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文化产品连锁租赁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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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个月里,盛唐企业与中外三千六百家图书出版公司,向他们购买十三多万种图书的租赁经营权。按照协议,这十三多万种图书的印刷量平均为三点三万册,总计约四十三亿册,以市价来计算的话,这些书的总价值约在八百五十亿人民币。这批图书归盛唐企业所有,但是只能用于租赁之用,不能对直接销售给客户。
为了获得这笔价值八百五十亿人民币的图书的租赁经营权,唐风将支出约二十一亿人民币的版权费用。合约规定,第一期合约为十年。该十年内,盛唐企业每两年必须向各出版公司交纳百分之二点五的版权费用。十年累计百分之十二点完,也就是约一百亿人民币。
而盛唐企业可以基于经营原因,在十年内,任何一个时间内宣布停止营业,并且中止继续交纳版权费用的合约。届时,通过双方磋商,所有的图书可以进入销售渠道,但是不得低于市场正规批发价,获得收益后,必须按照市场规定的版权费用,支付给各出版公司。
而盛唐企业在一年内,在这个业务上所付出的印刷成本,就高达一百五十亿人民币左右。加上版权费用二十一亿人民币,盛唐企业在图书这个硬性成本上,将在一年内付出一百七十亿人民币左右。
另外,盛唐企业还与中外六百二十四家印象出版公司达成协议。
盛唐企业一共获得了电视连续剧,综艺节目,动画片连续剧以及部分经典电影,一共一万一千个品种,总集数二十万集音像制品的租赁经营权。
这些音像产品的平均印量,约为一万张。按照正版的市场总价,它们高达四百多亿元人民币,即使以盗版碟市场来说,他们的总价值也高达六七十亿人民币。
因为音像制品,出租行业对销售行业将会造成一定的冲击,所以盛唐企业对音像行业的版税抽高,高达百分之六,价格以正版为准。
这也就是说,为了获得这二十万集音像制品的租赁经营权,盛唐企业将向这些这六百多家企业,一共支付高达二十四亿人民币的版权费用。而且,跟图书协议一样,这个合约为十年。十年内只要他继续支持下去,盛唐企业必须每两年向这六百多家音像企业支付二十四亿的版权费用,十年总计为一百二十亿人民币。
同样,按照协议,盛唐企业所经营的这些产品也不得进入流通市场,而只能用于租赁。盛唐企业一旦基于经营理由停止租赁业务之后。可以通过双方磋商,将这些音像制品进入流通领域,但是价格不得低于市价,并且必须按照商讨后的价格缴交版权费用。
而用于生产这二十亿张碟片所需要的成本则比较低,仅为二十亿人民币左右。
这样,盛唐企业用于音像制品租赁权以及成品生产的费用,在四十四亿人民币。这些产品将会放在五万家混合出租店中,供广大用户租赁。
这样,盛唐企业在这一部分,在一年内的总支出就将是两百一十五亿人民币左右。
在店面方面,盛唐企业的规划是,以大型综合出租店配合社区出租店进行的经营模式。
整个大中华区,拥有的大型综合出租店,一共会有六百家,这些店的营业面积都会在三千平米以上,这里出来经营图书以及音像出租以外,还经营周边产品的售卖,比如一些比较经典的模型,海报以及t恤衫等。
另外,它还将在店内提供大量的空位供市民阅读,并且通过向这些读者售卖饮品以及食品来赚取周边利益。这些店的位置相对来说,会在比较热门的地方,比如商业区或者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
而除了这四百五十家大型综合出租店以外,其他的店面都将是小型社区店。这些店面的经营面积不会超过三百平米。他们也同样会提供一些周边产品的售卖,但是种类不会有综合店那么多,他们也会提供阅读座位,并提供食品和饮品的服务,但是只提供现成的东西,没有点餐服务。
这些店面的选择,将会深入到整个大中华区的每个社区去,而唐风的期望,是有一天,让整个亚洲,乃至整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布满盛唐企业文化制品连锁出租店。
因为选择的地段并不是很热门,所以他们的租金相对会便宜很多。
盛唐企业业务预算,一年内,他们最终所需要租赁的店面总面积,将会高达八千万平方米左右。而经过盛唐企业的财务预算,他们在第一年就将付出总计约七十亿人民币的租金。如果业务规模不缩小的话,那么尔后每年光是在租金方面,所需要付出的资金,就将不会低于一百二十亿人民币。
还有人员方面,盛唐企业业务预算,一年内,他们所需要聘请的人数总共会达到九十万人左右。而财务方面的预算结果是,盛唐企业在第一年所需要付出的薪金就要高达六十亿人民币。而以后每年在薪金方面的支出将不会低于一百亿人民币。
另外,还有物流以及其他一些零碎支出,总计也高达三十亿人民币。
所有的支出加在一起,盛唐企业在两千一零年,它的文化制品连锁店开业的第一年,所需要支付的总资金为三百七十五亿人民币,而盛唐企业到这一天为止,所拥有的资金总量只有三百亿人民币不到。
不过如果算上国际卫视以及《四亿玉碎》下半部的盈利的话,那么我们应该将盛唐企业的资金预算到五百亿人民币左右。
这样算起来,盛唐企业在今年内,将将它总资产的百分之七十五,投入到这个出租连锁店的计划当中来。这样的手笔,不可谓不大。
至于经营策略方面,唐风将二十万家专业图书出租店,以及五万家混合出租店分为三十余种。它们的区分方式是经营的产品内容。
比如,会有专门经营台湾言情小说的小说出租店,有专门经营教材的教材出租店,有专门经营工具书的工具书教材店,也会有提供日韩电视连续剧出租以及相关小说的电视剧出租店,诸如此类,一共分为三十余个品种,以满足各种客户的特色需要。当然也会有满足所有人需要的综合产品店。
至于各种特色店的,地理位置的分布方面,就需要特别用心的选择。以使各种类型的店可以尽量均匀的分布下来。
这样差异化的经营策略,不仅是为了让客户能够更快,更明确的得到自己想要的文化制品,也是为了避免自己集团内的租书店彼此竞争。更重要的是,这可以避免一个连锁化最可怕的后果,那就是丧失特色。
如果仅从经营策略上来说,我们不得不说,唐风的经营策略还是别有新意的。如果中国没有盗版,没有那些靠盗版书支撑起来的盗版租书店的话,记者们也许会对他的计划报以期待。
但是问题是,中国会没有盗版吗?
除了这个问题以外,让记者们迷惑的,还有另外一件事,那就是,那些图书商,那些音像商,为什么会愿意以那么低的价格,允许他生产如此之海量的产品?
虽然从总量上来说,版税费用已经高达两百亿,算是很恐怖了,但是如果是如此之海量的种类,并且长达十年的时间的话,那就不算什么了。
有问题就问,这才是记者。
于是,很快就有人将这两个问题问了出来了,一个是盗版问题,一个是低廉的版权费的问题。
当唐风听到这个问题之后,他说了一句话,“世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三千多家图书商,六百多家音像商之所以愿意支持我,肯定是因为我能够让他们得到他们想得到的某些东西。而至于具体是什么,请诸位拭目以待吧。”
拭目以待,这似乎已经是唐风这些天来最喜欢说的四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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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个月里,盛唐企业与中外三千六百家图书出版公司,向他们购买十三多万种图书的租赁经营权。按照协议,这十三多万种图书的印刷量平均为三点三万册,总计约四十三亿册,以市价来计算的话,这些书的总价值约在八百五十亿人民币。这批图书归盛唐企业所有,但是只能用于租赁之用,不能对直接销售给客户。
为了获得这笔价值八百五十亿人民币的图书的租赁经营权,唐风将支出约二十一亿人民币的版权费用。合约规定,第一期合约为十年。该十年内,盛唐企业每两年必须向各出版公司交纳百分之二点五的版权费用。十年累计百分之十二点完,也就是约一百亿人民币。
而盛唐企业可以基于经营原因,在十年内,任何一个时间内宣布停止营业,并且中止继续交纳版权费用的合约。届时,通过双方磋商,所有的图书可以进入销售渠道,但是不得低于市场正规批发价,获得收益后,必须按照市场规定的版权费用,支付给各出版公司。
而盛唐企业在一年内,在这个业务上所付出的印刷成本,就高达一百五十亿人民币左右。加上版权费用二十一亿人民币,盛唐企业在图书这个硬性成本上,将在一年内付出一百七十亿人民币左右。
另外,盛唐企业还与中外六百二十四家印象出版公司达成协议。
盛唐企业一共获得了电视连续剧,综艺节目,动画片连续剧以及部分经典电影,一共一万一千个品种,总集数二十万集音像制品的租赁经营权。
这些音像产品的平均印量,约为一万张。按照正版的市场总价,它们高达四百多亿元人民币,即使以盗版碟市场来说,他们的总价值也高达六七十亿人民币。
因为音像制品,出租行业对销售行业将会造成一定的冲击,所以盛唐企业对音像行业的版税抽高,高达百分之六,价格以正版为准。
这也就是说,为了获得这二十万集音像制品的租赁经营权,盛唐企业将向这些这六百多家企业,一共支付高达二十四亿人民币的版权费用。而且,跟图书协议一样,这个合约为十年。十年内只要他继续支持下去,盛唐企业必须每两年向这六百多家音像企业支付二十四亿的版权费用,十年总计为一百二十亿人民币。
同样,按照协议,盛唐企业所经营的这些产品也不得进入流通市场,而只能用于租赁。盛唐企业一旦基于经营理由停止租赁业务之后。可以通过双方磋商,将这些音像制品进入流通领域,但是价格不得低于市价,并且必须按照商讨后的价格缴交版权费用。
而用于生产这二十亿张碟片所需要的成本则比较低,仅为二十亿人民币左右。
这样,盛唐企业用于音像制品租赁权以及成品生产的费用,在四十四亿人民币。这些产品将会放在五万家混合出租店中,供广大用户租赁。
这样,盛唐企业在这一部分,在一年内的总支出就将是两百一十五亿人民币左右。
在店面方面,盛唐企业的规划是,以大型综合出租店配合社区出租店进行的经营模式。
整个大中华区,拥有的大型综合出租店,一共会有六百家,这些店的营业面积都会在三千平米以上,这里出来经营图书以及音像出租以外,还经营周边产品的售卖,比如一些比较经典的模型,海报以及t恤衫等。
另外,它还将在店内提供大量的空位供市民阅读,并且通过向这些读者售卖饮品以及食品来赚取周边利益。这些店的位置相对来说,会在比较热门的地方,比如商业区或者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
而除了这四百五十家大型综合出租店以外,其他的店面都将是小型社区店。这些店面的经营面积不会超过三百平米。他们也同样会提供一些周边产品的售卖,但是种类不会有综合店那么多,他们也会提供阅读座位,并提供食品和饮品的服务,但是只提供现成的东西,没有点餐服务。
这些店面的选择,将会深入到整个大中华区的每个社区去,而唐风的期望,是有一天,让整个亚洲,乃至整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布满盛唐企业文化制品连锁出租店。
因为选择的地段并不是很热门,所以他们的租金相对会便宜很多。
盛唐企业业务预算,一年内,他们最终所需要租赁的店面总面积,将会高达八千万平方米左右。而经过盛唐企业的财务预算,他们在第一年就将付出总计约七十亿人民币的租金。如果业务规模不缩小的话,那么尔后每年光是在租金方面,所需要付出的资金,就将不会低于一百二十亿人民币。
还有人员方面,盛唐企业业务预算,一年内,他们所需要聘请的人数总共会达到九十万人左右。而财务方面的预算结果是,盛唐企业在第一年所需要付出的薪金就要高达六十亿人民币。而以后每年在薪金方面的支出将不会低于一百亿人民币。
另外,还有物流以及其他一些零碎支出,总计也高达三十亿人民币。
所有的支出加在一起,盛唐企业在两千一零年,它的文化制品连锁店开业的第一年,所需要支付的总资金为三百七十五亿人民币,而盛唐企业到这一天为止,所拥有的资金总量只有三百亿人民币不到。
不过如果算上国际卫视以及《四亿玉碎》下半部的盈利的话,那么我们应该将盛唐企业的资金预算到五百亿人民币左右。
这样算起来,盛唐企业在今年内,将将它总资产的百分之七十五,投入到这个出租连锁店的计划当中来。这样的手笔,不可谓不大。
至于经营策略方面,唐风将二十万家专业图书出租店,以及五万家混合出租店分为三十余种。它们的区分方式是经营的产品内容。
比如,会有专门经营台湾言情小说的小说出租店,有专门经营教材的教材出租店,有专门经营工具书的工具书教材店,也会有提供日韩电视连续剧出租以及相关小说的电视剧出租店,诸如此类,一共分为三十余个品种,以满足各种客户的特色需要。当然也会有满足所有人需要的综合产品店。
至于各种特色店的,地理位置的分布方面,就需要特别用心的选择。以使各种类型的店可以尽量均匀的分布下来。
这样差异化的经营策略,不仅是为了让客户能够更快,更明确的得到自己想要的文化制品,也是为了避免自己集团内的租书店彼此竞争。更重要的是,这可以避免一个连锁化最可怕的后果,那就是丧失特色。
如果仅从经营策略上来说,我们不得不说,唐风的经营策略还是别有新意的。如果中国没有盗版,没有那些靠盗版书支撑起来的盗版租书店的话,记者们也许会对他的计划报以期待。
但是问题是,中国会没有盗版吗?
除了这个问题以外,让记者们迷惑的,还有另外一件事,那就是,那些图书商,那些音像商,为什么会愿意以那么低的价格,允许他生产如此之海量的产品?
虽然从总量上来说,版税费用已经高达两百亿,算是很恐怖了,但是如果是如此之海量的种类,并且长达十年的时间的话,那就不算什么了。
有问题就问,这才是记者。
于是,很快就有人将这两个问题问了出来了,一个是盗版问题,一个是低廉的版权费的问题。
当唐风听到这个问题之后,他说了一句话,“世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三千多家图书商,六百多家音像商之所以愿意支持我,肯定是因为我能够让他们得到他们想得到的某些东西。而至于具体是什么,请诸位拭目以待吧。”
拭目以待,这似乎已经是唐风这些天来最喜欢说的四个字了。
第十四节 文化产品连锁租赁店计划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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