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深雨蒙蒙路线来,都不知道应该喷他点什么好了。
不远处传开渐次增大的叫喊声。
“郑——小——红——红——红——”
执著绵延又兴奋的尾音叫得郑颖直喘粗气。她喷出一团又一团的白雾来。白雾散尽前,郑耀祖还未跑达身边时,郑颖双目圆瞪,争分夺秒,说话像筛豆,噼里啪啦,启齿咔嚓:“成老板,我看你还是对我死心吧,以后这种从近处看几眼的机会你不会再有了;发行许可的事情你也别想着能有文章可做了,没人会因为这个就劝我去陪你一宿什么的,我自己呢就算退圈也不会;还有,”她终于喘口气顿了下,再接着说时,声音有带血的狠厉,“你别打我弟弟的主意,不然我真跟你拼命!”
她的话一说完,刚刚好郑耀祖提着个保温壶冲了过来。郑颖脸上的表情一变,从刚刚的拼命一下变成了面对郑耀祖时独有的“小傻逼你怎么还没蠢死”的嫌弃。
成墨阳看着她的表情变化,眼睛眯了眯,眼神变得幽深,嘴角挂上一抹兴味盎然。
郑颖退开两步,和成墨阳无声拉开距离。她一把扯着郑耀祖故意往远离成墨阳的方向走,边走边没好气地问:“死哪去了?怎么才来!”
郑耀祖摇头晃脑:“跟你说了啊,听讲座前憋了坨屎!去拉屎了呗!”
郑颖:“……”要不她就把这张嘴就是屎尿屁的浑犊子直接交给花叔叔得了……
“手里拿的什么鬼玩意儿?”郑颖指着郑耀祖手里提着的保温壶问。那壶上画了只猫,丑的程度和她送给余友谊那只有的一拼。
“汤啊!知道你要来,提前煲了一上午呢!”
郑颖:“……哪弄的锅和壶?”明明他那套东西都被她刮走了。
郑耀祖:“友谊哥送的!”
郑颖:“……”怪不得那壶上有只丑猫。友谊哥送锅具给郑耀祖,简直作孽啊!
他们边走边聊,就那么大剌剌的把成墨阳甩身后不理了。
郑耀祖后知后觉地回头看了成墨阳,问:“你刚才和谁说话呐?”
郑颖:“一个问路的傻逼。”
郑耀祖:“这傻逼挺好看的呀,大衣穿得真挂架,很有成功人士风范!”他顿了顿,有所察觉似的一叫,“等等,这个傻逼看起来有点面熟啊,好像在哪刚见过似的!”
他说着又要回头去看,被郑颖一巴掌把头掰回来。
郑颖定定地看着他。
郑耀祖不乐意了:“你瞅啥?!”
郑颖:“瞅你咋地!”顿了顿,补充,“瞅你是不是瞎!”
郑颖回到公司的时候,发现沈一帆正坐在会客大厅的椅子里等自己。
他几乎是陷在厚厚的大衣里,靠在椅背上,一脸倦色的盹着。
郑颖心里一阵发酸。
这世上总有一个人能准准地戳中另一个人的软肋。不管他做了什么,或者干脆什么都没做,都能让她心里发软发疼。
郑颖踮着脚尖走到椅子旁边,蹲下。
她仰望着沈一帆的脸。他很苍白,可依然英俊得要命。
他无声无息地就睁开了眼,冲她轻轻一笑,什么也没问。
郑颖忽然心里一片清明。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我去干什么了?”
沈一帆摸摸她的头:“app里推送新闻说,财经学校有位成功人士去做讲座,学生们反响热烈。盛况空前。”
果然。
这世上,最契合的两个人,总是最相似的两个人。
别人都说她看起来嘻嘻哈哈,其实内心最通透。在她看,沈一帆和她是一样的人。他面上什么也不说,不叫人难堪,却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默默付出默默去做。
郑颖眼睛和心一起发热。
“你会不会怪我去私自见了他?”她有点忐忑地问。
沈一帆冲她宠宠地微笑:“你弟弟在那里,有些事你是得亲自出面说清的。”他摸摸她的脸颊,指尖的微凉浸在她的皮肤上。“如果我告诉你,我其实是不放心的,所以我让吴宇跟在你后面了,你会不会介意?”
郑颖眼底氤氲起了水雾。
她使劲仰着头,不让水雾漫出来,咧着嘴笑:“才不介意!我觉得要幸福死了!”
她想让这样的幸福持续一辈子那么久那么长。
她在心里默默祈祷:
老天爷大老爷啊,我愿意用自己三十年生命做交换,你就让心源快点出现吧。
第六六章 偷偷的写小说
申请发行许可期间,郑颖一时无事可做。尿频大大毕业实习,暂时不能更文;郑颖于是去翻了翻榜单上的其他文,发现居然也都被自己看得七七八八了。
没事做没文看,她一个蠢蠢欲动干脆自己注册了个作者号。
没什么看的,那干脆自己写点什么,自娱自乐好了。
起笔名的时候她想了好一会儿,是叫面包大大王还是叫辣条万万岁。
后来她猛地想起来,尿频大大曾经拉着她的手语重心长地叮嘱她:“亲爱的,相信我,如果有一天你要注册成为作者,千万别起奇奇怪怪的名字,我现在都后悔死当初手贱了,我正申请改个名字里没有尿的笔名呢。算了不说我自己了,都是泪,我给你举个别的例子。比如男频有个大大叫‘挖门盗洞’,他的作品获奖的时候,主办方嗷嗷正气地喊,下面请作者挖门盗洞先生上台领取最具正义感男主人公奖!来,你体会一下他的笔名给他获得的奖项所带来的蒙羞感!”
想到这,郑颖决定还是起个正正经经的名字吧。
她一下想到了一帆风顺四个字。
于是最终,她把自己的笔名定格为:风顺。【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为巧合】能把名字和他悄悄串在一起,感觉从此以后似乎可以和他相濡以沫气血相融。
在心中,他离她变得又格外的亲近了。
既然起了一个和心上人有关的笔名,郑颖灵机一动,干脆决定就写她和心上人之间的故事好了。他们一个是娱乐圈小艺人,一个是有钱好看的投资人爸爸,另外他们之间还涉及到了生死之恋,这种种因素简直符合一切狗血言情的设定。
她开始动笔。小说的名字被她几经更改。最初她想给小说起名叫《我不是随便的人》,结果一搜发现有个缺心眼被猫挠过的作者已经写了这样一个名字的小说了。于是她想了想,落笔起下了另外一个名字:《随随便便》。
文案上
不远处传开渐次增大的叫喊声。
“郑——小——红——红——红——”
执著绵延又兴奋的尾音叫得郑颖直喘粗气。她喷出一团又一团的白雾来。白雾散尽前,郑耀祖还未跑达身边时,郑颖双目圆瞪,争分夺秒,说话像筛豆,噼里啪啦,启齿咔嚓:“成老板,我看你还是对我死心吧,以后这种从近处看几眼的机会你不会再有了;发行许可的事情你也别想着能有文章可做了,没人会因为这个就劝我去陪你一宿什么的,我自己呢就算退圈也不会;还有,”她终于喘口气顿了下,再接着说时,声音有带血的狠厉,“你别打我弟弟的主意,不然我真跟你拼命!”
她的话一说完,刚刚好郑耀祖提着个保温壶冲了过来。郑颖脸上的表情一变,从刚刚的拼命一下变成了面对郑耀祖时独有的“小傻逼你怎么还没蠢死”的嫌弃。
成墨阳看着她的表情变化,眼睛眯了眯,眼神变得幽深,嘴角挂上一抹兴味盎然。
郑颖退开两步,和成墨阳无声拉开距离。她一把扯着郑耀祖故意往远离成墨阳的方向走,边走边没好气地问:“死哪去了?怎么才来!”
郑耀祖摇头晃脑:“跟你说了啊,听讲座前憋了坨屎!去拉屎了呗!”
郑颖:“……”要不她就把这张嘴就是屎尿屁的浑犊子直接交给花叔叔得了……
“手里拿的什么鬼玩意儿?”郑颖指着郑耀祖手里提着的保温壶问。那壶上画了只猫,丑的程度和她送给余友谊那只有的一拼。
“汤啊!知道你要来,提前煲了一上午呢!”
郑颖:“……哪弄的锅和壶?”明明他那套东西都被她刮走了。
郑耀祖:“友谊哥送的!”
郑颖:“……”怪不得那壶上有只丑猫。友谊哥送锅具给郑耀祖,简直作孽啊!
他们边走边聊,就那么大剌剌的把成墨阳甩身后不理了。
郑耀祖后知后觉地回头看了成墨阳,问:“你刚才和谁说话呐?”
郑颖:“一个问路的傻逼。”
郑耀祖:“这傻逼挺好看的呀,大衣穿得真挂架,很有成功人士风范!”他顿了顿,有所察觉似的一叫,“等等,这个傻逼看起来有点面熟啊,好像在哪刚见过似的!”
他说着又要回头去看,被郑颖一巴掌把头掰回来。
郑颖定定地看着他。
郑耀祖不乐意了:“你瞅啥?!”
郑颖:“瞅你咋地!”顿了顿,补充,“瞅你是不是瞎!”
郑颖回到公司的时候,发现沈一帆正坐在会客大厅的椅子里等自己。
他几乎是陷在厚厚的大衣里,靠在椅背上,一脸倦色的盹着。
郑颖心里一阵发酸。
这世上总有一个人能准准地戳中另一个人的软肋。不管他做了什么,或者干脆什么都没做,都能让她心里发软发疼。
郑颖踮着脚尖走到椅子旁边,蹲下。
她仰望着沈一帆的脸。他很苍白,可依然英俊得要命。
他无声无息地就睁开了眼,冲她轻轻一笑,什么也没问。
郑颖忽然心里一片清明。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我去干什么了?”
沈一帆摸摸她的头:“app里推送新闻说,财经学校有位成功人士去做讲座,学生们反响热烈。盛况空前。”
果然。
这世上,最契合的两个人,总是最相似的两个人。
别人都说她看起来嘻嘻哈哈,其实内心最通透。在她看,沈一帆和她是一样的人。他面上什么也不说,不叫人难堪,却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默默付出默默去做。
郑颖眼睛和心一起发热。
“你会不会怪我去私自见了他?”她有点忐忑地问。
沈一帆冲她宠宠地微笑:“你弟弟在那里,有些事你是得亲自出面说清的。”他摸摸她的脸颊,指尖的微凉浸在她的皮肤上。“如果我告诉你,我其实是不放心的,所以我让吴宇跟在你后面了,你会不会介意?”
郑颖眼底氤氲起了水雾。
她使劲仰着头,不让水雾漫出来,咧着嘴笑:“才不介意!我觉得要幸福死了!”
她想让这样的幸福持续一辈子那么久那么长。
她在心里默默祈祷:
老天爷大老爷啊,我愿意用自己三十年生命做交换,你就让心源快点出现吧。
第六六章 偷偷的写小说
申请发行许可期间,郑颖一时无事可做。尿频大大毕业实习,暂时不能更文;郑颖于是去翻了翻榜单上的其他文,发现居然也都被自己看得七七八八了。
没事做没文看,她一个蠢蠢欲动干脆自己注册了个作者号。
没什么看的,那干脆自己写点什么,自娱自乐好了。
起笔名的时候她想了好一会儿,是叫面包大大王还是叫辣条万万岁。
后来她猛地想起来,尿频大大曾经拉着她的手语重心长地叮嘱她:“亲爱的,相信我,如果有一天你要注册成为作者,千万别起奇奇怪怪的名字,我现在都后悔死当初手贱了,我正申请改个名字里没有尿的笔名呢。算了不说我自己了,都是泪,我给你举个别的例子。比如男频有个大大叫‘挖门盗洞’,他的作品获奖的时候,主办方嗷嗷正气地喊,下面请作者挖门盗洞先生上台领取最具正义感男主人公奖!来,你体会一下他的笔名给他获得的奖项所带来的蒙羞感!”
想到这,郑颖决定还是起个正正经经的名字吧。
她一下想到了一帆风顺四个字。
于是最终,她把自己的笔名定格为:风顺。【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为巧合】能把名字和他悄悄串在一起,感觉从此以后似乎可以和他相濡以沫气血相融。
在心中,他离她变得又格外的亲近了。
既然起了一个和心上人有关的笔名,郑颖灵机一动,干脆决定就写她和心上人之间的故事好了。他们一个是娱乐圈小艺人,一个是有钱好看的投资人爸爸,另外他们之间还涉及到了生死之恋,这种种因素简直符合一切狗血言情的设定。
她开始动笔。小说的名字被她几经更改。最初她想给小说起名叫《我不是随便的人》,结果一搜发现有个缺心眼被猫挠过的作者已经写了这样一个名字的小说了。于是她想了想,落笔起下了另外一个名字:《随随便便》。
文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