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了。

    当夕笙跟着一群人离开之后,德妃恍恍惚惚做到了梳妆台前,梳洗完一件件取下头饰的时候,忽然看见镜中自己的模样。她便明白了为何看着那白袍人眼熟。

    虽然,五官不会给人相似的感觉,但是仔细看,那少年的眉眼,和她可不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吗?可惜厚厚妆容早已遮住了她原先秀致的眉眼,以至于现在才想到。

    夕笙走出德妃的宫殿的时候,心里古井无波。他自己都有些惊讶于自己的冷静。就这样切断了他和德妃的因果。自此,谁也不欠谁。他本以为德妃会很快乐、满足,可惜,他还是不太明白德妃。

    不过,他也不需要知道。

    夕笙走出宫门之前,路过御花园。本来御花园就是前殿和后宫之间,但他走到这里的时候,心下不知为何,便向右一拐,不顾太监低声的劝阻,来到了他曾经居住的院子。

    那院子本来便是冷宫,现下夕笙和德妃走出来了,又有新的人住进去了。太监看他径直就要走进去,连忙挡在他面前,苦着脸说:“大人啊,您可真不能进去。那是后宫妃子啊,德妃娘娘那是您打过招呼的,可这里您可没说。”

    夕笙于是停下了脚步,就站在那院子外,他还看见那院子的那颗古槐。枝叶扶苏,生意葱茏。那棵树,当年他就站在树下,仰着头看那棵槐树,仰得头都酸了,也没有人过问。

    没有人和他说话,他就静默地站在树下。

    现在他进不去那院子了,也回不到过去了。可是,他不后悔。这样对谁都好。

    只不过,虽然记忆已经浅薄,但是长大后的他,怜惜着过去的静默的孩子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求留言……

    改不好……感觉写的时候这里定型了。小鬼压根不关心这一块。

    ☆、人间:东都

    就在夕笙准备动身离开京都的日子里,柳下殊已经把三皇子送到了黑白无常的手上。黑白无常能拒绝掌灯使的加塞要求吗?怎么可能!他们连找掌灯使探寻小鬼的八卦的胆子都没有。

    有这个胆子的,一向是那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猫。话说猫这种生物,真是死于它们的好奇心啊。

    居然都敢过来追问掌灯使了?有阎王撑腰了不起啊。嘿,还真是了不起。至少柳下殊就真的回答了。

    “他在人间收复鬼见珠遗留的阴煞。”

    “那还是烦请掌灯使帮忙看着点。此事与我们冥府也脱不开关系。”阎王道。

    柳下殊点点头。便就离开了。

    黑猫在案上总算是长出了一口气。这回,这鬼见珠事件总该就结束了吧。

    “哎,”阎王在柳下殊走后叹息了一声,“也不知道鬼见珠的阴煞收复完后要怎么办啊。”看了一眼黑猫,“果然还是你惹得麻烦多。”黑猫果断出爪。

    阎王的声音哀婉延绵,“还只给挠不给摸。”

    夕笙离开皇城之前又去了一趟离宫。

    这次九华看见他便很满意地笑了。虽然也只是唇畔勾起了一小点的弧度,但是那确乎是真的开心,而不是礼节性的微笑也不是挖苦地嘲笑。“你已了解了因果。便可以下山去降妖除魔了~”

    后一句虽然是笑语。却也是事实。

    夕笙沉默着。九华便伸手摸了摸他,夕笙偏头,没有躲过。

    “去玩一玩、看一看吧。然后,回来。”

    夕笙下山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他的身边静悄悄,没有人跟随。只有九华送的一匹马。

    这就是他唯一的同伴了。

    而他将要去北方。战乱之地,埋骨之地。

    夕笙去北方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到的。他还要在路上停留好些个地方才会到达北方的战场。

    而他离开都城之后,第一个要去的就是东都。东都偏安一隅,很多江南的离宫人把他们收的怨气鬼怪带到了东都。

    而同样,也有很多野路子的天师道士知道这些离宫人聚集在东都。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了一个传言流传而出:离宫将把鬼怪聚于东都消灭之。

    三人成虎,流言广泛传播起来的时候,信息就被修改的不像样了。

    比如,到了大妖的耳朵,这个消息就变成了——离宫和鬼怪开战。

    其实吧,离宫和大妖一直都有矛盾,额,这么一看,和离宫没有矛盾的几乎没有。

    离宫觉得,大妖就应该去他们的妖界生活,别跟那群鬼魂似的,赖在人间。大妖觉得,妖界真的太枯燥了,基本上回妖界的大妖都是养老,说起来,人间和妖界的消息几乎是闭塞的。而且,离宫不拦天上的那群神仙下凡,就也不能拦他们进入凡间。

    离宫听到这个理由很生气的。明明就有天条拦着那些天仙的。但是妖可没有。妖界和人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另外,妖精们崇尚天生天养放旷自然,换句话说,就是不咋讲规矩。妖王对于大妖的越境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所以,离宫不喜欢和大妖打交道。但是有大妖范到他们手上也决不心软。

    而这一次东都,离宫人的手上,恰好还有一只大妖。

    夕笙毕竟还是肉体凡胎,如果没有那匹马,他到达东都估计是要大雪纷飞。

    但是有了马,一切好说。他在第一场雪落之前到达了东都。

    东都很繁华,没有进来的时候,所见的都是一片衰败,偶尔有那么一点绿色也是焉不拉几的。但是进入了东都的城门之后,他发现东都大道上摆着各种菊花。

    是了,正是菊花开落得时候。

    他一身白袍,牵马穿过长长的菊花装点的道路。东都有很多花会。四季都有。东都也有很多花店。花会是那些达官贵人的聚会,他们会聚集一处,带来自己府上精心照顾的花,抢那一个头名。而平民,也习惯了养花卖花。东都别名花都,后来,整个东都的街道也种上了花,上有高树,下有繁花。只不过高树从未改变,繁花随季节变迁。

    很多很多的才子聚集在东都,用无数华丽辞藻赞美东都的花繁。

    东都的人更是不吝啬于对美丽事物的追求。花是一项,才子是一项,美人当然也是。

    夕笙现在已经足够清俊了。用一句秀拔出群来形容他并不过分。他的个子还不够高,但是青涩的面容和淡漠的气质让他在人群中格外出众。

    从进入东都,夕笙就能感觉到很多目光投射在他的身上,但基本上都没有什么恶意。事情的变质是从一个卖花女欢笑着把花塞到夕笙的怀里。然后,仿佛是开启了某个按钮,众多的女子纷纷把花抛给夕笙。甚至还有男子。

    夕笙……夕笙是木着脸,牵着马快步走过。只是耳朵悄悄红了。

    他还是知道送花是什么意思的。这是这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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