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我喜欢你,喜欢到无法停止……”
这个和路德有着明显差别的笔迹,让她不至于联想到“自恋狂”一类的东西。
她紧张地继续往后翻。
大多是一些意义含混的短句,偶尔有一些场景的回忆性描写,都像是在某种不受逻辑限制的混乱状态下写就的。呓语般的倾诉,但对象都是同一个人。
接着她猛然反应过来,班里只有戴维希和他用同一个款式的书包。而且两人几乎天天顺路回家,形影不离。不过,不管什么原因使戴维希的书包留在了钱路德的座位上,都让她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她毕生可能遇见的最不可思议的情敌,或许是个男的。
“……
喜欢,比爱更伟大。
‘喜欢’包含着敬畏和赞美,还有无条件的付出(即便这种付出远远不至于成为负担)。然而‘爱’往往是要求回报的,比喜欢
更容易变成恨。
可是,爱比喜欢厉害的地方,是程度。
无法阻止,日复一日加深的程度……直到整个心都失控。
你,满足于天天能够见面,凡事可以交心的关系。
可是,你。这份爱让你的好变成了我的痛苦,让我认识到无法拥有你的残酷。
路德,我好害怕。怕你不爱我,更怕你爱上我。
……
没有文字可以形容被你抱紧的感觉。
……
昨天,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做了。
你进来的时候,第一次叫了我的名字。
路德,如果我可以选择死,我选择在那一刻死去……
我不需要呼吸浑浊的空气,
我只存活于你怀中窒息的瞬间……
……
路德,你。”
啪地合上日记本,方天如的心跳得比没看之前还快。
看来事情的严重性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
日记的主人毫无疑问是戴维希。因为里面有写到周末他们在“猫街”偶遇的事情,还提到了对自己的介意。
此时此刻,应该是愤怒更多,还是同情更多?
对于尚未成年的方天如来说,爱欲的世界,是一个无底洞般幽深复杂的世界,充满了她不能理性消化的东西。毕竟她不具备任何人类学社会学或者心理学的素养,她只知道,戴维希的罩门就是父母亲朋,浓重的羞耻心让他抗拒与男人的亲密关系,但是对路德身体的渴望又让他陷入了疯狂的矛盾和自弃当中。
很多次,他将路德的温柔和温度比做毒药,明知逃避和堕落是错误的,但还是戒不掉那种麻痹的快感。
其实身边“尝试禁果”的同龄人不乏有之,然而这是方天如第一次为脑海中羞耻的想象感到不同寻常的热度。
她甚至有些扭曲的嫉妒那两个人深入的结合。
禁忌之果,真的如此甜美到让人欲罢不能吗?
她对着落地镜,解开平时乖矩绑好的长发。
钱路德是她的初恋。
然而,他竟然,和他?
作者有话要说:特别喜欢小攻对小受调戏或者强迫的梗……囧
☆、第七章
“给。”
维希惊诧地接过那个熟悉的本子,“你……”
“不是我弄坏的,是方天如。那天我帮你拿包,她本来想偷看我的东西,结果拿走了这个。”
维希眼里的惊恐不减反增,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我看了里面,对不起。”路德轻轻地抱住他,“我已经拜托她不要干涉我们了。放心,没事的。”
靠在自己肩头的发线柔软,路德温柔地安抚着。
那天深夜里接到方天如的电话,他就有种不妙的预感。白天维希说重要的东西不见了,没想到就这么被外人抓住了把柄。本来一个小半就够让他烦心的了,现在连维希都卷了进来。
虽然对方的行为本身不合情理,但自己需要维护的东西更加不能曝光。
路德没能拒绝方天如。对情感的认识越来越成熟的他,冷静地做出了他认为可以保护维希的决定。
他一直期盼着未来将会有自由等着他们。
然而考验却过早地来临。
为了不让方天如泄露秘密,他也不得不做出一番妥协。那天以后,他便不再和维希同行,而是每天绕道送方天如回家,帮她买早点,抄笔记,尽“男朋友”的各种义务。于是,方天如也软言软语地充当起小女友来,虽然迟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种”发展,但如果总有一天能够“治好”路德,她心甘情愿。
周围的同学都以为“校花”使得“浪子”开窍,一时戏言传为佳话。
维希虽然知道实情,但心中还是酸痛不已。他害怕事情传出,更害怕他们假戏真做。
好不容易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他只能紧紧贴着路德的胸膛,用疼痛证明片刻的存在。
他们疯狂地索求彼此。
语言越来越少,但是感情却越来越逼近临界。
“维希,对不起。”他搂着他,吻他额头上的细汗。
维希感到来自未知的恐惧紧紧攫住他的心。虽然身体亲密无间,然而无形的空洞却在某处越裂越大。他无法想象未来还将要面对什么。学业的高压,父母的期望,他人的眼光……也许他可以和眼前这个人一起面对,也许那会是无法承受的难堪和痛苦——突然他又充满了舍不得。
维希抬起手背遮住眼睛。
至少不能在他面前流泪。
被手机铃声惊醒,维希浑身酸痛地爬起来摸到电话,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
看到路德也醒过来,便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你好,戴维希同学吗?我是乐文的
妈妈……”
乐文有先天哮喘,最近因为病毒性感冒而引出并发症,住进了医院。她从小体弱多病,母亲要工作,又不希望女儿孤孤单单地呆在医院,便提出请朋友来陪同。
维希即刻答应了对方客气的拜托。出于种种原因,他已经冷落了乐文好几个星期,连她突然生病都没能关心一下。
“乐文病了,她妈妈希望我去医院看看她。”
在路德的追问下,他只好一五一十地将与乐文相识相遇的经过说给他听。
高二暑假,他在补习班遇到了初中校友乐文。被女生的活泼开朗感染,一向话不投机半句多的维希仿佛觅得知音,两人天马行空无所不谈。
后来才知道这种熟悉感并非空穴来风——原来她就是“阿蒙”。
“阿蒙”是乐文的笔名。两人曾一起在校刊上发表过文章,机缘巧合结为了笔友(但从未真正会面)。毕业后,因为乐文的搬家而失去联系,直到暑假再次偶遇。
而维希不知道的是,失联的真正原因并非客观。
乐文内心对自己的外表
这个和路德有着明显差别的笔迹,让她不至于联想到“自恋狂”一类的东西。
她紧张地继续往后翻。
大多是一些意义含混的短句,偶尔有一些场景的回忆性描写,都像是在某种不受逻辑限制的混乱状态下写就的。呓语般的倾诉,但对象都是同一个人。
接着她猛然反应过来,班里只有戴维希和他用同一个款式的书包。而且两人几乎天天顺路回家,形影不离。不过,不管什么原因使戴维希的书包留在了钱路德的座位上,都让她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她毕生可能遇见的最不可思议的情敌,或许是个男的。
“……
喜欢,比爱更伟大。
‘喜欢’包含着敬畏和赞美,还有无条件的付出(即便这种付出远远不至于成为负担)。然而‘爱’往往是要求回报的,比喜欢
更容易变成恨。
可是,爱比喜欢厉害的地方,是程度。
无法阻止,日复一日加深的程度……直到整个心都失控。
你,满足于天天能够见面,凡事可以交心的关系。
可是,你。这份爱让你的好变成了我的痛苦,让我认识到无法拥有你的残酷。
路德,我好害怕。怕你不爱我,更怕你爱上我。
……
没有文字可以形容被你抱紧的感觉。
……
昨天,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做了。
你进来的时候,第一次叫了我的名字。
路德,如果我可以选择死,我选择在那一刻死去……
我不需要呼吸浑浊的空气,
我只存活于你怀中窒息的瞬间……
……
路德,你。”
啪地合上日记本,方天如的心跳得比没看之前还快。
看来事情的严重性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
日记的主人毫无疑问是戴维希。因为里面有写到周末他们在“猫街”偶遇的事情,还提到了对自己的介意。
此时此刻,应该是愤怒更多,还是同情更多?
对于尚未成年的方天如来说,爱欲的世界,是一个无底洞般幽深复杂的世界,充满了她不能理性消化的东西。毕竟她不具备任何人类学社会学或者心理学的素养,她只知道,戴维希的罩门就是父母亲朋,浓重的羞耻心让他抗拒与男人的亲密关系,但是对路德身体的渴望又让他陷入了疯狂的矛盾和自弃当中。
很多次,他将路德的温柔和温度比做毒药,明知逃避和堕落是错误的,但还是戒不掉那种麻痹的快感。
其实身边“尝试禁果”的同龄人不乏有之,然而这是方天如第一次为脑海中羞耻的想象感到不同寻常的热度。
她甚至有些扭曲的嫉妒那两个人深入的结合。
禁忌之果,真的如此甜美到让人欲罢不能吗?
她对着落地镜,解开平时乖矩绑好的长发。
钱路德是她的初恋。
然而,他竟然,和他?
作者有话要说:特别喜欢小攻对小受调戏或者强迫的梗……囧
☆、第七章
“给。”
维希惊诧地接过那个熟悉的本子,“你……”
“不是我弄坏的,是方天如。那天我帮你拿包,她本来想偷看我的东西,结果拿走了这个。”
维希眼里的惊恐不减反增,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我看了里面,对不起。”路德轻轻地抱住他,“我已经拜托她不要干涉我们了。放心,没事的。”
靠在自己肩头的发线柔软,路德温柔地安抚着。
那天深夜里接到方天如的电话,他就有种不妙的预感。白天维希说重要的东西不见了,没想到就这么被外人抓住了把柄。本来一个小半就够让他烦心的了,现在连维希都卷了进来。
虽然对方的行为本身不合情理,但自己需要维护的东西更加不能曝光。
路德没能拒绝方天如。对情感的认识越来越成熟的他,冷静地做出了他认为可以保护维希的决定。
他一直期盼着未来将会有自由等着他们。
然而考验却过早地来临。
为了不让方天如泄露秘密,他也不得不做出一番妥协。那天以后,他便不再和维希同行,而是每天绕道送方天如回家,帮她买早点,抄笔记,尽“男朋友”的各种义务。于是,方天如也软言软语地充当起小女友来,虽然迟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种”发展,但如果总有一天能够“治好”路德,她心甘情愿。
周围的同学都以为“校花”使得“浪子”开窍,一时戏言传为佳话。
维希虽然知道实情,但心中还是酸痛不已。他害怕事情传出,更害怕他们假戏真做。
好不容易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他只能紧紧贴着路德的胸膛,用疼痛证明片刻的存在。
他们疯狂地索求彼此。
语言越来越少,但是感情却越来越逼近临界。
“维希,对不起。”他搂着他,吻他额头上的细汗。
维希感到来自未知的恐惧紧紧攫住他的心。虽然身体亲密无间,然而无形的空洞却在某处越裂越大。他无法想象未来还将要面对什么。学业的高压,父母的期望,他人的眼光……也许他可以和眼前这个人一起面对,也许那会是无法承受的难堪和痛苦——突然他又充满了舍不得。
维希抬起手背遮住眼睛。
至少不能在他面前流泪。
被手机铃声惊醒,维希浑身酸痛地爬起来摸到电话,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
看到路德也醒过来,便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你好,戴维希同学吗?我是乐文的
妈妈……”
乐文有先天哮喘,最近因为病毒性感冒而引出并发症,住进了医院。她从小体弱多病,母亲要工作,又不希望女儿孤孤单单地呆在医院,便提出请朋友来陪同。
维希即刻答应了对方客气的拜托。出于种种原因,他已经冷落了乐文好几个星期,连她突然生病都没能关心一下。
“乐文病了,她妈妈希望我去医院看看她。”
在路德的追问下,他只好一五一十地将与乐文相识相遇的经过说给他听。
高二暑假,他在补习班遇到了初中校友乐文。被女生的活泼开朗感染,一向话不投机半句多的维希仿佛觅得知音,两人天马行空无所不谈。
后来才知道这种熟悉感并非空穴来风——原来她就是“阿蒙”。
“阿蒙”是乐文的笔名。两人曾一起在校刊上发表过文章,机缘巧合结为了笔友(但从未真正会面)。毕业后,因为乐文的搬家而失去联系,直到暑假再次偶遇。
而维希不知道的是,失联的真正原因并非客观。
乐文内心对自己的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