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往年的几位王爷闹的有多不靠谱。
不过,韩小长史惊讶的不是这个,而是……
“半、半个月?殿下的生辰是那一天?”
林滤愉悦的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就是二月十二的花朝节啊。”
轰隆!一道天雷砸到长史大人的首级之上,应接不暇,天雷阵阵,直把韩小长史雷的头晕眼花。
一时之间,长史大人说不出的悲愤:林滤竟然比她大了一个月!
自己还曾因为对方未成年而纠结不已,自己还总是一副我心理、生理年纪都比你大的姿态。
长史大人忍不住捶墙,这让她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啊!
韩苏一脸木然的看着林滤,为今之计只有寄托于林滤不知道自己生辰上了。
林滤不知道吗?怎么可能。
公主殿下早就把长史大人调查个底儿朝天了。
正是因为知晓长史大人的生辰,才更加对平日里,明明比自己年幼、明明就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却偏偏还自以为很成熟、以年长者自居的长史大人好笑不已。
到了今天才真正明白,感情长史大人压根不知道自己生日,就自认为自己比她年幼了呢。
多么有趣啊,看看眼前这张因为太过震惊,都呆滞了的脸。
公主殿下扬起恶作剧成功的恶劣笑容,娴雅依旧的伸出手,捏了捏长史大人的脸:“乖,叫姐姐。”
“……”
生日比周年纪念日重要多了,更何况,看起来公主殿下没一点儿浪漫情怀,就算不是周年纪念,难道和情人一起压马路、游景点,赏花、赏月、赏长史,就没有一点儿吸引力了吗?身为情人,真是失职!
不过,长史大人显然也没资格说别人,以情人自居的某人连对方的生辰都是刚刚从对方口里得知呢。
于是,韩小长史打起精神、重整旗鼓,抓起藏在身边儿的木盒子往林滤手里一塞,面皮儿发热的某人,连敢正眼看林滤一眼都没,期期艾艾的嘟囔了一句:“今天天气很好,送你的。”然后一溜烟儿的跑了,临阵脱逃的理由是:我要去准备生日惊喜。
林滤错愕的看着手里的盒子,虽然之前一直没抬头,事实上,她从韩苏刚刚进来,就看到这个被刻意掩藏在对方身边儿的东西了。
还以为是有什么特别用意,韩苏才会这么躲躲闪闪的不让自己知道,所以故意没有去看,结果却被对方这么冒冒失失、语焉不详的塞了过来。
公主殿下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还有周年纪念这种日子,千年的习俗间隔就是这么的让人无力。
只是,无论何种间隔,却也挡不住少女真挚的情思。
林滤打开盒子,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只古拙质朴的紫砂茶杯,说她古拙质朴,实在是太高抬它了,只不过是因为长史大人送的,所以公主殿下忍下心来厚道了一回。
因为杯子明显是韩苏亲手所制。想起来大约是因为林滤经常饮茶的缘故,韩小长史便用心亲自做了这么一个礼物。杯子上面一个书生仰头望月,旁边刻着两行字:“以茶代酒,消融倾慕心几许。烹字成汤,萃取相思水一杯。”
林滤并不知道这是韩苏为了周年纪念日特别准备的礼物,而且明显对方也是今日刚刚才知晓自己的生辰,所以也并不是提前送的生辰礼物,那么,忽然送了这么一个大费心思的杯子又是为何呢?
聪慧睿智的公主殿下茫然不解。
不过,这并不影响公主殿下心里的喜欢。之后几年,林滤总爱这个杯子,无论人前人后,这个茶杯都常在手边,只要饮茶,这个杯子总是离不开的。
当然也有心直口快的亲族,直截了当的唾弃这个丑陋的杯子未免与林滤太不相配,林滤却都笑而不语。
韩苏腰间的香囊针脚还不够细密,做工有些粗糙呢,可是她不也每天都羞怯欢喜的戴在身上,不时的摸一摸,生怕不小心遗失了么。
☆、84你捧的哪门子的花啊
林滤公主殿下的打算并没有成功。因为从庆王府送来了邀请花朝节百花会的帖子。
还好生病的消息还未放出,于是计划终止了下来,临时改为小恙,两日便好,就算没有大碍,循例也是要小病一下的。没办法,从春节前到现在,一直都健健康康的,和往日的形象太不符。
可见演戏的确是一个技术活,尤其在公主殿下身兼导演、编剧等一系列职位的时候,又费体力,又耗脑力,还要临时做档期调整。林滤顺手将请帖递给了韩苏,预估了一下近日生什么病比较合适。
“庆王妃?”韩小长史好奇的翻来覆去看着鎏金帖子。
虽然来到帝京已经一年了,可是她几乎总是宅在公主府不出门,又没有什么交际,所以就算是皇家的人,长史大人也没能认全,没办法,皇帝亲戚太多,同理,林滤的亲戚也很多。但是公主殿下很少与他人走动,待客也并不热情,就造成了自家略显失职的长史大人孤陋寡闻的局面。
“庆王是我十三叔,虽然出身不算尊贵,但因为为人单纯不争,所以无论是父皇,还是其他叔伯,都十分喜欢他,就算不喜欢起码也没有厌烦他的人,所以父皇即位之后,就封了这位叔叔一个‘庆’字,可见喜爱。”
林滤抿了一口茶,笑道:“我这位叔叔不但温厚纯挚,人长得也极俊秀文雅,据说及冠的时候帝京的女儿家都额手相庆,别看不是什么尊崇的皇子,各家的媒人差点踏破皇宫的门槛。概因为十三叔叔虽生于皇家,偏偏却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架势,最妙在当时诸位王子哪怕争权夺利,都没有把他拉下水的心思,简直就是一个奇葩,此事在皇家总是笑谈中不可缺少的话题。你看,这样的人,哪家不喜欢?哪家的女儿不喜欢?”
韩苏奇怪道:“这是为什么?”
要说是当时的皇子心地好,又怎么可能?
韩苏虽然没明说自己的问题,林滤也明白问的是哪个,答道:“因为十三叔叔虽然聪慧灵秀,却偏偏是个痴人。他涉猎甚广,爱好广泛,因为人极聪明,所以无论学什么都能一蹴而就。他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写了一手好字,围棋上的造诣也高,古琴弹的也好,诗词也常受皇爷爷的称赞。可他学的快,没兴趣的也快,就在那时,忽然有一天,他又对画画感兴趣起来,要说画画,他平日也会画上两笔,但要说好,却谈不上,于是就下了苦功夫准备把画画好。”
“这次一下决心可不当紧,那么通灵剔透的十三叔叔,偏偏对画画没辙呢,要说他是画痴吧,偏偏比平常人要好一些,可反复练下来就是不入流,痴劲儿上来,就一练几十年,估计至今还在家里挥毫呢,可惜的是,现在不知入没入九流呢?”
韩苏看林滤俏皮打趣自家叔
不过,韩小长史惊讶的不是这个,而是……
“半、半个月?殿下的生辰是那一天?”
林滤愉悦的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就是二月十二的花朝节啊。”
轰隆!一道天雷砸到长史大人的首级之上,应接不暇,天雷阵阵,直把韩小长史雷的头晕眼花。
一时之间,长史大人说不出的悲愤:林滤竟然比她大了一个月!
自己还曾因为对方未成年而纠结不已,自己还总是一副我心理、生理年纪都比你大的姿态。
长史大人忍不住捶墙,这让她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啊!
韩苏一脸木然的看着林滤,为今之计只有寄托于林滤不知道自己生辰上了。
林滤不知道吗?怎么可能。
公主殿下早就把长史大人调查个底儿朝天了。
正是因为知晓长史大人的生辰,才更加对平日里,明明比自己年幼、明明就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却偏偏还自以为很成熟、以年长者自居的长史大人好笑不已。
到了今天才真正明白,感情长史大人压根不知道自己生日,就自认为自己比她年幼了呢。
多么有趣啊,看看眼前这张因为太过震惊,都呆滞了的脸。
公主殿下扬起恶作剧成功的恶劣笑容,娴雅依旧的伸出手,捏了捏长史大人的脸:“乖,叫姐姐。”
“……”
生日比周年纪念日重要多了,更何况,看起来公主殿下没一点儿浪漫情怀,就算不是周年纪念,难道和情人一起压马路、游景点,赏花、赏月、赏长史,就没有一点儿吸引力了吗?身为情人,真是失职!
不过,长史大人显然也没资格说别人,以情人自居的某人连对方的生辰都是刚刚从对方口里得知呢。
于是,韩小长史打起精神、重整旗鼓,抓起藏在身边儿的木盒子往林滤手里一塞,面皮儿发热的某人,连敢正眼看林滤一眼都没,期期艾艾的嘟囔了一句:“今天天气很好,送你的。”然后一溜烟儿的跑了,临阵脱逃的理由是:我要去准备生日惊喜。
林滤错愕的看着手里的盒子,虽然之前一直没抬头,事实上,她从韩苏刚刚进来,就看到这个被刻意掩藏在对方身边儿的东西了。
还以为是有什么特别用意,韩苏才会这么躲躲闪闪的不让自己知道,所以故意没有去看,结果却被对方这么冒冒失失、语焉不详的塞了过来。
公主殿下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还有周年纪念这种日子,千年的习俗间隔就是这么的让人无力。
只是,无论何种间隔,却也挡不住少女真挚的情思。
林滤打开盒子,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只古拙质朴的紫砂茶杯,说她古拙质朴,实在是太高抬它了,只不过是因为长史大人送的,所以公主殿下忍下心来厚道了一回。
因为杯子明显是韩苏亲手所制。想起来大约是因为林滤经常饮茶的缘故,韩小长史便用心亲自做了这么一个礼物。杯子上面一个书生仰头望月,旁边刻着两行字:“以茶代酒,消融倾慕心几许。烹字成汤,萃取相思水一杯。”
林滤并不知道这是韩苏为了周年纪念日特别准备的礼物,而且明显对方也是今日刚刚才知晓自己的生辰,所以也并不是提前送的生辰礼物,那么,忽然送了这么一个大费心思的杯子又是为何呢?
聪慧睿智的公主殿下茫然不解。
不过,这并不影响公主殿下心里的喜欢。之后几年,林滤总爱这个杯子,无论人前人后,这个茶杯都常在手边,只要饮茶,这个杯子总是离不开的。
当然也有心直口快的亲族,直截了当的唾弃这个丑陋的杯子未免与林滤太不相配,林滤却都笑而不语。
韩苏腰间的香囊针脚还不够细密,做工有些粗糙呢,可是她不也每天都羞怯欢喜的戴在身上,不时的摸一摸,生怕不小心遗失了么。
☆、84你捧的哪门子的花啊
林滤公主殿下的打算并没有成功。因为从庆王府送来了邀请花朝节百花会的帖子。
还好生病的消息还未放出,于是计划终止了下来,临时改为小恙,两日便好,就算没有大碍,循例也是要小病一下的。没办法,从春节前到现在,一直都健健康康的,和往日的形象太不符。
可见演戏的确是一个技术活,尤其在公主殿下身兼导演、编剧等一系列职位的时候,又费体力,又耗脑力,还要临时做档期调整。林滤顺手将请帖递给了韩苏,预估了一下近日生什么病比较合适。
“庆王妃?”韩小长史好奇的翻来覆去看着鎏金帖子。
虽然来到帝京已经一年了,可是她几乎总是宅在公主府不出门,又没有什么交际,所以就算是皇家的人,长史大人也没能认全,没办法,皇帝亲戚太多,同理,林滤的亲戚也很多。但是公主殿下很少与他人走动,待客也并不热情,就造成了自家略显失职的长史大人孤陋寡闻的局面。
“庆王是我十三叔,虽然出身不算尊贵,但因为为人单纯不争,所以无论是父皇,还是其他叔伯,都十分喜欢他,就算不喜欢起码也没有厌烦他的人,所以父皇即位之后,就封了这位叔叔一个‘庆’字,可见喜爱。”
林滤抿了一口茶,笑道:“我这位叔叔不但温厚纯挚,人长得也极俊秀文雅,据说及冠的时候帝京的女儿家都额手相庆,别看不是什么尊崇的皇子,各家的媒人差点踏破皇宫的门槛。概因为十三叔叔虽生于皇家,偏偏却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架势,最妙在当时诸位王子哪怕争权夺利,都没有把他拉下水的心思,简直就是一个奇葩,此事在皇家总是笑谈中不可缺少的话题。你看,这样的人,哪家不喜欢?哪家的女儿不喜欢?”
韩苏奇怪道:“这是为什么?”
要说是当时的皇子心地好,又怎么可能?
韩苏虽然没明说自己的问题,林滤也明白问的是哪个,答道:“因为十三叔叔虽然聪慧灵秀,却偏偏是个痴人。他涉猎甚广,爱好广泛,因为人极聪明,所以无论学什么都能一蹴而就。他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写了一手好字,围棋上的造诣也高,古琴弹的也好,诗词也常受皇爷爷的称赞。可他学的快,没兴趣的也快,就在那时,忽然有一天,他又对画画感兴趣起来,要说画画,他平日也会画上两笔,但要说好,却谈不上,于是就下了苦功夫准备把画画好。”
“这次一下决心可不当紧,那么通灵剔透的十三叔叔,偏偏对画画没辙呢,要说他是画痴吧,偏偏比平常人要好一些,可反复练下来就是不入流,痴劲儿上来,就一练几十年,估计至今还在家里挥毫呢,可惜的是,现在不知入没入九流呢?”
韩苏看林滤俏皮打趣自家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