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投足间全是主人家的态势,相比之下,他这个主人的表弟却更像个外人。
他手里拎着篮子,刚走了一步才反应过来,有些尴尬的往上提了提篮子,“我忘了,三哥让我给你送饭回来。”
卫青城看着他手里提着的熟悉菜篮子,放下手里的书,自然而然的就来接他手上的篮子,“是吗?那给我吧,你坐。”
梁明瑞紧张得手有些抖,特别是卫青城伸手过来接走他手上的篮子的时候,卫青城的手指距离他的就只有几厘米的距离,那瞬间,他紧张得呼吸都屏住了。
卫青城泰若自然的接过篮子,随手一举,做了一个请坐的姿势,“你先坐。
“哦哦……”
卫青城提着篮子进屋去了,梁明瑞呆呆的目送他走进屋去,看不到人影了,他才懊恼的跺了跺脚,他这是紧张个什么劲儿啊!连话都不会说了一样!
梁明瑞懊恼得差点没给自己两下,说好要表现得自然一点,可是越想越不自然,越想越紧张,他这心跳就没有平稳下来过!
之前明明没有这么夸张的!
他大概知道他这是心理因素造成的,之前懵懵懂懂的不知道,现在清清楚楚的知道了自己的心意,心态完全变了,这心理自然也会有变化。
不过,刚刚他的表现真的是蠢死了吧?他到底在干什么啊?!
第一六八章 野兔子
卫青城把菜篮子拎进厨房,顺便看了看灶上炖着的汤。
从他回来一直到现在,这汤是每天都没断过,不管小家伙有多忙,他都会坚持把这事儿落实,一天都没落下过。
这段时间还不算热,小家伙是老母鸡老鹅老鸭老鸽子汤轮番上阵,什么补就炖什么给他喝,反正是持续了一段时间长毛的家伙下锅了,今天总算是给换了个水里游的。
前几天园子里有个客人钓到一只甲鱼,当时人家还没取钩子,小家伙就直接出高价给买了,那个老爷子神都没回过来,就看到他钓上来的甲鱼飞走了,哦不,是被拎走了。最后吹胡子瞪眼的好一顿嚷嚷,但是老板耍赖不还,强行要买。
那个老爷子一开始不同意,后来还是听说是给他这个病人吃的,才勉强松了口。
放在家里用盐用醋养了两天,把肚子里的脏东西都养干净了,今天早上一早,他就直接把鱼下锅给炖了。
从一早就开始炖,炖了三四个小时的汤,浓白鲜香。
卫青城用勺子盛了一点尝,味道一流。
小家伙做汤比做菜的手艺好,简简单单的食材,炖出来的汤味道就是特别好。
喝了两个多月的汤,他倒是一点都没腻,只是腰腹上长出了这两个多月喝汤的成绩单了。
为此,小家伙简直高兴坏了,说是能把他这常年锻炼的身材给养毁了也是一件本事。
卫青城觉得,他应该找个地方好好加强一下锻炼的强度了。
要不然等他真的长胖的时候,最先嫌弃的应该就是现在乐呵着的媳妇儿了。
男人长废了,最先有意见的一定是媳妇儿,其次才是自己,他可没兴趣让自己长到让媳妇儿嫌弃的地步去。
本来他们之间就差距了十多岁的年纪差别,媳妇儿这么年轻帅气,他得时常提醒自己保持好心态和身体状态,免得被拉出巨大差别,到时候哭都来不及了。
虽然他知道,他家这小家伙不是那么肤浅的人,可是这事关男人的幸福和尊严,不得不重视。
再则,媳妇儿时常抱怨他太重。以他现在的身材和体重,媳妇儿都抱怨,要是他再长点,估计在床上媳妇儿要被压背气了。
卫青城从屋里出来的时候,看到梁明瑞正在翻他放在茶几上的书,他眉目一敛,有些微微的不悦。
他不大喜欢其他人动他的东西,小家伙除外,不管他怎么翻他都没意见。
卫老二是个双重标准的人,准确的说这是整个卫家人的通体毛病,自己的人怎么折腾都无所谓,但是别人就是不行。
梁明瑞看到卫青城出来,连忙收回手站直身体,有些尴尬的讪笑了一声,“我看到这书好像是藏文,我有些好奇……
他看着卫青城脸上淡淡的神色,没有不喜和怒气之类的反应,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却不知道他早已经犯了那人的忌讳。
卫青城淡然又疏离的摆了摆手,“没关系。”
梁明瑞还是有些尴尬,只得继续找话题,“这个藏文好像很难学,我有个学长学了七年才学会了,他说这个比外文还难。”
卫青城走过来落座,拿起桌上的空杯子到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只是闲暇打发时间的,请坐吧。”
“哦……”
梁明瑞点头,忙不迭的落座在另一侧的藤椅上,“二哥你学了多久啊?”
“一两年。”
“这么厉害啊?”
“谈不上,只是闲暇时打发时间的。”卫青城笑笑,不以为意。
梁明瑞暗暗呕舌。
却不知道这人只是敷衍随口说的,他学藏文只用了几个月不说,还是无师自通。
“打发时间的业余爱好都能学得这么好,我主修的课业都没这么好。”梁明瑞笑,有些小小的羞怯,露出脸颊上的小酒窝,美好得让人有些移不开目光。
梁明瑞五官长得相当精致,骄傲肆意飞扬的年纪,再加上少年人持有的青涩,让他又足够的资本骄傲。
漂亮的皮相,青涩干净的骄傲,不加修饰的直来直往,对卫青城这种百花过眼心性又异常坚定的男人可能没用,但是对欢场流连的男人来说,那绝对是有足够的吸引力的,更别说校园里那些同样青涩的女孩子。
在学校里,他算得上女孩子眼里的宠儿了。
他享受这种被人追逐的感觉,逐渐让他身上那份傲娇范儿越发被彰显。
他之所以会被刘明刚瞅上,这估计就是其中最大的原因,青春、干净、骄傲、还有一些无形中被宠出来的不可一世,浑身都透着一股子被宠坏的少爷味道。
不管在任何人面前都能自然高傲的男孩子,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心甘情愿的自己的傲气和锐气,把自己的姿态放得低低的。
小青年不知道,在这个男人面前,哪是一般人能撑得住气场这个玩意儿的?
他自认为他把自己的姿态放得低,不想给自己喜欢的人留下一个张扬跋扈的印象,却不知道他如果真的撑着他那无谓的姿态,在男人眼里只是更加贴切那所谓的跳梁小丑的形象而已。
卫青城刚
他手里拎着篮子,刚走了一步才反应过来,有些尴尬的往上提了提篮子,“我忘了,三哥让我给你送饭回来。”
卫青城看着他手里提着的熟悉菜篮子,放下手里的书,自然而然的就来接他手上的篮子,“是吗?那给我吧,你坐。”
梁明瑞紧张得手有些抖,特别是卫青城伸手过来接走他手上的篮子的时候,卫青城的手指距离他的就只有几厘米的距离,那瞬间,他紧张得呼吸都屏住了。
卫青城泰若自然的接过篮子,随手一举,做了一个请坐的姿势,“你先坐。
“哦哦……”
卫青城提着篮子进屋去了,梁明瑞呆呆的目送他走进屋去,看不到人影了,他才懊恼的跺了跺脚,他这是紧张个什么劲儿啊!连话都不会说了一样!
梁明瑞懊恼得差点没给自己两下,说好要表现得自然一点,可是越想越不自然,越想越紧张,他这心跳就没有平稳下来过!
之前明明没有这么夸张的!
他大概知道他这是心理因素造成的,之前懵懵懂懂的不知道,现在清清楚楚的知道了自己的心意,心态完全变了,这心理自然也会有变化。
不过,刚刚他的表现真的是蠢死了吧?他到底在干什么啊?!
第一六八章 野兔子
卫青城把菜篮子拎进厨房,顺便看了看灶上炖着的汤。
从他回来一直到现在,这汤是每天都没断过,不管小家伙有多忙,他都会坚持把这事儿落实,一天都没落下过。
这段时间还不算热,小家伙是老母鸡老鹅老鸭老鸽子汤轮番上阵,什么补就炖什么给他喝,反正是持续了一段时间长毛的家伙下锅了,今天总算是给换了个水里游的。
前几天园子里有个客人钓到一只甲鱼,当时人家还没取钩子,小家伙就直接出高价给买了,那个老爷子神都没回过来,就看到他钓上来的甲鱼飞走了,哦不,是被拎走了。最后吹胡子瞪眼的好一顿嚷嚷,但是老板耍赖不还,强行要买。
那个老爷子一开始不同意,后来还是听说是给他这个病人吃的,才勉强松了口。
放在家里用盐用醋养了两天,把肚子里的脏东西都养干净了,今天早上一早,他就直接把鱼下锅给炖了。
从一早就开始炖,炖了三四个小时的汤,浓白鲜香。
卫青城用勺子盛了一点尝,味道一流。
小家伙做汤比做菜的手艺好,简简单单的食材,炖出来的汤味道就是特别好。
喝了两个多月的汤,他倒是一点都没腻,只是腰腹上长出了这两个多月喝汤的成绩单了。
为此,小家伙简直高兴坏了,说是能把他这常年锻炼的身材给养毁了也是一件本事。
卫青城觉得,他应该找个地方好好加强一下锻炼的强度了。
要不然等他真的长胖的时候,最先嫌弃的应该就是现在乐呵着的媳妇儿了。
男人长废了,最先有意见的一定是媳妇儿,其次才是自己,他可没兴趣让自己长到让媳妇儿嫌弃的地步去。
本来他们之间就差距了十多岁的年纪差别,媳妇儿这么年轻帅气,他得时常提醒自己保持好心态和身体状态,免得被拉出巨大差别,到时候哭都来不及了。
虽然他知道,他家这小家伙不是那么肤浅的人,可是这事关男人的幸福和尊严,不得不重视。
再则,媳妇儿时常抱怨他太重。以他现在的身材和体重,媳妇儿都抱怨,要是他再长点,估计在床上媳妇儿要被压背气了。
卫青城从屋里出来的时候,看到梁明瑞正在翻他放在茶几上的书,他眉目一敛,有些微微的不悦。
他不大喜欢其他人动他的东西,小家伙除外,不管他怎么翻他都没意见。
卫老二是个双重标准的人,准确的说这是整个卫家人的通体毛病,自己的人怎么折腾都无所谓,但是别人就是不行。
梁明瑞看到卫青城出来,连忙收回手站直身体,有些尴尬的讪笑了一声,“我看到这书好像是藏文,我有些好奇……
他看着卫青城脸上淡淡的神色,没有不喜和怒气之类的反应,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却不知道他早已经犯了那人的忌讳。
卫青城淡然又疏离的摆了摆手,“没关系。”
梁明瑞还是有些尴尬,只得继续找话题,“这个藏文好像很难学,我有个学长学了七年才学会了,他说这个比外文还难。”
卫青城走过来落座,拿起桌上的空杯子到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只是闲暇打发时间的,请坐吧。”
“哦……”
梁明瑞点头,忙不迭的落座在另一侧的藤椅上,“二哥你学了多久啊?”
“一两年。”
“这么厉害啊?”
“谈不上,只是闲暇时打发时间的。”卫青城笑笑,不以为意。
梁明瑞暗暗呕舌。
却不知道这人只是敷衍随口说的,他学藏文只用了几个月不说,还是无师自通。
“打发时间的业余爱好都能学得这么好,我主修的课业都没这么好。”梁明瑞笑,有些小小的羞怯,露出脸颊上的小酒窝,美好得让人有些移不开目光。
梁明瑞五官长得相当精致,骄傲肆意飞扬的年纪,再加上少年人持有的青涩,让他又足够的资本骄傲。
漂亮的皮相,青涩干净的骄傲,不加修饰的直来直往,对卫青城这种百花过眼心性又异常坚定的男人可能没用,但是对欢场流连的男人来说,那绝对是有足够的吸引力的,更别说校园里那些同样青涩的女孩子。
在学校里,他算得上女孩子眼里的宠儿了。
他享受这种被人追逐的感觉,逐渐让他身上那份傲娇范儿越发被彰显。
他之所以会被刘明刚瞅上,这估计就是其中最大的原因,青春、干净、骄傲、还有一些无形中被宠出来的不可一世,浑身都透着一股子被宠坏的少爷味道。
不管在任何人面前都能自然高傲的男孩子,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心甘情愿的自己的傲气和锐气,把自己的姿态放得低低的。
小青年不知道,在这个男人面前,哪是一般人能撑得住气场这个玩意儿的?
他自认为他把自己的姿态放得低,不想给自己喜欢的人留下一个张扬跋扈的印象,却不知道他如果真的撑着他那无谓的姿态,在男人眼里只是更加贴切那所谓的跳梁小丑的形象而已。
卫青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