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截孩子的眉毛已经被燎没了,但他还未察觉。有人吃得太快,烫伤了喉咙,又把炙热的焦米呕了出来。看守火堆的都是我折首旅的中坚,但他们的眼中也露出贪婪神色。有人偷偷摸摸蹲下身去,我装作看不见,转身去望遥远的钟灵山。

    虽是夏天,且在火旁,夜风还是吹得我有点打哆嗦。

    等到二更天过,一天最黑的时候到了。我踏着米粮残骸,走向那座还放着光的红棚。

    我在雪山里诱战过强敌,于朝闕道上以一敌百,爬了归云城墙,渡了烈鬃扬尘。细细想来,这一年干了不少能供我成了个油腻的中年男人后吹牛逼的伟绩。

    这些事每一样都蠢得没边,但最蠢的还是我现在正在做的这件。

    我按了按怀里的衣带,安慰自己,就这样我都没能作死成功,可见的确有主角光环加持,眼前这关我也一定能闯过去。

    我虽故意放慢脚步让自己有机会后悔,但这数射之地还是转瞬便走到了头。我在红棚的光照外又站了站,把最后一点跑路的念头驱散,走进了暖光。

    第113章

    守门的是几个年轻俊美的怯怜口,招呼我的态度不像对敌阵的将军,而是出猎归来的主人。

    我被迎进红棚,坐进铺着绸缎的尊位。水晶盆里沉瓜浮藕,他们又立即端上了新鲜的烤肉和酒。

    我黑着脸四下看了一圈,没见着能埋伏下刀斧手的地方,这几个细胳膊细腿的怯怜口我一只手就能打翻,心中稍定,问道:“你们的主人呢?”

    为首的怯怜口忙答:“将军既然来了,沈公子马上就到。”

    我听得眼角一跳:“什么沈公子?”

    雕花绒帘外有人轻笑:“当然是沈识微沈公子。”

    我霍的站起。

    怯怜口像听见虎啸的羔羊般跪了下去,指尖触地,这是他们对真皋主人外能行的最大的礼。

    红帘起落,帘外人走了进来。

    真皋人尚红黑二色,来人穿着一身暗红缎袍,发辫里缠结着烧红的炭般耀眼的大块宝石。

    怯怜口依礼用衣摆去擦他软靴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但他等不及了,踩过他们的手掌朝我走来。

    文殊奴挥退了棚内的怯怜口,笑道:“爷还饿着吧,怎么不用点什么?”口气寻常得跟当初他替我张罗茶饭时一样。

    我道:“你,你……”

    文殊奴欣赏了会儿我脸上变换不定的神色,嫣然道:“怎么,我不是沈识微吗?”

    我道:“你都知道了?”一时觉得自己这话真是问得小人透了。

    他拾起案上的金刀,替我面前的烤肉去骨:“爷先坐下吧。军里不容易备汉人的食物,这些虽然是真皋风物,但我吩咐按着爷的口味做了。爷先尝尝,我记错了没?”

    我哪有胃口吃东西,一时只听见金刀轻敲着银盘的声音。

    “今日奉上的粮米粗疏,但再怎么也是文殊奴一片好意,爷怎么能一把火都烧了。”他娇嗔地斜了我一眼,我这才看清他用炭笔勾了眉眼。文殊奴肤色莹白,省了敷粉,却淡淡抹了一层胭脂。他这身装束是真皋少年人的打扮,以他的年纪其实有点不合时宜了。

    文殊奴知道我最不喜欢他女里女气、以色侍人的样子。过去他只穿粗布衣,还努力学丘八的粗豪举止,但今天他妩媚得像要故意激怒我一般。

    见我不语,他自己道:“可凭这半年相处,我知道爷不是狠得下心来的人,怕是沈公子下的命吧?”他用刀敲了敲盘沿,叹道:“唉,我怎么又忘了。哪儿又来个沈公子。我才是沈公子。”

    这个“沈公子”字听得我如坐针毡:“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文殊奴道:“我自有我的办法。我不仅知道我是,还知道他不是。说不定我知道的事情比爷还多呢。爷和我分手时说总有一天会告诉我的事,是不是就是这桩?如今我自己弄明白了,岂不是省了爷又觉得对不起谁么。”

    我觉得胸口有点堵,扯开话题道:“我不是叫你去南方吗?你怎么能又回去了?”

    文殊奴似乎有点失望我不和他继续纠缠这个话题。但顿了顿,他还是接受了:“爷别生气,我是等瀚延德杀了少王主、烧了奉顺城后才回去的。那可真是场好火,虽说瀚延德恨我,但却阴差阳错为我做了件好事,他烧死了王主的母妃和大妃。最容不得我的两个人死啦,而我看准了这个时回了王主身边。王主本就爱我,在他以为自己什么都没了时,我死而复生,他失而复得,哎呀,你说,他该多怜惜我?”他像怕我不信,懒懒地朝这奢华红棚一抬眉,又道:“可怜王主一世英雄,现在恨瀚延德恨得昏昏噩噩,对我言听计从。就连我这么一个怯怜口说想要监军,他居然想也不想就同意啦。”

    文殊奴的红袍上绣满了珍禽异兽,必然价值不菲,但真皋袍服的箭袖太短,遮不住他手腕上的旧伤痕。我道:“可那个赫烈王……”

    他见我望着他腕上伤痕,像是想起来点什么。他反把袖子往上提了提:“对了,我忘了。爷以为是王主给了我这一身长生经,不然当初哪会那么容易救我。这可冤枉王主了。爷,你想想,我可从来没这么说过。但话又说回来,就算王府真是个火坑,我也只能再跳回去。”

    他终于剔好了烤肉,放了刀,在我对面的矮椅上侧坐下:“文殊奴是个没用的东西,打小只会一样本事,那就是伺候男人。我经不了商,耕不动田,当不了官,打不了仗。我也找不着一个家。唉,我当得了谁的丈夫?哪个女人会要这样的丈夫?我倒是做梦也想当沈庄主的儿子,可咱们当着大元帅的那个沈庄主,又怎么会要我这样的一个儿子?”

    文殊奴掩口一笑:“爷,要是我做了沈庄主的儿子,那一位又是谁呢?”

    他把烤肉向我推来,油香扑面。我拈起来嚼了两块,味道好极了,我的口味他一点也没忘。

    不想谈的话题兜兜转转又回来了,我道:“文殊奴,这世道是对不起你,但我总觉得它谁也对不起。”我想起沈识微白衣上的鲜血黄尘,他现在还没痊愈的那条腿,还有他落在我肩膀上的眼泪:“他也没你想的那么好过。”

    文殊奴微微一愣,旋即笑得前仰后合:“濯秀的少庄主居然不好过!他是和畜牲争过吃的?是挨过一天三顿的打?还是十三岁就伺候了爷们?再不济,他还总是个男人吧。”他见我吃了肉,又从水晶盆捞出一枚结着霜花的大李子:“爷你这是喜欢他,他手里扎进一根刺,瞧在你眼里,也比别人胸口扎进一把刀要疼。”

    我哑口无言。想了想,悻悻道:“就算是这样吧。说起为什么会弄成这样,我不知道你知道些什么,但我其实还不全都明白。但我只知道一点,他那时也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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