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而归,钟弥收获不小,她拍到了黑凯门鳄捕食水豚的画面。回到旅店, 她吃了一点冷掉的烤牛肉,打开电脑,把拍到的照片导进去,先前不小心泡了几个昂贵的相机,她已经养成习惯,每天把照片都备份一遍。

    门这时被敲了敲,是每天替她打扫屋子的贝卡阿姨,她说:“亲爱的,有人找你。”

    钟弥算算时间,郭总每隔半个月会让人寄点药品过来,但是快递一般都会让前台代收,贝卡会直接把东西送到她房间。

    她谢过了贝卡,回到洗手间照了照镜子。

    这里即使处于旱季也时不时下雨,长发不容易干,她剪短了很多,随意扎在脑后,有不少发丝散乱下来。

    她好好梳理了一遍,忽然觉得自己是多此一举,故意又揉乱了。

    钟弥走到旅店门外,温徒侧对着她,坐在长长的木椅上。

    这里的人大多穿得原始,皮肤黝黑,他干净的衬衣西裤,和苍白的肤色,出现在这种地方,显得分外矜贵,让人看一眼就觉得会怠慢他。

    看到钟弥,他站起来。

    “什么时候来的?”

    “今早。”他找到这里时,她已经出了门,这里的人都认识她,说她天黑就会回来。

    他会来找她,其实她吓了一跳。

    亚马逊湾的项目她签过保密协议,这次拍摄是秘密进行的。他找自己,一定费过一番周折。

    半年了。

    半年没有联系,先前,她在网上了解到一些他的消息。

    光恒集团的老总阮黎安似乎有心提前引退,把大笔的资产转移到了长子温徒的名下。

    多半是阮黎安得知了阮宥的事,天平再度向温徒倾斜,之后一切便都是顺理成章了吧。钟弥来到亚马逊湾,几乎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后,偶尔也会想起这些,蓝朵一定拿到了不少钱。

    说起这位长子,网友津津乐道,几张气质冷冽的照片在网上流传,她们对温徒为什么不姓阮,感到十分好奇,故事也有了好几个版本的说法。

    而钟弥的视角下,故事则是她的秘密最终败露,她落荒而逃,如今他来找她是为了什么呢。

    钟弥心里应该涌动点什么情绪,不过,在这里熬了四个月,她的神经变得有点粗,也变得无欲无求。

    见到他便有了种大喜大悲也风轻云淡了感觉。

    “吃过饭了吗?”

    “还没。”

    钟弥便带他进了自己的房间,去给他弄点吃的。

    她也不是不忌讳跟他独处,不过这几个月已经折腾得她没什么人样,他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会对自己做出什么。

    钟弥去旅店的餐厅看了看那些粘稠的豆子汤,折了回来,他坐在她的床上,四处看看。

    她还是有玩拍立得的习惯,又拍了不少新的照片,挂在墙上,从刚来的时候开始,到现在一直在更新,他完整地看到了她四个月来在这里发生的变化。

    钟弥让他让让腿,从床底拖出一只小箱子,里面装了不少泡面,她平时都不舍得吃。

    她拿了一包借了厨房煮,把餐厅的牛肉热了热,码在上面,又去切了一盘木瓜。

    她把小木桌上的电脑收起来,食物端上去,让他凑合吃。

    在这种条件下,已经是她能提供的最好的招待了,她在心里面替他磕碜,来亚马逊湾体验丛林生活的白人很多,那些有钱人会不惜重金去住树屋酒店或者豪华轮渡。他倒是跑到自己这儿来受委屈。

    可她坐在他身边,看他吃得很斯文,跟他在高级日料店里吃生鱼片的表情没什么区别。

    钟弥低头看他的高档皮鞋,沾了污泥。

    这是鳄鱼皮吗?她走了个神,每天拍野生动物让她在这方面倒是很敏感。

    “你住在哪里?”

    “离这里不远。”

    附近的环境她知道得差不多:“是树屋吗?”

    “嗯。”

    “吃完就回去吧。”钟弥觉得他在这里呆着,挺不容易。

    她刚来时就不习惯。

    天没完没了的下雨,一阵一阵。她的头发干了湿,湿了干,风一吹,感冒发烧迟迟不好。熬过来就算是新生。

    像他这样的少爷,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恐怕会更加不习惯。

    温徒把她给的食物吃干净,也就没坚持留下,走了。

    就在钟弥说服自己把这次当作一个小插曲,他只是个来看她的老朋友而已的时候,第二天收工回来,又一次看到了坐在旅店外的他。

    还是那个样子,纤尘不染的气质。她这天在丛林里摔了一跤,衣服上都是泥污,看到他,有些自惭形秽。

    温徒看到她这么狼狈,上前来,她赶在他关心之前就抢着说:“我没事,我没事。”

    她回到房间,进浴室冲了个澡,换了干净的衣服。

    她出来时穿的是拖鞋,平时一双小腿都塞在雨靴里面,发现温徒凝视的目光,自己也往下一看。她的腿上有很多疤痕,蚊虫叮咬的痕迹,还有一些擦伤。

    钟弥一时不知道把腿往哪缩,不自在地走近了一点,问他:“饿了没有?”

    很饿。

    这一天餐厅里有米饭,总算不用再给温徒吃泡面。

    不过温徒放着五星酒店的晚餐不吃,大老远跑来跟她吃这个是图什么,他吃着东西,似乎是无意中问她:“你对附近的部落熟悉吗?”

    “还好。”钟弥有一段时间常去部落里转,那里的居民对她都很友好,虽然语言不通,但经常送她食物吃。

    “如果可以,能不能帮我找找死藤水?”

    “你要喝那个东西吗?”钟弥惊了惊。

    那是一种草药做成的药剂,致幻,传说喝了它的人可以通灵,与死亡对话,让灵魂得到净化。传得神乎其神,所以,有不少胆子大的游客愿意猎奇。旅店里就有,大半夜回来,白天再活跃的人也一副祥和安宁的神态。

    钟弥也好奇过,不过她没那个胆量,只在部落里见过祭祀榨取草药的汁液,熬成褐色的药汁,闻着那股气味就不敢尝试。

    “那……你明天这个时候来,我带你去。”钟弥看他说的很认真,竟然也没过脑子,答应了下来。

    仪式是在夜里的丛林深处举行。

    钟弥想办法给温徒弄了双雨靴,他刚来可能没什么感触,不知道这边蚊虫的厉害。

    不知道温徒有生之年穿过这种胶鞋没有,看着他脱下皮鞋套上这个还蛮有意思的,钟弥走过去帮他把裤脚往靴子里掖掖,这对土得不能再土的雨靴,居然让他穿出一种春季新款的气场。

    她弯腰的时候,感觉头上一阵风拂过,一只手摸摸她的头发:“谢谢钟弥。”

    肤色深有个好处,看不出人脸红。

    钟弥不着痕迹地直起身,往旁边让了让:“走吧。”

    这个仪式很漫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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