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人认出了这是谁,一时更加激动了。
“毛,第二声。”毛弥顶着众人的目光走过去,在他耳边气低声气道,朱利安敷衍地点头:“好好好,第二声。”
说着他把人往边上一推,就推到了话筒前,还顺手拉过了冰箱的绳子系到了自己手腕上,“接下来,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演唱。”
毛弥:“朱利安???我没有……”
“放轻松伙计,在圣罗纳不放飞天性就白来了。”朱利安嘴唇微动,小声劝道,接着又笑着看向一头雾水的围观者们“这是我的好朋友,他叫毛弥,是非常棒的音乐人!”
“等等我不是……”
“唱什么我给你伴奏,快活起来吧我的朋友!”
毛弥:“……”
他双手握着话筒,觉得架子都开始颤抖了,边上朱利安还在挤眉弄眼地鼓励着,冰箱则一脸懵逼地蹲坐在地,仰头看着他,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毛弥心想或许他就不该出来遛狗,但看着围观人群越来越多,着实是骑虎难下,甩脸走人也未免过分,只好清了一下嗓子,紧急想了一首歌,“那……那……唱一首《致奥尔弗斯》[注1]吧。”
“最棒的选择。”朱利安兴奋地回应,手下一阵拨动,顺利引起了人们的欢呼。
捂住话筒又小声咳了一下,毛弥强行使自己忘却面前的众人,随着朱利安流畅优美的琴音全然进入了歌曲当中,闭目启唇:“谁曾在阴影之中拨动琴弦,巡行于无限的赞美,他耐于尘土的声音永不喑哑,每逢歌声响起,那就是他,一次即永恒,来而复去……”
纯净清澈的歌声随着温柔拨动的琴声流动,仅第一个音出来便让驻足聆听的人屏住了呼吸。
他的嗓音温柔清甜,没有格外的技巧,也没有特别出色的唱功,可是听着听着,就足以看见无数的故事浮现眼前。
空灵的曲调,含苞待放的玫瑰般的音色,兼之朱利安超群的琴艺,使得这首歌即使在街头也有着非同一般的质感,如同正在听一场正式的音乐会。
“任凭世界转变,迅如云影变幻,一切完成之物,归根回到太古……怀抱古琴的神灵,唯你先前的歌声,更久远,更自由……”
慢慢的,毛弥睁开了双眼,他看着那些沉浸在歌声里的人们,他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歌里的奥尔弗斯,他变得自由,变得无惧,此时的他是一个歌手,一轮太阳,或者一个瑰丽的春日。
曲调从温柔慢慢上扬,毛弥的兴致也随之升起,渐渐的开始随着旋律微微摇摆了起来:“是你教导万物聆听,我记得一个春日的傍晚,白马从村庄跑来,它欲独守草原之夜,它奔腾,任凭粗暴的羁绊席卷,卷曲的鬓毛拍击脖颈,起伏的节奏多么酣畅!”
唱到这里他几乎已然带了一丝摇滚的意味,不同于原唱在此处的歇斯底里与疯狂的高音,毛弥面上依然平静如水,但人们都能从他听似平稳的歌声中听到那无比的热烈与狂热,仿佛刚从温柔乡中坠落到了无边草原,跟着万马奔腾,不舍昼夜。
“好!”一个观众忍不住鼓起了掌,人们纷纷与他合唱,终于完成了街头演唱会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候。
一曲完毕还没有人离开,而是都摇臂呼唤着继续来。
朱利安兴高采烈地拍毛弥的肩:“太尽兴了!再来再来!今天是我在圣罗纳街边最开心的一次,你和我合拍得要疯!”
冰箱虽然听不懂,却也跟着汪了两声,一副胳膊肘往外拐的模样。
唱都唱了反响还这么好,毛弥更不愿意现在去扫别人的兴,索性真放开了胆子继续唱了。
一首接一首,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形成了一副盛景,到中途他与朱利安一起唱了一首欢快的合唱曲后,其他地方的组合也跟过来凑了个热闹,架子鼓贝斯手风琴,甚至长笛都出现了,两个人的组合霎时间就成了一个音乐团,就连跳舞的也来凑了一份,带着观众们舞动着身体,热闹非凡。
到这时毛弥已经完全激动了起来,忘记了这里是哪里,自己又是谁,他只知道这是一次狂欢,萍水相逢又振奋人心的狂欢。
早已有人将全程都录了下来,画面中这一群人各自演奏着乐器,各个人种都有,分明是陌生人却合作无间默契无比,五花八门的乐器融合得宛如天籁,而被他们簇拥着的主唱帅气纯净,面色微微发红,跟着节奏唱得极其尽兴,甚至还有一只白色的小幼崽在他们腿间穿梭,跟着叫唤,仿佛也在唱歌一般。
“不可思议……”一个围观的男人喃喃,他也是常来圣罗纳星的人,自然认识这个临时组合里的人,有著名音乐家,也有初出茅庐的学生,真可谓是参差不齐,可是没有人在乎别人的身份如何,此时都是如同一个人一般,的确是难得一见的场面。
这场狂欢一直延续到了傍晚,直到朱利安的肚子都开始响的时候路人才一一散去,乐手们也精疲力尽,互相击掌,吆喝了几声才集结着回去,有些还约着晚上一起吃饭,算是交到了新朋友。
朱利安冷静下来终于想起了道歉,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抱歉毛弥,我当时太激动,才把你拉过来一起唱的,谢谢你没有拒绝我。”
“没关系,很有趣。”毛弥也并不追究,反而笑弯了眼“这样放肆一次,是很难得的体验,该感谢大家都这么热情。”
朱利安愣愣地看着他,抓紧了吉他,热血上涌地道:“你真的太棒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人,我是说……能和我这样合拍,如果可以,我真想追求你,这绝不是假话,我第一次……”
“你这段话我会和我男朋友保密的,朱利安,谢谢你。”毛弥吓了一跳赶紧打断“我们才认识了两天,你是很好的朋友。”
霎时朱利安就被男朋友三个字打击得呆若木鸡,只能徒劳地抱着吉他,呆呆地看着人远去,都来不及哀悼自己还没开始就已经逝去的初恋。
毛弥也被他这一番说得心慌意乱,牵着活蹦乱跳的冰箱只想着快点回去冷静冷静,爬上漆黑的楼道,刚想摸索着打开楼道灯,就突然被一只铁臂箍住了腰,整个人被推到了墙上,一团高大的黑影就这样笼在了他的身前。
“唔!”毛弥睁大了双眼,心脏猛烈跳动,还以为遇到了坏人,待到目光慢慢适应了黑暗,才看清眼前人英俊的轮廓慢慢压低,发出了他熟悉的声音:“是我。”
身体立即放松了下来,毛弥喘了口气,主动搂住了他的腰:“怎么过来了?”
“不想离你太远。”霍靖楚俯身在他脸上蹭蹭,又在他脖子边嗅来嗅去,声音还藏着一丝隐忍的不满与委屈“我都看见了,亚度尼斯不说,你还和那个人一起唱歌。”
说到
“毛,第二声。”毛弥顶着众人的目光走过去,在他耳边气低声气道,朱利安敷衍地点头:“好好好,第二声。”
说着他把人往边上一推,就推到了话筒前,还顺手拉过了冰箱的绳子系到了自己手腕上,“接下来,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演唱。”
毛弥:“朱利安???我没有……”
“放轻松伙计,在圣罗纳不放飞天性就白来了。”朱利安嘴唇微动,小声劝道,接着又笑着看向一头雾水的围观者们“这是我的好朋友,他叫毛弥,是非常棒的音乐人!”
“等等我不是……”
“唱什么我给你伴奏,快活起来吧我的朋友!”
毛弥:“……”
他双手握着话筒,觉得架子都开始颤抖了,边上朱利安还在挤眉弄眼地鼓励着,冰箱则一脸懵逼地蹲坐在地,仰头看着他,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毛弥心想或许他就不该出来遛狗,但看着围观人群越来越多,着实是骑虎难下,甩脸走人也未免过分,只好清了一下嗓子,紧急想了一首歌,“那……那……唱一首《致奥尔弗斯》[注1]吧。”
“最棒的选择。”朱利安兴奋地回应,手下一阵拨动,顺利引起了人们的欢呼。
捂住话筒又小声咳了一下,毛弥强行使自己忘却面前的众人,随着朱利安流畅优美的琴音全然进入了歌曲当中,闭目启唇:“谁曾在阴影之中拨动琴弦,巡行于无限的赞美,他耐于尘土的声音永不喑哑,每逢歌声响起,那就是他,一次即永恒,来而复去……”
纯净清澈的歌声随着温柔拨动的琴声流动,仅第一个音出来便让驻足聆听的人屏住了呼吸。
他的嗓音温柔清甜,没有格外的技巧,也没有特别出色的唱功,可是听着听着,就足以看见无数的故事浮现眼前。
空灵的曲调,含苞待放的玫瑰般的音色,兼之朱利安超群的琴艺,使得这首歌即使在街头也有着非同一般的质感,如同正在听一场正式的音乐会。
“任凭世界转变,迅如云影变幻,一切完成之物,归根回到太古……怀抱古琴的神灵,唯你先前的歌声,更久远,更自由……”
慢慢的,毛弥睁开了双眼,他看着那些沉浸在歌声里的人们,他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歌里的奥尔弗斯,他变得自由,变得无惧,此时的他是一个歌手,一轮太阳,或者一个瑰丽的春日。
曲调从温柔慢慢上扬,毛弥的兴致也随之升起,渐渐的开始随着旋律微微摇摆了起来:“是你教导万物聆听,我记得一个春日的傍晚,白马从村庄跑来,它欲独守草原之夜,它奔腾,任凭粗暴的羁绊席卷,卷曲的鬓毛拍击脖颈,起伏的节奏多么酣畅!”
唱到这里他几乎已然带了一丝摇滚的意味,不同于原唱在此处的歇斯底里与疯狂的高音,毛弥面上依然平静如水,但人们都能从他听似平稳的歌声中听到那无比的热烈与狂热,仿佛刚从温柔乡中坠落到了无边草原,跟着万马奔腾,不舍昼夜。
“好!”一个观众忍不住鼓起了掌,人们纷纷与他合唱,终于完成了街头演唱会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候。
一曲完毕还没有人离开,而是都摇臂呼唤着继续来。
朱利安兴高采烈地拍毛弥的肩:“太尽兴了!再来再来!今天是我在圣罗纳街边最开心的一次,你和我合拍得要疯!”
冰箱虽然听不懂,却也跟着汪了两声,一副胳膊肘往外拐的模样。
唱都唱了反响还这么好,毛弥更不愿意现在去扫别人的兴,索性真放开了胆子继续唱了。
一首接一首,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形成了一副盛景,到中途他与朱利安一起唱了一首欢快的合唱曲后,其他地方的组合也跟过来凑了个热闹,架子鼓贝斯手风琴,甚至长笛都出现了,两个人的组合霎时间就成了一个音乐团,就连跳舞的也来凑了一份,带着观众们舞动着身体,热闹非凡。
到这时毛弥已经完全激动了起来,忘记了这里是哪里,自己又是谁,他只知道这是一次狂欢,萍水相逢又振奋人心的狂欢。
早已有人将全程都录了下来,画面中这一群人各自演奏着乐器,各个人种都有,分明是陌生人却合作无间默契无比,五花八门的乐器融合得宛如天籁,而被他们簇拥着的主唱帅气纯净,面色微微发红,跟着节奏唱得极其尽兴,甚至还有一只白色的小幼崽在他们腿间穿梭,跟着叫唤,仿佛也在唱歌一般。
“不可思议……”一个围观的男人喃喃,他也是常来圣罗纳星的人,自然认识这个临时组合里的人,有著名音乐家,也有初出茅庐的学生,真可谓是参差不齐,可是没有人在乎别人的身份如何,此时都是如同一个人一般,的确是难得一见的场面。
这场狂欢一直延续到了傍晚,直到朱利安的肚子都开始响的时候路人才一一散去,乐手们也精疲力尽,互相击掌,吆喝了几声才集结着回去,有些还约着晚上一起吃饭,算是交到了新朋友。
朱利安冷静下来终于想起了道歉,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抱歉毛弥,我当时太激动,才把你拉过来一起唱的,谢谢你没有拒绝我。”
“没关系,很有趣。”毛弥也并不追究,反而笑弯了眼“这样放肆一次,是很难得的体验,该感谢大家都这么热情。”
朱利安愣愣地看着他,抓紧了吉他,热血上涌地道:“你真的太棒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人,我是说……能和我这样合拍,如果可以,我真想追求你,这绝不是假话,我第一次……”
“你这段话我会和我男朋友保密的,朱利安,谢谢你。”毛弥吓了一跳赶紧打断“我们才认识了两天,你是很好的朋友。”
霎时朱利安就被男朋友三个字打击得呆若木鸡,只能徒劳地抱着吉他,呆呆地看着人远去,都来不及哀悼自己还没开始就已经逝去的初恋。
毛弥也被他这一番说得心慌意乱,牵着活蹦乱跳的冰箱只想着快点回去冷静冷静,爬上漆黑的楼道,刚想摸索着打开楼道灯,就突然被一只铁臂箍住了腰,整个人被推到了墙上,一团高大的黑影就这样笼在了他的身前。
“唔!”毛弥睁大了双眼,心脏猛烈跳动,还以为遇到了坏人,待到目光慢慢适应了黑暗,才看清眼前人英俊的轮廓慢慢压低,发出了他熟悉的声音:“是我。”
身体立即放松了下来,毛弥喘了口气,主动搂住了他的腰:“怎么过来了?”
“不想离你太远。”霍靖楚俯身在他脸上蹭蹭,又在他脖子边嗅来嗅去,声音还藏着一丝隐忍的不满与委屈“我都看见了,亚度尼斯不说,你还和那个人一起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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