嗑瓜子,有的打牌,有的就纯粹站着唠嗑。门口的地上还有烟火的红纸残骸,几个小孩清朗地笑着奔来跑去,不时发出尖尖的笑闹声。
小孩子是邻里亲戚们带来的,年龄段在五到十五岁,这时大小魔王齐聚一堂,闹作一团,整个圩上都飘荡着清脆的叫嚷或是尖锐的哭闹。
印风酒劲有些上脸,红扑扑的,坐在那一声不吭,花儿一般。小孩总是喜欢漂亮物事,也不忌生,齐齐地往印风身边凑。印风周遭围着若干小孩,腿上放着钟明的笔记本电脑,接上无线网络,便搜了龙珠兴致勃勃地看。
他这些日子仿佛变回了青春年少时,在那些还没遇见任非云的时光里,他叛逆而热情,他对着龙珠热血沸腾,也看着古惑仔感到蓬勃的雄心壮志。日子兜兜一转,十年过去,这一年,印风荣升二十七的高龄青年,身体免疫力不如当初,腿嘛,断了一条。可是他坐在这里,脸上却糅合了年少时的英勇和现实的沉稳,令人在回眸的瞬间,陡然就移不开眼光。
钟明接待了所有的亲戚好友,一圈转过来,发现印风成了孩子王。一伙人就这么丢了电脑,蹲在屋外的水泥地上一起玩弹珠。
印风脸上掺杂了些黄沙,却掩盖不住那丝孩子气。
钟明觉得这样挺好。他的媳妇,他养的活,他只需要印风每天这样笑着。他不需要对方事业有成,鸿鹄之志。一切的一切,有他就够了。
钟明收了电脑,摆上桌布。几个大圆桌,轮流开始上菜。
印风喜欢这里的饭菜。大火烹饪出的菜肴,总能炒出食物里最深层的滋味。印风一口气便吞下了几大碗。饭后,一群乡亲拉着钟明吁长问短,纷纷感慨当年那个愣头愣脑的黑小子,如今终于有了人样。同时纷纷热情地建议——年龄不小了,该找媳妇了。
印风靠坐在藤椅上,逗着身边的一只灰不溜秋的中华田园犬,静静地听着。仍是一朵花儿般,好看又沉静。
喧闹之中,钟明忽然石破天惊地道出一句:“其实……我有媳妇了。”
这话犹如一石惊起千层浪,陈翠花眨了眨眼睛,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突来的霹雳。不过钟明很快地又作出解释:“现在还不大合适,等感情再稳固点,我会跟你们介绍他的。”
如果这段话用文字表述出来,乡亲们会很震惊。
可惜钟明是口述。
整整一下午,钟大福打头阵,带着一帮邻里乡亲围着钟明轮番拷问。钟明略带自豪地描述着:“他很漂亮!”
钟大福问:“漂亮只是择偶的一个方面,她今年多大?”
钟明不假思索:“二十六。”
钟明二姨点头琢磨:“倒也和明子挺配。”
陈翠花问:“她个子多高?壮不壮?”
钟明略一沉吟:“他个子……恩,比我矮一些,不算壮,有点瘦的。”
陈翠花很满意,她就喜欢高个子的,不算壮也没关系,多吃点就成。到时候过年回家来,可以帮忙做些农活。而且块头大的姑娘,多数生儿子。想到这里,陈翠花乐开了眉眼。
二叔问道:“工作咋样?在哪工作?”
钟明老实答:“个体户,在我们那市里自己经营了家蛋糕店。”
二叔点头,啧啧称叹:“不错,能打理事务,也会点生意,将来能帮到你。”
众人一番询问,最后钟大福总结道:“听你这么说,我觉得还有些靠谱,挑个时间,弄张照片回来。就从那什么网上传输,你小姨他儿子现在可会上网了!不过既然是找媳妇,就得跟她讲明了三纲五常,老公就是天,比如春节,都是要跟着回夫家过的,可不能随便回娘家。当然,现在说这些太早,等见了人再详细说吧。”
印风没有家人了,那过年时定然可以跟着自己回来。钟明乐滋滋地想,心里越发地觉着印风完美。
印风麻木不仁地在一边听着,再对上钟明那张傻脸,莫名地又好气又好笑。
喝过下午茶,众人满足了肚皮和八卦欲,便都纷纷告辞回家,屋子里一下子冷清下不少。钟大福琢磨着去隔壁人家搓麻将,便说行动就行动,站在屋门口,对着圩上嚎一嗓子,一呼百应,于是很快就在邻家摆起了几桌。陈翠花是每回都跟着看的,即使看不懂,能坐在一旁分红也是很好的。于是翠花大娘把包子蒸上锅,嘱咐儿子好好招待客人,便丢了钟明和印风两人,匆匆赶去陪场子了。
两人互相依靠着坐在钟家堂屋,透过窗户,边啃包子边看晚霞。印风塞了满嘴的食物,这时鼓着脸颊说:“明天回去吧?”
钟明立即很敏感地问:“我家里不好么?”
印风笑着摇摇头,把食物咽下去了,才收了笑容道:“我估计店里要出事,算算时间,周清也差不多开店。有我回去照拂着,总归好点。”
钟明皱眉:“又要打打杀杀了吗?我不准你打架,你得听我的。”
印风斜斜地瞥了钟明:“我不打架,可也不能坐着让人来打我不是?我了解任家那帮子人,放心,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我什么没遇着过。”
钟明不高兴了,忽然觉得自家这处就是世外桃源,要是能一辈子都和印风待在这儿就好了。可是印风收了笑脸,便是一副严峻的肃杀样,钟明不想和他硬碰硬,只好答应了,忽地又转头说:“我带你去县里玩玩吧,找个地方唱歌行不?”
印风挑了挑眉:“就我俩?”
钟明兴致勃勃地点头。
印风稍一想,也觉有趣,两人便立刻启程,车子一溜烟就上了通往县城的公路。
半小时后,两人沮丧地走在县城步行街上,对着两旁的灯红酒绿一筹莫展。包厢这种东西,在春节期间,是要预定的。印风太久没玩乐,自然忘了这茬,钟明也是一时兴奋,于是两人齐齐忽略了这点。
百无聊赖地在冷风里走了一刻钟,俩人到了步行街尽头,前方是旧时的市区,步行街建到这里,便到了头,一处老旧萧条,一处崭新繁华,却是界限分明地隔了开来。印风看了看前方黑黝黝的巷子,里面隐约也看到几家娱乐场所,门牌破旧,亮着黯淡的红灯,乍一看,有些像八十年代的夜总会。
钟明灵光一闪,拉着印风的手往里走:“我记得这里头有家娱乐城,叫大富豪来着。我小时候,那可是市里代表性的地方,现在建了步行街,这里就没什么人了,不过那处一直营业,我记得的。”
印风乖乖地由他牵着,在这黑黝黝冷风直窜的巷子里,忽地产生了些微妙的安全感。他一直是强者,可
小孩子是邻里亲戚们带来的,年龄段在五到十五岁,这时大小魔王齐聚一堂,闹作一团,整个圩上都飘荡着清脆的叫嚷或是尖锐的哭闹。
印风酒劲有些上脸,红扑扑的,坐在那一声不吭,花儿一般。小孩总是喜欢漂亮物事,也不忌生,齐齐地往印风身边凑。印风周遭围着若干小孩,腿上放着钟明的笔记本电脑,接上无线网络,便搜了龙珠兴致勃勃地看。
他这些日子仿佛变回了青春年少时,在那些还没遇见任非云的时光里,他叛逆而热情,他对着龙珠热血沸腾,也看着古惑仔感到蓬勃的雄心壮志。日子兜兜一转,十年过去,这一年,印风荣升二十七的高龄青年,身体免疫力不如当初,腿嘛,断了一条。可是他坐在这里,脸上却糅合了年少时的英勇和现实的沉稳,令人在回眸的瞬间,陡然就移不开眼光。
钟明接待了所有的亲戚好友,一圈转过来,发现印风成了孩子王。一伙人就这么丢了电脑,蹲在屋外的水泥地上一起玩弹珠。
印风脸上掺杂了些黄沙,却掩盖不住那丝孩子气。
钟明觉得这样挺好。他的媳妇,他养的活,他只需要印风每天这样笑着。他不需要对方事业有成,鸿鹄之志。一切的一切,有他就够了。
钟明收了电脑,摆上桌布。几个大圆桌,轮流开始上菜。
印风喜欢这里的饭菜。大火烹饪出的菜肴,总能炒出食物里最深层的滋味。印风一口气便吞下了几大碗。饭后,一群乡亲拉着钟明吁长问短,纷纷感慨当年那个愣头愣脑的黑小子,如今终于有了人样。同时纷纷热情地建议——年龄不小了,该找媳妇了。
印风靠坐在藤椅上,逗着身边的一只灰不溜秋的中华田园犬,静静地听着。仍是一朵花儿般,好看又沉静。
喧闹之中,钟明忽然石破天惊地道出一句:“其实……我有媳妇了。”
这话犹如一石惊起千层浪,陈翠花眨了眨眼睛,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突来的霹雳。不过钟明很快地又作出解释:“现在还不大合适,等感情再稳固点,我会跟你们介绍他的。”
如果这段话用文字表述出来,乡亲们会很震惊。
可惜钟明是口述。
整整一下午,钟大福打头阵,带着一帮邻里乡亲围着钟明轮番拷问。钟明略带自豪地描述着:“他很漂亮!”
钟大福问:“漂亮只是择偶的一个方面,她今年多大?”
钟明不假思索:“二十六。”
钟明二姨点头琢磨:“倒也和明子挺配。”
陈翠花问:“她个子多高?壮不壮?”
钟明略一沉吟:“他个子……恩,比我矮一些,不算壮,有点瘦的。”
陈翠花很满意,她就喜欢高个子的,不算壮也没关系,多吃点就成。到时候过年回家来,可以帮忙做些农活。而且块头大的姑娘,多数生儿子。想到这里,陈翠花乐开了眉眼。
二叔问道:“工作咋样?在哪工作?”
钟明老实答:“个体户,在我们那市里自己经营了家蛋糕店。”
二叔点头,啧啧称叹:“不错,能打理事务,也会点生意,将来能帮到你。”
众人一番询问,最后钟大福总结道:“听你这么说,我觉得还有些靠谱,挑个时间,弄张照片回来。就从那什么网上传输,你小姨他儿子现在可会上网了!不过既然是找媳妇,就得跟她讲明了三纲五常,老公就是天,比如春节,都是要跟着回夫家过的,可不能随便回娘家。当然,现在说这些太早,等见了人再详细说吧。”
印风没有家人了,那过年时定然可以跟着自己回来。钟明乐滋滋地想,心里越发地觉着印风完美。
印风麻木不仁地在一边听着,再对上钟明那张傻脸,莫名地又好气又好笑。
喝过下午茶,众人满足了肚皮和八卦欲,便都纷纷告辞回家,屋子里一下子冷清下不少。钟大福琢磨着去隔壁人家搓麻将,便说行动就行动,站在屋门口,对着圩上嚎一嗓子,一呼百应,于是很快就在邻家摆起了几桌。陈翠花是每回都跟着看的,即使看不懂,能坐在一旁分红也是很好的。于是翠花大娘把包子蒸上锅,嘱咐儿子好好招待客人,便丢了钟明和印风两人,匆匆赶去陪场子了。
两人互相依靠着坐在钟家堂屋,透过窗户,边啃包子边看晚霞。印风塞了满嘴的食物,这时鼓着脸颊说:“明天回去吧?”
钟明立即很敏感地问:“我家里不好么?”
印风笑着摇摇头,把食物咽下去了,才收了笑容道:“我估计店里要出事,算算时间,周清也差不多开店。有我回去照拂着,总归好点。”
钟明皱眉:“又要打打杀杀了吗?我不准你打架,你得听我的。”
印风斜斜地瞥了钟明:“我不打架,可也不能坐着让人来打我不是?我了解任家那帮子人,放心,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我什么没遇着过。”
钟明不高兴了,忽然觉得自家这处就是世外桃源,要是能一辈子都和印风待在这儿就好了。可是印风收了笑脸,便是一副严峻的肃杀样,钟明不想和他硬碰硬,只好答应了,忽地又转头说:“我带你去县里玩玩吧,找个地方唱歌行不?”
印风挑了挑眉:“就我俩?”
钟明兴致勃勃地点头。
印风稍一想,也觉有趣,两人便立刻启程,车子一溜烟就上了通往县城的公路。
半小时后,两人沮丧地走在县城步行街上,对着两旁的灯红酒绿一筹莫展。包厢这种东西,在春节期间,是要预定的。印风太久没玩乐,自然忘了这茬,钟明也是一时兴奋,于是两人齐齐忽略了这点。
百无聊赖地在冷风里走了一刻钟,俩人到了步行街尽头,前方是旧时的市区,步行街建到这里,便到了头,一处老旧萧条,一处崭新繁华,却是界限分明地隔了开来。印风看了看前方黑黝黝的巷子,里面隐约也看到几家娱乐场所,门牌破旧,亮着黯淡的红灯,乍一看,有些像八十年代的夜总会。
钟明灵光一闪,拉着印风的手往里走:“我记得这里头有家娱乐城,叫大富豪来着。我小时候,那可是市里代表性的地方,现在建了步行街,这里就没什么人了,不过那处一直营业,我记得的。”
印风乖乖地由他牵着,在这黑黝黝冷风直窜的巷子里,忽地产生了些微妙的安全感。他一直是强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