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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这么想想,就能让我对新的一天充满期待。那感觉就像夜里做了噩梦,睁开眼发现邻居家的灯亮着,照得你心安又幸福。
我不愿把温小花比作太阳(如果以前不懂事时比喻过,那也是黑历史),他没那个逼格嘛,他就是一大瓦数的灯泡,上面挂着蜘蛛网,蚊子还绕着飞的那种。可我就是喜欢这只永远“噼里啪啦”地亮着的灯泡——
步行街上的街灯亮了起来,前方的温小花停下脚步,走到一扇橱窗前,低头打量橱窗里的运动鞋,右手在衣兜里插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无奈地拿了出来,转头刚要走,忽然被玻璃上自己的倒映吓到,赶紧站那儿整理起刘海来,这一理至少理了五分钟才满意,我绷不住笑出声,温小花警惕得跟草原上的啮齿动物似的,“咻”地一下转头,我仿佛能看见他嘴边抖来抖去四处侦察的胡须,好在我站在广告牌后,他并没有侦察到我——
最后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正把脖子上挂的毛巾取下来,拿在手里继续仿佛漫无目的地走着。周六傍晚的步行街上人来人往,我在交织的人群中出神地跟着那条白毛巾,一不留神它就消失在了灯红酒绿的街头。
我没有再追上去,原本只是好奇,为什么温小花会说谎,然而一路走来,慢慢的好奇变成了无奈。
我相信温小花是真心把我当朋友的,但或许是可以一起打篮球,但还没有资格知道他全部秘密的朋友。也许有些事他只有对着螃蟹军团才能知无不言,而这没什么可抱怨的,虽然我已经写了八年的日记,嗯,快九年了,但对温小花来说,他认识我毕竟还不到一学期,对我有所保留也是人之常情,他不愿让我知道,我就不该强行要知道。
我提着编织袋,掉头返回了那间专卖店,看了看橱窗里的鞋,好像有听说打篮球的人挺耗鞋的。温小花的生日还有三个月呢,攒攒应该够买,当然了,我瞥了一眼温小花瞧中的那款花里胡哨的闷骚紫篮球鞋,这款你就休想了。
有人打喷嚏,我下意识地回头,身后是或步履匆忙或谈笑风生的陌生身影。这会儿温小花应该早走远了吧,我把手中的编织袋裹了裹,加入了周末狂欢夜游的队伍。
去最近的地铁站需要穿过整个步行街,这条步行街在八年前还不是步行街,只是一条有点热闹的商业街,如今已经繁华得看不出从前的模样了,但我还是能细数出不少旧时起就存在至今的店面,比如街角的小邮局,还有巷口的小面铺。
快要到地铁站时忽然见路边围着许多人,我抬头一看,这是小学时代温小花就常来光顾的游戏厅,和小邮局小面铺一样,见证了我们这群中二少年的一整个小屁孩时代。当然,游戏厅现在已经升级成电玩城了,此刻门口的抓娃娃机被围得水泄不通,是遇见高手了吧。我记得温小花小时候玩这个就挺厉害的,不过娃娃机里都是毛茸茸的公仔,小女孩才喜欢,温小花只爱抓,并不钟爱抓到的玩意儿,每次都抓得一脸勉为其难的样子,抓来的娃娃都给了喜欢毛公仔的马勉。
游戏厅老板巴不得他别玩这个,时常站在后面唱衰温小花:“喂,小黑锅脸,不喜欢以后就别来抓了啊!”温小花一边如霸道小总裁般把抓来的功夫熊猫拿给满心欢喜的马小勉,一边昂着小脑袋质问老板为什么不弄点儿像是王八呀,□□呀,鳄鱼呀这样没毛的玩具。老板的表情一怔,想必在那一刻永远记住了眼前这个熊孩子。
开眼界后老板叼着烟反唇相讥:“那你怎么就不穿裙子啊?”
温小花低头瞧了一眼自己的背带短裤,抬头说:“我穿裙子你就给弄只王八公仔来吗?要不然□□也行。”
螃蟹军团在温小花背后齐刷刷点头,敦促老板快点答应。后来老板还真给娃娃机里配置了一只绿油油的小青蛙。温小花站在娃娃机前嫌弃地说:“我要的是□□,不然蟾蜍也行啊,这种身上都没有疙瘩的哪里好看!”
老板嘴上的烟都掉了下来,一脸日了□□的表情。温小花在娃娃机前一通疯夹,夹来的娃娃都塞给了马勉,在老板快要跪地求饶的目光下不满意地走了。
我回忆着儿时的笑料,眼角忽然从围观的人群中瞥到什么,那白晃晃绕在脖子上的,怎么看着像是我的毛巾啊?
这时从娃娃机中央传来一嗓子我听了九年的声音:“hello kitty!谁要的啊?”
人群中立刻有女生举手:“我的我的!小帅哥谢谢你啊!”
我扒开人群往里瞅,那个在娃娃机前大展身手的可不就是脖子上挂着毛巾的温小花!温小花把那只kitty猫拿给女生,对方笑逐颜开地将一长串游戏券挂他脖子上,温小花倒是没介意这个吃豆腐的举动,低头扫了一眼奖券数量,又抬头问:“还有人要吗?三百张游戏券抓一次,不成功不收费!”
人们争先恐后,跃跃欲试。
老了八岁,曾经的店老板,如今的城老板闻讯赶来,见娃娃机都快被抓空了,站在温小花背后抓狂地喊:“温凡你还行不行了?!你这是要让我破产啊!”
温小花专心操作,老气横秋地说:“我也是没办法嘛,谁叫你不兑换给我那个手办。”
“那手办三千张游戏券才够兑换,你拿三百张给我?!你怎么不去穿裙子啊?!”
温小花回头嫣然一笑:“所以啊,你要三千张我给你三千张咯——这叫求仁得仁!”说着夹中的铃声又喜庆地响了起来。
“你饶了我吧小祖宗……”老板贴着娃娃机,简直恨不能跳进里面拯救娃娃们于水深火热。
我没有打扰温小花发挥技能,自个儿溜进了电玩城,扫过长长的柜台,一眼就瞄到了那个要价3000奖券的礼品。
那边厢,老板费了一番工夫总算把温小花给劝进来了,也不知两人达成了什么协议,我赶忙躲到一边,听见老板问:
“怎么就非得要这个啊?选个便宜点儿的看在你照顾我生意多年的份上我就少算一点兑换给你了……”
温小花趴在柜台上,敲着柜台开始讲道理:“这不是便宜不便宜的问题,你看,我呢喜欢蚂蚁,这个又是蚁人,我朋友喜欢漫威英雄,手办快集齐就差这个了,这是我能想到的把我们两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好的礼物。”
“你是送朋友又不是送女朋友,要两个人联系在一起干嘛啊……”
温小花倏地涨红脖子:“你懂什么呀!”又傲娇地摆摆手,“反正你不懂。”
老板唉声叹气地走进柜台后,一脸不舍地把手办取了下来,交给柜台外搓着手心的温小花。
温小花瞪大眼说你就这么给我啊?
“小祖宗你还想怎样啊?!”
“好歹给我包起来啊!我这是送人
我不愿把温小花比作太阳(如果以前不懂事时比喻过,那也是黑历史),他没那个逼格嘛,他就是一大瓦数的灯泡,上面挂着蜘蛛网,蚊子还绕着飞的那种。可我就是喜欢这只永远“噼里啪啦”地亮着的灯泡——
步行街上的街灯亮了起来,前方的温小花停下脚步,走到一扇橱窗前,低头打量橱窗里的运动鞋,右手在衣兜里插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无奈地拿了出来,转头刚要走,忽然被玻璃上自己的倒映吓到,赶紧站那儿整理起刘海来,这一理至少理了五分钟才满意,我绷不住笑出声,温小花警惕得跟草原上的啮齿动物似的,“咻”地一下转头,我仿佛能看见他嘴边抖来抖去四处侦察的胡须,好在我站在广告牌后,他并没有侦察到我——
最后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正把脖子上挂的毛巾取下来,拿在手里继续仿佛漫无目的地走着。周六傍晚的步行街上人来人往,我在交织的人群中出神地跟着那条白毛巾,一不留神它就消失在了灯红酒绿的街头。
我没有再追上去,原本只是好奇,为什么温小花会说谎,然而一路走来,慢慢的好奇变成了无奈。
我相信温小花是真心把我当朋友的,但或许是可以一起打篮球,但还没有资格知道他全部秘密的朋友。也许有些事他只有对着螃蟹军团才能知无不言,而这没什么可抱怨的,虽然我已经写了八年的日记,嗯,快九年了,但对温小花来说,他认识我毕竟还不到一学期,对我有所保留也是人之常情,他不愿让我知道,我就不该强行要知道。
我提着编织袋,掉头返回了那间专卖店,看了看橱窗里的鞋,好像有听说打篮球的人挺耗鞋的。温小花的生日还有三个月呢,攒攒应该够买,当然了,我瞥了一眼温小花瞧中的那款花里胡哨的闷骚紫篮球鞋,这款你就休想了。
有人打喷嚏,我下意识地回头,身后是或步履匆忙或谈笑风生的陌生身影。这会儿温小花应该早走远了吧,我把手中的编织袋裹了裹,加入了周末狂欢夜游的队伍。
去最近的地铁站需要穿过整个步行街,这条步行街在八年前还不是步行街,只是一条有点热闹的商业街,如今已经繁华得看不出从前的模样了,但我还是能细数出不少旧时起就存在至今的店面,比如街角的小邮局,还有巷口的小面铺。
快要到地铁站时忽然见路边围着许多人,我抬头一看,这是小学时代温小花就常来光顾的游戏厅,和小邮局小面铺一样,见证了我们这群中二少年的一整个小屁孩时代。当然,游戏厅现在已经升级成电玩城了,此刻门口的抓娃娃机被围得水泄不通,是遇见高手了吧。我记得温小花小时候玩这个就挺厉害的,不过娃娃机里都是毛茸茸的公仔,小女孩才喜欢,温小花只爱抓,并不钟爱抓到的玩意儿,每次都抓得一脸勉为其难的样子,抓来的娃娃都给了喜欢毛公仔的马勉。
游戏厅老板巴不得他别玩这个,时常站在后面唱衰温小花:“喂,小黑锅脸,不喜欢以后就别来抓了啊!”温小花一边如霸道小总裁般把抓来的功夫熊猫拿给满心欢喜的马小勉,一边昂着小脑袋质问老板为什么不弄点儿像是王八呀,□□呀,鳄鱼呀这样没毛的玩具。老板的表情一怔,想必在那一刻永远记住了眼前这个熊孩子。
开眼界后老板叼着烟反唇相讥:“那你怎么就不穿裙子啊?”
温小花低头瞧了一眼自己的背带短裤,抬头说:“我穿裙子你就给弄只王八公仔来吗?要不然□□也行。”
螃蟹军团在温小花背后齐刷刷点头,敦促老板快点答应。后来老板还真给娃娃机里配置了一只绿油油的小青蛙。温小花站在娃娃机前嫌弃地说:“我要的是□□,不然蟾蜍也行啊,这种身上都没有疙瘩的哪里好看!”
老板嘴上的烟都掉了下来,一脸日了□□的表情。温小花在娃娃机前一通疯夹,夹来的娃娃都塞给了马勉,在老板快要跪地求饶的目光下不满意地走了。
我回忆着儿时的笑料,眼角忽然从围观的人群中瞥到什么,那白晃晃绕在脖子上的,怎么看着像是我的毛巾啊?
这时从娃娃机中央传来一嗓子我听了九年的声音:“hello kitty!谁要的啊?”
人群中立刻有女生举手:“我的我的!小帅哥谢谢你啊!”
我扒开人群往里瞅,那个在娃娃机前大展身手的可不就是脖子上挂着毛巾的温小花!温小花把那只kitty猫拿给女生,对方笑逐颜开地将一长串游戏券挂他脖子上,温小花倒是没介意这个吃豆腐的举动,低头扫了一眼奖券数量,又抬头问:“还有人要吗?三百张游戏券抓一次,不成功不收费!”
人们争先恐后,跃跃欲试。
老了八岁,曾经的店老板,如今的城老板闻讯赶来,见娃娃机都快被抓空了,站在温小花背后抓狂地喊:“温凡你还行不行了?!你这是要让我破产啊!”
温小花专心操作,老气横秋地说:“我也是没办法嘛,谁叫你不兑换给我那个手办。”
“那手办三千张游戏券才够兑换,你拿三百张给我?!你怎么不去穿裙子啊?!”
温小花回头嫣然一笑:“所以啊,你要三千张我给你三千张咯——这叫求仁得仁!”说着夹中的铃声又喜庆地响了起来。
“你饶了我吧小祖宗……”老板贴着娃娃机,简直恨不能跳进里面拯救娃娃们于水深火热。
我没有打扰温小花发挥技能,自个儿溜进了电玩城,扫过长长的柜台,一眼就瞄到了那个要价3000奖券的礼品。
那边厢,老板费了一番工夫总算把温小花给劝进来了,也不知两人达成了什么协议,我赶忙躲到一边,听见老板问:
“怎么就非得要这个啊?选个便宜点儿的看在你照顾我生意多年的份上我就少算一点兑换给你了……”
温小花趴在柜台上,敲着柜台开始讲道理:“这不是便宜不便宜的问题,你看,我呢喜欢蚂蚁,这个又是蚁人,我朋友喜欢漫威英雄,手办快集齐就差这个了,这是我能想到的把我们两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好的礼物。”
“你是送朋友又不是送女朋友,要两个人联系在一起干嘛啊……”
温小花倏地涨红脖子:“你懂什么呀!”又傲娇地摆摆手,“反正你不懂。”
老板唉声叹气地走进柜台后,一脸不舍地把手办取了下来,交给柜台外搓着手心的温小花。
温小花瞪大眼说你就这么给我啊?
“小祖宗你还想怎样啊?!”
“好歹给我包起来啊!我这是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