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
连绵起伏的高山,绿油油的的田地,后退的小野花,天上飘动的白云,晟小子小家伙眼睛一眨不眨,睁得大大的,一连喊了三声爹爹爹,想让瑾哥儿也赶紧看看。
瑾哥儿正跟姐姐说话,没能立马回应,小家伙急了,抓了抓他的头发,啊了一声。
瑾哥儿拍了一下他的屁股,“不许抓头发。”
晟小子笑着松手,兴奋地叫着,让爹爹看窗外,父子俩又玩了一会儿,小家伙才睡着。
因为带着孩子,他们不仅走的慢,每隔一两个时辰都要停一下,热奶,熬粥,喂孩子,大人也顺便吃点,男人饿的快,只要有粮食,一天吃三次的多得是。
妍姐儿他们骑骑大马,坐坐马车玩得好不愉快。
骑马虽然痛快,时间久了大腿会磨得慌,孩子们已经被勒令回了马车上,三个小家伙坐一辆,一起说说话,时间过得飞快。
一直到天黑,他们才到金临城,金临城跟京城之间只隔着一个晋京城,此处交通便利,街道十分繁华,一个个大红色的灯笼将街道照的灯火通明,路边上有各种小吃,糕点蜜饯,时令果品,热闹非凡。
妍姐儿掀着帘子,正趴在窗上往外看,震惊的眼珠子都快掉了下来,“街上好亮!这得费多少蜡烛呀!这里的人真奇怪,这么晚了竟然还出来买东西。哥,他们晚上都不睡觉吗?一直这么热闹?”
李铭瞄了一眼,同样有些诧异,拉开跟前的帘子也往外看了看。
辰哥儿耐心解释了几句,“当然睡,这是夜市,律法有规定,一到子时,这些店必须打烊,小商贩也会收摊,街道上自然就没人了。”
“每晚都这样呀?”
“这个跟各地的风俗有关,小城镇往往缝初一或十五有夜市,大城镇人多才每晚都有。”
“哥哥懂得真多。”
李铭也羡慕地看着辰哥儿。
辰哥儿摸摸妹妹的脑袋,摇摇头,这算什么懂得多?“我也不过多看一两本书,各地的风土民情书上都有记载,等你们识字多了,多看点书,就知道了。”
马车继续向前走,来到一个相对安静的街道才停下来。
知道晚上要住在这里,妍姐儿眼睛亮晶晶的,刚刚在街上,她就好想下去,好多东西她都没见过,这条街虽然安静些,路边的大红灯笼还是吸引了她的视线,正好奇地瞅着,聂之恒就走了过来,将刚刚买的小吃给三个孩子分了分。
“哇!糖葫芦!这个是什么?”妍姐儿喜欢吃,开心地喊了叔叔。
“毛栗子,刚炒好的。”
见聂之恒给自己也买了一份,辰哥儿抿唇,道了声谢,“我不想吃,你们分了吧。”说完就抱着小狐狸走到了娘跟舅舅身边。
夜色下,他眉眼清淡,小小的人,拒绝人的样子像极了李琬。
聂之恒笑了笑,忍不住朝李琬看了一眼,她一袭白色的衣裙,眉眼清冷,明明粉黛不施,却美得让人窒息,然而更吸引他的却是她的外柔内刚,以及那颗坚韧的心。哪怕她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能这样守在她身边,他也甘之如饴。
云烈伸手将萱姐儿抱了过去。
他们选好房间,就将东西拎到了房间里,小童帮着将马车牵进了马厩里,客栈有三层,他们选在了二楼,这个时间住店的不算多,在一楼吃了点东西,一行人就上了楼。
妍姐儿跟李铭正开心地吃毛栗子,这东西镇上没有卖的,小家伙们吃得很开心。妍姐儿又剥了一颗,塞到了辰哥儿嘴里,还笑嘻嘻打趣他,“哥哥,干嘛跟吃的过不去。”
辰哥儿无奈地吃了一颗,“你自己吃。”
刚吃了饭,他现在一点东西都不想吃。跟他一比,妍姐儿跟李铭的胃口好极了,随便塞点都比他吃得多。
虽然在赶路,云烈却不想委屈了大家,第二天一早带他们去了金临城最大的酒楼,金临城的酒楼有好几家是顾子玉开的,他们来的这家同样是顾家的产业。
这里同样供应朝食,有不少种类。
各种菜肴,热乎乎的蛋汤,吃得大家直呼过瘾,刚吃完正外往走,云烈却看到一个公子带着小厮走了进来。
看到他的长相,云烈眯了眯眼。
宋冬刚从媳妇那儿哄来几两银子,他不爱吃家里的菜,就来了这里,没想到刚来到这里就遇到两个美人,他盯着李琬跟瑾哥儿看直了眼睛。
他见过不少美人,大多生了孩子,不仅身材会变形,皮肤也会变差,这两位明明抱抱孩子,却一个赛一个好看,他一直听娘念叨李瑾一家人都生得漂亮,现在却觉得眼前的人是他见过最漂亮的。
这相貌,这气度,啧,若能睡一夜。
“爷,夫人还等着您回去呢。”
小厮连忙拉了拉他们家少爷,他们爷什么都好,就是爱美人,被夫人知道肯定又要跟他闹。小厮隐晦提醒了一句。
宋冬的夫人,是个厉害的,什么都要管,偏偏她父亲的官职又比他爹的大,不管她怎么闹,宋冬只能忍着,别提多憋屈了。
这会儿见了美人他心底痒痒的,虽然怕家里的母老虎,对两个美人他更是舍不得,尤其是这个小哥儿,怎么看怎么好看,他有些鬼迷心窍,也不管对方是否已经成了亲,忍不住开始搭讪,“不知几位是哪里人?”
他在金临城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人长得英俊,还是个举人,又有个当爹的官,一向自我感觉良好,这会儿只觉得跟他们说话也是抬举他们。他看上的人,被主动送到他手里的不是没有。
云烈的脸冷了下来。
小厮吓得有些腿软。
宋冬这才看到云烈,见他身材高大,神情冷冰,偏偏又俊美非凡,害怕的同时,也震惊于一个男人竟然如此好看,他有些呆。
酒楼的管事看到宋冬打了声招呼,“宋公子。”
云烈见过他的画像,再听到这声宋,心底的火几乎压不下去,这个宋冬自然就是瑾哥儿幼时的未婚夫,李湛丢了官位后,宋家立马就变了口风,说什么本就是娃娃亲,算不上太正式,后来又给宋冬定了一家。
他们狗眼看人低,嫌弃瑾哥儿,云烈自然不爽,他更不爽的却是曾有个人顶着瑾哥儿未婚夫的名头活了三年。
见他又凑了上来,笑的贱兮兮的,还想不经意地碰一下瑾哥儿的手,云烈的怒火几乎压制不住,一脚将他踹到了一边,“滚!”
这一脚完全没留情,宋冬飞出老远,狠狠砸在了地上,疼得顿时捂住了肚子,额上都是冷汗。
见云烈神情不对,李瑾愣了愣,李琬也有些反应不过来,他们离开金临城时宋冬才五岁,李琬虽然见了他不少次,他现在五官一长开,变化挺大,她根本没认出来。
宋冬疼得冷汗直流,只觉得五脏六腑
连绵起伏的高山,绿油油的的田地,后退的小野花,天上飘动的白云,晟小子小家伙眼睛一眨不眨,睁得大大的,一连喊了三声爹爹爹,想让瑾哥儿也赶紧看看。
瑾哥儿正跟姐姐说话,没能立马回应,小家伙急了,抓了抓他的头发,啊了一声。
瑾哥儿拍了一下他的屁股,“不许抓头发。”
晟小子笑着松手,兴奋地叫着,让爹爹看窗外,父子俩又玩了一会儿,小家伙才睡着。
因为带着孩子,他们不仅走的慢,每隔一两个时辰都要停一下,热奶,熬粥,喂孩子,大人也顺便吃点,男人饿的快,只要有粮食,一天吃三次的多得是。
妍姐儿他们骑骑大马,坐坐马车玩得好不愉快。
骑马虽然痛快,时间久了大腿会磨得慌,孩子们已经被勒令回了马车上,三个小家伙坐一辆,一起说说话,时间过得飞快。
一直到天黑,他们才到金临城,金临城跟京城之间只隔着一个晋京城,此处交通便利,街道十分繁华,一个个大红色的灯笼将街道照的灯火通明,路边上有各种小吃,糕点蜜饯,时令果品,热闹非凡。
妍姐儿掀着帘子,正趴在窗上往外看,震惊的眼珠子都快掉了下来,“街上好亮!这得费多少蜡烛呀!这里的人真奇怪,这么晚了竟然还出来买东西。哥,他们晚上都不睡觉吗?一直这么热闹?”
李铭瞄了一眼,同样有些诧异,拉开跟前的帘子也往外看了看。
辰哥儿耐心解释了几句,“当然睡,这是夜市,律法有规定,一到子时,这些店必须打烊,小商贩也会收摊,街道上自然就没人了。”
“每晚都这样呀?”
“这个跟各地的风俗有关,小城镇往往缝初一或十五有夜市,大城镇人多才每晚都有。”
“哥哥懂得真多。”
李铭也羡慕地看着辰哥儿。
辰哥儿摸摸妹妹的脑袋,摇摇头,这算什么懂得多?“我也不过多看一两本书,各地的风土民情书上都有记载,等你们识字多了,多看点书,就知道了。”
马车继续向前走,来到一个相对安静的街道才停下来。
知道晚上要住在这里,妍姐儿眼睛亮晶晶的,刚刚在街上,她就好想下去,好多东西她都没见过,这条街虽然安静些,路边的大红灯笼还是吸引了她的视线,正好奇地瞅着,聂之恒就走了过来,将刚刚买的小吃给三个孩子分了分。
“哇!糖葫芦!这个是什么?”妍姐儿喜欢吃,开心地喊了叔叔。
“毛栗子,刚炒好的。”
见聂之恒给自己也买了一份,辰哥儿抿唇,道了声谢,“我不想吃,你们分了吧。”说完就抱着小狐狸走到了娘跟舅舅身边。
夜色下,他眉眼清淡,小小的人,拒绝人的样子像极了李琬。
聂之恒笑了笑,忍不住朝李琬看了一眼,她一袭白色的衣裙,眉眼清冷,明明粉黛不施,却美得让人窒息,然而更吸引他的却是她的外柔内刚,以及那颗坚韧的心。哪怕她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能这样守在她身边,他也甘之如饴。
云烈伸手将萱姐儿抱了过去。
他们选好房间,就将东西拎到了房间里,小童帮着将马车牵进了马厩里,客栈有三层,他们选在了二楼,这个时间住店的不算多,在一楼吃了点东西,一行人就上了楼。
妍姐儿跟李铭正开心地吃毛栗子,这东西镇上没有卖的,小家伙们吃得很开心。妍姐儿又剥了一颗,塞到了辰哥儿嘴里,还笑嘻嘻打趣他,“哥哥,干嘛跟吃的过不去。”
辰哥儿无奈地吃了一颗,“你自己吃。”
刚吃了饭,他现在一点东西都不想吃。跟他一比,妍姐儿跟李铭的胃口好极了,随便塞点都比他吃得多。
虽然在赶路,云烈却不想委屈了大家,第二天一早带他们去了金临城最大的酒楼,金临城的酒楼有好几家是顾子玉开的,他们来的这家同样是顾家的产业。
这里同样供应朝食,有不少种类。
各种菜肴,热乎乎的蛋汤,吃得大家直呼过瘾,刚吃完正外往走,云烈却看到一个公子带着小厮走了进来。
看到他的长相,云烈眯了眯眼。
宋冬刚从媳妇那儿哄来几两银子,他不爱吃家里的菜,就来了这里,没想到刚来到这里就遇到两个美人,他盯着李琬跟瑾哥儿看直了眼睛。
他见过不少美人,大多生了孩子,不仅身材会变形,皮肤也会变差,这两位明明抱抱孩子,却一个赛一个好看,他一直听娘念叨李瑾一家人都生得漂亮,现在却觉得眼前的人是他见过最漂亮的。
这相貌,这气度,啧,若能睡一夜。
“爷,夫人还等着您回去呢。”
小厮连忙拉了拉他们家少爷,他们爷什么都好,就是爱美人,被夫人知道肯定又要跟他闹。小厮隐晦提醒了一句。
宋冬的夫人,是个厉害的,什么都要管,偏偏她父亲的官职又比他爹的大,不管她怎么闹,宋冬只能忍着,别提多憋屈了。
这会儿见了美人他心底痒痒的,虽然怕家里的母老虎,对两个美人他更是舍不得,尤其是这个小哥儿,怎么看怎么好看,他有些鬼迷心窍,也不管对方是否已经成了亲,忍不住开始搭讪,“不知几位是哪里人?”
他在金临城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人长得英俊,还是个举人,又有个当爹的官,一向自我感觉良好,这会儿只觉得跟他们说话也是抬举他们。他看上的人,被主动送到他手里的不是没有。
云烈的脸冷了下来。
小厮吓得有些腿软。
宋冬这才看到云烈,见他身材高大,神情冷冰,偏偏又俊美非凡,害怕的同时,也震惊于一个男人竟然如此好看,他有些呆。
酒楼的管事看到宋冬打了声招呼,“宋公子。”
云烈见过他的画像,再听到这声宋,心底的火几乎压不下去,这个宋冬自然就是瑾哥儿幼时的未婚夫,李湛丢了官位后,宋家立马就变了口风,说什么本就是娃娃亲,算不上太正式,后来又给宋冬定了一家。
他们狗眼看人低,嫌弃瑾哥儿,云烈自然不爽,他更不爽的却是曾有个人顶着瑾哥儿未婚夫的名头活了三年。
见他又凑了上来,笑的贱兮兮的,还想不经意地碰一下瑾哥儿的手,云烈的怒火几乎压制不住,一脚将他踹到了一边,“滚!”
这一脚完全没留情,宋冬飞出老远,狠狠砸在了地上,疼得顿时捂住了肚子,额上都是冷汗。
见云烈神情不对,李瑾愣了愣,李琬也有些反应不过来,他们离开金临城时宋冬才五岁,李琬虽然见了他不少次,他现在五官一长开,变化挺大,她根本没认出来。
宋冬疼得冷汗直流,只觉得五脏六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