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了他。

    就算最近常常被程曦这样突如其来地吻,林郁还是有点惊慌失措。他在这种事上似乎永远是新手,每一次都慌张得屏住呼吸,青涩得不像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但他的味道,却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甜蜜。

    灯光旖旎,连音乐似乎都暧昧起来,这个吻似乎带上了点其他的意味——十分危险的意味。

    林郁紧张地揪着自己的裤子,这已经成为他这段时间被“袭击”的习惯性动作了。缺氧,头晕,心脏像淹在汽水里,无数的气泡争先恐后地往上冒、往上冒,意识变成了氢气球,轻飘飘地飞起来。

    又是在窒息边缘被放过了。

    像从天空回到喧闹的人间,耳朵里嗡嗡地作响,血液全集中在了脸上,烧得皮肤都微微疼了,眼睛里水汽弥漫得有点看不清了。

    被啃咬得微肿的唇,带着水雾的眼睛,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眼神。

    是比桌上的提拉米苏可口一百倍的宝贝。

    不过,也只能到这里了。

    “还是不习惯吗?”程曦摸了摸林郁的头发。

    “还……还好。”出身书香世家,对于讨论这种事自然不是很擅长,林郁被问得局促起来,本能地靠向自己熟悉的领域:“不过,如果大脑经常性地缺氧的话,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导致记忆力下降……”

    程曦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语言习惯了。

    -

    吃完饭出来,天已经擦黑了,外面景观树上的霓虹灯像流星一样,元宵灯节,到处都是火树银花,天色是朦胧的黑,又下了小雪,程曦替林郁打着伞,自己肩头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

    虽然林郁做起实验来温度掐得分毫不差,但是自己在生活里却连什么时候添衣减衣都不知道,所以林妈妈给他准备的冬天的衣服都是羽绒服,偏浅色,柔软的衣服,衬着林郁总是一本正经的表情,有点忧国忧民的味道。

    程曦送林郁回了寝室,中途还有人电话约他出去喝酒,他笑着拒绝了。那人大概这辈子都没遇到程曦态度这么好的时候,挂电话的时候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送到楼下,林郁站在楼道口。

    “你要回去吗?”他问程曦。

    也只有程曦,听得懂他询问的意思。

    “我要回酒店去了。”程曦跟他交代自己的住处:“学校我不准备回了,我辍学了。”

    林郁顿时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辍学……”他努力斟酌着词句,不让程曦觉得‘受伤’:“辍学是不对的,人要不断地学习……”

    程曦摸了摸他的头。

    “嗯嗯,我知道。”程曦耐心地跟他解释:“但是学校已经没有我想学的东西了,其实社会上也能学到很多东西的,是吧?而且我现在是事业期,不是学习期了。”

    林郁半懂半不懂地接受了他的答案。

    “但是,你还是要住在安全的地方。”林郁告诉他:“二十岁才算是完全成年,酒店的环境太乱了。”

    程曦笑了起来。

    “说到这个,”他声音温和地问林郁:“小鱼留学的事情,都办好了吧?”

    106初心

    林郁露出了局促的神情。

    “其实,mit的事……”他似乎不知道说什么好,而且他也不擅长掩饰。

    “我知道,小鱼想拒绝offer。”程曦眼神温柔,伸手摸着林郁的头:“小鱼想留下来跟我在一起,是吗?”

    雪又下了起来,他肩头落着雪,天这样黑,两个人站得这样近,而一直轻抚着自己头发的手,让人有种被珍重的感觉,瞬间就充满了勇气,仿佛只有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还在这里,全世界都没什么大不了。

    林郁抬起头,直视着他。

    他的眼神是程曦从未在任何人身上见过的干净,和勇敢。

    “我想过了,如果林森有可能开创一个新的物理学分支的话,我大概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巩固加深。所以我大概没有办法成为划时代的物理家了,这是根据我的个人能力决定的,不是因为你的关系。”他直视着程曦的眼睛,仿佛他说出的话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而且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呆在一起,虽然学习很重要,但是谈恋爱也很重要,因为人只有一辈子,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

    程曦笑了起来。

    本来,只是问一问,然后告诉他,自己可以争取去美国工作,正好去全世界金融家的圣地华尔街“朝圣”,看看那里的丛林法则是否有什么不同。

    但是,看着林郁这样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牺牲”,心里这种满足的情绪又是怎么回事?

    程曦一边鄙视着自己的恶趣味,一边把林郁拥进了怀中。

    这样的雪夜,万家灯火,行人神色匆匆,每个人都急着回到家里,喝一碗热汤,和家人坐在一起。但他此刻拥抱的,就是自己唯一的“家人”。

    “我会快点找一个房子。”程曦在林郁耳边轻声说:“会有书架,有地毯,有很会做菜的厨师,有壁炉,你可以坐在壁炉前面看书,我在旁边赚钱,等到了夏天,我跟你去美国。”

    不等林郁惊讶地睁大眼睛,他低声说上最后一句:“顺便问一句,你喜欢坐飞机吗?”

    -

    整个春天,林郁都在被白小胥鄙视的“谈恋爱谈到忘了自己姓什么”的状态中度过。

    程曦是个很强大的人,做事效率很高,他找的房子离林郁学校近,每天开车送林郁上学,三月的时候世纪公园在开梅花展,漂亮得很,因为要去学校,没有开跑车,开的是尚算低调的迈巴赫,路过的时候正好赶上落花,林郁趴在窗口看,一阵暖风,满地梅花纷纷迎面飞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林郁都时不时地在车厢角落里发现没被清理掉的花瓣。

    今年s城的春天来得有点迟疑,朝来寒雨晚来风,天气阴冷得很,花匠移来的重瓣桃花,零零散散开了半树,一场暴雨下来,风流云散,凄凉得很。好在房子里温暖又干燥,林郁坐在壁炉前面写作业,程曦拿着电脑看财务报表,偶尔伸手揉揉林郁的头发。

    程曦是适合做大事的人,他身边的朋友,晏斯梵太懒,易云攸太稳,南仲远也就开餐馆的出息,也只有他,果敢强悍,能从零开始一步步杀上来。偏偏他骨子里又沉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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