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中却是满满的无措与仓惶。
又一次,他想,又一次。
他要离开我了。陈松茂也要离开我了。
——我要失去他了。
-
宁思秦22岁在英国认识了jack。那时他们租住同一间公寓,是上下楼的邻居。jack是个中国迷,发现宁思秦会中国功夫之后欣喜若狂,像摇着尾巴的哈士奇一样整天粘着他,要学中文学功夫学这学那。明明两个人同岁,宁思秦每天死气沉沉,jack却欢蹦乱跳,活泼外向自来熟,是非常标准——标准得可能有点过了头的阳光青年。
宁思秦没有办法拒绝他。岂止无法拒绝,他很快就一头栽了进去。
事后想想,那也许并不是真正的爱情,但当时他依赖jack。用比较文艺的话来形容,jack和音乐是他当时生活中仅有的两道光。他们的热恋期长达三年,有两年时间,两人几乎如同连体婴一样,整天整天地从不分离,直到宁思秦毕业那年,双方分别筹备毕业、论文、回国/出国之类的事情,他们黏在一起的时间才逐渐少了。
所以,宁思秦本来应该在jack不再那么粘着他的时候,就有所察觉的。但也许是热恋期太长,也许是他对jack太信任,他居然全无怀疑。在他们回到d市的第三天,jack就整天整天地自己不知道跑去哪里,宁思秦好奇地问他:“才到中国几天,你就交上新朋友了?”
“亲爱的,我在准备一件事情。”jack严肃地竖起一根手指到唇边,“现在先对你保密,好不好?我想给你一个惊喜。”
宁思秦欣欣然同意了。五天以后,jack约他出门,宁思秦怀着满心好奇、喜悦与期待,眼神发亮地在他对面坐下,笑盈盈问:“是什么呀,终于能告诉我了吗?”
jack面如寒霜,将平板电脑在桌上推了过来。宁思秦笑着转过屏幕,看了一眼,心中还在想这个页面似乎颇为熟悉。第二眼,他终于看清了帖子的标题。
没有语言能够形容他当时的心情。
就像夏天最热的日子突然一盆冰水浇下,像披荆斩棘的主角在书的最后一页横死,像乐曲最高/潮处琴弦齐断,每一根断弦在心尖上划出一道血痕。jack在桌子对面机关枪一样开始噼里啪啦责问,宁思秦却仿佛突然失去了英语能力,一个词都听不出来。他近乎仓皇地开口:“不,这不是——你从哪里看到的?不是这样,你听我解释——”
说了好几句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说jack尚不熟悉的中文,咬着牙拼命想要换回英文的时候,jack已经愤然起身,甩手便走。宁思秦冲上去抓住他的手臂:“等等!jack,求你——”
这时候他的傲气已经被打磨去了一半,但毕竟还未磨尽,剩余的那些棱角枝枝楞楞地跟这两个方块字彼此碾磨过去,卡得宁思秦全身都发痛,“求你,听我解释——”
jack回头冲他大喊:“我不需要解释!你骗了我三年!”
他奋力挣出手臂,头也不回地冲出去了。宁思秦追了三步,却被身后追上来的店员扯住:“先生,先生您还没付钱!!”
他付了钱,回去的路上一路拼命给jack打电话、发短信,对方始终没接。到家时,他的房间里孤零零只放着一个行李箱,jack的那个已经消失了。这时候他才骤然意识到,过去的五天里,jack一直在悄无声息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就是为了这一天,能拎上东西就走,完全不给宁思秦追到他的机会。
过去的五天里,他以为他们仍旧甜甜蜜蜜,而事实上,jack却始终背着他暗地里收集那些能够证明他是个骗子、人渣的证据,只等着这一天跟他摊牌,痛斥他一番,然后走人。他这些天每一个开心的笑容,每一个同出同入的提议,看在jack眼里,是不是觉得他像个傻子?是不是jack表面上对他笑颜以对,心里却在暗自作呕?
这个事实,从情理上推断出来很容易,但要接受,太难了。
宁思秦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三天后他再次打开门出来,整个人已经消瘦下去一圈。他说:“我要离开d市。”
父母都在客厅里等着他,谁都没有开口阻拦。父亲问:“已经有目标了吗?”
宁思秦摇摇头。
“那去a市好不好?”母亲眼圈泛红,声音略带沙哑地说,“你表姐也在a市。”
-
宁思秦有两个舅舅。二舅已经事故过世,大舅家的表姐叫做秦若菡,在a市开了一家咖啡馆。他于是去了a市,最开始只在咖啡馆演出,后来辗转入了银河室内乐团。三年后,因为雅韵咖啡馆的演奏者临时外出,他刚好空闲,被表姐抓去顶班。
很快,他认识了陈松茂。
最开始他只将陈松茂当成普通客人,然而情况很快就发生变化,陈松茂频繁地前来,每天坐在固定的位置,点一杯花果茶,坐几个小时,专程听他的演奏听一晚。仿佛在追他,但是又礼貌地留出相当的距离,给他掌握主动权的空间。飞快地,好奇变成兴趣,兴趣变成好感,好感又激发出跃跃欲试的心情,他成了三年来宁思秦第一个动心的人。
但这份好感只延续到在雅韵演奏的最后一天,他在出租车后视镜里看见一辆熟悉的车跟了上来。
最初,宁思秦以为只是顺路而已。但过了几个路口,拐了几次弯,那辆车始终锲而不舍地跟在后面。最后,眼看已经到了家门口,宁思秦终于不再抱侥幸心理:“师傅,麻烦开快点,后面的车跟了一路了。”
师傅依言加速,好奇地问:“哟,还跟踪呢,小伙子你这什么来头啊?”
“前男友。”宁思秦随口说,但他立刻发现这并不是个很好的谎言,司机看他的眼神立刻变了,变成他已经非常熟悉的那种眼神。大概今天晚上,这件事会变成他的谈资:“我今天接了个同性恋!还被前男友跟踪呢!啧啧,gay圈就是不正经。”
但至少,司机师傅没有在他面前说什么,正常地收了他的钱离开了。宁思秦在小区入口的路边等了一等,并没有直接回家:刚才他让师傅甩开后面车的位置已经太近了,从那个路口数起,这是最近的一个居民小区,对方如果真的在跟踪他,很容易最先从这边找起。宁思秦在大学的时候就曾经被那些正义感爆棚的同学跟踪,试图人肉他的家庭住址骚扰家人,虽然没成功,但他可不想再来一次那样的经历。
更何况,如果陈松茂真的是个变态跟踪狂——尽管宁思秦非常不愿意承认这种可能——那就意味着他可能还会根据他的姓名去搜索一切有关于他的资料。然后他就必然会因为宁思秦与他想象中的不符而失望。这种失望有多大
又一次,他想,又一次。
他要离开我了。陈松茂也要离开我了。
——我要失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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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思秦22岁在英国认识了jack。那时他们租住同一间公寓,是上下楼的邻居。jack是个中国迷,发现宁思秦会中国功夫之后欣喜若狂,像摇着尾巴的哈士奇一样整天粘着他,要学中文学功夫学这学那。明明两个人同岁,宁思秦每天死气沉沉,jack却欢蹦乱跳,活泼外向自来熟,是非常标准——标准得可能有点过了头的阳光青年。
宁思秦没有办法拒绝他。岂止无法拒绝,他很快就一头栽了进去。
事后想想,那也许并不是真正的爱情,但当时他依赖jack。用比较文艺的话来形容,jack和音乐是他当时生活中仅有的两道光。他们的热恋期长达三年,有两年时间,两人几乎如同连体婴一样,整天整天地从不分离,直到宁思秦毕业那年,双方分别筹备毕业、论文、回国/出国之类的事情,他们黏在一起的时间才逐渐少了。
所以,宁思秦本来应该在jack不再那么粘着他的时候,就有所察觉的。但也许是热恋期太长,也许是他对jack太信任,他居然全无怀疑。在他们回到d市的第三天,jack就整天整天地自己不知道跑去哪里,宁思秦好奇地问他:“才到中国几天,你就交上新朋友了?”
“亲爱的,我在准备一件事情。”jack严肃地竖起一根手指到唇边,“现在先对你保密,好不好?我想给你一个惊喜。”
宁思秦欣欣然同意了。五天以后,jack约他出门,宁思秦怀着满心好奇、喜悦与期待,眼神发亮地在他对面坐下,笑盈盈问:“是什么呀,终于能告诉我了吗?”
jack面如寒霜,将平板电脑在桌上推了过来。宁思秦笑着转过屏幕,看了一眼,心中还在想这个页面似乎颇为熟悉。第二眼,他终于看清了帖子的标题。
没有语言能够形容他当时的心情。
就像夏天最热的日子突然一盆冰水浇下,像披荆斩棘的主角在书的最后一页横死,像乐曲最高/潮处琴弦齐断,每一根断弦在心尖上划出一道血痕。jack在桌子对面机关枪一样开始噼里啪啦责问,宁思秦却仿佛突然失去了英语能力,一个词都听不出来。他近乎仓皇地开口:“不,这不是——你从哪里看到的?不是这样,你听我解释——”
说了好几句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说jack尚不熟悉的中文,咬着牙拼命想要换回英文的时候,jack已经愤然起身,甩手便走。宁思秦冲上去抓住他的手臂:“等等!jack,求你——”
这时候他的傲气已经被打磨去了一半,但毕竟还未磨尽,剩余的那些棱角枝枝楞楞地跟这两个方块字彼此碾磨过去,卡得宁思秦全身都发痛,“求你,听我解释——”
jack回头冲他大喊:“我不需要解释!你骗了我三年!”
他奋力挣出手臂,头也不回地冲出去了。宁思秦追了三步,却被身后追上来的店员扯住:“先生,先生您还没付钱!!”
他付了钱,回去的路上一路拼命给jack打电话、发短信,对方始终没接。到家时,他的房间里孤零零只放着一个行李箱,jack的那个已经消失了。这时候他才骤然意识到,过去的五天里,jack一直在悄无声息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就是为了这一天,能拎上东西就走,完全不给宁思秦追到他的机会。
过去的五天里,他以为他们仍旧甜甜蜜蜜,而事实上,jack却始终背着他暗地里收集那些能够证明他是个骗子、人渣的证据,只等着这一天跟他摊牌,痛斥他一番,然后走人。他这些天每一个开心的笑容,每一个同出同入的提议,看在jack眼里,是不是觉得他像个傻子?是不是jack表面上对他笑颜以对,心里却在暗自作呕?
这个事实,从情理上推断出来很容易,但要接受,太难了。
宁思秦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三天后他再次打开门出来,整个人已经消瘦下去一圈。他说:“我要离开d市。”
父母都在客厅里等着他,谁都没有开口阻拦。父亲问:“已经有目标了吗?”
宁思秦摇摇头。
“那去a市好不好?”母亲眼圈泛红,声音略带沙哑地说,“你表姐也在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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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思秦有两个舅舅。二舅已经事故过世,大舅家的表姐叫做秦若菡,在a市开了一家咖啡馆。他于是去了a市,最开始只在咖啡馆演出,后来辗转入了银河室内乐团。三年后,因为雅韵咖啡馆的演奏者临时外出,他刚好空闲,被表姐抓去顶班。
很快,他认识了陈松茂。
最开始他只将陈松茂当成普通客人,然而情况很快就发生变化,陈松茂频繁地前来,每天坐在固定的位置,点一杯花果茶,坐几个小时,专程听他的演奏听一晚。仿佛在追他,但是又礼貌地留出相当的距离,给他掌握主动权的空间。飞快地,好奇变成兴趣,兴趣变成好感,好感又激发出跃跃欲试的心情,他成了三年来宁思秦第一个动心的人。
但这份好感只延续到在雅韵演奏的最后一天,他在出租车后视镜里看见一辆熟悉的车跟了上来。
最初,宁思秦以为只是顺路而已。但过了几个路口,拐了几次弯,那辆车始终锲而不舍地跟在后面。最后,眼看已经到了家门口,宁思秦终于不再抱侥幸心理:“师傅,麻烦开快点,后面的车跟了一路了。”
师傅依言加速,好奇地问:“哟,还跟踪呢,小伙子你这什么来头啊?”
“前男友。”宁思秦随口说,但他立刻发现这并不是个很好的谎言,司机看他的眼神立刻变了,变成他已经非常熟悉的那种眼神。大概今天晚上,这件事会变成他的谈资:“我今天接了个同性恋!还被前男友跟踪呢!啧啧,gay圈就是不正经。”
但至少,司机师傅没有在他面前说什么,正常地收了他的钱离开了。宁思秦在小区入口的路边等了一等,并没有直接回家:刚才他让师傅甩开后面车的位置已经太近了,从那个路口数起,这是最近的一个居民小区,对方如果真的在跟踪他,很容易最先从这边找起。宁思秦在大学的时候就曾经被那些正义感爆棚的同学跟踪,试图人肉他的家庭住址骚扰家人,虽然没成功,但他可不想再来一次那样的经历。
更何况,如果陈松茂真的是个变态跟踪狂——尽管宁思秦非常不愿意承认这种可能——那就意味着他可能还会根据他的姓名去搜索一切有关于他的资料。然后他就必然会因为宁思秦与他想象中的不符而失望。这种失望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