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人该做的事,江湖人可以无耻无德但少不了一个义字。傅骁寒待他不薄,他不愿意做对不起他的事。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想来,这便是我的命了。”他苦笑,一点也不顾及傅绍嵘渐趋严肃的脸。

    牢房的气味不好闻,也时常有老鼠出没,此刻静悄悄的,只剩下鼠虫爬来爬去的声音。

    傅绍嵘转头离开,脸上还带着怒气,大约是从未想到会有人拒绝自己的要求。

    自从程遇春入狱后,梨园的声势便大不如前了,孟繁花依旧是不瘟不火的旦角,并未有人趁此机会脱颖而出,青州百姓不免替程遇春喊冤。

    天边的月亮又挂了上去,黑黝黝的天空里亮着一弯淡黄色,城里静悄悄的,时而有狗吠,黄色的半人高的狗从巷子里窜出来,龇着牙,嘴角流着涎,偶尔有路过的行人,黄狗便瞪着铃铛一般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那个人。

    孟繁花晃悠悠地走在路上,猛地被蹿出来的一条狼狗扑倒,跌在地上。

    他的眼前出线一双女人的腿,蹬着细长的高跟鞋,往上看,是一身海棠色的旗袍,领子上藏着一张艳色的脸,抹了□□,擦着胭脂,顶了一头又卷又长的波浪。“阿花,过来,不许咬人。”那个女人的声音是软糯的越腔,唤起人来都是浓浓的撒娇味。孟繁花“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扒着那女人的腿不肯撒手。

    “侬作啥子啊,拿我放开了呀。”

    孟繁花一把鼻涕,哭的不成样子:“毓秀,毓秀,你回来了,你回来了,你不要怨我!”

    女人嫌弃地跺了跺脚,然后一阵脚步声响起,孟繁花抬起头,便看见傅骁寒那张脸。只见他冷着一张脸,在月色下闲的阴森恐怖,此刻张开一口森森白牙,居高临下地:“你也觉得很像吧。”

    孟繁花登时便有如雷劈,浑身怔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身体仍是不停地颤抖着,忽然双手掩面,哭出了声:“毓秀,是我害了毓秀,我对不起程老板。”

    傅骁寒沉着脸,压住怒火:“果然是你杀了毓秀。”

    孟繁花听了一下子从地上直起身来,连连摇头:“不,毓秀不是我杀的,她是自杀的。”他停了一会,又继续说道:“她是太爱我了,是我对不住她。”

    “我同毓秀本是青梅竹马,可我在十一岁的时候被父亲卖进戏园子,签了生死契,而毓秀被她的家人卖给青楼的老鸨,我虽痛心却也无力回天。后来我便常同毓秀暗通款曲,时日一长,毓秀不慎有了身孕。我同她讲这孩子不能留,从前她事事听我的,可是这一回她坚决得很。我发了狠,我告诉她,她一个娼女根本不配拥有孩子,生下来,也只会是无尽的痛苦。我不知道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再听到她的消息,便是她自尽。 ”孟繁花边说边不停地淌眼泪。

    傅骁寒问他:“那怎么扯到程遇春身上去了。”孟繁花楞了一下,有些难堪的样子:“我一向嫉妒程老板,总是向毓秀提起,她......”

    傅骁寒哼了一声,知晓那提起必然不会是什么好话,只是这二人,真是不知如何说!

    “如今真相大白,也该还程遇春一个清白,你是自己去还是我提你去见官?”

    “不敢不敢,自然是我自己去。不劳烦傅少爷了。”孟繁花素来是个胆子小的,不然也不会做了那么多日的缩头乌龟,不肯为毓秀的孩子负责,导致一尸两命,闹出这等惨剧。看他如今这幅模样,三魂没了七魄,真是可怜,只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傅骁寒也不为他可怜。

    看守的警察打开牢门,对着程遇春说:“程遇春,你可以走了,有人替你翻案了。”

    不想竟这么快。似乎在意料之外,又好像不是。

    警察署的门口,傅骁寒一尊玉似的站着,外头太阳很暖和,程遇春抬手遮了遮早春的阳光,将将从狱中出来,几日才见到这一回太阳,好像已经习惯了黑暗。他朝程遇春拱手弯腰行足了礼节:“多谢傅少爷救命之恩。”

    傅骁寒的脸色淡淡的,双手背在后面:“遇春,我为你做什么都是我自愿的,你明白吗?”

    天下自然没有白吃的午餐,你既得了乖必然要卖个便宜,所谓投桃报李,大抵这么个意思。程遇春垂着眼,不去看他,不咸不淡地:“那傅少爷是想让遇春伺候您几回?再大的债总也可以还清吧。”

    警察署在不算偏僻的地方,街市上虽说人迹稀少,却也不时来来往往着行人。程遇春不愿意同他在大街上拉扯便同傅骁寒告辞,转身之际,被一只胳膊扯到墙根处,傅骁寒如今还没有他高,却有着一双狼一样的眼睛,而他本人也像一匹恶狼,认准的东西就绝对不会放手。

    “傅少爷,请您自重。”

    “遇春,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他在他的耳边呢喃细语,像是情人之间的挑逗,程遇春红了脸,又羞又气,一把推开傅骁寒,落荒而逃。

    回了家,班主父亲不在家中,因为自己的事,已托傅骁寒将他父亲送到医院里,并未让他知晓自己锒铛入狱,只说去了外地演出,让他在医院待两日,自己也好放心。

    傅骁寒,傅骁寒,好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占据了自己的生活,为什么要将父亲交到他手中。

    外头还有个傅绍嵘虎视眈眈,这又有傅骁寒不肯撒手,自己这是做了什么孽,竟同父子两人都扯上关系。

    第7章 春心

    “遇春,你多吃些。”程遇春将父亲从医院接了回来,脸色还不错。班主父亲瞧着他的脸,像是瘦了不少,想来外地的饭菜应是吃不惯,便在家里炒了好几个菜,只叫他吃。程遇春是不喝酒的,只偶尔班主父亲会小酌两杯,唱戏的素来爱惜自己的嗓子。

    思来想去,总觉得毓秀的案子疑点重重,孟繁花的话显然也不可尽信,不过自己已经出来了,其他的事便再无瓜葛。

    午后,傅骁寒说约他出去。

    到了地点,只见傅骁寒在弹钢琴。

    这纨绔少爷竟会弹钢琴。程遇春站在他旁边,初春的太阳甚好,透过窗子照将进来,打在傅骁寒的脸上,仿佛脸上透了光,粉红粉红的绒毛十分可爱。他的睫毛很长,乌云一样盖住眼睛,程遇春记得,他是狭长的凤眼,看起人来颇有气势。他的手在琴键上跳舞,白皙而修长,握起来却很有力。

    他的样子很恬静,可程遇春知道,他从来不是一个恬静的人,终有一天,他会变的同他父亲一般,周身只剩下凛人气势和铮铮的傲骨。他不过是他生命里的过客,一个绊脚石,甚至连绊脚石也称不上,因为他还不配,他连个女人都不是。

    “这是什么?”

    “一首我很喜欢的曲子,《致爱丽丝》。遇春,也是致你的。”

    他才十五岁,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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