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句话:“冯小娘子,你说咱们是不打不相识还是不踩不相识呢?”
“两者兼有。”
“那改日有空我倒要向冯小娘子好好请教,还请你不吝赐教。”
“好说好说。”
“一言为定。”
说完,宋玉姐莲步轻移,重新走了回去入席。
曹绮红全程没吭一声,又跟在宋玉姐身后走回去,坐在了她身边,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其实玉姐你问人家冯小娘子的话,我也能替你指点迷津呢。”
宋玉姐笑:“我偏要她说。”
曹绮红:“这倒有些意思了,难不成你想攀附权贵?”
宋玉姐:“你这么说也是可以。”
曹绮红微微摇头,道:“我却是有些看不透你了……”
嘴上这样说,但她的心里却开始有了疑惑,想到了另外一种解释。
只不过,虽然想到了宋玉姐有可能男女不忌,喜欢穿男装的女子,但曹琦红还是不大敢肯定。
思及至此,她又去看那冯珍,不知道为何,她又想到了宋玉姐之前喜欢的那个喜二郎。
忽然,她脑子里就像是打了个闪一样,居然想到了喜二郎不会也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吧?
有了这种想法之后,一时之间,就像是要印证这种推测一样,曹绮红想起了关于喜二郎的种种。
比如说身高,比如没有看见喉结,也没有看见过胡须,喜二郎的肤色尽管和普通男子差不多,可是脸上却要光滑得多。
但要是像自己推测的喜二郎是个女扮男装的男子,那人家可是跟谢二娘成亲,生了两个孩子呀。
这让曹绮红犯迷糊了,然而她觉得自己前一个推论是不会错的,那就是宋玉姐明显对女扮男装的冯珍感兴趣,刚才借着过去恭贺人家谢二娘喜得千金,故意跟冯珍搭话。
要是宋玉姐真得对女子感兴趣的话,她倒觉得是一件好事。
俗话不是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吗,她可是比冯珍离宋玉姐要近得多。这么久了,宋玉姐都没有感觉出来自己对她的一些情意,或者在确定宋玉姐也能够喜欢女子接受女子之后,自己应该做出一些改变?
先前她一直那么久没有对宋玉姐表白,不过是担心自己过于冒昧了,以后跟宋玉姐连朋友都做不成。然而现在出现了这个冯珍,倒让她有了点儿危机感,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改变,宋玉姐怕是要属于别人了。
虽然,她觉得冯珍不大可能喜欢宋玉姐这样的,要是冯珍真是一个喜欢女子的女郎的话。
冯珍喜不喜欢女子,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一个人想过,那就是谢二娘。
她总觉得冯珍对自己过于好了,在扔掉那一瓶子治疗疤痕的御药之前,她是觉得冯珍大概会是跟自己和顺娘相同的人。尽管她面对着顺娘时,坚决不承认顺娘的推测,那就是冯珍喜欢自己。
后面她扔掉了那瓶冯珍给的祛疤痕的御药,也就想当然地将冯珍划在了不喜欢女人的那一类里面。
其实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只是她从来没有认真仔细去想过。
谢二娘此时在宋玉姐笑着对冯珍说了那么多话之后,忽然想,要是冯珍跟宋玉姐凑成一对的话,对大家都是好事。那样一来,估计顺娘会彻底放下宋玉姐,冯珍呢也不会成为顺娘嫉妒的对象,也不会成为自己的诱惑了。
她觉得自己现如今不但有顺娘,还有了孩子,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就应该杜绝一切诱惑,好好地跟顺娘和孩子们一起过日子。
所以,她惟愿冯珍若真是喜欢女子的话,能够跟同样也喜欢女子的宋玉姐在一起。比起对她始终是诱惑的冯珍来说,她更喜欢跟冯珍是淡淡若水的朋友。
宋玉姐隔天果然命人送了一张请柬去冯府,请冯珍到家里吃茶说话。
冯珍呢,接了请柬想了想,后面果真欣然赴约了,至于两个人谈了些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两人就此成为了朋友,也常来常往了。碰到冯珍去宋玉姐家里玩,曹绮红也在的时候,三个人还在一起吃茶吃酒,俨然都成为了朋友一样。
倏忽一年多转眼过去,进入了嘉佑四年的八月,顺娘开始在汴梁城里找房子,打算买一座像样的宅院,让一家人住得好一些。
自从开了第二家石炭铺子,这一年多下来,她不但将之前借的岳父岳母的钱都还了,还攒下了三千多贯钱。她留下了一千贯钱,打算留着这个钱作为买卖的流动资金,剩下的二千三百贯钱,她呢,也做了安排,那就是用两千贯去买一个两进带花园,或者三进的房子。剩下的三百贯钱,她也有打算,回喜家庄把之前的喜家的老屋买回来,顺带着修葺一翻,再在喜家庄买上几十亩好地,然后雇佣当地庄子上的农人帮着守房子和将地租出去给别人种。
这要在京城买房子也不是小事,顺娘托了人帮着找那些要出售符合自己条件的房子,再慢慢去看。
在挑选到合适的房子并且买下之前,她带着老娘回了趟喜家庄,把之前卖出去的老宅和地都买了回来,趁着找工匠修葺破旧的老屋,她又去买了喜家庄附近的五十亩好地。
当然,这一趟她带着老娘回喜家庄是以穿女装的样子回去的。
刘氏经过宋玉姐介绍的御医的诊治,两年多后,已经可以说话,虽然话说得不是那么利索,也能够行走了,尽管要拄着拐杖。
那御医说了,再坚持治上一年,刘氏丢掉拐杖行走有望,话也能说得更加流利。
刘氏听了,私下对顺娘说要不别治了,就是现在这样她已经很满意了。因为就她知道的,之前她看见过的偏瘫的人,大多数都是要不了一两年就死了,哪有像她这样,居然还能够说话和拄着拐杖走路。
她能够这样,还是多亏了顺娘肯花钱,还给她找了御医来。
这两年下来,她晓得自己花的钱比回来买喜家老宅还有地的钱都多,再治上一年,怕是还要花一两百贯钱进去,这可比可成在华氏族学花的钱都更多,她实在舍不得。
顺娘听了就对她说,让她别操心钱的事情,她说自己的生意做得很好,这一二百贯不算什么。她还说,要是老娘不把病治好,这个钱可白花了,而且以后见了人家宋玉姐也不好交代。毕竟怕人说,请了个御医,又花了那么多钱,没把这偏瘫个治好,那不是让人家御医的名声受损吗?
刘氏听了顺娘的话,这才不固执地坚持不再治疗了。
这一趟回喜家庄来,她别提多高兴了。
顺娘亲自赶着自己家买的大青骡套的车,赶着车回喜家庄,到了喜家庄,花了几十文钱借住在原先喜家的老邻居家里,顺娘就去办事了。
刘氏就跟庄子上的妇人们唠嗑,大家都对喜家人三年后就回来买回原先卖出去的老房,又去
“两者兼有。”
“那改日有空我倒要向冯小娘子好好请教,还请你不吝赐教。”
“好说好说。”
“一言为定。”
说完,宋玉姐莲步轻移,重新走了回去入席。
曹绮红全程没吭一声,又跟在宋玉姐身后走回去,坐在了她身边,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其实玉姐你问人家冯小娘子的话,我也能替你指点迷津呢。”
宋玉姐笑:“我偏要她说。”
曹绮红:“这倒有些意思了,难不成你想攀附权贵?”
宋玉姐:“你这么说也是可以。”
曹绮红微微摇头,道:“我却是有些看不透你了……”
嘴上这样说,但她的心里却开始有了疑惑,想到了另外一种解释。
只不过,虽然想到了宋玉姐有可能男女不忌,喜欢穿男装的女子,但曹琦红还是不大敢肯定。
思及至此,她又去看那冯珍,不知道为何,她又想到了宋玉姐之前喜欢的那个喜二郎。
忽然,她脑子里就像是打了个闪一样,居然想到了喜二郎不会也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吧?
有了这种想法之后,一时之间,就像是要印证这种推测一样,曹绮红想起了关于喜二郎的种种。
比如说身高,比如没有看见喉结,也没有看见过胡须,喜二郎的肤色尽管和普通男子差不多,可是脸上却要光滑得多。
但要是像自己推测的喜二郎是个女扮男装的男子,那人家可是跟谢二娘成亲,生了两个孩子呀。
这让曹绮红犯迷糊了,然而她觉得自己前一个推论是不会错的,那就是宋玉姐明显对女扮男装的冯珍感兴趣,刚才借着过去恭贺人家谢二娘喜得千金,故意跟冯珍搭话。
要是宋玉姐真得对女子感兴趣的话,她倒觉得是一件好事。
俗话不是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吗,她可是比冯珍离宋玉姐要近得多。这么久了,宋玉姐都没有感觉出来自己对她的一些情意,或者在确定宋玉姐也能够喜欢女子接受女子之后,自己应该做出一些改变?
先前她一直那么久没有对宋玉姐表白,不过是担心自己过于冒昧了,以后跟宋玉姐连朋友都做不成。然而现在出现了这个冯珍,倒让她有了点儿危机感,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改变,宋玉姐怕是要属于别人了。
虽然,她觉得冯珍不大可能喜欢宋玉姐这样的,要是冯珍真是一个喜欢女子的女郎的话。
冯珍喜不喜欢女子,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一个人想过,那就是谢二娘。
她总觉得冯珍对自己过于好了,在扔掉那一瓶子治疗疤痕的御药之前,她是觉得冯珍大概会是跟自己和顺娘相同的人。尽管她面对着顺娘时,坚决不承认顺娘的推测,那就是冯珍喜欢自己。
后面她扔掉了那瓶冯珍给的祛疤痕的御药,也就想当然地将冯珍划在了不喜欢女人的那一类里面。
其实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只是她从来没有认真仔细去想过。
谢二娘此时在宋玉姐笑着对冯珍说了那么多话之后,忽然想,要是冯珍跟宋玉姐凑成一对的话,对大家都是好事。那样一来,估计顺娘会彻底放下宋玉姐,冯珍呢也不会成为顺娘嫉妒的对象,也不会成为自己的诱惑了。
她觉得自己现如今不但有顺娘,还有了孩子,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就应该杜绝一切诱惑,好好地跟顺娘和孩子们一起过日子。
所以,她惟愿冯珍若真是喜欢女子的话,能够跟同样也喜欢女子的宋玉姐在一起。比起对她始终是诱惑的冯珍来说,她更喜欢跟冯珍是淡淡若水的朋友。
宋玉姐隔天果然命人送了一张请柬去冯府,请冯珍到家里吃茶说话。
冯珍呢,接了请柬想了想,后面果真欣然赴约了,至于两个人谈了些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两人就此成为了朋友,也常来常往了。碰到冯珍去宋玉姐家里玩,曹绮红也在的时候,三个人还在一起吃茶吃酒,俨然都成为了朋友一样。
倏忽一年多转眼过去,进入了嘉佑四年的八月,顺娘开始在汴梁城里找房子,打算买一座像样的宅院,让一家人住得好一些。
自从开了第二家石炭铺子,这一年多下来,她不但将之前借的岳父岳母的钱都还了,还攒下了三千多贯钱。她留下了一千贯钱,打算留着这个钱作为买卖的流动资金,剩下的二千三百贯钱,她呢,也做了安排,那就是用两千贯去买一个两进带花园,或者三进的房子。剩下的三百贯钱,她也有打算,回喜家庄把之前的喜家的老屋买回来,顺带着修葺一翻,再在喜家庄买上几十亩好地,然后雇佣当地庄子上的农人帮着守房子和将地租出去给别人种。
这要在京城买房子也不是小事,顺娘托了人帮着找那些要出售符合自己条件的房子,再慢慢去看。
在挑选到合适的房子并且买下之前,她带着老娘回了趟喜家庄,把之前卖出去的老宅和地都买了回来,趁着找工匠修葺破旧的老屋,她又去买了喜家庄附近的五十亩好地。
当然,这一趟她带着老娘回喜家庄是以穿女装的样子回去的。
刘氏经过宋玉姐介绍的御医的诊治,两年多后,已经可以说话,虽然话说得不是那么利索,也能够行走了,尽管要拄着拐杖。
那御医说了,再坚持治上一年,刘氏丢掉拐杖行走有望,话也能说得更加流利。
刘氏听了,私下对顺娘说要不别治了,就是现在这样她已经很满意了。因为就她知道的,之前她看见过的偏瘫的人,大多数都是要不了一两年就死了,哪有像她这样,居然还能够说话和拄着拐杖走路。
她能够这样,还是多亏了顺娘肯花钱,还给她找了御医来。
这两年下来,她晓得自己花的钱比回来买喜家老宅还有地的钱都多,再治上一年,怕是还要花一两百贯钱进去,这可比可成在华氏族学花的钱都更多,她实在舍不得。
顺娘听了就对她说,让她别操心钱的事情,她说自己的生意做得很好,这一二百贯不算什么。她还说,要是老娘不把病治好,这个钱可白花了,而且以后见了人家宋玉姐也不好交代。毕竟怕人说,请了个御医,又花了那么多钱,没把这偏瘫个治好,那不是让人家御医的名声受损吗?
刘氏听了顺娘的话,这才不固执地坚持不再治疗了。
这一趟回喜家庄来,她别提多高兴了。
顺娘亲自赶着自己家买的大青骡套的车,赶着车回喜家庄,到了喜家庄,花了几十文钱借住在原先喜家的老邻居家里,顺娘就去办事了。
刘氏就跟庄子上的妇人们唠嗑,大家都对喜家人三年后就回来买回原先卖出去的老房,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