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唤起来一点也不客气,完了就往他的手里塞了两个大肉包子,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这可是俺家媳妇儿做的,可好吃了,比天底下所有的包子都好吃!”
“别听他瞎说!”膀大腰粗的妇人白了自家的男人一眼,笑着看向乐白,“刚刚我看你脸色不太好,才让他拉着你说两句话的,谁知道他居然使唤你干活去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啊……”说着,她又白了边上傻笑着的男人一眼,大有“待会儿再收拾你的意思”,被自家媳妇瞪了的男人伸手抓了抓脑袋,脸上的笑容比刚才更傻了。
“不碍事,”乐白笑了笑,拿起手上的包子示意了下,“我可是还拿到了天底下最好吃的包子当报酬呢。”
“……这死鬼!”被乐白调侃得脸上一红,妇人忍不住跺了跺脚,她看了乐白一眼,丢下一句“你等等”就转身跑进了屋里,没一会儿又“噔噔噔”地跑了回来,把手上拿着的东西往乐白的手里一塞,“我家没什么好东西,这些拿着!”
条件反射地伸手接住了塞过来的东西,乐白低头看了一下,不由地有些失笑。
柿饼,茶叶,包子……大概这家里所有能入口的东西,都被拿来了一份。他抬头看着妇人,正想开口拒绝,可对上对方的视线,出口的话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于是,当乐白提着一大堆吃的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感觉格外纠结。
这个时候可没有塑料袋这种东西,这一大堆的吃的,乐白就只能捧在手里,路上也不知道收到了多少人的目光,可他又不想这么快就回去,只能尽量挑人少的地方走,结果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不知道镇子的哪个角落里来了。
抬头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周围荒凉的环境,乐白打消了再转悠一会儿的念头,准备回客栈去。可刚走了两步,他突然停下了脚步,皱着眉头朝一个方向看过去。
乐白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小镇子,也是在完全没有计划的情况下,随便逛到这个地方来的,按理来说,他应该不可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察觉到有哪里与周围不和谐或者不对劲的地方的——当然,那种古代的街道上,放着一台现代的电视机这种画风完全不对的情况,他还是不瞎的,可这个地方显然并不是上面的那种情况。
为了不接受太多的注目礼,乐白这一路上基本都是哪儿偏往哪儿走,这地方荒凉得紧,他都怀疑如果他再往前走几步,就能直接出镇子了。
说起来……这里真的还是镇子里面吗?
对这个镇子的大小并没有什么概念的乐白也就只是想了想这个问题,并没有去深究。他又往那个方向看了看,除了那边的杂草似乎更多了一些之外,没能发现什么特殊的地方,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就是有一个声音,在催促着他往那边走过去。
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乐白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自己的好奇心——当然,这其中也有他不想回客栈的原因,抬脚往那边走了过去。
这个方向并没有路,也许以前是有的,可现在都已经被荒草给覆盖了,只留下一条细细的印子。乐白顺着这个方向走了十分钟的样子,心里突然发出一声仿佛零件对接成功似的声音,他的脚步一顿,知道自己想去的地方到了。
站直了因为刚刚那虬曲的树干而弯下的身子,乐白环顾了下周围。与身后荒草遍布的道路不同,乐白眼前的这片地,遍布着是黑色的石块,泥土也呈现出与别处不同的黑色,而荒地上最为常见的杂草却并不多见,偶有几棵长势萎靡的,从石头的缝隙中探出头来。空气中仿佛有一股腐烂的臭味弥漫着,不重,却让人无法忽视。
乱葬岗。
乐白的脑子里第一时间就浮现出了这三个字。
为什么他会想要到这里来?难不成他的异能又升级了,开发出了“寻找乱葬岗”的功能?
抽了抽嘴角,乐白朝着一个方向走了过去。
乐白在各种小说和电视剧里面听过或者见过乱葬岗这东西,但他一直都以为,那至少得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市才会有的附加产物,没想到就这么一个小镇子边上,也会有这么个地方。应该怎么说,有些东西,不管是换了世界,换了种族,也依旧不会改变?
乐白有些嘲讽地扯了扯嘴角,脚下的步子不停,反而变得愈加急切了,他总觉得前面有什么东西在等着他——什么他必须知道的东西。
被随意抛弃的尸体化为累累白骨,或是自黑色的泥土下探出一角,或是明晃晃的倒在黑石边上,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乐白的目光从那些完整或不完整的骨头上扫过,神色没有一点的变化。
直到他在一具骨架前停下脚步。
相比起与其作伴的其他骨架来说,这副骨架显然要完整许多,从骨骼的粗细、长短以及骨面的粗糙程度,还有狭小而高的盆骨来看,这副骨架属于男性。通过目测粗略估计,生前身高应该在一米八左右,身上穿着的衣服因为长时间经受风吹雨淋,早已经腐朽,只剩下不成形的碎布,但仍然能够看出这衣服的材料并不算差。
——当然,这并不是乐白所在意的。
他的目光缓缓地移到尸体右手边的长刀上,神色冷漠得令人心惊。
乐白见过这把刀——不止一次。
第一次的时候,这把刀拿在一个濒死的人手里,在他上前去查看的时候,差点没对着他的胸口来上一刀——如果对方还有这个力气的话。
第二次的时候,这把刀拿在一个将满十岁的孩子手中,他最为敬爱的男人将之作为礼物送给了他,而最后,也用这把刀穿透了他的胸膛。
虽然两次见到的刀的样子有些差别,但乐白能够肯定,它们就是同一把刀。这时候乐白才突然明白,为什么偌大一个曾家,偏偏只有曾浩活到了最后,为什么面对曾经害了自己母亲的仇敌,他却能因为一个人突如其来的告白,而将那仍旧活着的敌人抛诸脑后。
——当然,这对于已经死去并且腐烂的曾浩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第94章 分离第九十四天。
乐白想起了他做过的一个梦。
梦里有两个人,穿着相似的衣衫,看不清面孔。他们面对面站着,周围的一切仿佛被雾气环绕一般,模模糊糊的看不分明。
“是乐白和郑明河的意思吗?”一个人问。
“如果我说,他们俩对此都不知情的话,你是不是会感到安慰一点?”另一个人回答。
那时候无法听得分明的话,这时候却一下子变得清晰可辨,就连当时无法辨认的身份,也都到了嘴边,只需要开口,就能吐出他们的名字。
乐白突然想起曾浩与他告别时,那有
“别听他瞎说!”膀大腰粗的妇人白了自家的男人一眼,笑着看向乐白,“刚刚我看你脸色不太好,才让他拉着你说两句话的,谁知道他居然使唤你干活去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啊……”说着,她又白了边上傻笑着的男人一眼,大有“待会儿再收拾你的意思”,被自家媳妇瞪了的男人伸手抓了抓脑袋,脸上的笑容比刚才更傻了。
“不碍事,”乐白笑了笑,拿起手上的包子示意了下,“我可是还拿到了天底下最好吃的包子当报酬呢。”
“……这死鬼!”被乐白调侃得脸上一红,妇人忍不住跺了跺脚,她看了乐白一眼,丢下一句“你等等”就转身跑进了屋里,没一会儿又“噔噔噔”地跑了回来,把手上拿着的东西往乐白的手里一塞,“我家没什么好东西,这些拿着!”
条件反射地伸手接住了塞过来的东西,乐白低头看了一下,不由地有些失笑。
柿饼,茶叶,包子……大概这家里所有能入口的东西,都被拿来了一份。他抬头看着妇人,正想开口拒绝,可对上对方的视线,出口的话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于是,当乐白提着一大堆吃的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感觉格外纠结。
这个时候可没有塑料袋这种东西,这一大堆的吃的,乐白就只能捧在手里,路上也不知道收到了多少人的目光,可他又不想这么快就回去,只能尽量挑人少的地方走,结果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不知道镇子的哪个角落里来了。
抬头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周围荒凉的环境,乐白打消了再转悠一会儿的念头,准备回客栈去。可刚走了两步,他突然停下了脚步,皱着眉头朝一个方向看过去。
乐白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小镇子,也是在完全没有计划的情况下,随便逛到这个地方来的,按理来说,他应该不可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察觉到有哪里与周围不和谐或者不对劲的地方的——当然,那种古代的街道上,放着一台现代的电视机这种画风完全不对的情况,他还是不瞎的,可这个地方显然并不是上面的那种情况。
为了不接受太多的注目礼,乐白这一路上基本都是哪儿偏往哪儿走,这地方荒凉得紧,他都怀疑如果他再往前走几步,就能直接出镇子了。
说起来……这里真的还是镇子里面吗?
对这个镇子的大小并没有什么概念的乐白也就只是想了想这个问题,并没有去深究。他又往那个方向看了看,除了那边的杂草似乎更多了一些之外,没能发现什么特殊的地方,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就是有一个声音,在催促着他往那边走过去。
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乐白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自己的好奇心——当然,这其中也有他不想回客栈的原因,抬脚往那边走了过去。
这个方向并没有路,也许以前是有的,可现在都已经被荒草给覆盖了,只留下一条细细的印子。乐白顺着这个方向走了十分钟的样子,心里突然发出一声仿佛零件对接成功似的声音,他的脚步一顿,知道自己想去的地方到了。
站直了因为刚刚那虬曲的树干而弯下的身子,乐白环顾了下周围。与身后荒草遍布的道路不同,乐白眼前的这片地,遍布着是黑色的石块,泥土也呈现出与别处不同的黑色,而荒地上最为常见的杂草却并不多见,偶有几棵长势萎靡的,从石头的缝隙中探出头来。空气中仿佛有一股腐烂的臭味弥漫着,不重,却让人无法忽视。
乱葬岗。
乐白的脑子里第一时间就浮现出了这三个字。
为什么他会想要到这里来?难不成他的异能又升级了,开发出了“寻找乱葬岗”的功能?
抽了抽嘴角,乐白朝着一个方向走了过去。
乐白在各种小说和电视剧里面听过或者见过乱葬岗这东西,但他一直都以为,那至少得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市才会有的附加产物,没想到就这么一个小镇子边上,也会有这么个地方。应该怎么说,有些东西,不管是换了世界,换了种族,也依旧不会改变?
乐白有些嘲讽地扯了扯嘴角,脚下的步子不停,反而变得愈加急切了,他总觉得前面有什么东西在等着他——什么他必须知道的东西。
被随意抛弃的尸体化为累累白骨,或是自黑色的泥土下探出一角,或是明晃晃的倒在黑石边上,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乐白的目光从那些完整或不完整的骨头上扫过,神色没有一点的变化。
直到他在一具骨架前停下脚步。
相比起与其作伴的其他骨架来说,这副骨架显然要完整许多,从骨骼的粗细、长短以及骨面的粗糙程度,还有狭小而高的盆骨来看,这副骨架属于男性。通过目测粗略估计,生前身高应该在一米八左右,身上穿着的衣服因为长时间经受风吹雨淋,早已经腐朽,只剩下不成形的碎布,但仍然能够看出这衣服的材料并不算差。
——当然,这并不是乐白所在意的。
他的目光缓缓地移到尸体右手边的长刀上,神色冷漠得令人心惊。
乐白见过这把刀——不止一次。
第一次的时候,这把刀拿在一个濒死的人手里,在他上前去查看的时候,差点没对着他的胸口来上一刀——如果对方还有这个力气的话。
第二次的时候,这把刀拿在一个将满十岁的孩子手中,他最为敬爱的男人将之作为礼物送给了他,而最后,也用这把刀穿透了他的胸膛。
虽然两次见到的刀的样子有些差别,但乐白能够肯定,它们就是同一把刀。这时候乐白才突然明白,为什么偌大一个曾家,偏偏只有曾浩活到了最后,为什么面对曾经害了自己母亲的仇敌,他却能因为一个人突如其来的告白,而将那仍旧活着的敌人抛诸脑后。
——当然,这对于已经死去并且腐烂的曾浩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第94章 分离第九十四天。
乐白想起了他做过的一个梦。
梦里有两个人,穿着相似的衣衫,看不清面孔。他们面对面站着,周围的一切仿佛被雾气环绕一般,模模糊糊的看不分明。
“是乐白和郑明河的意思吗?”一个人问。
“如果我说,他们俩对此都不知情的话,你是不是会感到安慰一点?”另一个人回答。
那时候无法听得分明的话,这时候却一下子变得清晰可辨,就连当时无法辨认的身份,也都到了嘴边,只需要开口,就能吐出他们的名字。
乐白突然想起曾浩与他告别时,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