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就这么睨着我,最后说:“我还会再举六下。”

    我瞪着他,他瞪着我,我明白了。

    最后的六下,是我帮着他一块儿提起来的。

    季诗如胜利者一般坐起来,我在旁边学他鼓掌又跺脚的样子。他举了十四下,打破了自己的记录,我们都很替他开心。

    金主就是金主呗,有些事情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其实我心里还是有点担心的,季诗这样公开找彼安麻烦,彼安肯定会告诉张公子,张公子不单是公司的股东,在电视台也有很大的股份,我担心季诗会被暗地里找麻烦,更有可能牵连lotus。

    回程的路上季诗见我忧心忡忡,忽然说:“我要是被整下台了,你就去找另一个金主吧。”

    “我去找另一个金主了,你会难过吗?”

    季诗口气很冲地回我:“谁看得上你!”

    “你。”我说。

    “我是抱着做慈善的心理包养你的。”

    “我是抱着扶贫的心理接受你的包养的。”

    季诗笑得苹果把儿乱颤:“肖瞳你怎么这么逗!”

    我真不逗,但是我说个什么你都觉得逗,你逗点也太低了。

    窗外华灯初上,我还是没能按捺住:“我昨天说的话……”

    季诗忽然猛按喇叭,表情臭臭地盯着挡风玻璃:“我没听见。”

    这个反应……让我的勇气都漏光了。

    过了很久,大奔驰拐了一个圈又拐了一个弯,我才意识到季诗这个路痴一直在原地打转。我不忍心他在众多司机面前卖蠢,低声说:“向左。”

    大奔驰默默朝右绕出了螺旋。车厢里很安静,“喜欢”两个字就像威士忌里的冰块,在我心里沉沉浮浮,最后还是沉到了杯底。

    我特别佩服偶像剧爱情片里那些即使是单箭头也敢勇敢说爱的人,但末了就意识到那不过是演戏。事实是,你看得有多重,就多难说出口。万一季诗并不想和我改变关系,万一他有自己的想法,万一他觉得这样就很好了,我说出来可能连金主的宝贝都没得做,好多包养小说都这么写来着,虽然我总对这些小说不以为然。

    唉,这么婆婆妈妈,这一点都不像我,但这就是现在的我。一个忧郁的肖瞳。

    我喜欢上了自己的金主,所以好多话,他不主动说,我都不敢说。

    他一猛挂电话,一猛按喇叭,我就怂得像一只王八。

    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季诗长手长脚趴在我身上,窗帘是白色的,滤得满室阳光明亮又梦幻,让我想起我们第一次酿酿酱酱后的那个早晨,我猜在那时我就对他有好感了,因为那时我抱着他,只觉得怀抱满满的,一点空虚后悔的感觉都没有。

    我将双手环在季诗背上,闭上眼感受。现在的我,依然没有一点后悔的感觉。

    我以为这次采尼哥或者公司上层必然会找我去谈话了,但是一连等了几天都没动静,采尼哥有时会拿眼刀子剜我几刀,但是也没真对我怎样。我瞬间觉得这公司不会好了,摇钱树打了人都能视而不见,这么惯着季诗他以后得成猫狼侠啊!唉,看来这个约束猫狼的艰巨任务只能靠我了。

    不过我还是要面对被我金主揍了一拳的彼安,但我不打算鸟他,我这个人其实不愿与人为敌,一直奉行化干戈为玉帛,巴不得世界和平全人类大团结,不过这次季诗为我出头,我转个背又跟人家玉帛了,我自己都会瞧不起自己。

    这种情况对团队里其他人来说比较糟,我也只能在心中深表歉意了。这事过后我就想通了,一起出道就是同事,也只是同事,我愿意拿kk和尚gary当哥们,因为我们是一路人,但是本来就不是一路人的,也无需勉强做朋友。大家只要敬岗爱业,在台面上好好合作不闹翻就行了。

    这之后我和彼安反正不再搭腔,也不会因为别人和彼安搭腔,或者喜欢我的粉丝也喜欢彼安就不开心,世界就是这样,娱乐圈更加如此,我只要珍惜别人对我的善意就好了。

    但是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这次遭殃的不是我,是lotus。

    lotus手上的其中一个大代言是芙宝矿泉水,本来预备今年续约,但是事到临头对方突然反口,这是一个一年1200万的大单,艺天高层得知后都非常震惊,连在阿尔卑斯山放羊的徐ceo都连忙下山飞回来开董事会。芙宝和lotus合作三年,一直非常愉快,这期间lotus又没闹出丑闻,专辑销量依然稳居第一,就算是下滑三名,也不至于让对方弃约,人气摆在那儿呢。

    后来我百般打听,才知道原来芙宝公司最近一次融资,张公子成了大股东。

    还真是……一点都不叫人意外啊!

    季诗没有如我担心的那样去殴打张公子,而是打电话来约我去兜风。他买了辆中古敞篷车,黄色的老福特野马,说是要跟我的大黄蜂凑成一对,这完全不是一对,是祖孙好吗?!而且这么老爷的车一点也不符合他中二少年的形象。

    “为什么买这车?”我一看到这车就脑仁疼,这种一车占两道的大块头老爷车,开上街就像一只黄色的大拖鞋在奔跑,回头率肯定很高。

    季诗也在打量这车,活像这车不是他买的,最后蹙眉道:“不清楚。”

    我瞪着他。

    “路过古董车店,出来时就开着它了。”季诗说。

    “……”

    唉,有什么办法?这是只摇滚斑比啊。

    季诗一抬腿跨进车门,我也坐进去,虽然外面看起来不咋地,但是坐进去后感觉还不错,宽敞,有种一朝回到解放前,四面还没有这么多广厦林立,一眼就能望见台湾海峡的开阔感。

    季诗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我料想丢了这么大一个代言,他此刻的心情肯定不好,要不怎么失魂落魄地把这车给拎回家了呢?我也不说什么了,这大阴的天,就和他一起去兜风了。

    我们一路都戴着墨镜和口罩,等车子开到没什么人烟的海崖路,季诗才把音乐打开,老野马在海崖路上狂奔起来,海风呼呼吹来,虽然天是阴的,没有阳光,但依然有种酣畅淋漓的痛快感。季诗朝我使了个眼色,倒数“三、二、一”,我俩一起摘了墨镜扔了口罩,两只口罩随风飘走,一只是纯白的,一只上面画着一张惨叫的血盆大口。

    季诗当初在一家小店看中这个口罩买下来,我想在他面前显摆一下,就问他你知不知道这是谁画的?

    季诗说不知道,谁啊,这么有创意?

    我说:“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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