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晗:“从明天起,早饭也在我这吃。”
唐烨:“不用了,我早上不习惯吃东西。”
若是一个月前,夏晗便不再说什么了。可逐渐熟悉的现在----
“知道了,我算着你上班的时间做好饭给你送去。”
唐烨不能理解他的固执,皱着眉头看他,半晌后,一脸挫败地回了家。
登陆游戏,猴精早已等不及,第一时间跳出来质问他这段时间着了什么魔,游戏里都快找不到他的踪影了。
这段时间……他一直和对面的男人混在一起。
托那人的福,他每天都能吃到健康营养的家常菜。
那人喜清淡,但为了照顾他,餐桌上也经常会出现麻婆豆腐、水煮鱼之类重口味的菜。
那人夹得很少,基本上一大盘都进了他的胃。
唐烨还发现,那人滴酒不漏。白酒、红酒,啤酒,一概不碰。
不光酒,他那干净整洁的小屋里连烟灰缸这样的东西都不存在。
现在这年头,这样的人真是少之又少。
第13章 故事
进入社会,烟酒这种东西是避免不了的,就算他不屑溜须拍马那一套,但朋友聚会、同事喜宴是推脱不掉的。
滴酒不沾的人却会在每天晚餐时分拿出冰镇好的啤酒放在他面前。
这份细致、体贴加深了唐烨对他的好感。
从此,他断了和罗奇的单身狗晚餐约,推了李烈风的泡妞约,下班后匆匆往家赶。
出了地铁口,有时会巧遇回家的男人,他们便一同逛逛超市,买些必需品。
回家路上,明明手里提着很多东西,男人也会追上拎着西瓜的老人,愉快地帮人送到家。
有时候唐烨会感觉这人和自己活在不同的世界,可当他回过头,冲着自己微微一笑----
唐烨更想掀桌了。
为什么明明其貌不扬的男人会和他的白月光有一样的笑容。
回到家,男人衣服也不换,走到厨房忙活开来。
三十几度的高温,厨房里没有空调和风扇,穿着长袖,扣子也扣到最上面一颗的男人早已是汗流浃背。
唐烨其实很想问他,为什么那么在意别人的目光。
有些伤疤是一辈子也除不掉的,但是谁能把自己藏起来一辈子。
晚餐后,吃了水果,天气好的时候,他们会在家附近的广场、公园散步消食。
那人曾经在c市待了五年,后来去了很多地方,最后选择回到故乡开一间仅能养活自己的小店。
唐烨问他在c市是做什么工作的,回来了为什么不做回老本行。
男人笑笑,毕业七八年了,他没有过一份正式的工作。
唐烨很惊讶,s大毕业,又不是不愁吃穿的富二代,浪费了七八年时间,这人都在干什么?
男人的目光染上了忧伤,夏夜的繁星照进漆黑的瞳仁里,低低的叹息幽远苍凉。
一直都在被包%养。
后来毁了容,被嫌弃被罢养,在外地打了些零工攒下一点点钱,回了故乡,开一家小店养活自己。
男人说完自己先笑了,唐烨却从那笑里察觉出无法掩饰的悲切。
男人,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猴精还在絮絮叨叨地抱怨着他的神隐,不光他,就连一直回应“在忙”的小妖妹妹也没了消息。帮里人都在说你们俩是不是携手私奔了。叶大侠,你不会真跟小妖发展什么师徒恋吧,不要啊,//大哭//
唐烨看了眼好友栏,他的小徒弟果然不在线上。
于是发了个信息过去“最近很忙?”
游戏打到将近十二点,退出时突然收到了那人的回信。
“嗯,最近收留了一只没饭吃的小猫。”
唐烨挑挑眉,女人就喜欢猫啊狗啊的,他从来不觉得那些带毛的家伙有什么可爱的。
“所以?”
“所以,每天要给它做饭,带它逛公园,陪它聊天,上网的时间就少了。你最近好像也总不在,有事吗?”
唐烨想了想,“找到了一个可以蹭饭的地方,其实我们差不多,我总不能吃完了人家的拍拍屁股就走吧,就当发善心陪那人聊会天,结果聊到很晚。就不想上来了。”
“……”
夏晗想,我们差得挺多的。不过,这人的处境和小猫倒是一样。
“上次,你说的暗恋----”
在那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叶思寒的暗恋故事深深触动夏晗的心。
隔着电脑,他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不了解那人的品性。但是,在那一刻,在那人一遍遍说着对心上人无法割舍的思念时,他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敲了一下。
二十九年人生里,他不懂什么叫暗恋。端正的外貌加上优异的成绩,他把女生心中白马王子的形象具体化。收过太多的情书和巧克力,也交过一两个仅限于牵手的女朋友,谈一场青涩懵懂的恋爱。
后来----
后来认识了袁硕,被表白,很自然地在一起。
他不知道暗恋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也不能理解一段一见钟情的暗恋能让人付出这么多。
偌大的校园里,寻找一个已经离开的人的影子,是一种什么样的执着;一点小小的发现,欣喜中夹杂着求不得的凄凉,疯狂到极致。
即使七年过去了,他也没能从这段很深,很深,很深的,深度暗恋中走出来。
说不下去的叶思寒突然断了线,夏晗却在电脑前呆坐了很长时间。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那么在意这个人的故事,好像故事中那个同名的人,真的,变成了他一样。
是因为分手太久,缺乏爱?否则怎么会产生如此荒谬至极的想法。
“我,其实,不太懂,暗恋,是不是就和喜欢一个人是一样的感觉。”
他和袁硕大一认识,到分手,整整九年。经历过太多的波折,人生的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都走了一遍,他们的感情应该是无坚不摧的了。所有人,包括他自己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和那个人分开。
以为,那就是命定。
“我也,也有过一个很喜欢的人。可能,我比你幸运一点,我和那个人在一起了。”
意外发生,袁硕的不离不弃感动了所有人,林玉抱着他哭着说他找了一个世上最好的男人。以后,绝对,绝对不可以负了袁硕。
“故事应该到这里就结束的。结束了,就不会再有伤害。不会有一天醒来时,发现,只是做了一场长达九年的梦。”
九年,他用心爱着这个对他不离不弃的男人。他学着站起来,学着说话,学着为那个人下厨房,学着照顾他的一切,容忍他父母的刻薄,容忍后期的变故。
而他以为对他不离不弃的那个人,原来,原来,只是还没有从梦里醒来。
他爱的,只
唐烨:“不用了,我早上不习惯吃东西。”
若是一个月前,夏晗便不再说什么了。可逐渐熟悉的现在----
“知道了,我算着你上班的时间做好饭给你送去。”
唐烨不能理解他的固执,皱着眉头看他,半晌后,一脸挫败地回了家。
登陆游戏,猴精早已等不及,第一时间跳出来质问他这段时间着了什么魔,游戏里都快找不到他的踪影了。
这段时间……他一直和对面的男人混在一起。
托那人的福,他每天都能吃到健康营养的家常菜。
那人喜清淡,但为了照顾他,餐桌上也经常会出现麻婆豆腐、水煮鱼之类重口味的菜。
那人夹得很少,基本上一大盘都进了他的胃。
唐烨还发现,那人滴酒不漏。白酒、红酒,啤酒,一概不碰。
不光酒,他那干净整洁的小屋里连烟灰缸这样的东西都不存在。
现在这年头,这样的人真是少之又少。
第13章 故事
进入社会,烟酒这种东西是避免不了的,就算他不屑溜须拍马那一套,但朋友聚会、同事喜宴是推脱不掉的。
滴酒不沾的人却会在每天晚餐时分拿出冰镇好的啤酒放在他面前。
这份细致、体贴加深了唐烨对他的好感。
从此,他断了和罗奇的单身狗晚餐约,推了李烈风的泡妞约,下班后匆匆往家赶。
出了地铁口,有时会巧遇回家的男人,他们便一同逛逛超市,买些必需品。
回家路上,明明手里提着很多东西,男人也会追上拎着西瓜的老人,愉快地帮人送到家。
有时候唐烨会感觉这人和自己活在不同的世界,可当他回过头,冲着自己微微一笑----
唐烨更想掀桌了。
为什么明明其貌不扬的男人会和他的白月光有一样的笑容。
回到家,男人衣服也不换,走到厨房忙活开来。
三十几度的高温,厨房里没有空调和风扇,穿着长袖,扣子也扣到最上面一颗的男人早已是汗流浃背。
唐烨其实很想问他,为什么那么在意别人的目光。
有些伤疤是一辈子也除不掉的,但是谁能把自己藏起来一辈子。
晚餐后,吃了水果,天气好的时候,他们会在家附近的广场、公园散步消食。
那人曾经在c市待了五年,后来去了很多地方,最后选择回到故乡开一间仅能养活自己的小店。
唐烨问他在c市是做什么工作的,回来了为什么不做回老本行。
男人笑笑,毕业七八年了,他没有过一份正式的工作。
唐烨很惊讶,s大毕业,又不是不愁吃穿的富二代,浪费了七八年时间,这人都在干什么?
男人的目光染上了忧伤,夏夜的繁星照进漆黑的瞳仁里,低低的叹息幽远苍凉。
一直都在被包%养。
后来毁了容,被嫌弃被罢养,在外地打了些零工攒下一点点钱,回了故乡,开一家小店养活自己。
男人说完自己先笑了,唐烨却从那笑里察觉出无法掩饰的悲切。
男人,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猴精还在絮絮叨叨地抱怨着他的神隐,不光他,就连一直回应“在忙”的小妖妹妹也没了消息。帮里人都在说你们俩是不是携手私奔了。叶大侠,你不会真跟小妖发展什么师徒恋吧,不要啊,//大哭//
唐烨看了眼好友栏,他的小徒弟果然不在线上。
于是发了个信息过去“最近很忙?”
游戏打到将近十二点,退出时突然收到了那人的回信。
“嗯,最近收留了一只没饭吃的小猫。”
唐烨挑挑眉,女人就喜欢猫啊狗啊的,他从来不觉得那些带毛的家伙有什么可爱的。
“所以?”
“所以,每天要给它做饭,带它逛公园,陪它聊天,上网的时间就少了。你最近好像也总不在,有事吗?”
唐烨想了想,“找到了一个可以蹭饭的地方,其实我们差不多,我总不能吃完了人家的拍拍屁股就走吧,就当发善心陪那人聊会天,结果聊到很晚。就不想上来了。”
“……”
夏晗想,我们差得挺多的。不过,这人的处境和小猫倒是一样。
“上次,你说的暗恋----”
在那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叶思寒的暗恋故事深深触动夏晗的心。
隔着电脑,他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不了解那人的品性。但是,在那一刻,在那人一遍遍说着对心上人无法割舍的思念时,他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敲了一下。
二十九年人生里,他不懂什么叫暗恋。端正的外貌加上优异的成绩,他把女生心中白马王子的形象具体化。收过太多的情书和巧克力,也交过一两个仅限于牵手的女朋友,谈一场青涩懵懂的恋爱。
后来----
后来认识了袁硕,被表白,很自然地在一起。
他不知道暗恋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也不能理解一段一见钟情的暗恋能让人付出这么多。
偌大的校园里,寻找一个已经离开的人的影子,是一种什么样的执着;一点小小的发现,欣喜中夹杂着求不得的凄凉,疯狂到极致。
即使七年过去了,他也没能从这段很深,很深,很深的,深度暗恋中走出来。
说不下去的叶思寒突然断了线,夏晗却在电脑前呆坐了很长时间。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那么在意这个人的故事,好像故事中那个同名的人,真的,变成了他一样。
是因为分手太久,缺乏爱?否则怎么会产生如此荒谬至极的想法。
“我,其实,不太懂,暗恋,是不是就和喜欢一个人是一样的感觉。”
他和袁硕大一认识,到分手,整整九年。经历过太多的波折,人生的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都走了一遍,他们的感情应该是无坚不摧的了。所有人,包括他自己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和那个人分开。
以为,那就是命定。
“我也,也有过一个很喜欢的人。可能,我比你幸运一点,我和那个人在一起了。”
意外发生,袁硕的不离不弃感动了所有人,林玉抱着他哭着说他找了一个世上最好的男人。以后,绝对,绝对不可以负了袁硕。
“故事应该到这里就结束的。结束了,就不会再有伤害。不会有一天醒来时,发现,只是做了一场长达九年的梦。”
九年,他用心爱着这个对他不离不弃的男人。他学着站起来,学着说话,学着为那个人下厨房,学着照顾他的一切,容忍他父母的刻薄,容忍后期的变故。
而他以为对他不离不弃的那个人,原来,原来,只是还没有从梦里醒来。
他爱的,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