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9
的过往保持着视而不见,自我麻痹的态度,但一想到盛醒以前那么风流快活,而自己却一直傻傻的爱着一个人,他的心里就忍不住委屈起来了。
这份委屈终于在叶先生的刺激下爆发了。
盛醒原本正舒服的窝在沙发上打游戏,手里的遥感器突然被抢走扔在地上,方天晓把他打横抱到房间里,好像狼一样发狠咬他。
“啊——”盛醒舒服日子过久了,乍然之间不能习惯这种狂风骤雨般的节奏,衬衣的纽扣直接被撕开崩掉了,露出了形状美好的颈部曲线。
方天晓忍不住吞咽了一下喉头,心里想着,这么漂亮的人居然是我老婆。
但是随即他又想到下班前看到的那些照片,眼神顿时暗了暗。
都比他长得好看。
他好嫉妒。
那件雪白的衬衣早就被撕得破破烂烂的,方天晓顺手把剩余的布料扯掉了,低头咬上了盛醒的喉结,“说你爱我。”
盛醒觉得浑身难受,忍不住呜咽了一下,“别……别动。”
方天晓把人抱着半坐起来,“说你爱我。”
盛醒瞪了他一眼,想要爬出去,“你就是个混蛋,说要对我好的,结果一回来就这么对我。”
方天晓一把握住他的足踝,“跑什么?”又凑过去亲亲他的脸蛋,“痛的话就抓我啊,小野猫。”
小野猫不高兴了。
整整一周都不见人影,方天晓有生之年第一次体会到老婆跑回娘家不理自己的苦逼感。
做的饭菜一个人吃不完。
整个房子空荡荡的。
早上睁开眼睛习惯性的一搂,却再也抱不到人。
一个星期后,方天晓再也忍耐不住了,想要把人拽回来。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爬窗,毕竟自己一个犯了错误的人直接登门拜访怪怪的,他想悄悄地把盛醒哄回来。
没想到过去对他来说如入无人之境的围墙会那么难爬。
院子里的大白一抬起脑袋就发现了他,汪汪地吠了两声,方天晓的脚一歪,被迫退了下去。
半个小时后,他搞到了一个肉骨头,扔给大白。
大白果然没有节操地接受了他的贿赂,止住声音啃骨头,反正它的义务从来都不是看家而是卖萌嘛。
方天晓暗自松了一口气,顺利进了盛家的庭院。
结果让他更没想到的是,明明已经是暖和的春季了,盛醒房间的窗户居然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帘也拉得紧紧的,连道缝都看不见。
他只能无奈地走正门。
这次的闹别扭和往常好像有点不同,连一向对他态度很好的盛母都不帮着他了,只是喝着茶跟他打太极,“小醒这几天身体不舒服,不方便见人。”
方天晓那晚其实也没怎么折腾盛醒,但他此前亲口承诺过会对盛醒好,绝不做他不喜欢的事情,再加上前段时间表现良好,所以盛醒非常傻白甜的相信了他的话。
然而事实证明,男人在床上的鬼话果然是不能相信的,盛醒被自己的天真气到想吐血,干脆跟方天晓打起了冷战。
他最擅长冷战了,谁都打不赢他。
方天晓果然扛不住了,亲自上门来找他,盛醒躲在窗帘后面偷偷看着方天晓离去的背影,还打算再冷两天抗议。
从外人的角度看起来,他们两个的感情在最近冷淡了不少。
对这个现象最高兴的要数叶知南,他觉得儿子就要迷途知返了。
他早就知道,那样轻浮的人并不适合自己的儿子,别说是男人,就算换成是女的,要给他当儿媳他都不愿意。
接下来,他把目光的重心放在了儿子现在的工作上。
方天晓是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很强,一连好几次提出的新点子,都在市场上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他生的儿子,智商和能力当然随他。
这让叶知南感到自得的同时,又隐隐有些忧虑,他悄悄做了个决定。
……
方天晓在被盛醒冷了几天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变得有点不太好了。
其实他本来的精神状态就不大好,刚刚重生回来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甚至很极端,随时处于会崩溃爆发的状态。
这种情况也是在盛醒和他同居后才缓解的,现在整晚整晚都抱不到人,怀里空空落落的,让他觉得异常烦躁。
他一烦躁,就想利用工作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甚至发挥出比平时更高效的工作效率。
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如此高强度负荷的努力下,经理居然把他花了很长时间做好的东西摔到他脸上,“小方,你怎么做事的,这个重做!”
方天晓愣了愣,把那份文件拿了起来,完美无瑕,没有任何问题。
他的脸沉了沉,最近这种情况屡见不鲜,他开始怀疑有人在故意整他。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投雷的小天使们~
☆、第59章
身处在一个管理层不待见自己的工作环境里,方天晓觉得压力很大。
他自认交到手里头的任务并没有出现什么大的差池,可一件事到底不可能做得十全十美,肯定存在能让领导挑出芝麻绿豆小错的地方。
就连周围的一些同事都觉得老板这样为难员工太过分了。
只要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老板的意思是让他快点滚蛋。
其实这家企业在未来的市场潜力很大,不然方天晓也不会在实习期就挑选这家公司就职,公司的福利也很好,招聘会上大学生都是抢着来投简历的。
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本来对他赞赏有加的老板会突然出现这么大的态度转变。
毕竟是曾经奋斗过这么久的工作岗位,当他把辞职申请捏在手心里的时候,却想着先把手里头的重要任务做好,再缓一天。
如今已经是春天的尾巴,市面上的一些冰激凌都提早上市了,方天晓一回家就看到自己的小情人用勺子挖着在吃。
他们两个其实同岁,之所以叫小情人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因为重活一世,平白无故比盛醒多活了三岁。
盛醒也总是喜欢叫他方哥哥,大概是因为做的时候,叫哥哥比叫弟弟更有氛围感吧。
方天晓走过去,一把将冰激凌盒子抢了过去,双色盒的,一半草莓味一半牛奶味,草莓已经吃掉一半,牛奶还剩三分之一,他忍不住掂了掂盒子,想放到冰箱里,“太凉了,不准吃了。”
“还给我!”盛醒最讨厌别人跟他抢吃的,站在沙发上就扑过来
这份委屈终于在叶先生的刺激下爆发了。
盛醒原本正舒服的窝在沙发上打游戏,手里的遥感器突然被抢走扔在地上,方天晓把他打横抱到房间里,好像狼一样发狠咬他。
“啊——”盛醒舒服日子过久了,乍然之间不能习惯这种狂风骤雨般的节奏,衬衣的纽扣直接被撕开崩掉了,露出了形状美好的颈部曲线。
方天晓忍不住吞咽了一下喉头,心里想着,这么漂亮的人居然是我老婆。
但是随即他又想到下班前看到的那些照片,眼神顿时暗了暗。
都比他长得好看。
他好嫉妒。
那件雪白的衬衣早就被撕得破破烂烂的,方天晓顺手把剩余的布料扯掉了,低头咬上了盛醒的喉结,“说你爱我。”
盛醒觉得浑身难受,忍不住呜咽了一下,“别……别动。”
方天晓把人抱着半坐起来,“说你爱我。”
盛醒瞪了他一眼,想要爬出去,“你就是个混蛋,说要对我好的,结果一回来就这么对我。”
方天晓一把握住他的足踝,“跑什么?”又凑过去亲亲他的脸蛋,“痛的话就抓我啊,小野猫。”
小野猫不高兴了。
整整一周都不见人影,方天晓有生之年第一次体会到老婆跑回娘家不理自己的苦逼感。
做的饭菜一个人吃不完。
整个房子空荡荡的。
早上睁开眼睛习惯性的一搂,却再也抱不到人。
一个星期后,方天晓再也忍耐不住了,想要把人拽回来。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爬窗,毕竟自己一个犯了错误的人直接登门拜访怪怪的,他想悄悄地把盛醒哄回来。
没想到过去对他来说如入无人之境的围墙会那么难爬。
院子里的大白一抬起脑袋就发现了他,汪汪地吠了两声,方天晓的脚一歪,被迫退了下去。
半个小时后,他搞到了一个肉骨头,扔给大白。
大白果然没有节操地接受了他的贿赂,止住声音啃骨头,反正它的义务从来都不是看家而是卖萌嘛。
方天晓暗自松了一口气,顺利进了盛家的庭院。
结果让他更没想到的是,明明已经是暖和的春季了,盛醒房间的窗户居然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帘也拉得紧紧的,连道缝都看不见。
他只能无奈地走正门。
这次的闹别扭和往常好像有点不同,连一向对他态度很好的盛母都不帮着他了,只是喝着茶跟他打太极,“小醒这几天身体不舒服,不方便见人。”
方天晓那晚其实也没怎么折腾盛醒,但他此前亲口承诺过会对盛醒好,绝不做他不喜欢的事情,再加上前段时间表现良好,所以盛醒非常傻白甜的相信了他的话。
然而事实证明,男人在床上的鬼话果然是不能相信的,盛醒被自己的天真气到想吐血,干脆跟方天晓打起了冷战。
他最擅长冷战了,谁都打不赢他。
方天晓果然扛不住了,亲自上门来找他,盛醒躲在窗帘后面偷偷看着方天晓离去的背影,还打算再冷两天抗议。
从外人的角度看起来,他们两个的感情在最近冷淡了不少。
对这个现象最高兴的要数叶知南,他觉得儿子就要迷途知返了。
他早就知道,那样轻浮的人并不适合自己的儿子,别说是男人,就算换成是女的,要给他当儿媳他都不愿意。
接下来,他把目光的重心放在了儿子现在的工作上。
方天晓是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很强,一连好几次提出的新点子,都在市场上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他生的儿子,智商和能力当然随他。
这让叶知南感到自得的同时,又隐隐有些忧虑,他悄悄做了个决定。
……
方天晓在被盛醒冷了几天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变得有点不太好了。
其实他本来的精神状态就不大好,刚刚重生回来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甚至很极端,随时处于会崩溃爆发的状态。
这种情况也是在盛醒和他同居后才缓解的,现在整晚整晚都抱不到人,怀里空空落落的,让他觉得异常烦躁。
他一烦躁,就想利用工作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甚至发挥出比平时更高效的工作效率。
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如此高强度负荷的努力下,经理居然把他花了很长时间做好的东西摔到他脸上,“小方,你怎么做事的,这个重做!”
方天晓愣了愣,把那份文件拿了起来,完美无瑕,没有任何问题。
他的脸沉了沉,最近这种情况屡见不鲜,他开始怀疑有人在故意整他。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投雷的小天使们~
☆、第59章
身处在一个管理层不待见自己的工作环境里,方天晓觉得压力很大。
他自认交到手里头的任务并没有出现什么大的差池,可一件事到底不可能做得十全十美,肯定存在能让领导挑出芝麻绿豆小错的地方。
就连周围的一些同事都觉得老板这样为难员工太过分了。
只要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老板的意思是让他快点滚蛋。
其实这家企业在未来的市场潜力很大,不然方天晓也不会在实习期就挑选这家公司就职,公司的福利也很好,招聘会上大学生都是抢着来投简历的。
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本来对他赞赏有加的老板会突然出现这么大的态度转变。
毕竟是曾经奋斗过这么久的工作岗位,当他把辞职申请捏在手心里的时候,却想着先把手里头的重要任务做好,再缓一天。
如今已经是春天的尾巴,市面上的一些冰激凌都提早上市了,方天晓一回家就看到自己的小情人用勺子挖着在吃。
他们两个其实同岁,之所以叫小情人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因为重活一世,平白无故比盛醒多活了三岁。
盛醒也总是喜欢叫他方哥哥,大概是因为做的时候,叫哥哥比叫弟弟更有氛围感吧。
方天晓走过去,一把将冰激凌盒子抢了过去,双色盒的,一半草莓味一半牛奶味,草莓已经吃掉一半,牛奶还剩三分之一,他忍不住掂了掂盒子,想放到冰箱里,“太凉了,不准吃了。”
“还给我!”盛醒最讨厌别人跟他抢吃的,站在沙发上就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