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爆,被称为怪医的师父居然也会被下药?毕竟是教自己习武的师父,虽然练轻功的时候他经常看着自己摔下去再拉起来再摔,但学会轻功的叶晔还是很感激他这位师父的。
于是,暗搓搓回了玉灵山一趟,却并没有正面见师父,想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那么多年过去,本以为那老头依旧是一个人,却不想,自己竟多了两个师妹。
躲在暗处的叶晔暗中搓了搓手,又哀叹一声,要是他师父早收师妹就好了,说不定……哎嘿嘿。
不过,当他看清楚其中一个师妹的脸时,却差点惊的从玉灵山上掉下来。那个祝自己被雷劈死的神经质码字工,竟然……也被雷劈了。
大概这就叫,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吧?
后来,经过一系列事情,出游在外的他忽然接到师父的信,并告知自己有两个师妹,也回到了云扬,而且十分严肃的说近日永宁会出现大事,希望他们能够举手。
叶晔心潮澎湃,挽起袖子便想大干一场,莫非,他要担当起拯救世界的责任了?
那个神经质码字工画风依旧和前世那样清奇,但不得不说,在另一个世界遇见从前和自己同一个世界的人,亲切感不由得多了几分。
他暗中追查了斗篷人许久,顺手救下了皇室中的六殿下,还十分装逼的拍拍屁股就走人,却不想,自己好像一直都是个配角。
但,在他和她的故事中,他从未想过去当配角。
☆、第番外(三)挥剑斩山河
他是个医生,有点小洁癖,身边也从未养过什么小动物,接触最多的,莫过于实验室里的小白鼠。
但不得不承认,当他瞧见那只通体白色的猫第一眼时,便觉得整个心都融化了。
她就那样,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将他原本的生活完全打乱。本是两同心中封印了多年的灵,到最后却和自己的关系最为亲近。
当时叶晔在想,有只猫也不错。
有些人,别看他们表面上风光无限,其实……背地里,他们连只猫都没有!
叶晔怀中抱着呱唧,这般想着。
那个炎热的夏日,他觉得自己的四周都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而唯有自己,保持着单身狗的清香。
其实前世,以叶晔的皮囊,招来过许多小护士的爱慕,不过……自打她们知道自己骂起人来六亲不认之后,原本的星星眼便变成了一副惊恐的模样,离自己要多远有多远。
再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值个夜班或者忽然有什么紧急手术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医院,可以说是叶晔的第二个家。
正因为前世活的如此匆忙,他才无法放慢脚步去活出自己的样子。
穿越过来,整日无所事事的他一边研究师父的药,一边逗呱唧玩。
直到那天,他不知怎么回事,打了个盹儿,便见那小家伙爬上了树枝,还颤抖的不敢下来,心中带着几分嘲笑的他展开双臂,虽不知它是否听得懂,却仍旧说:“我接着你。”
小时候他看《聊斋》,里面写狐狸还有什么别的妖怪都会变成美女,而且都是心善的妖,从未想过害人,那时候他便想,什么时候这种事情自己也能遇见。
他还想,呱唧这么通人性,可莫有一天成了精。
结果,一语成谶,只觉臂弯一重,怀里多了个小萝莉。
十二岁啊,这让他怎么忍得下心下手。
就这样把她当成妹妹一般带着,去哪里都一块儿,虽然看上去十二岁的模样,却同刚出生的小孩儿般,什么都不懂,什么都要问一问,他也不知是以前的脾气被那些小护士们消磨的没了还是重生后变得耐心了,竟一个一个地给她解释,没觉得有一丝不耐烦。
在叶晔即将同师妹一同去芜苏时,北萝却突然告诉自己,想找两味药,看了药名的他没有多想,只知道那两种药在玉灵山很常见,便直接对云瓷宁说自己晚些去芜苏,启程同北萝一起去玉灵山采药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两味药,是不老解药中所需的药材。
再后来,一系列的事情都让他措手不及。
什么前世今生,什么她是金汶国那个被害的公主,他是带领中原人抢掠金汶的敌人,他根本就记不清,也不知道。
叶晔只知道,他是叶晔,她是北萝。
北萝服了解药后便长大了,那时他才想起来北萝同他说过的话:“我已经活了……嗯,反正很多很多年了!”
的确很多年,多的,可以回溯到前世。
他像是着了魔般,在除夕的前一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芜苏,去大漠追寻她的踪迹。
风沙蔓延,驼铃声声。无处不在的风暴几次都险些夺了他的性命,他却仍旧未曾放弃。
好在在大漠之中,遇见了因凤昭同大食开战而返回大食的商队,跟着他们的脚步,自己在大漠,至少不会迷路。
他认识了洛塔莎,同北萝十二岁的模样十分相像,恍若透过她便能瞧见从前北萝的模样。
夜里怀中抱着自己的剑时还会在心中大骂一句:“没出息!”
他幻想过很多次两人再次见面的场景,比如北萝骂他,说我们再也不要相见。或者像诗词里描写的那样:“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他左思右想,冥思苦想,怎么都没有想到,她再次见到自己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是谁?”
就好像,在人海茫茫之中,大海捞针般寻到那个你最想遇见的人,那人缓缓回头,却凝眉问道:“我们认识吗?”
几乎在大食遇见的每一个人都会问他:“你来大食做什么?”
他都会回答:“寻一位故人。”
北萝说:“寻到了吗?”
他多想回答,“我要寻的那人现在便站在我的面前。”却不想,那句话到了嘴边许久,最终化成了三个字:“寻到了。”
看着她疑惑而又怔愣的眸子,他只能说:“寻到了。”既然忘了,也好,就让他一直陪在她身边吧。
然而连辛撒都未曾想到的是,北萝还是寻到了一丝自己的记忆,她不相信自己是大食的什么圣女,更觉得,自己内心深处,放着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那个人是谁,她想不起来,每日入梦,都能瞧见他的影子,想要伸手去触摸,那身影却总会化成一道白光,消失不见。
北萝不想再这样被束缚,便想只身逃出圣坛,其实在羽箭射向他的那一刻,她便什么都想明白了。
但叶晔说到底,还是她的敌人。
不如,就装作忘了,再重新开始吧。
两个人,奇迹般的默契。叶晔再次回到大食之时,摇身一变,成了辛撒,她仍旧是大食的圣女,端坐于圣殿之内。
叶晔微微转头,轻声道:“自此之后,便由我
于是,暗搓搓回了玉灵山一趟,却并没有正面见师父,想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那么多年过去,本以为那老头依旧是一个人,却不想,自己竟多了两个师妹。
躲在暗处的叶晔暗中搓了搓手,又哀叹一声,要是他师父早收师妹就好了,说不定……哎嘿嘿。
不过,当他看清楚其中一个师妹的脸时,却差点惊的从玉灵山上掉下来。那个祝自己被雷劈死的神经质码字工,竟然……也被雷劈了。
大概这就叫,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吧?
后来,经过一系列事情,出游在外的他忽然接到师父的信,并告知自己有两个师妹,也回到了云扬,而且十分严肃的说近日永宁会出现大事,希望他们能够举手。
叶晔心潮澎湃,挽起袖子便想大干一场,莫非,他要担当起拯救世界的责任了?
那个神经质码字工画风依旧和前世那样清奇,但不得不说,在另一个世界遇见从前和自己同一个世界的人,亲切感不由得多了几分。
他暗中追查了斗篷人许久,顺手救下了皇室中的六殿下,还十分装逼的拍拍屁股就走人,却不想,自己好像一直都是个配角。
但,在他和她的故事中,他从未想过去当配角。
☆、第番外(三)挥剑斩山河
他是个医生,有点小洁癖,身边也从未养过什么小动物,接触最多的,莫过于实验室里的小白鼠。
但不得不承认,当他瞧见那只通体白色的猫第一眼时,便觉得整个心都融化了。
她就那样,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将他原本的生活完全打乱。本是两同心中封印了多年的灵,到最后却和自己的关系最为亲近。
当时叶晔在想,有只猫也不错。
有些人,别看他们表面上风光无限,其实……背地里,他们连只猫都没有!
叶晔怀中抱着呱唧,这般想着。
那个炎热的夏日,他觉得自己的四周都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而唯有自己,保持着单身狗的清香。
其实前世,以叶晔的皮囊,招来过许多小护士的爱慕,不过……自打她们知道自己骂起人来六亲不认之后,原本的星星眼便变成了一副惊恐的模样,离自己要多远有多远。
再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值个夜班或者忽然有什么紧急手术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医院,可以说是叶晔的第二个家。
正因为前世活的如此匆忙,他才无法放慢脚步去活出自己的样子。
穿越过来,整日无所事事的他一边研究师父的药,一边逗呱唧玩。
直到那天,他不知怎么回事,打了个盹儿,便见那小家伙爬上了树枝,还颤抖的不敢下来,心中带着几分嘲笑的他展开双臂,虽不知它是否听得懂,却仍旧说:“我接着你。”
小时候他看《聊斋》,里面写狐狸还有什么别的妖怪都会变成美女,而且都是心善的妖,从未想过害人,那时候他便想,什么时候这种事情自己也能遇见。
他还想,呱唧这么通人性,可莫有一天成了精。
结果,一语成谶,只觉臂弯一重,怀里多了个小萝莉。
十二岁啊,这让他怎么忍得下心下手。
就这样把她当成妹妹一般带着,去哪里都一块儿,虽然看上去十二岁的模样,却同刚出生的小孩儿般,什么都不懂,什么都要问一问,他也不知是以前的脾气被那些小护士们消磨的没了还是重生后变得耐心了,竟一个一个地给她解释,没觉得有一丝不耐烦。
在叶晔即将同师妹一同去芜苏时,北萝却突然告诉自己,想找两味药,看了药名的他没有多想,只知道那两种药在玉灵山很常见,便直接对云瓷宁说自己晚些去芜苏,启程同北萝一起去玉灵山采药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两味药,是不老解药中所需的药材。
再后来,一系列的事情都让他措手不及。
什么前世今生,什么她是金汶国那个被害的公主,他是带领中原人抢掠金汶的敌人,他根本就记不清,也不知道。
叶晔只知道,他是叶晔,她是北萝。
北萝服了解药后便长大了,那时他才想起来北萝同他说过的话:“我已经活了……嗯,反正很多很多年了!”
的确很多年,多的,可以回溯到前世。
他像是着了魔般,在除夕的前一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芜苏,去大漠追寻她的踪迹。
风沙蔓延,驼铃声声。无处不在的风暴几次都险些夺了他的性命,他却仍旧未曾放弃。
好在在大漠之中,遇见了因凤昭同大食开战而返回大食的商队,跟着他们的脚步,自己在大漠,至少不会迷路。
他认识了洛塔莎,同北萝十二岁的模样十分相像,恍若透过她便能瞧见从前北萝的模样。
夜里怀中抱着自己的剑时还会在心中大骂一句:“没出息!”
他幻想过很多次两人再次见面的场景,比如北萝骂他,说我们再也不要相见。或者像诗词里描写的那样:“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他左思右想,冥思苦想,怎么都没有想到,她再次见到自己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是谁?”
就好像,在人海茫茫之中,大海捞针般寻到那个你最想遇见的人,那人缓缓回头,却凝眉问道:“我们认识吗?”
几乎在大食遇见的每一个人都会问他:“你来大食做什么?”
他都会回答:“寻一位故人。”
北萝说:“寻到了吗?”
他多想回答,“我要寻的那人现在便站在我的面前。”却不想,那句话到了嘴边许久,最终化成了三个字:“寻到了。”
看着她疑惑而又怔愣的眸子,他只能说:“寻到了。”既然忘了,也好,就让他一直陪在她身边吧。
然而连辛撒都未曾想到的是,北萝还是寻到了一丝自己的记忆,她不相信自己是大食的什么圣女,更觉得,自己内心深处,放着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那个人是谁,她想不起来,每日入梦,都能瞧见他的影子,想要伸手去触摸,那身影却总会化成一道白光,消失不见。
北萝不想再这样被束缚,便想只身逃出圣坛,其实在羽箭射向他的那一刻,她便什么都想明白了。
但叶晔说到底,还是她的敌人。
不如,就装作忘了,再重新开始吧。
两个人,奇迹般的默契。叶晔再次回到大食之时,摇身一变,成了辛撒,她仍旧是大食的圣女,端坐于圣殿之内。
叶晔微微转头,轻声道:“自此之后,便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