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结合到一起,让两个家族都能获得更大的利益。

    周凝不排斥这种类似于政/治联姻的婚姻。她出生世家之中,早就看了太多婚姻背后的算计。她家中的每一桩婚姻都牵扯着太多爱情之外的考量,以至于周凝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的婚姻也该和其他人的婚姻一样,该服从于家族的需要,该服从于长辈们的需要。

    周凝对方睿没有爱情是真的,但周凝对方睿有着家人般的亲情也是真的。周围的人总是说方睿和她登对,家里的长辈们也总是说没有比方睿更适合她、更爱她也更会疼宠/她的人,是以周凝就算心中对方睿和自己的关系存有疑惑,也还是乖巧地和方睿保持着亲密的距离。

    要不是遇到了闻暮雨,要不是看到了被一场婚姻折磨地形销骨立闻暮雨,听失去了父母、流掉了孩子的她诉说过她曾经因为没有坚持自我而下嫁于梁宇轩的那些事情,恐怕周凝到了结婚嫁人那日也不会替自己想想。想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这场婚姻,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够接受方睿成为自己人生的另一半,想自己的诉求是什么,而不是周围的人希望自己做什么,能从自己身上获得些什么。

    周凝不想像白雪公主那样躺在水晶棺里什么都不知道地等着看中她的人把她带走。她觉得闻暮雨的到来就像是仙女取走了她喉中噎得她假死的苹果。她既尊敬闻暮雨的坚强,又崇拜闻暮雨的坚定,同时心中还不断地警告着自己千万不能重蹈了闻暮雨过去的覆辙,走上闻暮雨的老路。只是“听话”而无脑的随波逐流。

    正巧,阎海就这样出现在她的视野里,闯进了她的生活之中。于是乎……

    当然了,这些事情阎海并不知晓。闻暮雨是过来人,哪怕想不到其一,也猜得到其二。她和周凝相处的时间又长,对周凝为人处世的方法和思考问题的习惯都是一清二楚。听了阎海的三言两语,就把阎海和周凝两人之间那点不尴不尬的小问题都推测了个八/九不离十。

    不想被政/治婚姻操控,就想谈上一场恋爱——不是过于偏左就是过于偏右的周凝还不明白这种为恋爱而恋爱的“恋爱”和为结婚而结婚的结婚没什么区别。两者最后都不会有什么圆满的结局。

    闻暮雨心中摇头,免不了生了想要提醒周凝两句的心。她随口和阎海聊了些南都大学的事情,阎海也没注意到她的分心。

    不一会儿,闻暮雨让阎海查的东西就有了眉目。两个人也就停止了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喏。这就是她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的明细了。”

    阎海把平板电脑递到闻暮雨的面前,自己咋舌道:“我从来都不知道女人能为了美花这么多钱的!我姐她们也爱漂亮,可是比起这女人来真是小虾米都算不上!哎哟能算是小虾皮就算不错了!这林瑜真的太能花了!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娘们儿!”

    “败家又怎么样呢?人家又没吃你一口米饭。”

    闻暮雨语的话噎得阎海一口气没喘上来,顿时哑口无言。

    “只要她没偷没抢没骗,花的是自己挣来的干净钱,再怎么败家又有何不可?反正钱财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留着赚来的钱难道只是为了买个自己死后看都看不见的大坟墓么?”

    仔细地翻看着林瑜的支出记录,闻暮雨淡然道。她是不喜欢林瑜,可是也不喜欢男人们动不动就往女人身上安“败家”这个头衔的男人。

    什么叫“败家”?男人喝酒赌博女票女支赛斗游玩吃山珍海味打珍奇野兽买表买鞋买领带买西服买火机买古董买包买烟买酒买花买车买房哪一样不花钱?这些算不算败家?怎么到了女人头上那些男人可以用来女票女支赛斗的钱花在美容美发纤体按摩上就成了罪大恶极,女人买衣服买鞋子买包包就成了罪无可恕的“败家”?

    不要说没结婚花的全是自己赚来的钱的女人被和她八竿子打不着的男人品头论足说她“败家”已经是这些男人以为人人都是自己妈,人人都要顾着自己家的极品奇葩。结了婚,妻子花自己挣来的钱那也是天经地义,毕竟她是结了婚,又不是成了地主老财家的佃户,还需要定时定额的交租子给地主老财。就是租地给佃户的地主老财也还要先把地租给给佃户,收租时也还要留些过日子的本钱给佃户呢,也不知道那些靠妻子养着的男人有什么脸皮能指责妻子“败家”?

    再说那些丈夫愿意给妻子买东西,愿意拿钱给妻子让妻子去买东西的。同样的,只要丈夫给妻子的是自己没偷没抢没骗来的干净钱,那就是人家夫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怎么都轮不到旁人置喙。

    林瑜的开支大,可顶着“天后”光环的她赚的又能少到哪里去?即便她现在已经是个人老珠黄的过气天后,她的第一张专辑《爱的告白》的版权税就已经能保证她就算没了一切的辉煌也不至于饿死。

    那么……对林瑜来说,比饿死还要可怕的事又是什么呢?

    第131章

    英雄怕白头,美人怕迟暮。更何况是林瑜这样拼命地想抓住青春的尾巴,留住以往那份美丽的女人?

    曾经的大夏一姐、顶级玉女偶像、国民天后林瑜还能怕什么?砸了那么多钱在维持外表上的她最怕的无非是两件事:一、自己不再美貌。二、周围的人不再觉得她美貌惊人。只不过林瑜能花钱试图让自己身上的时光停滞不前,却无法真的让光阴停止飞逝。她已经不再是那个清纯可人的玉女派掌门人,而是化妆也遮不住眼角细纹的中年妇女了。

    “你、……你这次的目标真是她、真是林瑜……?”

    阎海梗着脖子,活像只被豆子噎了脖子的鸭子。喉头硬是滚了好几下才这么问应该是林瑜对家却为林瑜说话的闻暮雨。

    “你怎么为她说话呢?”

    闻暮雨很想告诉阎海这个傻小子:即使彼此是不共戴天的敌人也未必要否定对方的一切。只不过这种话对他说了,这个好奇又嘴巴跑火车的问题宝宝肯定又要问出一连串怎么都好的问题,自己又不是在参加辩论大赛,还非得把对方辩友驳倒不可。于是乎闻暮雨不再在女人花钱算不算败家这个问题上有所停留,只是看完阎海给的资料后道:“帮我找合适的人发个帖子吧。”

    “啊?”

    话题转换的太快,阎海总觉得自己和闻暮雨就好似两个不同频道的波段,你讲你的我说我的。

    “这个人要有一定的名气和人气,要爽快,要快人快语一针见血。要能十二小时内写出有料的指定内容。”

    闻暮雨的声音和煦的如同春风,让人听了躁动的情绪都能沉淀下几分来。闻暮雨唇角眉梢的浅笑也端地是风情隐约,让人看了总忍不住有几分遐想。但是闻暮雨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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