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买菜,方湛扔下手中的文件,匆匆拉这季末出办公室:“我也要去陪你买菜!”
陪就陪吧!又不是沒陪过,季末沒有抵触,只不过想起來一件事。
季末:“你下午五点不是还有一个会议要开吗?”
方湛:“延迟!”
出了写字楼去地下停车场,方湛新买的银灰色保时捷在一群普通车里面格外显眼,季末几乎第一眼就看到了。
方湛从不缺钱花,至少人家家业再小,在京城我是勉强能排上名次的,至于季沫家,钱不算什么?有权有势,是每个大世家巴结的对象。
这么一比,落差就太大了,季末自知自己这个自幼丧母还和后母父亲断绝关系的平平凡凡小青年比不上季沫,能遇见这个无论是气质还是爱好都完全一样的可爱小季沫,全是他修來几辈子的福气。
季沫和季末年龄差距不算太大,但是季末平日里却是完全把季沫当成亲弟弟看了。
把人塞上车,方湛关了车门问:“去哪个菜市场!”
季末:“东!”
方湛一言不发地启动车子,出了停车场后在路上堵了一会,可是他觉得自己的心更堵。
“你们……你喜欢季沫!”
方湛犹豫着问了出口,季末思索一下,点了头。
瞬时噼里啪啦的闪电在方湛头顶炸开,原來季末喜欢的是季沫……是季沫……早知道季末会喜欢季沫,自己绝对不会去和一世寂寞联系的。
可是方湛忘了,此“喜欢”非彼“喜欢”,喜欢有千千万万种,可是喜欢一个人只有一种。
而季末的喜欢,纯粹是对季沫带有关爱的喜欢,即使只和林惊宇比较,也沒有林惊宇的感情强烈。
方湛寒着脸,突然加速,在这条水泄不通的路上不断超车,为了挤着拐弯不惜刮花车子,季末察觉到方湛忽然恼火起來,可是就是不知道他在恼些什么?
把人扔在菜市场东大门,方湛绝尘而去。
刚走到街上,忽然想起这里离季末公寓的距离太远,如果季末回去的话又要挤公交了。
恨恨的捶了一把方向盘,方湛又折回去,下车在诺大的菜市场逛了两圈才看到季末正一手提虾一手提菜,还和小摊老板讨论鲫鱼新鲜不新鲜的问題。
菜市场的空气沒有想象中的好,这里混杂着鸡毛和鸡血的味道,还有鱼腥味,还好最近天冷,沒看到有多少苍蝇,否则打死方湛他都不会再來了。
方湛:“买好了沒有,多买一点,今天我要去你家蹭饭!”
季末转头看到脸上挂回笑容的方湛,把手里的一兜菜递给他:“还要买其他的,既然你要蹭饭,就帮我提一些东西吧!”
方湛自是当仁不让,很顺手的接了过去,季末买好四条小鲫鱼,沿着划分好的地方去寻觅嫩姜。
两个大男人跟一群女人挤在一起买菜还是很少见的,尤其是方湛这一身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打扮,一副成功人士帅哥的形象,立马把许多大妈的目光给吸引过去了。
季末和他相比未必逊色,不过他总是冷着一 张脸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吓退了不少想搭讪的卖菜女人。
凭借着一副好皮囊,方湛跟着季末买菜时还被塞了不少小葱,要不是这里的空气实在太差,沒事來陪陪季末买菜也是一种享受。
买好菜,熟门熟路的把车开到季末家,打开门后方湛保持了一路子的好心情被沙发上坐着的人给破坏殆尽。
季沫抬起头,和季末相差无几的淡然:“回來了!”
多熟稔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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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六章 无耻的抢人
隔这么久沒尝过季末做饭,季沫非常想念,简单的家常小菜自己也可以随手坐出來,味道还可以一模一样,但是这要看做菜的人是谁了。
“自己”做菜给自己吃,这种奇异又微妙的感觉不是说说就能描述出來的。
屋里会做饭的一大一小去了厨房,独留方湛一人在客厅窝着火不断按电视遥控板换台。
一个切菜一个洗菜,即使再久不见,季沫和季末之间的默契也不会因此而改变,季末先把四条处理好的鲫鱼熬进锅里,只撒了一把盐和葱花,放了几片提味的姜。
剩下的菜非常好做,在季沫的帮助下不一会就炒出了几盘菜,方湛今天晚上也要在这里吃,自然是要多做几个菜。
菜炒的差不多了,季沫甩甩刚洗净的手,拿起一边的毛巾边擦边说:“今天晚上我就住在这里,省的明天中午还要來!”
季末:“嗯,你想睡就睡吧!你要睡哪个房间!”
“当然是主卧了!”季沫笑起來,眼睛弯成月牙状,俩小酒窝从脸上旋了出來,让人忍不住去戳一戳这两个轻易见不到的小窝。
季末点头,很想揉一把笑的正萌的季沫,无奈手里还有最后一盘土豆炒肉沒铲出來,只能放弃。
季末:“你不回去季家人会不会有意见!”
季沫:“嗤,能有什么意见,放假了还不许我出來玩了!”
季末:“小孩子不许这样说话,还嗤笑呢?!”
季沫:“你不也是!”
把菜全部铲进盘子,季末洗了手后狠狠在季末蓬软的头发上揉了揉,捏着他的鼻子认真叮嘱:“明天中午记得提醒我,京城开了一家不错的茶馆,里面的茶点味道清淡不腻,带你去吃!”
拍开季末的手,季沫摸摸被季末捏的发酸的鼻子,眼里泛出了点点泪花。
“什么茶馆,明天晚上季天桦的婚宴,我还要早点回去季家……”
两人又暧昧又和谐的样子,正被门口的方湛看了个一清二楚。
这下他气的内伤了。
这个小小的季沫实在是太可恶了,竟然敢抢自己的人。
这个季末太不可爱了,竟然当着我的面去调戏有夫之夫。
四条鲫鱼下锅熬出來的汤却只有一大汤碗,再盛出來,刚好一人一碗不多不少,鱼汤被熬的泛白,鲜奶一样的颜色,闻着就让人忍不住去喝一大口。
方湛尝了尝,惊讶季末的厨艺什么时候又变好了,于是饭桌上唯一一个沒有形象狼吞虎咽的人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陪就陪吧!又不是沒陪过,季末沒有抵触,只不过想起來一件事。
季末:“你下午五点不是还有一个会议要开吗?”
方湛:“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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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湛从不缺钱花,至少人家家业再小,在京城我是勉强能排上名次的,至于季沫家,钱不算什么?有权有势,是每个大世家巴结的对象。
这么一比,落差就太大了,季末自知自己这个自幼丧母还和后母父亲断绝关系的平平凡凡小青年比不上季沫,能遇见这个无论是气质还是爱好都完全一样的可爱小季沫,全是他修來几辈子的福气。
季沫和季末年龄差距不算太大,但是季末平日里却是完全把季沫当成亲弟弟看了。
把人塞上车,方湛关了车门问:“去哪个菜市场!”
季末:“东!”
方湛一言不发地启动车子,出了停车场后在路上堵了一会,可是他觉得自己的心更堵。
“你们……你喜欢季沫!”
方湛犹豫着问了出口,季末思索一下,点了头。
瞬时噼里啪啦的闪电在方湛头顶炸开,原來季末喜欢的是季沫……是季沫……早知道季末会喜欢季沫,自己绝对不会去和一世寂寞联系的。
可是方湛忘了,此“喜欢”非彼“喜欢”,喜欢有千千万万种,可是喜欢一个人只有一种。
而季末的喜欢,纯粹是对季沫带有关爱的喜欢,即使只和林惊宇比较,也沒有林惊宇的感情强烈。
方湛寒着脸,突然加速,在这条水泄不通的路上不断超车,为了挤着拐弯不惜刮花车子,季末察觉到方湛忽然恼火起來,可是就是不知道他在恼些什么?
把人扔在菜市场东大门,方湛绝尘而去。
刚走到街上,忽然想起这里离季末公寓的距离太远,如果季末回去的话又要挤公交了。
恨恨的捶了一把方向盘,方湛又折回去,下车在诺大的菜市场逛了两圈才看到季末正一手提虾一手提菜,还和小摊老板讨论鲫鱼新鲜不新鲜的问題。
菜市场的空气沒有想象中的好,这里混杂着鸡毛和鸡血的味道,还有鱼腥味,还好最近天冷,沒看到有多少苍蝇,否则打死方湛他都不会再來了。
方湛:“买好了沒有,多买一点,今天我要去你家蹭饭!”
季末转头看到脸上挂回笑容的方湛,把手里的一兜菜递给他:“还要买其他的,既然你要蹭饭,就帮我提一些东西吧!”
方湛自是当仁不让,很顺手的接了过去,季末买好四条小鲫鱼,沿着划分好的地方去寻觅嫩姜。
两个大男人跟一群女人挤在一起买菜还是很少见的,尤其是方湛这一身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打扮,一副成功人士帅哥的形象,立马把许多大妈的目光给吸引过去了。
季末和他相比未必逊色,不过他总是冷着一 张脸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吓退了不少想搭讪的卖菜女人。
凭借着一副好皮囊,方湛跟着季末买菜时还被塞了不少小葱,要不是这里的空气实在太差,沒事來陪陪季末买菜也是一种享受。
买好菜,熟门熟路的把车开到季末家,打开门后方湛保持了一路子的好心情被沙发上坐着的人给破坏殆尽。
季沫抬起头,和季末相差无几的淡然:“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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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这么久沒尝过季末做饭,季沫非常想念,简单的家常小菜自己也可以随手坐出來,味道还可以一模一样,但是这要看做菜的人是谁了。
“自己”做菜给自己吃,这种奇异又微妙的感觉不是说说就能描述出來的。
屋里会做饭的一大一小去了厨房,独留方湛一人在客厅窝着火不断按电视遥控板换台。
一个切菜一个洗菜,即使再久不见,季沫和季末之间的默契也不会因此而改变,季末先把四条处理好的鲫鱼熬进锅里,只撒了一把盐和葱花,放了几片提味的姜。
剩下的菜非常好做,在季沫的帮助下不一会就炒出了几盘菜,方湛今天晚上也要在这里吃,自然是要多做几个菜。
菜炒的差不多了,季沫甩甩刚洗净的手,拿起一边的毛巾边擦边说:“今天晚上我就住在这里,省的明天中午还要來!”
季末:“嗯,你想睡就睡吧!你要睡哪个房间!”
“当然是主卧了!”季沫笑起來,眼睛弯成月牙状,俩小酒窝从脸上旋了出來,让人忍不住去戳一戳这两个轻易见不到的小窝。
季末点头,很想揉一把笑的正萌的季沫,无奈手里还有最后一盘土豆炒肉沒铲出來,只能放弃。
季末:“你不回去季家人会不会有意见!”
季沫:“嗤,能有什么意见,放假了还不许我出來玩了!”
季末:“小孩子不许这样说话,还嗤笑呢?!”
季沫:“你不也是!”
把菜全部铲进盘子,季末洗了手后狠狠在季末蓬软的头发上揉了揉,捏着他的鼻子认真叮嘱:“明天中午记得提醒我,京城开了一家不错的茶馆,里面的茶点味道清淡不腻,带你去吃!”
拍开季末的手,季沫摸摸被季末捏的发酸的鼻子,眼里泛出了点点泪花。
“什么茶馆,明天晚上季天桦的婚宴,我还要早点回去季家……”
两人又暧昧又和谐的样子,正被门口的方湛看了个一清二楚。
这下他气的内伤了。
这个小小的季沫实在是太可恶了,竟然敢抢自己的人。
这个季末太不可爱了,竟然当着我的面去调戏有夫之夫。
四条鲫鱼下锅熬出來的汤却只有一大汤碗,再盛出來,刚好一人一碗不多不少,鱼汤被熬的泛白,鲜奶一样的颜色,闻着就让人忍不住去喝一大口。
方湛尝了尝,惊讶季末的厨艺什么时候又变好了,于是饭桌上唯一一个沒有形象狼吞虎咽的人就只剩下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