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匆忙,人事调动该有的饭局也没开,公司里两个元老级人物就这样离开了,作为接替上任的后背,金笙也有合适的理由推辞了自己的接风宴。
换了新的办公室、新的岗位,金笙的地位也变了。作为最年轻的正式领导层,加上新总裁跟带金笙的吴经理是老相识,他手底下的人都对他毕恭毕敬,称呼也成了“金总”。
这个名号,听着别扭,金笙久久都没适应,后来的人际交往和被“巴结”,也都潦草的敷衍了过去。他也明白这做法欠妥,也实在没心力应付。
仿佛在一.夜之间,遗忘了所有悲伤,吴经理走后,金笙的衣食起居瞬间恢复了正常,每天都最早到公司,全身心投入工作,手下员工偶尔的纰漏也只是教训两句,只要他分内的事,都来者不拒。
只要充分利用每一秒钟、让自己变得忙碌,就不会胡思乱想,白天减少休息,晚上回家就能沾枕入睡。
反正南里让他好好活着。
虽然没答应,但……姑且努力一把吧。
……
时间一晃过了两个月。两个月后,吴经理因公务返回s市,金笙得了消息,便带着同部门的同事替他办上次没来的及的接风宴,自己请客,用一顿补上了两顿。
恰逢周六,下午休息,为不耽误双方时间和工作,饭店包间订的是中午,下了班直接过去,不好推辞,全部门的人都来了。
难得的热闹,人多分开了两桌坐,三两一群的聊着天,偶尔一起敬个酒,老领导是过去式,新领导没那么多规矩,气氛轻松,多数人都喝的开心。
通常来说,一周工作完成,周六下午没有上班的硬性规定,但金笙不打算回到冷清的家,想在办公室多留一会儿,就没喝几杯。
坐在包间的两波人,除了吴经理,年纪差的都不大,很有共同语言,更是三个两个的仗着接下来是周末,喝到兴奋了吆喝着要一起去夜店。
大中午的,哪夜店开着门?
吵吵嚷嚷,相当热闹,金笙没出声,没让大伙儿扫兴,只是一边喝茶,一边听着,最后定下要去ktv唱歌。
“你们年轻人一起,我就不去凑热闹了。”有主动的发起要统计人数的时候,金笙看一眼手机时间,开口慢慢说道。
“唉唉唉,金总,你可别这么说!论资历,你是待得比我长,可是年纪上,我比你大两岁呢!”
带头组织的那个哈哈一笑,有了酒精助威,不论生熟、职位,都大胆玩笑:“再说了,咱们都出来了,也算是第一次群体活动嘛,大周六的,金总您不来,谁带头领导我们啊!”
“是啊金笙,人都在这呢,为什么不跟着去?”随大众附和一声,难得回来的吴经理也难得没站在金笙这一边。
“我还有个邮件没发,要回公司。”得当笑笑,金笙看了吴经理一眼:“你们去玩就是了,回公司的话,我还能跟吴经理顺路,搭顺风车多好啊。”
若是金笙说的邮件真的重要,肯定不会挑在周六这人心涣散等周末的时候发。
——要放假了,没人坐得住。
吴经理看破却没说破,只道:“怪不得你小子又瘦了。”
就算面上无事,保证了一日三餐,没亏待自己,心态一直消极的话,身体也有损伤。
没反驳,没多说,大家都应和着前领导,嬉笑两声,最后实在劝不动金笙,也不敢强留,再加上没有领导,全是同阶同事,也能玩的尽兴些。
“唉,虽然很可惜,但……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是啊,不过金总一会有时间的话,记得打个电话,我们去的地方也不远。”
……
临走点头微笑,应下这些有的没的,金笙跟吴经理一起坐了电梯。
酒店到公司不远,吴经理开车顺着捎了金笙一路,路上闲谈,听说他跟他妻子的“冷战”有了结束的意思,夫妻关系逐步缓和,女儿学习成绩也进步了……
刚从热闹的环境中脱离,再听吴经理这么一说,金笙只觉得这个世界一切的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只有他还被困在过去,走不出去,也不想走出去。
临下车,又被长辈嘱咐“找个人一起生活”,吴经理甚至还给念叨起两个不错的小伙子,说是经了熟人打听,很靠谱。
闻言,金笙无奈笑笑,夸张的挑眉毛、冲老领导做了个鬼脸,委婉谢绝后,为这个真心替他考虑的前辈心脏一暖。
金笙知道自己有多恋旧,被常昊那般敷衍对待都能念念不忘三个月,南里这家伙……铁定要耗费他一生。
人生真是漫长,不过,有那么一段奇妙又美好的经历,已经足够了。
下车,走向公司,金笙垂眸,幻想着那微凉手掌轻抚皮肤的奇妙触觉,忽略心底苦涩,嘴角竟上翘起来,露出一道美好的弧度。
他这辈子都会困在南里的阴影里,不过,好在他有足够的美好去回忆,沦落的心甘情愿。
这般想着,进了院落、经过停车区,远远看见一熟悉车辆,又迟迟想不起是谁的,直到一只黑色皮鞋踏在地上,熟悉的人出现眼前。
他说,“金笙,好久不见。”
——是林逸。
作者有话要说:
嗨呀!竹马好久不见!
☆、第75章 【】
“…林逸?”
“恩, 是我。”
看金笙一脸惊讶, 林逸笑了笑, 关了车门,随手按了锁,“怎么了, 不想看见我?”
“当、当然不是。”金笙脚步顿在原地, 看林逸向他步步走来, 嘴角终于绽开笑容:“你不是在忙工作么, d市那么远,回来做什么?”
轻笑一声, 林逸站定,亲昵伸手揽上金笙肩膀, 一如从前,“我不做什么就不能回来了?想你才回来的, 行不行。”
“你再这样说,我可要相信了。”从不避讳与林逸勾肩搭背, 金笙眼底满是笑意。
从海底回来到现在, 已经两个月了, 这两个月里, 能让金笙笑容发自心底的, 也就只有看见林逸了吧。
小别数月,对这多年好友没有一分陌生,反倒增了三分想念。
金笙把林逸上上下下、仔仔细细都看了一遍,还是那一米八五的个子, 一身板正西装,新工作进行了两个多月、成为地区最高领导层,相较从前的沉稳安静,眉眼间更多了锋芒。
跟他从高中认识到现在,十年了,不知这关系能不能称上句“竹马”?
“我说的可都是实话,当然要相信了。”耳畔忽然响起林逸的声音,金笙意识回归,眨眨眼睛,良久才反应过来他接的是哪一句。
心间一暖,金笙坦诚的给了林逸一个拥抱。
夏尽,入秋,风已变凉。
这季节,穿长袖还闷
换了新的办公室、新的岗位,金笙的地位也变了。作为最年轻的正式领导层,加上新总裁跟带金笙的吴经理是老相识,他手底下的人都对他毕恭毕敬,称呼也成了“金总”。
这个名号,听着别扭,金笙久久都没适应,后来的人际交往和被“巴结”,也都潦草的敷衍了过去。他也明白这做法欠妥,也实在没心力应付。
仿佛在一.夜之间,遗忘了所有悲伤,吴经理走后,金笙的衣食起居瞬间恢复了正常,每天都最早到公司,全身心投入工作,手下员工偶尔的纰漏也只是教训两句,只要他分内的事,都来者不拒。
只要充分利用每一秒钟、让自己变得忙碌,就不会胡思乱想,白天减少休息,晚上回家就能沾枕入睡。
反正南里让他好好活着。
虽然没答应,但……姑且努力一把吧。
……
时间一晃过了两个月。两个月后,吴经理因公务返回s市,金笙得了消息,便带着同部门的同事替他办上次没来的及的接风宴,自己请客,用一顿补上了两顿。
恰逢周六,下午休息,为不耽误双方时间和工作,饭店包间订的是中午,下了班直接过去,不好推辞,全部门的人都来了。
难得的热闹,人多分开了两桌坐,三两一群的聊着天,偶尔一起敬个酒,老领导是过去式,新领导没那么多规矩,气氛轻松,多数人都喝的开心。
通常来说,一周工作完成,周六下午没有上班的硬性规定,但金笙不打算回到冷清的家,想在办公室多留一会儿,就没喝几杯。
坐在包间的两波人,除了吴经理,年纪差的都不大,很有共同语言,更是三个两个的仗着接下来是周末,喝到兴奋了吆喝着要一起去夜店。
大中午的,哪夜店开着门?
吵吵嚷嚷,相当热闹,金笙没出声,没让大伙儿扫兴,只是一边喝茶,一边听着,最后定下要去ktv唱歌。
“你们年轻人一起,我就不去凑热闹了。”有主动的发起要统计人数的时候,金笙看一眼手机时间,开口慢慢说道。
“唉唉唉,金总,你可别这么说!论资历,你是待得比我长,可是年纪上,我比你大两岁呢!”
带头组织的那个哈哈一笑,有了酒精助威,不论生熟、职位,都大胆玩笑:“再说了,咱们都出来了,也算是第一次群体活动嘛,大周六的,金总您不来,谁带头领导我们啊!”
“是啊金笙,人都在这呢,为什么不跟着去?”随大众附和一声,难得回来的吴经理也难得没站在金笙这一边。
“我还有个邮件没发,要回公司。”得当笑笑,金笙看了吴经理一眼:“你们去玩就是了,回公司的话,我还能跟吴经理顺路,搭顺风车多好啊。”
若是金笙说的邮件真的重要,肯定不会挑在周六这人心涣散等周末的时候发。
——要放假了,没人坐得住。
吴经理看破却没说破,只道:“怪不得你小子又瘦了。”
就算面上无事,保证了一日三餐,没亏待自己,心态一直消极的话,身体也有损伤。
没反驳,没多说,大家都应和着前领导,嬉笑两声,最后实在劝不动金笙,也不敢强留,再加上没有领导,全是同阶同事,也能玩的尽兴些。
“唉,虽然很可惜,但……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是啊,不过金总一会有时间的话,记得打个电话,我们去的地方也不远。”
……
临走点头微笑,应下这些有的没的,金笙跟吴经理一起坐了电梯。
酒店到公司不远,吴经理开车顺着捎了金笙一路,路上闲谈,听说他跟他妻子的“冷战”有了结束的意思,夫妻关系逐步缓和,女儿学习成绩也进步了……
刚从热闹的环境中脱离,再听吴经理这么一说,金笙只觉得这个世界一切的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只有他还被困在过去,走不出去,也不想走出去。
临下车,又被长辈嘱咐“找个人一起生活”,吴经理甚至还给念叨起两个不错的小伙子,说是经了熟人打听,很靠谱。
闻言,金笙无奈笑笑,夸张的挑眉毛、冲老领导做了个鬼脸,委婉谢绝后,为这个真心替他考虑的前辈心脏一暖。
金笙知道自己有多恋旧,被常昊那般敷衍对待都能念念不忘三个月,南里这家伙……铁定要耗费他一生。
人生真是漫长,不过,有那么一段奇妙又美好的经历,已经足够了。
下车,走向公司,金笙垂眸,幻想着那微凉手掌轻抚皮肤的奇妙触觉,忽略心底苦涩,嘴角竟上翘起来,露出一道美好的弧度。
他这辈子都会困在南里的阴影里,不过,好在他有足够的美好去回忆,沦落的心甘情愿。
这般想着,进了院落、经过停车区,远远看见一熟悉车辆,又迟迟想不起是谁的,直到一只黑色皮鞋踏在地上,熟悉的人出现眼前。
他说,“金笙,好久不见。”
——是林逸。
作者有话要说:
嗨呀!竹马好久不见!
☆、第75章 【】
“…林逸?”
“恩, 是我。”
看金笙一脸惊讶, 林逸笑了笑, 关了车门,随手按了锁,“怎么了, 不想看见我?”
“当、当然不是。”金笙脚步顿在原地, 看林逸向他步步走来, 嘴角终于绽开笑容:“你不是在忙工作么, d市那么远,回来做什么?”
轻笑一声, 林逸站定,亲昵伸手揽上金笙肩膀, 一如从前,“我不做什么就不能回来了?想你才回来的, 行不行。”
“你再这样说,我可要相信了。”从不避讳与林逸勾肩搭背, 金笙眼底满是笑意。
从海底回来到现在, 已经两个月了, 这两个月里, 能让金笙笑容发自心底的, 也就只有看见林逸了吧。
小别数月,对这多年好友没有一分陌生,反倒增了三分想念。
金笙把林逸上上下下、仔仔细细都看了一遍,还是那一米八五的个子, 一身板正西装,新工作进行了两个多月、成为地区最高领导层,相较从前的沉稳安静,眉眼间更多了锋芒。
跟他从高中认识到现在,十年了,不知这关系能不能称上句“竹马”?
“我说的可都是实话,当然要相信了。”耳畔忽然响起林逸的声音,金笙意识回归,眨眨眼睛,良久才反应过来他接的是哪一句。
心间一暖,金笙坦诚的给了林逸一个拥抱。
夏尽,入秋,风已变凉。
这季节,穿长袖还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