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让我摸什么?你想说,你就是我弄丢了的那个人,叫仝则?我看不见,却记得他的嗓子不是这样的。你和李明修串通好,以为装成他,就能让我早点好起来?大可不必,我的眼睛我自己知道,还有,我很感谢你的照料,你今天那番话说的很动情,可惜打动不了我。假戏永远不可能真做。”

    仝则听懵了,思绪百转千回,只一味执着地在问为什么,裴谨有难言之隐,还是那刺激当真比想象中更严重,宁愿相信自己已不在人世,也不肯接受现实?

    可无论怎么想,都不符合常理!

    不甘心的人在一旁冥思苦想,忽然间灵光闪现,他飞快解开衣领,拽着裴谨的手就往自己胸口按去。

    “你摸摸看,这里有近一寸的伤疤。要是作伪,能连这个也做么,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吗?”

    那胸口滚烫,裴谨的指尖毫无防备地被灼了一下。这已是他第二次确认那伤疤,早在那一晚他就摸过了,也早就不存任何疑惑。

    他至今都还记得那一触之后,曾经带给他怎样的震撼。

    自认为不会被任何事蛊惑的人,都禁不住怔愣住了,浑身如同被火烫着了似的,他倏地一下缩回手,良久却又恋恋不舍地再度抚摸上去。

    往事如烟,一点点幻化成为仝则的脸。

    裴谨再一次确认,这个人没那么容易死,他还活着,就在自己身边。干涸了不知多少年的眼眶,在漆黑的夜里隐隐泛起了水光,原来上天待他不薄,终究还是没舍得夺去他的小裁缝。

    从怀疑到确认,再到真真切切出现在眼前,他被失而复得的狂喜笼罩着,连身体都开始无意识的发颤。

    真是后知后觉,如果不是仝则,还有谁能在他落魄到这般田地时前来陪伴;还有谁能对他那么了解,给予最周到最合宜的照看;还有谁能那么默契的和他配合,一枪击中藏身暗处的匪徒?

    是他太迟钝了。

    迟钝到摆平外间事,却疏忽了暗藏于身后的冷箭;

    迟钝到以为自己心硬如铁不在乎血缘亲情,却在关键时刻狠不下心;

    迟钝到不了解仝则的想法,一厢情愿替他安排下出路;

    迟钝到放任身边人暗算自己,却根本不知道那个人究竟是谁。

    迟钝到,不光眼瞎,连心也跟着一块瞎了。

    裴谨对自己的气恼,在那一晚发作的酣畅淋漓。

    他在懊悔之余,清楚分析着自己性格上的软肋,或许他并不适合做一个彻底的革命者。失败过一次,卷土重来需要时间,可他的敌人未必愿意给他时间。而他依然有要保护的人,现在这个人回来了,敌在暗我在明,他不能再让仝则成为牺牲品。

    再给他些时间吧,尽快稳定局面,将来他不会再站在巅峰,但也绝不能让他的小裁缝再跟着他,或是在他想象不到的什么地方,经历生死磨难。

    原谅我,裴谨在心里说,暂时还不便相认,只有对你不在意,才能保证你不受无谓的加害。

    ——那个人就潜伏在你我身边,也许就是他最信任最亲近的人,虽然现在,一切还都只是猜测和怀疑。

    “天下这么大,什么事都可能有巧合。”裴谨不动声色的抽回手,“别想太多,从始至终我没把你当下人看待,从今往后也依然把你当朋友,这次的事我对你确实心怀感激。”

    仝则蓦地觉得手指一松,手腕便僵在了半空,许久才无力地垂下来,他猜不透裴谨波澜不兴的背后潜藏着什么用意,但直觉,裴谨定然是有苦衷。

    因为方才那些笑容做不了假,既非逢场作戏也非故意引逗,他读得出来。那么他该听一次话,配合裴谨把戏演下去,反正无论仝则或是张来生,自己今生今世都不会再离开这个人,所以又有什么分别呢?

    仝则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站起身,轻轻笑了下,“不必感激,都是我应该也愿意去做的。我懂你的意思,不多说了。后头还有硬仗要打,希望年三十晚上咱们一切顺利。”

    裴谨一字一句听着,从心底到喉咙渐渐溢出一种既酸且甜的慰藉,这真是最好的人选,永远都能明白他的心意。

    聪明的恰到好处,多一分会成为精刮,少一分则显得执拗冲动,仝则有着冷静的顽强,强大到不会因为一点“委屈”而失魂落魄,纠缠不休。

    究竟该怎样去爱这个人?裴谨想,将来若能实现理想,他甘愿放弃所谓至高权力,和仝则一起双宿双栖,好好补偿他曾经因自己受过的伤痛,曾经因自己不得不经历的颠沛流离。

    倾全力,用一生去补偿。

    而仝则说到做到,言谈举止一如往昔,只是态度比之从前多了份微妙的亲昵,却没再做任何出格之举。

    他仿佛在一夜之间,将心底的情愫尽数化为了关怀,没有怨怼或是不满,按部就班、从容不迫地履行着他对自己的承诺——重新让裴谨离不开他,重新让裴谨了解他所有的好处。

    于是在格外用心的两天里,仝则觉察出裴谨的视力有所恢复,然则欣喜之余,尚且来不及细问,那浓墨重彩的大年夜就已悄然逼近。

    第121章

    大年三十, 山里点灯,山外点名字。

    土匪们不低调,年货置办得齐全, 张灯挂彩不说,二踢脚钻天猴一个都不能少,最富裕当然还属酒, 有自酿的, 有山下劫掠的, 光是酒坛子已经快把后院全堆满了。

    天色暗下来,山里飘着零星雪花, 在这个时节的关外,算是能见度不错的好天气。

    是以此地的夜行衣也配合着皑皑白雪,必须得用白色才最合宜。

    一群穿着白色夜行衣的亲卫潜伏在山石间, 等到入夜时, 便沿着最险的一条野路摸上了山。

    先潜队员放倒了巡视的仨瓜俩枣,将人拖过来换上了他们的衣裳, 一面向亲卫副队长汇报道, “老钱说十二点开放二踢脚,借着动静大,让咱们赶那会攻进去。”

    说完顺势踢了一脚死过去的土匪,“黄汤灌了不少, 疏于防范。”

    有人哼笑,“梁坤原本不让值守的沾酒,可谁干啊, 都偷着喝呗,土匪就是土匪,要有整肃的军纪,不成咱们正规军了。”

    “别贫了,”副队冷冷截断话题,“老钱不说要先接应仝则么,你摸进去看看喝到什么程度了。”

    副队想着,老钱的信上写,子夜动手前先把陪梁坤拼酒的仝则转移到安全地界去,届时会有里头的人负责接应,想必不是他本人,就是仝则从别处弄来的那几个家伙,看模样和土匪也差不太多。

    仝则后来回忆,的确有些记不大清,自己究竟是怎么被人哄骗出山寨的。

    只知道这夜要去灌梁坤酒,人选当然不能是裴谨,而自己酒量不错,所以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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