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雨,打在窗玻璃上好大声,像是要把窗子敲破一样。寂静的房间里,只有雨的声音。

    我陷在积水的温暖草丛,沉甸甸地不能动,鼻间还隐约闻到雨的气味。

    空气凉凉的,身体却很热。

    身体为什么这么热?

    我睁开眼睛,又闭上。

    不想醒来,我想一直这么睡。

    昏暗的房间里,意识游游荡荡漂浮。我很想睡,我催自己赶快关掉大脑开关继续睡觉,可是心底却有一个著急的声音,不断吵著要我醒来。

    终於,我醒了。

    半醒著。

    费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想起入睡前的片段。

    「你乖乖睡。」他说。

    「等我听完汇报回来,一起拆礼物。」他还说。

    我的礼物?

    为什么?

    我继续回想,又花了好久好久,才想起那是他从墨尔本带回来的礼物。

    对,他去墨尔本,去了二十八天,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感觉上却绝对不止。

    他一回来就找我,而我来,却是要告诉他……说我不能再见他了…………

    然後,我就,我们就--

    冷水浇头似的,我全醒了。

    天哪!

    我又跟他做了!!

    我拉开被子,从床上跪起来。睡前一幕又一幕激情的画面,水银似地倒灌回来。

    我又跟他做了。

    又是做得血脉喷张气喘连连的。衬衫牛仔裤都还来不及脱掉,烧毁疯狂了似的。

    我做得浑浑噩噩又叫又喘,我主动扭著屁股要这要那,还贪恋地让他在我身上到处亲来亲去………

    现在,我的衣服都被脱掉,摺好,放在床凳上,我身上什么也没穿,就只有他留下的吻痕。做爱的时候根本没空,他是在完事之後帮我脱衣服的时候留下这些吻痕的。脖子上,手臂上,胸膛上,小腹上,大腿上,到处都是。

    这就是我「出面摆平」的结果。

    哭得一塌糊涂,气得歪七扭八,结果却还是回到原点。

    我根本就没办法说服他接受我的决定,我甚至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因为我是一个意志不坚、贪图快乐的烂人,我是既别脚又没原则的卖身男。

    我是大笨蛋!

    我滑下床,从床凳上拿起衣物穿上。

    扣起衬衫时发现扣子掉了一颗,有点想哭,却掉不出眼泪。

    经过在他面前这两次大哭,蓄泪池大概已经放乾了吧。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了,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

    我只打从心眼里瞧不起自己。

    ………先离开这里再说。

    这么想著的时候,瞥见刚刚躺著的枕头旁边,有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

    仔细一看,是只小毛兔。

    浅褐色的细毛柔软极了,胖呼呼的身体也非常可爱。

    它扒著枕头,撅起屁股……那副德行………跟我不久前趴在那里乱唉的样子……简直…简直…………

    我抓起兔子,回身往窗上砸去。

    咚的一声,它跌落在地毯上。

    屁股还是撅著。

    可恶!为什么这么没出息?!

    兔子跟我都是!

    我转身开门冲出去,一路飞奔过池厅。

    「啊,你……」一位男仆端著托盘从接待厅走过来,急急忙忙想要拦阻,被我侧身一闪躲开,盘上的茶具匡啷作响。

    我快步跑出高耸的黑铁门,在电梯前拼命摁著按钮。两位男仆慌张追了出来,围著我的身边转来转去却不敢上前拉扯,只在嘴里嚷著:「拜托你留步,莫先生交代过--」

    莫先生交代了什么我没听见也不想知道,只一个劲的往电梯里冲。

    ………我多希望那天希尔顿的电梯……也是这样…空空的…………

    24.

    在疾风冷雨中拦了一辆计程车,本来是要回家的,但当车子开到巷口,我却反悔了。家里又冷又暗,又只有我一个人,我实在不愿回去。

    我谎称临时想起有事,请司机先生载我到市中心。

    下车时,雨已经停了,但风吹得更加猛烈,像是要刺穿衣服钻进来那样。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冻得红咚咚地,紧拉著外套急步行走,像是《北风和太阳》故事里赶路的旅人。

    我也是这样顶著风走了一阵,才终於找到一家小咖啡店,躲进去取暖。

    点一杯卡布奇诺,加两匙砂糖,喝了几口,身体并没有暖起来,只有心脏起了反应,变得跟咖啡一样苦。

    没有逃避的余地,我知道,人生最重大的难题已经降临了。

    长久以来,我幻想著,会有一天,在什么地方,喜欢上某个人,而他也喜欢我。我们会一起经历爱情的甜蜜和痛苦,我们会让彼此的生命变得更完整。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固执死守著初吻,死心塌地的执著,就是想在身上留下一个纯洁的地方,献给我真心真意爱上的人。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到头来,初吻还是献给了客人,而我还喜欢上那个客人。

    真倒楣。

    真没道理。

    我怎么会喜欢上那种自负、骄傲、自以为是,而且老是把我当小孩耍的人呢?我的初恋怎么会是这个鬼样子?

    就连在希尔顿电梯里那次恶劣的初遇算在内,我也总共才见过他五次面好不好?

    见过五次面,上过三次床,吃过两次饭,怎么我就喜欢上他了?

    这其中绝对有问题。

    绝对是因为他,所以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所以我才会在见到他的时候,软弱易怒又神经兮兮的,见不到他的时候,就心不在焉,魂不守舍。

    冷静下来,用我那经常考第一名的脑袋想一想,果然就发现了症结所在。

    就是他。

    他是问题的症结,要怪就该怪他。

    谁叫他的脸孔和身材都长得这么漂亮,漂亮得就像是我梦遗性幻想的典型对象,所以我一见了他,就想要贴著脸靠上去,就像我一看到可口的草莓,就忍不住想一口咬下去那样。

    如果没有吃过草莓,不知道世界上有草莓,那就算是没有草莓也不会怎么样。可是,一旦吃过了草莓,一旦发现了经历了它的香和甜,再看到草莓的时候,就会想再吃,如果不能吃,就会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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