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
于季诗的海洋,光是想到这个,就让我像回家一样倍感亲切。
just的首次舞台秀堪称完美。受到现场感染,我们都百分百全情投入。
台下掌声喊声隆隆,我喘着气,才从激烈的舞蹈中缓过神来。这时台上的灯亮起一大片,季诗吹着口哨鼓着掌走上舞台,他换了简单的t恤牛仔裤,没有走到我们五人中间,而是走到我的左侧,看也不看拉起我的手,像宣布拳击赛胜者一样高举起来。
“谢谢just!他们很棒对不对?!掌声在哪里——”
他戴着头戴式麦克风,在不要求音准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声音如此有冲击力,那一嗓子响彻在四万人的体育馆,霸气侧露得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但他还是季诗,我忍不住侧头瞄他,在他精致的妆容下,藏着我的五大湖。
演唱会结束后adam提议我们也去庆个功,吃个夜宵,但是彼安说他有点太累了,想回去休息,adam大概是觉得最好的哥们不在也没什么意思,我们就没有执着这个提议了。
保姆车送我们各自回了住处,我要下车的时候彼安忽然对我说:“对了,好像季诗前辈也住这里?”
我愣了。尚gary惊讶地问:“真的?”
连kk和adam都在看我,彼安能这么问肯定是心里有数的,我要是否认那就太假了,只能点头:“对,他住顶楼。”
彼安笑着问:“你在电梯里遇见过季诗吗?”
我下意识皱了皱眉,我不喜欢他直呼季诗的名字,公司里很讲究这个,我和团队里其他人都是一口一声季诗前辈的,彼安最近却开始频繁地直呼其名了。
“没有。”我回答,“他有直达专梯,我们遇不到。”
彼安似乎还想说什么,kk已经朝我笑着道了晚安,我对他笑笑,下了车。
回头看着开走的保姆车,我心里越发怪异,季诗的住处除了他团里的哥们和经纪人,连狗仔都不知道,彼安能知道季诗住哪儿,肯定是打听了一番。
我正奇怪着,就接到季诗的电话了。
“在哪儿呢?”他问我。
“到家了。你在庆功宴吧,好好玩!”
“你到大都会来,到了给我打电话~”
“啊?”
我还没搞清怎么回事电话就给挂了。
我又确实很想见到季诗,就搭车去了大都会。
大都会这名字听起来高大上,说穿了其实就是高一个档次的ktv,我到了以后就打电话给季诗问他在哪儿。
季诗不方便出来接我,告诉我了包厢号,我正找着,忽然见前台几个服务生一个个都特别激动的样子,心说我这才刚出道不会就被认出来了吧?一时又是困扰又有点微爽,竖起耳朵听,结果人家在说lotus,什么“季诗真人好帅啊”,“阿岚好霸气啊”。
我囧大发了,lotus在这里唱k?!他们唱了一晚上还不够啊?不过唱了一晚上的是季诗,团队其他人都是乐手。可是我怎么好以一个刚占完他们便宜的新人身份又去和他们一起唱k,而且我手上一点孝敬前辈的东西都没有,最次也得拎两二锅头来啊!季诗是脑子抽风了吗?他打算怎么介绍我,“我的宝贝”?
我急急忙忙又给季诗拨电话,一个人对着墙角叽叽咕咕了半天,季诗问我宝贝你叽咕什么啊,你大点声啊,我一听他叫我宝贝就紧张:“别这么叫!”
“你怎么回事啊心肝?”
我捂着额头想说我还是先撤了吧,这时背后忽然有人敲我肩膀,我一转头,就见戴着墨镜的季诗拉开包间的门,勾下墨镜笑笑地瞅着我。
我被他拉进包间,才发现这是一间小包间,里面没别人,就季诗一个人。
所以他是专门另开了一间包间约我来见面?我的妈呀,我心花怒放地想,这金主太能搞了!
“这样能行吗?”我又有点担心。
“我跟他们说我出来透气,没关系,这些家伙一high起来哪里还记得美貌的我。”
茶几上摆着薯条鸭脖啤酒乱七八糟一堆吃的,我俩就坐沙发上吃起来,季诗点了lotus的mv,还有我们的出道mv,一直循环播放,包厢里气氛热烈。
lotus的其中一只mv里季诗跟一个女生有对手戏,两个人在镜头里搂搂抱抱,大概是导演拍得太好了,两人的眼神间真暧昧得不行,我也知道这是拍戏,但其实在拍亲密戏的时候演员之间偶尔来个电也是常有的事,我觉得嘴里的鸭脖有点酸,莫名其妙咕隆了声:“这个女生很漂亮啊。”
季诗埋头吃着薯条,嗯嗯地点头。
我看他一眼,要不是他的神经有英法海底隧道那么粗,就是他根本没在意宝贝在想什么。
我也低头不说了,觉得自己那点小心思有点娘兮兮的,就安静地吃薯条。
季诗叉起一块鸭脖,正要吃,忽然问我:“最后一块了,你要吗?”
我摇头,说你吃吧。
我正忧郁呢。
季诗张口就要扔嘴里,趁我扯纸巾突然又一下将鸭脖塞我嘴里。
我猝不及防咬住鸭脖,看见季总裁得逞的小眼神,他卸了妆,在包厢幽蓝的灯光下,宛如一抹倩男幽魂,阴阳相隔地给我喂了一块最后的鸭脖。而我就像被下了咒,biu地一下就开心了起来。我心说我跟mv女主角较个什么劲啊,季诗看中的不正是我宽阔的胸膛、结实的肩膀和朦胧的腹肌吗?
这回鸭脖是甜的,这肯定是怪味鸭脖!
季诗两边跑,隔一会儿就要去lotus那边陪一下唱,也是辛苦,团队的大家都劝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肾,季诗就过来冲我抱怨,问我:“我肾好不好你最有发言权!”
“对,他们懂什么啊,要是赐我一个子宫,我都能怀十四胞胎!”
季诗把嘴里的啤酒都喷了出来。
季诗给我点歌,他自己是唱不动了,又嫌隔壁那群人唱得烂,我心说季诗唱得就够烂了,乐队里也没一个能唱准调的?他们当初到底为什么这么想不开要组摇滚乐队?!
说到这个,我又想起来,季诗有一次跟我吐槽石头,石头是天团的吉他手,lotus的歌大半都是他操刀写的(也因此我觉得石头哥应该是最恨季诗的人),虽然有一个很酷的英文名stone,而且也纹在了手臂上,听说还打算刻在吉他上,但没什么人这么叫他。有一回天团庆祝精选辑销量破纪录,又组团去唱k,一伙人热热闹闹地唱着喝着,期间聊起下一张专
just的首次舞台秀堪称完美。受到现场感染,我们都百分百全情投入。
台下掌声喊声隆隆,我喘着气,才从激烈的舞蹈中缓过神来。这时台上的灯亮起一大片,季诗吹着口哨鼓着掌走上舞台,他换了简单的t恤牛仔裤,没有走到我们五人中间,而是走到我的左侧,看也不看拉起我的手,像宣布拳击赛胜者一样高举起来。
“谢谢just!他们很棒对不对?!掌声在哪里——”
他戴着头戴式麦克风,在不要求音准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声音如此有冲击力,那一嗓子响彻在四万人的体育馆,霸气侧露得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但他还是季诗,我忍不住侧头瞄他,在他精致的妆容下,藏着我的五大湖。
演唱会结束后adam提议我们也去庆个功,吃个夜宵,但是彼安说他有点太累了,想回去休息,adam大概是觉得最好的哥们不在也没什么意思,我们就没有执着这个提议了。
保姆车送我们各自回了住处,我要下车的时候彼安忽然对我说:“对了,好像季诗前辈也住这里?”
我愣了。尚gary惊讶地问:“真的?”
连kk和adam都在看我,彼安能这么问肯定是心里有数的,我要是否认那就太假了,只能点头:“对,他住顶楼。”
彼安笑着问:“你在电梯里遇见过季诗吗?”
我下意识皱了皱眉,我不喜欢他直呼季诗的名字,公司里很讲究这个,我和团队里其他人都是一口一声季诗前辈的,彼安最近却开始频繁地直呼其名了。
“没有。”我回答,“他有直达专梯,我们遇不到。”
彼安似乎还想说什么,kk已经朝我笑着道了晚安,我对他笑笑,下了车。
回头看着开走的保姆车,我心里越发怪异,季诗的住处除了他团里的哥们和经纪人,连狗仔都不知道,彼安能知道季诗住哪儿,肯定是打听了一番。
我正奇怪着,就接到季诗的电话了。
“在哪儿呢?”他问我。
“到家了。你在庆功宴吧,好好玩!”
“你到大都会来,到了给我打电话~”
“啊?”
我还没搞清怎么回事电话就给挂了。
我又确实很想见到季诗,就搭车去了大都会。
大都会这名字听起来高大上,说穿了其实就是高一个档次的ktv,我到了以后就打电话给季诗问他在哪儿。
季诗不方便出来接我,告诉我了包厢号,我正找着,忽然见前台几个服务生一个个都特别激动的样子,心说我这才刚出道不会就被认出来了吧?一时又是困扰又有点微爽,竖起耳朵听,结果人家在说lotus,什么“季诗真人好帅啊”,“阿岚好霸气啊”。
我囧大发了,lotus在这里唱k?!他们唱了一晚上还不够啊?不过唱了一晚上的是季诗,团队其他人都是乐手。可是我怎么好以一个刚占完他们便宜的新人身份又去和他们一起唱k,而且我手上一点孝敬前辈的东西都没有,最次也得拎两二锅头来啊!季诗是脑子抽风了吗?他打算怎么介绍我,“我的宝贝”?
我急急忙忙又给季诗拨电话,一个人对着墙角叽叽咕咕了半天,季诗问我宝贝你叽咕什么啊,你大点声啊,我一听他叫我宝贝就紧张:“别这么叫!”
“你怎么回事啊心肝?”
我捂着额头想说我还是先撤了吧,这时背后忽然有人敲我肩膀,我一转头,就见戴着墨镜的季诗拉开包间的门,勾下墨镜笑笑地瞅着我。
我被他拉进包间,才发现这是一间小包间,里面没别人,就季诗一个人。
所以他是专门另开了一间包间约我来见面?我的妈呀,我心花怒放地想,这金主太能搞了!
“这样能行吗?”我又有点担心。
“我跟他们说我出来透气,没关系,这些家伙一high起来哪里还记得美貌的我。”
茶几上摆着薯条鸭脖啤酒乱七八糟一堆吃的,我俩就坐沙发上吃起来,季诗点了lotus的mv,还有我们的出道mv,一直循环播放,包厢里气氛热烈。
lotus的其中一只mv里季诗跟一个女生有对手戏,两个人在镜头里搂搂抱抱,大概是导演拍得太好了,两人的眼神间真暧昧得不行,我也知道这是拍戏,但其实在拍亲密戏的时候演员之间偶尔来个电也是常有的事,我觉得嘴里的鸭脖有点酸,莫名其妙咕隆了声:“这个女生很漂亮啊。”
季诗埋头吃着薯条,嗯嗯地点头。
我看他一眼,要不是他的神经有英法海底隧道那么粗,就是他根本没在意宝贝在想什么。
我也低头不说了,觉得自己那点小心思有点娘兮兮的,就安静地吃薯条。
季诗叉起一块鸭脖,正要吃,忽然问我:“最后一块了,你要吗?”
我摇头,说你吃吧。
我正忧郁呢。
季诗张口就要扔嘴里,趁我扯纸巾突然又一下将鸭脖塞我嘴里。
我猝不及防咬住鸭脖,看见季总裁得逞的小眼神,他卸了妆,在包厢幽蓝的灯光下,宛如一抹倩男幽魂,阴阳相隔地给我喂了一块最后的鸭脖。而我就像被下了咒,biu地一下就开心了起来。我心说我跟mv女主角较个什么劲啊,季诗看中的不正是我宽阔的胸膛、结实的肩膀和朦胧的腹肌吗?
这回鸭脖是甜的,这肯定是怪味鸭脖!
季诗两边跑,隔一会儿就要去lotus那边陪一下唱,也是辛苦,团队的大家都劝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肾,季诗就过来冲我抱怨,问我:“我肾好不好你最有发言权!”
“对,他们懂什么啊,要是赐我一个子宫,我都能怀十四胞胎!”
季诗把嘴里的啤酒都喷了出来。
季诗给我点歌,他自己是唱不动了,又嫌隔壁那群人唱得烂,我心说季诗唱得就够烂了,乐队里也没一个能唱准调的?他们当初到底为什么这么想不开要组摇滚乐队?!
说到这个,我又想起来,季诗有一次跟我吐槽石头,石头是天团的吉他手,lotus的歌大半都是他操刀写的(也因此我觉得石头哥应该是最恨季诗的人),虽然有一个很酷的英文名stone,而且也纹在了手臂上,听说还打算刻在吉他上,但没什么人这么叫他。有一回天团庆祝精选辑销量破纪录,又组团去唱k,一伙人热热闹闹地唱着喝着,期间聊起下一张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