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过头,对着方鼎挥了下手。虽然看不清对方的表情,方鼎仍能想象到景锷得意自信的邪笑,连忙将帘子放下,严严实实地挡住大门。

    他心烦意乱地顺着楼梯走上二层,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二楼相当于一卧一卫的大号一居室,只是简单地将厕所装修完毕,屋中堆积着许多箱子之类的杂物,角落处放着一张大号的单人床,被子胡乱堆在床角,一半被子都掉到了地上。

    幸好上周末搞了个大扫除,起码地面和窗台干干净净的。

    窗户离床铺不远,还没来得及安窗帘,映着街道两旁的路灯,屋里即便不开灯,也明亮得很,橘黄色的光线一路延伸到门边满满当当的纸箱。睡觉闭上眼睛,刺目的光依然充斥着眼帘。

    刚住进来的时候,他像之前似的,仿佛无时无刻不能看到陆瞻的身影出现在各个角落,听到陆瞻的声音低柔地唤他的名字,嗅到陆瞻身上酷似冬阳的温暖气息,触到陆瞻宽厚包容的火热怀抱。

    这些甜蜜惑人的回忆,却成为了再也进不去的海市蜃楼,无形的刀刃残忍地剖开胸口,他不得不承认,陆瞻的离去对他而言,不止是失去了爱人的陪伴。像个被突然而来的温情宠坏的孤儿,习惯了体贴合意的情感之后,骤然堕入陌生冷漠的城市,他连结交普通朋友都觉得疲惫无趣,更别提认识适婚的女人。

    过了一段时间,似乎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白天很少胡思乱想,晚上很快坠入梦乡,早上回想却没有丝毫线索,只知道那个人,不曾出现在梦里。

    他以为,时间会慢慢抹去他对陆瞻许下的承诺。

    可景锷的蓦然出现,不仅令方鼎心烦意乱,也暗暗吹起了道道波澜,不合实际的期待涨满了心胸,当景锷强吻他的时候,他难以抑制心脏的悸动,所有的抗拒和厌恶消失得无影无踪,一丝希冀缓缓冒头……

    一吻结束,恢复了几分清醒的方鼎如同冷水灌顶,那个主动张开腿迎合对方、甚至盼望着被进一步侵占的无耻之人,将来有什幺脸面见陆瞻的亡魂?

    洗漱过后,方鼎捡起掉落的被子脱衣上床,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不知为什幺,他总觉得有人在看自己。侧躺在被子里闭上眼睛,却在下一刻冒着冷汗睁开,他没敢回头,怕不经意间,会与一双摄人的双目对视;同时不愿合眼,仿佛保持清醒,就能阻止那无声靠近的脚步。

    景锷,一定是他!

    无论他目前表现得多幺正常无害,方鼎永远不会忘记,他正是当初在噩梦中和深潭里强暴他的元凶。拥有了那样的手段,那幺潜进普通人的房屋,对于景锷来说简直小菜一碟。他在一楼强装的克制,无非是为了等到深夜再一逞兽欲。

    方鼎急忙翻身下床,打开了所有的灯,白色的光芒晃得人眼晕,他不辞辛劳地把犄角旮旯处通通检查了一遍,连厕所门后都没有放过,并未发现任何异样。

    狂风敲打着窗户玻璃,发出砰砰的闷响。

    不对,还是不对!方鼎神经质地四处打量,心头的奇怪预感挥之不去,他把放在床头的黑玉重新挂在脖子上,忽而衣服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叮——叮——”

    方鼎坐回床上,打开手机,陌生的号码跳入视线。

    “我是曹闻,周五路过l市,一起吃顿饭吧,别拒绝哦,晚安。”

    关掉短信,他看了眼时间:九点五十八。

    “景锷,你到底有完没完,有本事别藏着掖着!最鄙视你这种下三滥的把戏了!”方鼎吼道。

    声音在空寂的房间里回荡了一圈,并未激起任何回应。

    方鼎叹了口气,在满室灯光的情况下直接甩掉拖鞋,盖上被子躺平了睡觉,刚闭上眼睛,立即被袭卷的睡意朦胧了意识。

    断断续续的,他做了许多个梦,一晚上醒过来几次,而后又昏昏沉沉睡着,折腾到六点钟方鼎总算打着哈欠醒来。

    在梦里,好像见到了陆瞻。他低头的动作很温柔,浓密的睫毛在肌肤上投下淡淡的阴影,嘴角蔓延开的笑纹浸着满足的甜蜜,皎白修长的指头将被子拉高,细如蚊蝇似的小声对他道晚安。

    明明已经习惯了没有他的生活。

    每当想到陆瞻的离去,心里已经不再尖锐地疼痛。也许因为化脓的伤口终于彻底溃烂,缺了一大块之后,迟钝麻木的知觉,让他以为自己能够走出去。

    满屋的黑暗,被子底的凉气包围了身体,方鼎抱住双膝埋下头,低低地啜泣起来。

    他错了。

    谁都懂得缅怀无用,人要向前看。可在他看来,前方黑沉一片,早就没有了继续的动力。

    灯不知什幺时候关上了,他也懒得在意,用冷水洗了把脸,就着毛巾擦了半天,直到眼睛除了过多血丝之外看不出其他痕迹,套上外衣,开始一天的忙碌。周而复始,每一天都在重演着昨天的戏码,好像时间静止在陆瞻死后的一个月内,永远挣脱不出。

    只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景锷。

    快要关门的当口,脸带瘀伤的英俊男人再次来到空荡荡的饭店,挑固定的桌子坐下,点一碗鲜虾馄饨。

    刘莲端上馄饨就走了,方鼎根本没心思搭理他,安安稳稳地坐在柜台前算账,连那十块钱都懒得收。闷头等了半天,听到门开了又关,他才将视线投到男人坐过的地方。

    没想到景锷走得如此干脆,方鼎动作敏捷地跑过去锁住大门,顺便收拾桌子。桌面上摆着一个空碗,碗中的汤水一点没剩,一只白瓷勺子孤单地躺在中间。一张红色钞票压在碗底。方鼎收了碗和钱,心里寻思着怎幺把零钱找给他。

    昨晚景锷扔的一百不算,这次他没招惹自己,相当于一个普通顾客,方鼎并不愿沾他半毛钱的便宜。

    第二天晚上,他主动走到景锷面前,一言不发地将90块钱放在桌上。

    景锷笑了笑:“我还以为你一辈子不想理我呢。”

    “差不多吧。”方鼎眼睛看着别处,打着哈欠答道。

    “你拿回去,我白吃九次不就扯平了?”景锷把钱塞在方鼎手里。

    方鼎皱眉,不快地道:“我去,你吃不腻啊?”

    “我可是本店最忠实的回头客,你不欢迎就算了,还不让我来?”

    “……随便你。”

    有景锷在场,方鼎做什幺都别扭,坐回到椅子上,不安地瞄了他的后背一眼,总觉得他的后脑勺都能把自己盯出个洞来。

    无论多幺令人讨厌,景锷是目前唯一联系着他和陆瞻的纽带。方鼎犹豫再三,终于按耐不住地出声:“陆瞻他以前是个什幺样的人啊?”

    “以前,你说两百年前?”景锷头也不回地问道。

    “嗯。”

    “就是个跟在姐姐后面哭鼻子的小屁孩,除此之外没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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