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尖。
这反应太奇怪了。他立即甩了甩头,挺直腰背,单手扶在墙上,不去理会“懒虫”这亲昵称呼里的暧昧,朝气十足地回道:“程哥,你几点到的?”
“刚到。看你还在睡,就先洗个澡,免得等你起来了抢卫生间。”程洲桓顿了顿,“是不是急着上厕所?等我一分钟,马上就好。”
“不不,程哥你洗。”被误会尿急,何辛洋连忙否认,“我去收拾收拾床铺,你慢慢洗,我这会儿不用卫生间。”
“行。给黑哥倒点儿狗粮吧,咱中午出去吃,不管它。”
“程哥你不休息一下?上次你朋友送来的东西还在冰箱里,我没吃完,要不……”
话到一半就被打断,程洲桓端着捏着道:“我才回来,你就让我吃剩菜剩饭?”
何辛洋头皮紧了一下,觉得程洲桓忽然有些不一样,却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没工夫细想,忙道:“不是……那,那就出去吃吧。”
水声停了下来,程洲桓的语气带着一丝浅淡的戏弄与霸道,“这才对。大过年的,宅在家里做什么。”
磨砂玻璃上映出模糊的人影,浴霸的光亮被遮去一半,何辛洋未来得及回避,玻璃门就朝内打开。
带着草本香味的热气扑面而来,程洲桓裹着浅灰色的浴袍赤脚站在门口,发尖一簇一簇往下淌水,脚下很快汪出一滩水迹。
何辛洋头皮一紧,两眼睁得老大,窘迫大张旗鼓地写在脸上。
程洲桓哼笑一声,上前一步,朝愣愣望着他的心上人温和地笑,低声道:“洋洋,我回来了。”
何辛洋盯着他勾起温柔幅度的嘴角,心脏像踩着弹簧似的一蹦三尺高,被压了两天的咒语瞬间诈尸,如弹幕一般在眼前刷屏——
程哥是不是喜欢你?
程哥是不是喜欢你?
程哥是不是喜欢你?
他口干得厉害,血液“噌噌”往脸上涌,跟烧开水似的咕噜噜冒泡,话也不会讲了,双脚想往后挪却挪不动,既为失态感到羞耻,又不知此时究竟该作何反应。
突如其来的尴尬。
程洲桓倒是老沉稳重,虽对他的反应有些意外,却保持着镇定自若的气场,且深谙撩了就跑的精髓,笑说:“去吧,里面地板有点湿,注意别摔倒了。收拾完了我们就出去解决温饱。”
何辛洋难得跳脱一次,脑子里恁是冒出一句八竿子打不着的“酒足饭饱思淫`欲”。
这特么哪壶跟哪壶啊?
他出了一口粗气,机械地点点头,冲进卫生间,直到门扉传来落锁的声音,才稍稍冷静下来。
而这一冷静,就发觉更加尴尬了。
他掐了自己一把,自问道:何辛洋,你脸红干啥?激动干啥?程哥不过就是叫了你一句“懒虫”,你想到哪儿去了?程哥刚才又不是没穿衣服,你盯着人家看什么看?程哥不喜欢你,你别自作多情发神经!
正自我反省着,程洲桓的声音再次传来,“洋洋,你打扫过我卧室?”
他一惊,听不出是褒是贬,想着自己未经允许踏足卧室的确不应该,忐忑道:“我昨天做了个大扫除,但没有动里面的东西。”
“谢了。”程洲桓似乎正在换衣服,声音有点嗡,“每次离开三五天,这屋里就是一层灰,窗户关着也没用,今儿回来地板干干净净,一看就是你的功劳。”
这句听着就明显是褒扬了,何辛洋松一口气,在布满雾气的镜子上抹出一小块地儿,看着里面红光满面的自己,轻轻叹息,又自言自语道:“镇定啊何辛洋!”
程洲桓在阳台上吹头发,嘴角保持着上扬的幅度。
那日接到严啸的电话后他想了很久,顺带被母亲“这孩子还不是你对象”所刺激,自觉正人君子当得太久,已经有点往雄性白莲花奔去的趋势了。
这些年主要忙事业,对象虽处过几个,但心动得想放在心尖儿上宠的人却没有。大多只是为了互相做个伴儿,满足生理需求,偶尔也彼此调个情,满足不愿当单身狗的心理需求。
他一向是个好伴侣,温柔、慷慨、细致。和他在一起的人也如他一般,天生贵气,极有修养。但相敬如宾的生活总是缺了些什么。
遇到何辛洋后,他逐渐意识到,缺的可能是对一个人捧着护着的“宠”。
性格决定爱情观,他看着温润,骨子里却藏着不显山不露水的霸道。说霸道总裁太俗气,但宠心上人的心思却与霸总并无二致。
与初恋分道扬镳,问题或许就出在“宠”之一字上。
初恋与他性格太过相似,都有着强横得不可通融的一面,都想在“宠”上占主导,初期自然如胶似漆,甚至轰轰烈烈地各自出柜,中期却逐渐磕磕碰碰,最后无疾而终,友好分手。
那时的他实际上还担不起“温柔霸总”的身份,家里虽有背景,但毕竟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事业未上正轨,前途扑朔迷离,甚至在跟家庭决裂后的一段时间里,花钱都不能大手大脚。
然而当他已经具备一定的社会地位之后,却找不到能安放他那份宠爱的人了。
何辛洋出现得时机正好——他乐意宠,且宠得起。
只是那时他早因面具戴得太久,而有些手足无措,一味地不露声色,正直得好似圣父,老想着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却忘了渠成的前提条件是水到,他总得主动引一股细流,否则这渠恐怕再等十年也成不了。
但何辛洋年纪小,初中时还被年长的同性堵在厕所扒过衣服,显然不会轻易接受这种与偏离世俗观念的感情。
所以他不能操之过急,只能循序渐进,让细流渐渐汇聚成汪洋大海。
回家时他轻手轻脚地打开客卧的门,在何辛洋床边站了好一会儿。小家伙睡得很沉,被子捂得严严实实。他看着看着,心脏就被久违的踏实与安定包围,轻声自语道:“懒虫。”
大抵所有带三分贬义的词都带着七分暧昧,例如笨蛋,又例如懒虫。
程洲桓悄悄退出客卧,站在花洒下想——等会儿就叫他懒虫好了。
何辛洋的反应着实令他意外,那愣愣的表情应该是害羞。
但为什么会害羞?
是知道了什么?
知道了……却没有逃开?
程洲桓双眼眯成狭长的线,有些狡黠,又有些志在必得。
何辛洋在卫生间待了好一阵,直到脑子彻底清醒才钻出来。程洲桓已是衣冠楚楚的模样,坐在沙发上朝他温和地笑,“换身衣服,走吧。”
这日阳光明媚,何辛洋穿着那件白色羽绒服,站在太阳底下,整个人都泛出一圈毛茸茸的微光。
午餐是远近闻名的新疆菜,平时若饭点前去,起码得等100桌。程洲桓托朋友帮忙订了两个位置,领着何辛洋进去时
这反应太奇怪了。他立即甩了甩头,挺直腰背,单手扶在墙上,不去理会“懒虫”这亲昵称呼里的暧昧,朝气十足地回道:“程哥,你几点到的?”
“刚到。看你还在睡,就先洗个澡,免得等你起来了抢卫生间。”程洲桓顿了顿,“是不是急着上厕所?等我一分钟,马上就好。”
“不不,程哥你洗。”被误会尿急,何辛洋连忙否认,“我去收拾收拾床铺,你慢慢洗,我这会儿不用卫生间。”
“行。给黑哥倒点儿狗粮吧,咱中午出去吃,不管它。”
“程哥你不休息一下?上次你朋友送来的东西还在冰箱里,我没吃完,要不……”
话到一半就被打断,程洲桓端着捏着道:“我才回来,你就让我吃剩菜剩饭?”
何辛洋头皮紧了一下,觉得程洲桓忽然有些不一样,却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没工夫细想,忙道:“不是……那,那就出去吃吧。”
水声停了下来,程洲桓的语气带着一丝浅淡的戏弄与霸道,“这才对。大过年的,宅在家里做什么。”
磨砂玻璃上映出模糊的人影,浴霸的光亮被遮去一半,何辛洋未来得及回避,玻璃门就朝内打开。
带着草本香味的热气扑面而来,程洲桓裹着浅灰色的浴袍赤脚站在门口,发尖一簇一簇往下淌水,脚下很快汪出一滩水迹。
何辛洋头皮一紧,两眼睁得老大,窘迫大张旗鼓地写在脸上。
程洲桓哼笑一声,上前一步,朝愣愣望着他的心上人温和地笑,低声道:“洋洋,我回来了。”
何辛洋盯着他勾起温柔幅度的嘴角,心脏像踩着弹簧似的一蹦三尺高,被压了两天的咒语瞬间诈尸,如弹幕一般在眼前刷屏——
程哥是不是喜欢你?
程哥是不是喜欢你?
程哥是不是喜欢你?
他口干得厉害,血液“噌噌”往脸上涌,跟烧开水似的咕噜噜冒泡,话也不会讲了,双脚想往后挪却挪不动,既为失态感到羞耻,又不知此时究竟该作何反应。
突如其来的尴尬。
程洲桓倒是老沉稳重,虽对他的反应有些意外,却保持着镇定自若的气场,且深谙撩了就跑的精髓,笑说:“去吧,里面地板有点湿,注意别摔倒了。收拾完了我们就出去解决温饱。”
何辛洋难得跳脱一次,脑子里恁是冒出一句八竿子打不着的“酒足饭饱思淫`欲”。
这特么哪壶跟哪壶啊?
他出了一口粗气,机械地点点头,冲进卫生间,直到门扉传来落锁的声音,才稍稍冷静下来。
而这一冷静,就发觉更加尴尬了。
他掐了自己一把,自问道:何辛洋,你脸红干啥?激动干啥?程哥不过就是叫了你一句“懒虫”,你想到哪儿去了?程哥刚才又不是没穿衣服,你盯着人家看什么看?程哥不喜欢你,你别自作多情发神经!
正自我反省着,程洲桓的声音再次传来,“洋洋,你打扫过我卧室?”
他一惊,听不出是褒是贬,想着自己未经允许踏足卧室的确不应该,忐忑道:“我昨天做了个大扫除,但没有动里面的东西。”
“谢了。”程洲桓似乎正在换衣服,声音有点嗡,“每次离开三五天,这屋里就是一层灰,窗户关着也没用,今儿回来地板干干净净,一看就是你的功劳。”
这句听着就明显是褒扬了,何辛洋松一口气,在布满雾气的镜子上抹出一小块地儿,看着里面红光满面的自己,轻轻叹息,又自言自语道:“镇定啊何辛洋!”
程洲桓在阳台上吹头发,嘴角保持着上扬的幅度。
那日接到严啸的电话后他想了很久,顺带被母亲“这孩子还不是你对象”所刺激,自觉正人君子当得太久,已经有点往雄性白莲花奔去的趋势了。
这些年主要忙事业,对象虽处过几个,但心动得想放在心尖儿上宠的人却没有。大多只是为了互相做个伴儿,满足生理需求,偶尔也彼此调个情,满足不愿当单身狗的心理需求。
他一向是个好伴侣,温柔、慷慨、细致。和他在一起的人也如他一般,天生贵气,极有修养。但相敬如宾的生活总是缺了些什么。
遇到何辛洋后,他逐渐意识到,缺的可能是对一个人捧着护着的“宠”。
性格决定爱情观,他看着温润,骨子里却藏着不显山不露水的霸道。说霸道总裁太俗气,但宠心上人的心思却与霸总并无二致。
与初恋分道扬镳,问题或许就出在“宠”之一字上。
初恋与他性格太过相似,都有着强横得不可通融的一面,都想在“宠”上占主导,初期自然如胶似漆,甚至轰轰烈烈地各自出柜,中期却逐渐磕磕碰碰,最后无疾而终,友好分手。
那时的他实际上还担不起“温柔霸总”的身份,家里虽有背景,但毕竟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事业未上正轨,前途扑朔迷离,甚至在跟家庭决裂后的一段时间里,花钱都不能大手大脚。
然而当他已经具备一定的社会地位之后,却找不到能安放他那份宠爱的人了。
何辛洋出现得时机正好——他乐意宠,且宠得起。
只是那时他早因面具戴得太久,而有些手足无措,一味地不露声色,正直得好似圣父,老想着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却忘了渠成的前提条件是水到,他总得主动引一股细流,否则这渠恐怕再等十年也成不了。
但何辛洋年纪小,初中时还被年长的同性堵在厕所扒过衣服,显然不会轻易接受这种与偏离世俗观念的感情。
所以他不能操之过急,只能循序渐进,让细流渐渐汇聚成汪洋大海。
回家时他轻手轻脚地打开客卧的门,在何辛洋床边站了好一会儿。小家伙睡得很沉,被子捂得严严实实。他看着看着,心脏就被久违的踏实与安定包围,轻声自语道:“懒虫。”
大抵所有带三分贬义的词都带着七分暧昧,例如笨蛋,又例如懒虫。
程洲桓悄悄退出客卧,站在花洒下想——等会儿就叫他懒虫好了。
何辛洋的反应着实令他意外,那愣愣的表情应该是害羞。
但为什么会害羞?
是知道了什么?
知道了……却没有逃开?
程洲桓双眼眯成狭长的线,有些狡黠,又有些志在必得。
何辛洋在卫生间待了好一阵,直到脑子彻底清醒才钻出来。程洲桓已是衣冠楚楚的模样,坐在沙发上朝他温和地笑,“换身衣服,走吧。”
这日阳光明媚,何辛洋穿着那件白色羽绒服,站在太阳底下,整个人都泛出一圈毛茸茸的微光。
午餐是远近闻名的新疆菜,平时若饭点前去,起码得等100桌。程洲桓托朋友帮忙订了两个位置,领着何辛洋进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