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家人再厉害那也是靠吃国家公粮长大的,季老爷子再怎么着也不会把势力发展到国外。
匆匆下楼把正吃玉米吃的嗨皮谋谋提起來,认真问它:“谋谋,主人要离开一段时间,你是跟着我还是留在季家!”
谋谋转动几下绿豆小眼:“哇,哇,呱呱……”
你又不是青蛙,呱呱叫什么叫。
谋谋把头埋进玉米堆里,又装起鸵鸟起來:“坐飞机吗?”
“坐!”
一听到这个答案,谋谋两眼一翻:“不去,不去,不去!”
季沫点点它的头:“那你留在这里,我走了!”
主银又走了,好沒良心,谋谋用爪子抓起一把玉米粒,飞到还沒出大门的季沫身边:“主银~”
“主银~给你~”
掉了满头的玉米,季沫哭笑不得,能让谋谋把它最喜欢的东西让出來,恐怕谋谋是真的舍不得自己。
“我不吃玉米,你吃吧!”
季末回到绝代公司转了一圈,方湛把五楼也买了下來,新來的人看到陌生人不由得问一下季末來干什么的。
“我來找方湛!”
“boss去风华公司了,就在隔两条街的那栋写字楼,您找他有什么事吗?”这个自称是方湛助手的女人脸上化了淡妆,隔老远季末都能问道她脸上化妆品的味道。
什么时候方湛找來这个花瓶当助手的,季末蹙起眉头:“嗯!”
转身下楼,半路上遇见李凉,李凉惊诧地拍拍季末肩膀:“哎,季末,你最近去哪里了,好久不见!”
季末冷冷看他一眼:“去了b市!”
“不就是去b市了吗?boss一直不肯告诉我们……”
绝代公司和风华公司建立了单方面合作关系,连公司都挨的特别近,更不用说一看就像是一个公司的名字了。
风华绝代。
风华公司迁址裁了不少员工又招了不少人,缓了三个月才缓和过來这回颜如蕴沒法隐藏在幕后了,从小黑屋里坐在办公室一天至少要开一次会,还有许多技术人员要面试,整个人弄地暴躁易怒。
“看看你们做的什么?”颜如蕴摔下手中的一份错误报告,再漂亮的容貌生气时也是最恐怖的。
方湛支着脸看他责怪下属,一点同情心也沒有。
“什么事让你生这么大的气!”
熟悉的语调差点让方湛从椅子上掉下去,不敢置信地回头去看会议室的门口,结果……却是让人失望的。
來人不是季末,是季沫那个小鬼。
颜如蕴把季沫拉出会议室,阴云密布的脸色终于变晴:“不是让莫空去接你吗?怎么只有你一个,莫空呢?”
莫空还沒过來:“季家人把我截走了,所以沒和莫空碰面!”至于莫空,估计他堵在回來的路上了吧!要知道,这条路可是经常堵的。
比起绝代公司,风华公司的手笔显然要大许多,六层的写字楼悉数被颜如蕴包下來,每层楼比绝代公司小了许多,不过胜在楼层多,颜如蕴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划分的很清,带季沫一圈走下來竟然看了几十分钟。
“这里的房子看着还很空旷,不过我相信它过两年会好起來的!”
“不,不需要两年,一年足矣!”季沫看这公司虽然是新开的文化公司,内部人员却有条不紊地干着自己的工作,颜如蕴一边继续出每期的《每周英语》,边筹划着如何在短时间内挖出有才的写手壮大风华公司。
“对了,徵枫呢?”
“还在b市!”
颜如蕴摸摸下巴,眼眸深沉:“不是放假了吗?难道他还想继续教下去,!”
咳……颜如蕴不会是生气了吧!季沫连忙解释:“学生还要填志愿,还要领通知书!”
颜如蕴:“那你怎么过來了,听说你还要出国!”
“……季家人会替我填的!”怎么出个国几乎闹的人人皆知,季沫隐隐的头疼。
“哼!”一声轻哼,颜如蕴拉开自己办公室的门,方湛和季末已经坐在里面了。
“季沫!”季末过來揉揉季沫的发顶,眼中满满的都是宠爱。
“嗯!”
突然感到一阵杀气,季沫回头对上满面春风的方湛,略有些疑惑的扭回头:“大季末,我们走吧!”
“好不容易回來一次,怎么也得一起去吃顿饭啊!我已经订好位子,两位赏脸去一下吧!”方湛带着不情愿,但是现在想要喊季末出來就非得带上季沫这个拖油瓶,不得不请他们一起。
“嗯!”
“嗯!”
又一次的异口同声,季末和季沫对视一眼,嘴边挂上了浅浅的笑容。
方湛恨的咬牙切齿,又是那个臭小子。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我家小神初长成(上)
夏天说变脸就变脸,刚才还热得跟蒸笼似的,转眼间又下起了瓢泼大雨,走在街上要是每个遮挡,不出两秒,准淋成一个落汤鸡。
偏远的小镇交通极为不发达,一脚踩在路上满是泥泞,颠簸的公交车像跳大神一样胡蹦乱跳着,林惊宇觉得胃里翻江倒海。
倒是那群扎了头巾的老大妈老大爷,淡定的很,人家不仅精神奕奕地讨论这讨论那,还有随身携带着一大堆从城里买來的东西。
相比之下,林惊宇背了一个小背包颠三倒四地歪在座位上,发誓以后再也不來这样的地方了。
到了目的地,先扶树吐了一阵子,感觉精神头好一点了才迈着小步子朝小镇里走,林惊宇傻眼了,什么盘山,望穿秋水也沒望到一个小土丘,更别提什么山了。
见路边一个赶马车的老大爷,林惊宇忙问:“大爷,您知道这里有个叫盘山的地方吗?”
大爷一拉缰绳,刹住马车,问:“啥,你说哩啥!”
林惊宇愣了一下,反应过來这个大爷是在问自己说的什么?于是放大声音,问:“有盘山这个地方吗?!”
这回老大爷听懂了,他拿挂脖子上的毛巾擦擦汗,伸出手遥遥地指着一个方向:“往那儿去,得走二十里地!”
一听还要走二十里地,林惊宇傻眼了,看太阳正好高高挂在头顶上,走二十里地估计走到天黑才能走到。
匆匆下楼把正吃玉米吃的嗨皮谋谋提起來,认真问它:“谋谋,主人要离开一段时间,你是跟着我还是留在季家!”
谋谋转动几下绿豆小眼:“哇,哇,呱呱……”
你又不是青蛙,呱呱叫什么叫。
谋谋把头埋进玉米堆里,又装起鸵鸟起來:“坐飞机吗?”
“坐!”
一听到这个答案,谋谋两眼一翻:“不去,不去,不去!”
季沫点点它的头:“那你留在这里,我走了!”
主银又走了,好沒良心,谋谋用爪子抓起一把玉米粒,飞到还沒出大门的季沫身边:“主银~”
“主银~给你~”
掉了满头的玉米,季沫哭笑不得,能让谋谋把它最喜欢的东西让出來,恐怕谋谋是真的舍不得自己。
“我不吃玉米,你吃吧!”
季末回到绝代公司转了一圈,方湛把五楼也买了下來,新來的人看到陌生人不由得问一下季末來干什么的。
“我來找方湛!”
“boss去风华公司了,就在隔两条街的那栋写字楼,您找他有什么事吗?”这个自称是方湛助手的女人脸上化了淡妆,隔老远季末都能问道她脸上化妆品的味道。
什么时候方湛找來这个花瓶当助手的,季末蹙起眉头:“嗯!”
转身下楼,半路上遇见李凉,李凉惊诧地拍拍季末肩膀:“哎,季末,你最近去哪里了,好久不见!”
季末冷冷看他一眼:“去了b市!”
“不就是去b市了吗?boss一直不肯告诉我们……”
绝代公司和风华公司建立了单方面合作关系,连公司都挨的特别近,更不用说一看就像是一个公司的名字了。
风华绝代。
风华公司迁址裁了不少员工又招了不少人,缓了三个月才缓和过來这回颜如蕴沒法隐藏在幕后了,从小黑屋里坐在办公室一天至少要开一次会,还有许多技术人员要面试,整个人弄地暴躁易怒。
“看看你们做的什么?”颜如蕴摔下手中的一份错误报告,再漂亮的容貌生气时也是最恐怖的。
方湛支着脸看他责怪下属,一点同情心也沒有。
“什么事让你生这么大的气!”
熟悉的语调差点让方湛从椅子上掉下去,不敢置信地回头去看会议室的门口,结果……却是让人失望的。
來人不是季末,是季沫那个小鬼。
颜如蕴把季沫拉出会议室,阴云密布的脸色终于变晴:“不是让莫空去接你吗?怎么只有你一个,莫空呢?”
莫空还沒过來:“季家人把我截走了,所以沒和莫空碰面!”至于莫空,估计他堵在回來的路上了吧!要知道,这条路可是经常堵的。
比起绝代公司,风华公司的手笔显然要大许多,六层的写字楼悉数被颜如蕴包下來,每层楼比绝代公司小了许多,不过胜在楼层多,颜如蕴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划分的很清,带季沫一圈走下來竟然看了几十分钟。
“这里的房子看着还很空旷,不过我相信它过两年会好起來的!”
“不,不需要两年,一年足矣!”季沫看这公司虽然是新开的文化公司,内部人员却有条不紊地干着自己的工作,颜如蕴一边继续出每期的《每周英语》,边筹划着如何在短时间内挖出有才的写手壮大风华公司。
“对了,徵枫呢?”
“还在b市!”
颜如蕴摸摸下巴,眼眸深沉:“不是放假了吗?难道他还想继续教下去,!”
咳……颜如蕴不会是生气了吧!季沫连忙解释:“学生还要填志愿,还要领通知书!”
颜如蕴:“那你怎么过來了,听说你还要出国!”
“……季家人会替我填的!”怎么出个国几乎闹的人人皆知,季沫隐隐的头疼。
“哼!”一声轻哼,颜如蕴拉开自己办公室的门,方湛和季末已经坐在里面了。
“季沫!”季末过來揉揉季沫的发顶,眼中满满的都是宠爱。
“嗯!”
突然感到一阵杀气,季沫回头对上满面春风的方湛,略有些疑惑的扭回头:“大季末,我们走吧!”
“好不容易回來一次,怎么也得一起去吃顿饭啊!我已经订好位子,两位赏脸去一下吧!”方湛带着不情愿,但是现在想要喊季末出來就非得带上季沫这个拖油瓶,不得不请他们一起。
“嗯!”
“嗯!”
又一次的异口同声,季末和季沫对视一眼,嘴边挂上了浅浅的笑容。
方湛恨的咬牙切齿,又是那个臭小子。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我家小神初长成(上)
夏天说变脸就变脸,刚才还热得跟蒸笼似的,转眼间又下起了瓢泼大雨,走在街上要是每个遮挡,不出两秒,准淋成一个落汤鸡。
偏远的小镇交通极为不发达,一脚踩在路上满是泥泞,颠簸的公交车像跳大神一样胡蹦乱跳着,林惊宇觉得胃里翻江倒海。
倒是那群扎了头巾的老大妈老大爷,淡定的很,人家不仅精神奕奕地讨论这讨论那,还有随身携带着一大堆从城里买來的东西。
相比之下,林惊宇背了一个小背包颠三倒四地歪在座位上,发誓以后再也不來这样的地方了。
到了目的地,先扶树吐了一阵子,感觉精神头好一点了才迈着小步子朝小镇里走,林惊宇傻眼了,什么盘山,望穿秋水也沒望到一个小土丘,更别提什么山了。
见路边一个赶马车的老大爷,林惊宇忙问:“大爷,您知道这里有个叫盘山的地方吗?”
大爷一拉缰绳,刹住马车,问:“啥,你说哩啥!”
林惊宇愣了一下,反应过來这个大爷是在问自己说的什么?于是放大声音,问:“有盘山这个地方吗?!”
这回老大爷听懂了,他拿挂脖子上的毛巾擦擦汗,伸出手遥遥地指着一个方向:“往那儿去,得走二十里地!”
一听还要走二十里地,林惊宇傻眼了,看太阳正好高高挂在头顶上,走二十里地估计走到天黑才能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