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讶,rush,我从来不知道你德语讲得这么好。

    只是用来交流而已。阮疏微微侧头,电梯里的柔光让他的侧面显得不那么冷清,像是一个贵公子有一天走了平民路线,但依然掩盖不住那种气质。

    阮疏先生之前去过中国?元轩忽然问,他眼睛直视阮疏,似乎是对他饶有兴致。

    阮疏调整了之后怎么可能让他再次看出来端倪,勇敢的直视元轩,家母是中国人,所以从小也学了一些汉语的皮毛,家母常常告知说人不能忘本,像是成语的博大精深就值得探究,比如两面三刀,笑里藏刀,杀人不见血之类,当初学习的时候还分辨了许久,后来家母说这些都是形容人的品质的,有些人有了第一种品质,就会有第二种,这是恶的行为,迟早要遭受上天报应的,不过这上天大约和上帝一个个性,都要人宽恕敌人,反而闭口不提如何宽恕朋友,可见上帝和上天都是没朋友的。

    他笑着说完这一段话,吕清本来看着电梯的铁壁,铁壁像是镜子,把阮疏眼神中的一些光给反射到了他这边,眼神中有凌厉和恨意,吕清打了个哆嗦,听的他背后一身汗,以至于那个眼神再去看,却发现阮疏眼睛里还是像邻家大男孩一样简单,他疑心自己是鬼迷心窍了,暗暗骂了一句,异国他乡,他真的不敢轻举妄动。

    说的也对,上帝没有朋友,所以我们都是普通人。元轩无可无不可的赞同了他的话,对那些话中的质疑和自以为是的理解简直是无视,吕清心中一边被阮疏给不动声色的羞辱,一边吐血元轩看到阮疏的脸就这么一副宠溺的样子,心里拗的要死。

    平时元轩对这种话的说法肯定刻薄的要死,现在反而一种你说的都对你说什么我都觉得对的态度,吕清觉得自己简直要孤立无援了,菲利普他当然知道,那是人人都指望扒上的设计师啊,他的手中可以创造奇迹!捧谁谁是巨巨,让吕清好一番嫉妒阮疏的好运气,眼珠子都要红了。

    普通人元先生称不上吧?我见元先生便觉得,元先生定然是含金汤匙出生的人,哪里自谦成普通人,那这普通人也太不普通了。阮疏话中绵里藏针,元轩不是听不出来,却一笑了之。

    一笑了之!吕清愈发的恨,恨自己的命数差,走什么路都那么难!

    从29楼下来太快,元轩觉得话没说几句,便已经到了。

    吕清先一步出来,觉得自己再不出来大约就要死了。看着阮疏那张脸都心惊胆战,听着他说话更是如芒在背,看他和元轩说话就想吐血。他从前敢那么对简达随,就是思忖着简达随没背景,想欺负就欺负了,反正那么好一个时机,他知道南方的天气而简达随不知道,被海啸淹死只能怪他命不好,有点蠢,太过于相信人,从前相处就发现这点,对朋友不加设防,这不纯属活该么,怪谁,该怪谁怪谁,最好怪自己,不知道反思,就活该被别人骗死。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既死之人忽然有一张一模一样的脸出现,吕清不恐惧是不可能的,他能做的就是尽量避开阮疏,免得自己开口出现什么错误,不说不错,说了就可能被人逮到错误,他才不会那么傻呢。

    四人面上相谈甚欢,吃饭便正好可以凑上一桌。自然而然,元轩和吕清坐到一起,菲利普和阮疏坐在一起,阮疏随便按照自己的习惯点菜了,他只吃的惯中国菜,从前爱吃什么现在点什么,元轩眼睛一眯,阮疏随即感觉自己周围的环境有些不对。

    他抬眼看到元轩的眼神才发觉不对,心想怎么这么大意!

    一时间,阮疏自己也有些自乱阵脚,他伪作平静的把精美的菜单推给菲利普,你看看有什么东西,我从前没来吃过,我想你应该知道什么好吃一些。我去一趟洗手间。

    他说着便站起来,在侍者的引导下离开。

    元轩侧头对吕清道,你在这里等一下,帮我要一杯榨果汁就好,我去洗个手。

    吕清立刻脸一黑,也起身,正好我也要去,一起吧。

    元轩眉毛一昂,他瞳孔这时候黑的发亮,温柔谦和的简直不是平时的人,只是那张嘴一说话,就让人浑身难受,你待会可以和菲利普先生一起去啊。说完轻飘飘的走了。

    菲利普专心致志的看着菜单,连抬头看他一眼都不曾,吕清本来也想着和这位设计师搭讪,也被这冷漠和傲慢给击退。

    等元轩背影走远了,菲利普忽然合上菜单,你怎么不去了?

    吕清整暇以待,反而镇定下来,让侍者开了一瓶酒,他的手在光的映衬下显得很好看,笑语盈盈,眼波流动,菲利普先生在这里,我怎么好留先生一人?

    我不介意的。菲利普嘴角微扬。

    能和先生坐在一桌上是荣幸。吕清不动声色的恭维。

    是吗,如果不介意,我想我要离开一下。菲利普自顾自道,洗手间大约更受欢迎。

    他也走了。

    吕清本来已经黑转晴天的脸现在又黑了下去,这三人方才对他的行为就像是羞辱,难道和他坐在一桌还不如去洗手间?可笑!

    他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那里面是他早已准备好的东西,本来如果没有偶遇阮疏菲利普,这里也许可以成为他和元轩的天堂,可是既然遇见了,姓阮的和那个叫菲利普的,本来设计师潜模特不是一天两天的,圈子丑闻,两人又是孤男寡男,天赐良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元轩从前喜欢简达随那调调,不就是简达随蠢么,什么天然去雕饰,就是天然蠢而已。元轩自己酒后乱性,然后早上再顺便去阮疏屋子里捉女干,菲利普如果喜欢阮疏自然再好不过,搅乱一池春水,不喜欢那就更好了,阮疏这么氵壬荡,主动爬别人的床,岂不是自作孽不可活?

    吕清以手掌作掩护,将他早已准备好的药洒进杯子里,红酒的色泽在灯光映射下显得无比诱惑,像是人类放荡的欲望。

    两杯酒,阮疏的,和元轩的。

    摇晃的红酒杯,嘴唇像染着鲜血。那不寻常的美,昭示着人难赦免的罪。

    第14章:黑薄荷

    阮疏洗手的时候洗了一遍又一遍,水流从指缝间穿过,他抬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仍然有微微的失神,然后不到一分钟,他便看到了镜子中的元轩。

    元轩眼睛放在他身上,一动不动,像是想要透过他的身体看到灵魂。

    阮疏直起腰,淡定的抽出纸擦手,像是刚看到镜子,有些惊讶,眼睛也有些笑意,转身看着元轩,元先生,好巧啊。

    这真是一个烂大街的借口,哪怕在五星级酒店也挡不住像是路边搭讪的句子。

    是啊,好巧。元轩不为所动,依旧是那副x光般冷淡的眼神,rush先生有经纪公司吗?

    元先生来谈生意啊,这里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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