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思远愣住了,还没反应过来,陈桔已经带着他的身子,笔直地向身侧倒去。
坠入那个幸福的深渊,再飞上那个甜蜜的天堂。
极速地坠落,原来是这样一种感觉。
陈桔大声地尖叫起来,叶思远也忍不住大喊出声。
他们的头发随风飘扬,两个人都大胆地睁开眼睛,眼中只有彼此的身影,仿佛时间已经静止,完全看不见身边呼啸而过的风景。
他们紧紧地拥在一起,在空中一次又一次地弹起,落下,再弹起,再落下。
人的一生就像蹦极,有高/潮,有低谷,沉沉浮浮间,终将回归平静。
叶思远和陈桔的双脚系着绳子,头下脚上地在山谷间来回晃荡,他们的身体依旧贴合在一起,等到绳子不再上下弹落,陈桔闭上眼睛,伸出双手捧住了叶思远的脸颊。
他们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接吻,身子还在大幅度地晃啊,晃啊br />
这是一个穿梭在日月山河、绿树清风中的吻。
陈桔睁开眼睛,发现叶思远正在看着她,他的头发倒挂了下来,显得有些滑稽。可是他的眼睛漆黑明亮,还带着笑意。
“叶思远,我愿意。”陈桔绽开笑,坚定地说。
【全文完】
番外——they say
valentine's day(上)
“叶思远,咱们就这么算了吧,我是说过我喜欢你,不过,今天你也看到了,我和你,我们不是一路人。”
说这话的是一个女孩,她叫陈桔。
那天,是圣诞节,哦,不对,已经过了凌晨,应该算是12月26日了。
寒冷的冬夜,幽暗的路灯下,她就站在我面前,脑袋后面随意地扎着一个马尾辫,素面朝天,面容憔悴,眼眶底下有两片阴影,身上裹着一件长及膝盖的暗红色羽绒服。
我看着她,长时间没有说出话来。
她没有说错,是,我们不是一路人。
陈桔,她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子。
我和她认识的经过——挺特别。
以至于第二次在图书馆看到她,我竟然会觉得很奇妙。
当时,她面对着一个男孩,站在书架前,看到我后,她突然快步地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笑着说:“思远,你怎么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她的语气很热络,她的声音很甜美,她的样子——很漂亮。
她有一头黑色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巴掌大的脸蛋,下巴尖尖的,肤质白而细腻,几乎不见毛孔,脸颊上有一层淡淡的粉红色,她细弯的眉毛下,是一双妩媚又灵动的大眼睛,睫毛又密又长,眼神里透着一股惊喜。她的鼻子小而挺,嘴唇红润,唇形优美,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典型的小美女。
我看着她,还没有想通她为什么会如此熟悉地叫我,她已经伸过手来。
我心里一惊,低头看去,她的小手已经碰到了我的左边衣袖。
那一瞬间,我只想闭上眼睛。
可是下一秒,我只感觉她的手臂,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腰。
她很亲密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听见她对着那个男孩说:“给你介绍下,这就是我男朋友,叶思远。”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我就听见那个男孩说:“陈桔,你搞什么,找半天找一残疾人?叶思远,他连手都没有,他能为你做什么?”
——残疾人。
是,没错,我是个残疾人,而且是重残,我,没有双臂。
虽然我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也已经用这具身体度过了十年光阴,但是在这个叫陈桔的女孩身边,听到那个完全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的健全男孩这样说,我的身体还是忍不住颤栗了一下。
我不知道陈桔会有怎样的反应,其实,直到那时,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想到的是,陈桔跳了起来,她杏眼圆睁,满脸通红,指着那个男孩破口大骂,似乎比我这个当事人都要愤怒。
她甚至说:叶思远哪儿都比你好!
我皱起眉,越来越疑惑,我想,你认识我么?你了解我么?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比糟糕的第一次见面,好不了多少。
但是,她没有像第一次见面那样,如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脸窘迫地仓惶逃跑,而是厚脸皮地跟在了我的身边,扭着身子嬉皮笑脸地和我说话。
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我一直以为这是缘分。
直到很多很多年后,陈同学才得意兮兮地告诉我,当时,她已经守株待兔了一个星期。
哦……原来我才是一只兔子。
当然,这是后话。
认识以后,我和陈桔之间发生了很多事,短短六天,我们天天都见面,我竟然还同意让她喂我吃饭,天知道,这曾是多让我抗拒的一件事,可是面对陈桔,我竟然觉得很坦然。
她经常会穿一件暗红色的羽绒服,里面配一件黑色的大v领毛衣,然后围一块花围巾。
到了我的寝室,她会把围巾摘下,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开,这时候,我就能看见她清晰优美的锁骨,和纤长白皙的颈项。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用手指轻轻从她那两道锁骨中间的一抹深陷,沿着锁骨的弧线,渐渐滑到末端的肩窝,一定会是很美妙的感觉。
只是,这感觉,我永远都不能体会到。
受伤以后的头几年,我还能记起有手的感觉。
看见一样东西,会下意识地想用手去拿,我经常会忘记,我的肩下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每当这时,我所剩不多的手臂残肢只是徒劳地抬起了一点儿,伴随着的,是空袖子轻微的晃动。
我低头侧脸,看我的双肩下方,它们是如此安静,剩下的那点肢体,已经不能起什么作用。久而久之,我终于开始忘记它们的存在,只有在穿上衣时,还需要它们的帮忙,帮我配合着脚撑开衣服,使我可以俯低身体,将上身钻进衣服下摆。
甚至是做梦时,我都记不起有手的感觉了。
我做事的样子不好看,很不好看。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不可能永远直挺挺地站或坐在那里,等待别人的照顾,别人的帮助。
我还有健康的双脚,有肩膀,有嘴,有眼,有耳,我聪明的头脑依然在,我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也许在别人眼里,这样的我就是一个怪物,但是,老天收去了我
坠入那个幸福的深渊,再飞上那个甜蜜的天堂。
极速地坠落,原来是这样一种感觉。
陈桔大声地尖叫起来,叶思远也忍不住大喊出声。
他们的头发随风飘扬,两个人都大胆地睁开眼睛,眼中只有彼此的身影,仿佛时间已经静止,完全看不见身边呼啸而过的风景。
他们紧紧地拥在一起,在空中一次又一次地弹起,落下,再弹起,再落下。
人的一生就像蹦极,有高/潮,有低谷,沉沉浮浮间,终将回归平静。
叶思远和陈桔的双脚系着绳子,头下脚上地在山谷间来回晃荡,他们的身体依旧贴合在一起,等到绳子不再上下弹落,陈桔闭上眼睛,伸出双手捧住了叶思远的脸颊。
他们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接吻,身子还在大幅度地晃啊,晃啊br />
这是一个穿梭在日月山河、绿树清风中的吻。
陈桔睁开眼睛,发现叶思远正在看着她,他的头发倒挂了下来,显得有些滑稽。可是他的眼睛漆黑明亮,还带着笑意。
“叶思远,我愿意。”陈桔绽开笑,坚定地说。
【全文完】
番外——they say
valentine's day(上)
“叶思远,咱们就这么算了吧,我是说过我喜欢你,不过,今天你也看到了,我和你,我们不是一路人。”
说这话的是一个女孩,她叫陈桔。
那天,是圣诞节,哦,不对,已经过了凌晨,应该算是12月26日了。
寒冷的冬夜,幽暗的路灯下,她就站在我面前,脑袋后面随意地扎着一个马尾辫,素面朝天,面容憔悴,眼眶底下有两片阴影,身上裹着一件长及膝盖的暗红色羽绒服。
我看着她,长时间没有说出话来。
她没有说错,是,我们不是一路人。
陈桔,她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子。
我和她认识的经过——挺特别。
以至于第二次在图书馆看到她,我竟然会觉得很奇妙。
当时,她面对着一个男孩,站在书架前,看到我后,她突然快步地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笑着说:“思远,你怎么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她的语气很热络,她的声音很甜美,她的样子——很漂亮。
她有一头黑色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巴掌大的脸蛋,下巴尖尖的,肤质白而细腻,几乎不见毛孔,脸颊上有一层淡淡的粉红色,她细弯的眉毛下,是一双妩媚又灵动的大眼睛,睫毛又密又长,眼神里透着一股惊喜。她的鼻子小而挺,嘴唇红润,唇形优美,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典型的小美女。
我看着她,还没有想通她为什么会如此熟悉地叫我,她已经伸过手来。
我心里一惊,低头看去,她的小手已经碰到了我的左边衣袖。
那一瞬间,我只想闭上眼睛。
可是下一秒,我只感觉她的手臂,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腰。
她很亲密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听见她对着那个男孩说:“给你介绍下,这就是我男朋友,叶思远。”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我就听见那个男孩说:“陈桔,你搞什么,找半天找一残疾人?叶思远,他连手都没有,他能为你做什么?”
——残疾人。
是,没错,我是个残疾人,而且是重残,我,没有双臂。
虽然我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也已经用这具身体度过了十年光阴,但是在这个叫陈桔的女孩身边,听到那个完全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的健全男孩这样说,我的身体还是忍不住颤栗了一下。
我不知道陈桔会有怎样的反应,其实,直到那时,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想到的是,陈桔跳了起来,她杏眼圆睁,满脸通红,指着那个男孩破口大骂,似乎比我这个当事人都要愤怒。
她甚至说:叶思远哪儿都比你好!
我皱起眉,越来越疑惑,我想,你认识我么?你了解我么?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比糟糕的第一次见面,好不了多少。
但是,她没有像第一次见面那样,如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脸窘迫地仓惶逃跑,而是厚脸皮地跟在了我的身边,扭着身子嬉皮笑脸地和我说话。
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我一直以为这是缘分。
直到很多很多年后,陈同学才得意兮兮地告诉我,当时,她已经守株待兔了一个星期。
哦……原来我才是一只兔子。
当然,这是后话。
认识以后,我和陈桔之间发生了很多事,短短六天,我们天天都见面,我竟然还同意让她喂我吃饭,天知道,这曾是多让我抗拒的一件事,可是面对陈桔,我竟然觉得很坦然。
她经常会穿一件暗红色的羽绒服,里面配一件黑色的大v领毛衣,然后围一块花围巾。
到了我的寝室,她会把围巾摘下,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开,这时候,我就能看见她清晰优美的锁骨,和纤长白皙的颈项。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用手指轻轻从她那两道锁骨中间的一抹深陷,沿着锁骨的弧线,渐渐滑到末端的肩窝,一定会是很美妙的感觉。
只是,这感觉,我永远都不能体会到。
受伤以后的头几年,我还能记起有手的感觉。
看见一样东西,会下意识地想用手去拿,我经常会忘记,我的肩下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每当这时,我所剩不多的手臂残肢只是徒劳地抬起了一点儿,伴随着的,是空袖子轻微的晃动。
我低头侧脸,看我的双肩下方,它们是如此安静,剩下的那点肢体,已经不能起什么作用。久而久之,我终于开始忘记它们的存在,只有在穿上衣时,还需要它们的帮忙,帮我配合着脚撑开衣服,使我可以俯低身体,将上身钻进衣服下摆。
甚至是做梦时,我都记不起有手的感觉了。
我做事的样子不好看,很不好看。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不可能永远直挺挺地站或坐在那里,等待别人的照顾,别人的帮助。
我还有健康的双脚,有肩膀,有嘴,有眼,有耳,我聪明的头脑依然在,我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也许在别人眼里,这样的我就是一个怪物,但是,老天收去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