骨的下方。
然后他愣住了。
大理石般质感的皮肤下方,一簇青黑色的细细血管像是沁着墨的纸那样缓缓浮现出来,如绞在一起的细小群蛇。
那些血管像是在被一支能够操控它们的笔牵引,在路明非的皮肤下面留下一个形如半闭的眼睛的图案。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可寒意悄无声息的升起。
“路鸣泽。”路明非轻声呼唤。
“我在,哥哥。”男孩出现在刚才陈雯雯坐过的地方,他垂首,看向那颗眼睛,面上一瞬闪过狰狞的神情。
“这是什么?”
“道标。”路鸣泽轻声说。
“道标?”路明非眼皮跳了跳,拉开右侧的衣服,肩上烙着小小的海螺符号。
这是夏弥在他身上留下的道标,能够随时呼唤芬里厄并使死人国度降临。
这是路明非最大的底牌之一。
“不是尼伯龙根的道标,而是昆古尼尔的。”小魔鬼咬牙,“它的力量恢复得比我想象中更快,我来不及阻止了……”
“什么意思?”路明非皱眉,握紧双刀。
“你已经死了。”路鸣泽抬头,看路明非的眼睛。(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