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郁的白芷羊肉汤舀到碗里后,顾云秀吹了吹飘起的热气,双手捧着送到父亲嘴边。顾奇英就着女儿的手喝了两口,接过汤碗,慈眉善目浅笑盈盈。
“好喝吗?”
“当然好喝,这么多的羊肉。”
“您也不适宜吃太多,这两块吃完就算啦。”顾云秀用小勺子替他将肉汤搅得凉一些,“妈妈就爱吃素,剩下的肉我给包圆了,不浪费。”
顾奇英手捧汤碗却不喝,盯着顾云秀笑道:“哪来一个跟我这么像的囡囡呢,喜欢吃肉,喜欢睡觉,喜欢唱戏,你妈说得没错儿,没准真是遗传我的。”
“还爱认死理。”顾云秀嫣然一笑,“就是遗传您的。”
“遗传我有什么不好?想当年,我也是闻名大江南北的孙秀才。”顾奇英呵呵笑道,胸膛挺得笔直,十分为自己的过往而骄傲。顾云秀早已看惯了他这种带点小老头儿倔气的自夸,笑一笑就催他快喝汤。
半碗肉汤下肚,顾奇英长吐出一口气,歇了歇,把意味深长的目光投到女儿脸上:“只是呀,秀秀,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已经十岁喽。”
顾云秀拿汤碗的手半途停住:“妈派您当说客来了,是不是?”
“哈,这聪明孩子。”顾奇英忍不住一声笑出,一手将汤碗递过去,另一手摸摸她秀发,“今天你可猜错了。以天下之大,为人父母的,哪个不想看见自己女儿有个好归宿呢?”
“遇不着好的,难道让我随便嫁。”顾云秀神色未变,淡淡地反驳道。
这一反应似是早在顾奇英预料之内。“秀秀,”老人家皱纹一动,双目中满含怜色,“你是心里有人了吧。”
尽管碗中汤水所余不多,仍是差点泼到了顾云秀手上。她定定地端着碗,五脏六腑仿佛都揪成了一团,裹着颗七上八下的心。
“我不知道有多久,但你去香港这些年,连个男朋友都不谈,也难怪你妈憋不住气。”顾奇英从她手上拿过碗,放到一旁的小方几上,“爸最懂你了,秀秀一定是受过伤了。”
“爸,”顾云秀终于开口,“你说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应该去南方卫视写剧本才对。”
“不是吗?你这么多年不谈恋爱,不是为了心里那个男人?”顾奇英低低叹息道,眼中仍是当日那个为了冰糖葫芦哇哇大哭的小女孩,“秀秀,以前爸怎么教你的,有缘无份的事情,要学会抛在身后。”
我是最差劲的学生,但就算是我也已经快要学会了,别催我。
转身逃跑的冲动被强抑下来,顾云秀试图挤出一分微笑,制造出来的表情却难看得像一头笨得发慌的狗熊。
离开之前,她叫了父亲一声,轻声说了一句话,也不知道顾奇英有没有听见——
“爸,我心里没什么男人。”
顾云秀想起很多年前的事,那个下午至今仍历历在目,宛如新画。
那时番禺还没有如今这般发展,长隆动物园和游乐场所在的那一大片面积,当年是个三层楼高的小山包。父亲带她去放风筝,放着哗啦啦的线,风在纸做的螃蟹下头一架,扯起来就跑。螃蟹在天上飞,真稀奇,顾云秀盯着那大红风筝直想:这么大个,可能还是膏蟹吧,如果它是今天的晚饭就好了。
丢人哪,十七八岁的姑娘,馋螃蟹馋得跟什么似的。意识到这一点后,顾云秀使劲擦了擦发烫的脸。
“秀秀,你在看什么?快过来把线轴儿拿住!”顾奇英运起中气叫她了。
细线一圈一圈儿绕紧了轴心,飘飘摇摇地向上长在风里,尾巴上就拴着那只颜色奇异的熟螃蟹。顾云秀举着线轴就跑,螃蟹左摇右晃地跟在她的身后,却是高高驾着风耀武扬威。
跑着跑着,顾云秀的脚步停了下来,耷拉着肩膀说:“爸,我想吃螃蟹。”
顾奇英拿过线轴,抬头望了半天,终究一声长叹道:“我也想。”
“我想去打枣子。”
“我也想。”可是顾云秀的奶奶不让,枣子是要留着让亲戚来打的。
“我想去河冲游泳。”
“我也想。”叶老太太也不让干这个,河冲里危险,撞上水鬼能把人拉了去。
“我想唱戏。”
“我……”顾奇英忽然回过味儿来,“秀秀你说什么?”
“我想唱戏!唱平喉!”
许是那天顾云秀气势够强盛,一直不允许她入粤剧行当的顾奇英,居然同意了她的请求。
“秀秀,你真的很像我,想做的事情非做不可,跟头小牛似的。”站在戏台下,父亲是这样说的。
确实很像。牵着他的手,顾云秀默默思忖道,连喜欢的女人……都这么像。
顾云秀暗恋的第一个女孩泼辣美艳,性情像足了她母亲,别起扭来眼神都带刀子,可是笑一笑又甜如冰糖,脆生生,红艳艳,叫人口舌生津。
她是街角卖冰糖葫芦的姑娘。
豆蔻年华中这段柔弱的小插曲,实在是不值一提的,学戏没多久,那姑娘的身影就隐没在从早到晚的吊嗓和练功当中了。后来顾云秀正式谈过一两次恋爱,男男女女,男的大方谈,女的偷着谈,最后因为她的时光全抛在梨园里,通通落得个无疾而终。
祖师爷要我这个人,也就认了吧。恋爱的事情,顾云秀倒没很要紧,处得来就谈,处不来,大家好聚好散,明天抹把脸还可以勾肩搭背去莲香楼喝茶。
再往后,名气一大,赶的场子多了,戏曲几乎就占去了她的所有时间,恋爱似乎变得越来越艰难。但也照样谈,像以前一样,亲了牵手了,谈了分手了。然后没来由就感到厌倦,空窗极长一段时间后,死心塌地爱上了另一个唱戏的女人。
必先见了伊人,方识得一眼情钟,信了小玉与十郎故事。无奈世间哪有黄衫客,所能收拢架构成戏文的,凡此种种,皆是多少侯娘萧郎的痴愿。南戏好团圆,连《六月飞霜》的结局都要编排成一出合欢花再艳放的美景,却又如何斩得断关汉卿笔下血溅的白绫?戏如人愿罢了。台上演的是戏,台下坐的是人,观众看得开心,做演员的也唱得放心。成天演些苦萝卜缨子似的戏,哪个爱看?
但现实毕竟不是戏,虽然它好像也一幕一幕的,可任你施尽浑身解数也改不了。改不了,就只有接受这个瞧来瞧去都像是老天在给你下绊子的剧本。
怎么就忘不了施玉声呢?你要拿这个去问顾云秀,她自个儿也没法给你回答。施玉声有什么好,抢她的名声,抢她的唱词,人又呆,连句好听话都不会说……不就是闻起来香一点,身上软软的,抱着舒服吗!身上软只能说明她肉多!
顾云秀催眠般给自己做思想工作,越想越像那么回事。然而一闭上眼,温厚之身,端凝之影,就像那一片闪闪烁
“好喝吗?”
“当然好喝,这么多的羊肉。”
“您也不适宜吃太多,这两块吃完就算啦。”顾云秀用小勺子替他将肉汤搅得凉一些,“妈妈就爱吃素,剩下的肉我给包圆了,不浪费。”
顾奇英手捧汤碗却不喝,盯着顾云秀笑道:“哪来一个跟我这么像的囡囡呢,喜欢吃肉,喜欢睡觉,喜欢唱戏,你妈说得没错儿,没准真是遗传我的。”
“还爱认死理。”顾云秀嫣然一笑,“就是遗传您的。”
“遗传我有什么不好?想当年,我也是闻名大江南北的孙秀才。”顾奇英呵呵笑道,胸膛挺得笔直,十分为自己的过往而骄傲。顾云秀早已看惯了他这种带点小老头儿倔气的自夸,笑一笑就催他快喝汤。
半碗肉汤下肚,顾奇英长吐出一口气,歇了歇,把意味深长的目光投到女儿脸上:“只是呀,秀秀,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已经十岁喽。”
顾云秀拿汤碗的手半途停住:“妈派您当说客来了,是不是?”
“哈,这聪明孩子。”顾奇英忍不住一声笑出,一手将汤碗递过去,另一手摸摸她秀发,“今天你可猜错了。以天下之大,为人父母的,哪个不想看见自己女儿有个好归宿呢?”
“遇不着好的,难道让我随便嫁。”顾云秀神色未变,淡淡地反驳道。
这一反应似是早在顾奇英预料之内。“秀秀,”老人家皱纹一动,双目中满含怜色,“你是心里有人了吧。”
尽管碗中汤水所余不多,仍是差点泼到了顾云秀手上。她定定地端着碗,五脏六腑仿佛都揪成了一团,裹着颗七上八下的心。
“我不知道有多久,但你去香港这些年,连个男朋友都不谈,也难怪你妈憋不住气。”顾奇英从她手上拿过碗,放到一旁的小方几上,“爸最懂你了,秀秀一定是受过伤了。”
“爸,”顾云秀终于开口,“你说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应该去南方卫视写剧本才对。”
“不是吗?你这么多年不谈恋爱,不是为了心里那个男人?”顾奇英低低叹息道,眼中仍是当日那个为了冰糖葫芦哇哇大哭的小女孩,“秀秀,以前爸怎么教你的,有缘无份的事情,要学会抛在身后。”
我是最差劲的学生,但就算是我也已经快要学会了,别催我。
转身逃跑的冲动被强抑下来,顾云秀试图挤出一分微笑,制造出来的表情却难看得像一头笨得发慌的狗熊。
离开之前,她叫了父亲一声,轻声说了一句话,也不知道顾奇英有没有听见——
“爸,我心里没什么男人。”
顾云秀想起很多年前的事,那个下午至今仍历历在目,宛如新画。
那时番禺还没有如今这般发展,长隆动物园和游乐场所在的那一大片面积,当年是个三层楼高的小山包。父亲带她去放风筝,放着哗啦啦的线,风在纸做的螃蟹下头一架,扯起来就跑。螃蟹在天上飞,真稀奇,顾云秀盯着那大红风筝直想:这么大个,可能还是膏蟹吧,如果它是今天的晚饭就好了。
丢人哪,十七八岁的姑娘,馋螃蟹馋得跟什么似的。意识到这一点后,顾云秀使劲擦了擦发烫的脸。
“秀秀,你在看什么?快过来把线轴儿拿住!”顾奇英运起中气叫她了。
细线一圈一圈儿绕紧了轴心,飘飘摇摇地向上长在风里,尾巴上就拴着那只颜色奇异的熟螃蟹。顾云秀举着线轴就跑,螃蟹左摇右晃地跟在她的身后,却是高高驾着风耀武扬威。
跑着跑着,顾云秀的脚步停了下来,耷拉着肩膀说:“爸,我想吃螃蟹。”
顾奇英拿过线轴,抬头望了半天,终究一声长叹道:“我也想。”
“我想去打枣子。”
“我也想。”可是顾云秀的奶奶不让,枣子是要留着让亲戚来打的。
“我想去河冲游泳。”
“我也想。”叶老太太也不让干这个,河冲里危险,撞上水鬼能把人拉了去。
“我想唱戏。”
“我……”顾奇英忽然回过味儿来,“秀秀你说什么?”
“我想唱戏!唱平喉!”
许是那天顾云秀气势够强盛,一直不允许她入粤剧行当的顾奇英,居然同意了她的请求。
“秀秀,你真的很像我,想做的事情非做不可,跟头小牛似的。”站在戏台下,父亲是这样说的。
确实很像。牵着他的手,顾云秀默默思忖道,连喜欢的女人……都这么像。
顾云秀暗恋的第一个女孩泼辣美艳,性情像足了她母亲,别起扭来眼神都带刀子,可是笑一笑又甜如冰糖,脆生生,红艳艳,叫人口舌生津。
她是街角卖冰糖葫芦的姑娘。
豆蔻年华中这段柔弱的小插曲,实在是不值一提的,学戏没多久,那姑娘的身影就隐没在从早到晚的吊嗓和练功当中了。后来顾云秀正式谈过一两次恋爱,男男女女,男的大方谈,女的偷着谈,最后因为她的时光全抛在梨园里,通通落得个无疾而终。
祖师爷要我这个人,也就认了吧。恋爱的事情,顾云秀倒没很要紧,处得来就谈,处不来,大家好聚好散,明天抹把脸还可以勾肩搭背去莲香楼喝茶。
再往后,名气一大,赶的场子多了,戏曲几乎就占去了她的所有时间,恋爱似乎变得越来越艰难。但也照样谈,像以前一样,亲了牵手了,谈了分手了。然后没来由就感到厌倦,空窗极长一段时间后,死心塌地爱上了另一个唱戏的女人。
必先见了伊人,方识得一眼情钟,信了小玉与十郎故事。无奈世间哪有黄衫客,所能收拢架构成戏文的,凡此种种,皆是多少侯娘萧郎的痴愿。南戏好团圆,连《六月飞霜》的结局都要编排成一出合欢花再艳放的美景,却又如何斩得断关汉卿笔下血溅的白绫?戏如人愿罢了。台上演的是戏,台下坐的是人,观众看得开心,做演员的也唱得放心。成天演些苦萝卜缨子似的戏,哪个爱看?
但现实毕竟不是戏,虽然它好像也一幕一幕的,可任你施尽浑身解数也改不了。改不了,就只有接受这个瞧来瞧去都像是老天在给你下绊子的剧本。
怎么就忘不了施玉声呢?你要拿这个去问顾云秀,她自个儿也没法给你回答。施玉声有什么好,抢她的名声,抢她的唱词,人又呆,连句好听话都不会说……不就是闻起来香一点,身上软软的,抱着舒服吗!身上软只能说明她肉多!
顾云秀催眠般给自己做思想工作,越想越像那么回事。然而一闭上眼,温厚之身,端凝之影,就像那一片闪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