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顺其自然。”童遥回答。
“怎么可能自然?”我有些沮丧:“我们,能够回到从前吗?”
“对不起。”童遥看着我:“我要得太多。”
“这不是对不对得起的问题。”我有些烦乱:“童遥,自始自终,我都只是把你当朋友,并没有产生什么其他的想法。”
“我知道。”童遥的眸子里,是所庭院,里面,庭花正静谧的怒放:“每次你看见我和其他女人在一起时,你总是戏虐地笑,正常得没有一丝异样。”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垂下头,看着我们两人的脚。
脚,似乎是最没有情绪的东西。
童遥猝不及防地给我出了一道难题。
今后,我要怎么和他相处?
我和童遥,回不到过去那种时光了。
童遥轻声道:“我明白,这对你而言,是突然。甚至对我而言,也是突然的......我没想过会在这时将自己的心思告诉你。我所有的计划,都被那天的话给打乱了。但是我不后悔。感情这回事,是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就像是我忽然之间就爱上了你一样。”
不知是因为我垂头的动作,还是此刻的心情。
总之,我不停地喘息着。
“我需要时间。”我道:“我需要时间消化这一切。”
我抬头,声音中带着自己也没察觉的淡淡的恳求:“童遥,你先回医院去好吗?不要再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了。”
童遥安静地看着我。
一阵风吹过,他眼中的花,摇动了瞬间。
“好,我听你的。”童遥忽然笑了,那笑容像是云絮,轻得没有一丝压力:“我从来都不在乎会等多久。”
说完,童遥转身,离去。
我像是被抽去了筋骨一般,浑身无力地靠在墙上,用双手捂住脸。
即使我的指缝是紧紧会拢的,但,还是有阳光从那些看不见的缝隙中射入。
我的眼前,是橘红的光。
我就这么看着那片温暖的或,思维停滞了。
“童遥走了。”不知过了多久,柴柴来到我身边,轻声道。
我只是点点头。
就连点头的力气,也是透支的。
“其实,听见他喜欢你的消息,我也是挺惊讶的......”柴柴顿了顿,似乎是在斟酌语句:“那么,现在你想怎么办?”
我将双手从脸上放下,下定了决心:“现在,我要吃饭。”
看在柴柴的面子上,乔帮主暂时不计较被我啃了小咪咪的仇恨,在短时间中就为我弄好了饭菜。
为了报答他的一饭之恩,我用了更快的速度,风卷残云般地将一桌子菜都给消灭了。
吃完后,照旧是摸摸肚子,打个饱嗝,抹抹嘴。
顺便,问了问柴柴是如何被抓回来这个问题。
答案很清晰,是被处于迷糊时期中的我给出卖的。
我这才想起,当时我甚至还为乔帮主画了张去往云易风家的地图。
实在是为柴柴的被捕计划作出了巨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来不敢看柴柴怨恨的目光,二来不想被她抓着童遥的问题问个不停,我果断地起身,出去散步。
晕了一个下午,出来时,已经是傍晚。
我将手放在裤兜中,在街道边踢小石子玩。
周围偶尔有一两辆车经过,车轮和地面发出哗哗的声响。
这个时段,人们似乎都回家吃饭去了,一路走来,也没见几个人。
我低着头,努力地想要理清这些天发生的事情。
我记得,在今天春天刚刚降临时,我还在哀叹资深的孤鸾命。
但忽然之间,我这棵铁树,居然沾染了两朵桃花。
可惜,是两朵无法消受的桃花。
确实是无法消受。
云易风这朵黑桃花,我是对他没什么感情。
而童遥这朵冒充着友谊花的桃花也是不能摘的。
正在胡思乱想中,我看见了一幅美景。
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牵着一条拉布拉多犬向我走来。
那个风度翩翩,那个风姿淡雅。
即使我在苦恼之中,口水还是快速分泌着。
更重要的是,那个人居然在我面前停下了。
“你好,我是新搬来的,和你住一个小区。”那人将手一伸,道:“我叫宵常。”
我忙伸手回报,道出了自己的名字。
宵帅哥笑着道:“其实,有好几次,我都想跟你打招呼,但你每次上下班都是匆匆忙忙的,我也就不好意思打扰。”
我疑惑了,他这算是,在搭讪?
宵帅哥将手握成拳,放在唇上,清清嗓子,道:“那个,我可以冒昧地问一个问题吗?”
他边说着,脸颊上泛起了一层绯红。
我狼血沸腾。
看他的样子,铁定是问:姑娘,你有否婚配,如果没有,介意给在下个机会不?
难道说,我红鸾星动得这么厉害?
前两朵桃花还没谢,第三朵又开了?!
不过,这个宵常,也是三朵当中,最正常的一个。
爱动物的男人,一定是好男人。
或许,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也未可知啊!
所以,我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激动,等待着他的告白。
“我想问你......我想问你......我想问你......”宵常咬着唇,耳朵红成了小辣椒。
我面上虽是装作疑惑的模样,但心内却是锣鼓喧天。
说吧,说吧,说你爱我吧!
宵常吞吐许久,最后终于咬牙道:“我想问下,那位经常去你家的喜欢用左手的男人......可以把他的电话号码给我吗?”
喜欢用左手的男人,是指童遥了。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原来宵帅哥的对象是童遥?
我有气无力地告诉宵帅哥,说童遥百分之两百是喜欢女人的。
宵帅哥用一种失恋的消沉表情离开。
我也唉声叹气地往家里走。
第三朵桃花,是假桃花。
看来,我应该抽时间去庙里求求签了。
哎。
一直在街上逛了4个小时,踩了3堆狗的便便,看了两场街头吵架后,我买了一打啤酒回家。
接着,坐在落地窗前,边看夜景,边把酒往自己肚里灌着。
我明白,这些天一直在睡,估计这一年的觉都被我给睡没了。
因此,我只能靠喝醉来逃避现实。
酒可是个好东西,有什么烦恼,喝下就能忘得个一干二净。
虽然只是暂时。
酒一入肠,神思混乱。
屋子中的东西,开始不断摇晃。
而我整个人,像是坐在一条小船上。
迷迷糊糊之间,有人似乎在敲门。
我从地上站起,接着,晃晃悠悠地跑
“顺其自然。”童遥回答。
“怎么可能自然?”我有些沮丧:“我们,能够回到从前吗?”
“对不起。”童遥看着我:“我要得太多。”
“这不是对不对得起的问题。”我有些烦乱:“童遥,自始自终,我都只是把你当朋友,并没有产生什么其他的想法。”
“我知道。”童遥的眸子里,是所庭院,里面,庭花正静谧的怒放:“每次你看见我和其他女人在一起时,你总是戏虐地笑,正常得没有一丝异样。”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垂下头,看着我们两人的脚。
脚,似乎是最没有情绪的东西。
童遥猝不及防地给我出了一道难题。
今后,我要怎么和他相处?
我和童遥,回不到过去那种时光了。
童遥轻声道:“我明白,这对你而言,是突然。甚至对我而言,也是突然的......我没想过会在这时将自己的心思告诉你。我所有的计划,都被那天的话给打乱了。但是我不后悔。感情这回事,是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就像是我忽然之间就爱上了你一样。”
不知是因为我垂头的动作,还是此刻的心情。
总之,我不停地喘息着。
“我需要时间。”我道:“我需要时间消化这一切。”
我抬头,声音中带着自己也没察觉的淡淡的恳求:“童遥,你先回医院去好吗?不要再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了。”
童遥安静地看着我。
一阵风吹过,他眼中的花,摇动了瞬间。
“好,我听你的。”童遥忽然笑了,那笑容像是云絮,轻得没有一丝压力:“我从来都不在乎会等多久。”
说完,童遥转身,离去。
我像是被抽去了筋骨一般,浑身无力地靠在墙上,用双手捂住脸。
即使我的指缝是紧紧会拢的,但,还是有阳光从那些看不见的缝隙中射入。
我的眼前,是橘红的光。
我就这么看着那片温暖的或,思维停滞了。
“童遥走了。”不知过了多久,柴柴来到我身边,轻声道。
我只是点点头。
就连点头的力气,也是透支的。
“其实,听见他喜欢你的消息,我也是挺惊讶的......”柴柴顿了顿,似乎是在斟酌语句:“那么,现在你想怎么办?”
我将双手从脸上放下,下定了决心:“现在,我要吃饭。”
看在柴柴的面子上,乔帮主暂时不计较被我啃了小咪咪的仇恨,在短时间中就为我弄好了饭菜。
为了报答他的一饭之恩,我用了更快的速度,风卷残云般地将一桌子菜都给消灭了。
吃完后,照旧是摸摸肚子,打个饱嗝,抹抹嘴。
顺便,问了问柴柴是如何被抓回来这个问题。
答案很清晰,是被处于迷糊时期中的我给出卖的。
我这才想起,当时我甚至还为乔帮主画了张去往云易风家的地图。
实在是为柴柴的被捕计划作出了巨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来不敢看柴柴怨恨的目光,二来不想被她抓着童遥的问题问个不停,我果断地起身,出去散步。
晕了一个下午,出来时,已经是傍晚。
我将手放在裤兜中,在街道边踢小石子玩。
周围偶尔有一两辆车经过,车轮和地面发出哗哗的声响。
这个时段,人们似乎都回家吃饭去了,一路走来,也没见几个人。
我低着头,努力地想要理清这些天发生的事情。
我记得,在今天春天刚刚降临时,我还在哀叹资深的孤鸾命。
但忽然之间,我这棵铁树,居然沾染了两朵桃花。
可惜,是两朵无法消受的桃花。
确实是无法消受。
云易风这朵黑桃花,我是对他没什么感情。
而童遥这朵冒充着友谊花的桃花也是不能摘的。
正在胡思乱想中,我看见了一幅美景。
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牵着一条拉布拉多犬向我走来。
那个风度翩翩,那个风姿淡雅。
即使我在苦恼之中,口水还是快速分泌着。
更重要的是,那个人居然在我面前停下了。
“你好,我是新搬来的,和你住一个小区。”那人将手一伸,道:“我叫宵常。”
我忙伸手回报,道出了自己的名字。
宵帅哥笑着道:“其实,有好几次,我都想跟你打招呼,但你每次上下班都是匆匆忙忙的,我也就不好意思打扰。”
我疑惑了,他这算是,在搭讪?
宵帅哥将手握成拳,放在唇上,清清嗓子,道:“那个,我可以冒昧地问一个问题吗?”
他边说着,脸颊上泛起了一层绯红。
我狼血沸腾。
看他的样子,铁定是问:姑娘,你有否婚配,如果没有,介意给在下个机会不?
难道说,我红鸾星动得这么厉害?
前两朵桃花还没谢,第三朵又开了?!
不过,这个宵常,也是三朵当中,最正常的一个。
爱动物的男人,一定是好男人。
或许,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也未可知啊!
所以,我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激动,等待着他的告白。
“我想问你......我想问你......我想问你......”宵常咬着唇,耳朵红成了小辣椒。
我面上虽是装作疑惑的模样,但心内却是锣鼓喧天。
说吧,说吧,说你爱我吧!
宵常吞吐许久,最后终于咬牙道:“我想问下,那位经常去你家的喜欢用左手的男人......可以把他的电话号码给我吗?”
喜欢用左手的男人,是指童遥了。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原来宵帅哥的对象是童遥?
我有气无力地告诉宵帅哥,说童遥百分之两百是喜欢女人的。
宵帅哥用一种失恋的消沉表情离开。
我也唉声叹气地往家里走。
第三朵桃花,是假桃花。
看来,我应该抽时间去庙里求求签了。
哎。
一直在街上逛了4个小时,踩了3堆狗的便便,看了两场街头吵架后,我买了一打啤酒回家。
接着,坐在落地窗前,边看夜景,边把酒往自己肚里灌着。
我明白,这些天一直在睡,估计这一年的觉都被我给睡没了。
因此,我只能靠喝醉来逃避现实。
酒可是个好东西,有什么烦恼,喝下就能忘得个一干二净。
虽然只是暂时。
酒一入肠,神思混乱。
屋子中的东西,开始不断摇晃。
而我整个人,像是坐在一条小船上。
迷迷糊糊之间,有人似乎在敲门。
我从地上站起,接着,晃晃悠悠地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