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想多了吗……

    然后那真的就是一个拥抱。

    心脏明明在我胸腔里,但好像是被他控制的,像捏在他手心,跳得毫无章法。我知道他在说话,隔着衣物能感到说话时才会有的胸膛的起伏,他说话的气息还带着一丝大卫杜夫的清冽。看不到手机,也无法去想他在说什么能说这么久,此刻我满脑子都被一个念头占据着:都第二次了,我该礼尚往来地抱回去吗?

    可是看不到他说的话,该用怎样的信念去回应这个拥抱?作为粉丝,作为朋友,还是作为爱慕者?一边怕自己想太多,一边还是情不自禁抬起手,他却松开了手,我忙低头看手机。

    ——你的信我都看了。但我看不懂。你说你崇拜我,感激我,但是我们在东京街头live,在冲绳散步,这样的事你不需要崇拜也不需要感激。除非你还有别的意思。

    ——你是觉得这些事很美好吗?

    当然美好,才会让人一想起来就情难自禁,为它们写信,为它们写歌,甚至为它们写墓志铭。

    ——我也觉得很美好。我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很美好。但是我没有信心,我以为的那种美好,是不是你认为的那种美好。

    ——迟南,我是直男,我知道你也是,我好像不应该喜欢你,你也不可能喜欢上我,这很矛盾,但世界上本来就充满各种美好的矛盾,就算它是个丑陋的矛盾我也不想管了。如果这种喜欢只停留在我以往喜欢某个人的水平上,我打算就让它过去,对着你像对着一个朋友,永不说破,等以后老了,再把你写进回忆录里,那时候我再为它写歌,但后来……只写在回忆录里显然不够了,刻在墓碑上都不够了。

    “……林赛哥,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塞林格说,——跨年那天你问我,是不是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和他说,我说不一定,有把握的我才会说,应该再加上一句,如果我胜券在握,就不但要说,还要做。

    ……

    阿岚说塞林格是污王,那一定是因为他没有和塞林格接过吻……

    嘴唇压住嘴唇的动作他做起来,有种陨石落在冰原上的刺激,还有不需要张嘴,不需要挑逗,不需要任何技巧,却能那么准确地压在最柔软位置的本领,像在琴弦上一个力道十足的击勾,那声音就是一团火,不带一点污秽,纯净而热烈。

    他向后退开,看着我:“到你了。”

    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才让视线在他身上重新聚焦,他背后的麦田太亮太美,看得我都恍惚了。

    对我来说,早就分不清“塞林格”和“摇滚”哪一样在我心里更重要,我喜欢的是摇滚吗?只是因为塞林格是摇滚天团的灵魂,所以才喜欢上他?还是我喜欢的其实是塞林格,只是因为他刚好是摇滚天团的灵魂人物,所以才喜欢上摇滚?已经没有办法把这两者摘开了,就像分开天空和蓝色。

    那些憋在肚子里的感受终于可以都说出来,虽然是用最语无伦次的表达,也令人感激。我说我不是一开始就盘算好要偷偷喜欢他,刚开始真的只是崇拜和感激,后来也不知怎么了,可能真的魔障了,可能因为塞林格这个名字就是有让身边的人都为它入魔的魅力,长这么大我没喜欢过同性,一个没有,半个都没有,我自我催眠那肯定只是我的错觉,崇拜一个人到某种程度,有点疯魔了。

    每当我对你有超越粉丝对偶像的想法时,我就不去想它,我就在它周围打转,绕圈,既不敢靠近,又没法真的离开。

    你有过那么多女朋友,你笔直得我毫无胜算,你不希望和助理之间发生什么,我还是毫无胜算,随便哪边我都是死路一条。

    但到头来还是没办法,大概我已经病入膏肓,只要塞林格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喜欢上不是他的人。

    就算你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你留在我记忆里的样子,也够我用余生喜欢下去了。

    有没有说清楚?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很难理清自己的思路,可能连话都说不清,一会儿塞林格,一会儿他,一会儿林赛哥,一会儿你……我自己都混乱得不行!

    塞林格看着我,说了什么,手机上跳出一句:——说得有点长,但也不错。

    我才发现在这条之前,在他对我说“到你了”时,后面明明还跟着一句“你只需要说接受还是不接受。”

    结果我像发表毕业论文般说了这么多不得要领的话:“对不起,我这通告白真的太差劲了……”

    ——是有点差劲,如果对象是你学姐,你这个告白就不及格了。

    我盯着手机,实在无地自容,可当手机上又出现一句,“但对象是我,你可以拿一亿分了”,因为这句话,心情又能立马从地狱到天堂,觉得自己很傻气,又愿意变得这么傻气。

    ——这感觉很棒吧?塞林格说,——喜欢一个人,以为根本没有可能,没想到原来他也喜欢你。

    何止是棒,其实到这一秒我都有些害怕:“这该不会是在拍节目吧,待会儿就有人扛着摄像机从麦田里跑出来?说老实话我真挺怕的……”

    “我也怕。”

    夕阳下他蹙着眉头,这三个字与我而言,俨然是比一万句担保都更管用的定心针:“林赛哥你都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多难以置信,我现在就想跑个马拉松,蹦个极什么的,但是……”虽然全身的细胞都想向全世界叫嚣,却还有一丝残存的理智拽着我,“但是毕竟我……你知道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就是能到你的身边,成为你的灵感,可是我现在已经做不到了,我不是以前那个可以和你一起写歌的人了。”

    ——迟南,你还记得有一回打赌,你输给我吗?

    当然记得,欠你的我不可能忘记。

    ——我知道你担心失聪后对我来说你的存在就没有价值了,你可能是没有办法为我写歌,做我的参考,但你是我的灵感,我还没那么low,需要灵感为我做什么,灵感就该像拉玛努金,兰斯洛特,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存在就可以了。即使你走了,我想到你,还是会找到灵感,只是可能会找得非常费力。本来不想说这些,听起来像在绑票你,可是既然你还欠我的,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说:——我让你留下来。

    我看着手机上满满的字,根本走不出去了。其实你让我留下我就会留下,可是你这样让我留下,我要是还有半分的犹豫和自卑,我都不配喜欢你:“好,林赛哥,就算以后——”

    ——没有就算,只有以后。塞林格说:——听着迟南,我找桑妮帮忙联系了纽约大学的专家,他们有非常成熟的全植入式人工耳蜗,桑妮的一个朋友去年做了手术,现在依然可以在舞台上工作,原本不想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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