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宋逸篇(4)
其实是没有什么生物钟的,睡觉的时间也不甚规律。
但宋逸早上醒来坐起来时,一看时间,却刚好是主人将醒未醒的时候。
这种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为主人叫早的机会。
宋逸翻身起来,发现主人的脚背正露在外面,可能是温度调的有点高,不自觉地掀了被子。
宋逸握住主人的脚,想给他再塞回去,却在下一秒改变了主意。
他就跪在床下,伸出舌头舔向了主人的脚缝。
脚缝是非常敏感的地方,主人本身也是受不得这个,用了很久才能接受舔一会儿。
这时主人不太清醒,触感可能有些迟钝,暂时还没有什么反应。
主人讨厌湿淋淋的感觉,所以他最好不要将口水留在上面。
宋逸有时候发现自己也会很恶趣味,致力于发掘主人隐秘不为人知的地方。
主人左脚拇指的凹陷处有一点小伤痕,可能时间久远,连主人自己都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受的伤,但是他知道,每次舔到那里,他用舌头扫过疤痕的时候,主人的脚趾就会在他嘴里微微颤动,颤抖的幅度很小,几乎无法察觉,但他知道,就在那里。
也许是因为奴隶总喜欢舔弄的缘故,杜隽自己也很注意对脚部的保养,指甲是定期修的,洗完澡也会抹点乳液软化角质,或许是唾液也有些滋润的效果,总之,杜隽的脚很好看。
生理的原因不会太过柔软,但总是白皙干净,又有些硬朗,所有的事情都不是理所应当的,如果只是仗着奴隶最自己的敬畏而不修边幅,那久而久之,必定是分道扬镳了之,有彼此吸引的特质在,才是长久之道。
宋逸暗道惭愧,他就是不修边幅的人,之前都是仗着本身的魅力才吸引到主人,本钱总会耗光的,以后还是应该多加注意,也许要跟方琼请教请教?
脚缝被舔对杜隽的刺激还是很大的,他很快就醒了过来。
睁眼一看是宋逸,便又闭上了眼睛,还把脚往前伸了伸,嘴里含混了一句宋逸也没听清,好像又睡着了。
宋逸把整个脚趾头都含了进去,打着转地舔舐讨好,在他眼里,主人什么都好,含着主人的脚趾,他一点都没有感觉到被轻视,反倒是有浓浓的满足感。
光是舔脚趾不可能让主人射的,宋逸也不可能,因此他舔了一会儿,便用湿巾擦干净主人的脚,重新去漱了口,刷了牙,再次回到卧室。
这次的目的是主人的晨勃了。
这是一种不自主的勃起状态,也不是真的需要射精,但主人一向节制,也不需要刻意禁欲。
昨天才刚释放,短期内主人怕是不会再允许了,宋逸放下这个念头,专心服侍,撇去这个,他是真的想要和主人肌肤相亲,像是患了肌肤渴求症似的,必须要触碰到主人才能缓解。
最亲密的大概就是自己的口舌含住主人的欲望了,比插入还要刺激。
无需主人催促,他自动就献出了自己的喉咙,把自己钉在了主人的阴茎上,这样的感觉真像是一个自慰器,不考虑自己的感受,只从主人最舒适的角度着想,一次次地给与快感,自慰器有自己的意愿吗?当然没有,一切都要遵从主人的意愿他才有存在的意义。
主人射的很快,宋逸用舌头接住了,小心地收在里面,没有咽下,改用纸巾擦干残余。
他喜欢这一部分,比起直接咽下去,他更喜欢主人的精华一直留在口腔的感觉,略有腥膻的味道充斥在口咽处,随着每次呼吸浸染到全身,这样,主人的一部分就永远存在自己身上了。
主人似乎又睡了个回笼觉,这样更好,宋逸心情愉悦地做好了早餐,热气腾腾地端到主人卧室。
香气扑鼻是最好的叫醒工具,别说还是宋逸这样的大师,杜隽在他进屋的一刻就睁开了眼睛,宋逸珍惜地把嘴里的东西一口口咽下,然后对杜隽露出一个最诚挚的微笑,“主人,吃早餐了。”
用热毛巾擦了把脸,杜隽饶有兴味地看着还赤裸着身子没穿任何衣服的宋逸,宋逸很大方地任他打量。
身上别无长物,只有主人给的鞭痕,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了,他不介意主人多看几眼,他甚至不介意别人看到,果真如此,他也只能从中得到自足。
气氛如此好,杜隽也不介意没有刷牙的事了,只用清水漱了漱口,拿起早餐。
是宋逸自制的三明治,兼顾了营养、美味、方便。拿在手上就是一口的量,绝不会有酱料滴在手上,外壳甚至还是酥脆的,杜隽咬了一口,满足地眯起眼。
这实在是不常见,宋逸只偶尔做一次饭,平日杜隽也不会让他动手,这样美好的事情,当做惊喜就好,如果时时有,日日吃,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理所应当,宋逸会怎么想他不知道,他只是不愿意辜负宋逸的心。
擦干净嘴,宋逸撤了盘子,杜隽招手示意他过来。
宋逸从他腿边跨过去,刚上去,杜隽就把手伸到下面,刺了一指进去。
即使相对松弛的后穴,在没有润滑的情况下,都是很难进入的,宋逸“啊”了一声,第二反应就是分开腿,然而杜隽已经抽出来了,在他脸上拍了拍,“记得排便。”
只一句话,宋逸上班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
其实是没有什么生物钟的,睡觉的时间也不甚规律。
但宋逸早上醒来坐起来时,一看时间,却刚好是主人将醒未醒的时候。
这种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为主人叫早的机会。
宋逸翻身起来,发现主人的脚背正露在外面,可能是温度调的有点高,不自觉地掀了被子。
宋逸握住主人的脚,想给他再塞回去,却在下一秒改变了主意。
他就跪在床下,伸出舌头舔向了主人的脚缝。
脚缝是非常敏感的地方,主人本身也是受不得这个,用了很久才能接受舔一会儿。
这时主人不太清醒,触感可能有些迟钝,暂时还没有什么反应。
主人讨厌湿淋淋的感觉,所以他最好不要将口水留在上面。
宋逸有时候发现自己也会很恶趣味,致力于发掘主人隐秘不为人知的地方。
主人左脚拇指的凹陷处有一点小伤痕,可能时间久远,连主人自己都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受的伤,但是他知道,每次舔到那里,他用舌头扫过疤痕的时候,主人的脚趾就会在他嘴里微微颤动,颤抖的幅度很小,几乎无法察觉,但他知道,就在那里。
也许是因为奴隶总喜欢舔弄的缘故,杜隽自己也很注意对脚部的保养,指甲是定期修的,洗完澡也会抹点乳液软化角质,或许是唾液也有些滋润的效果,总之,杜隽的脚很好看。
生理的原因不会太过柔软,但总是白皙干净,又有些硬朗,所有的事情都不是理所应当的,如果只是仗着奴隶最自己的敬畏而不修边幅,那久而久之,必定是分道扬镳了之,有彼此吸引的特质在,才是长久之道。
宋逸暗道惭愧,他就是不修边幅的人,之前都是仗着本身的魅力才吸引到主人,本钱总会耗光的,以后还是应该多加注意,也许要跟方琼请教请教?
脚缝被舔对杜隽的刺激还是很大的,他很快就醒了过来。
睁眼一看是宋逸,便又闭上了眼睛,还把脚往前伸了伸,嘴里含混了一句宋逸也没听清,好像又睡着了。
宋逸把整个脚趾头都含了进去,打着转地舔舐讨好,在他眼里,主人什么都好,含着主人的脚趾,他一点都没有感觉到被轻视,反倒是有浓浓的满足感。
光是舔脚趾不可能让主人射的,宋逸也不可能,因此他舔了一会儿,便用湿巾擦干净主人的脚,重新去漱了口,刷了牙,再次回到卧室。
这次的目的是主人的晨勃了。
这是一种不自主的勃起状态,也不是真的需要射精,但主人一向节制,也不需要刻意禁欲。
昨天才刚释放,短期内主人怕是不会再允许了,宋逸放下这个念头,专心服侍,撇去这个,他是真的想要和主人肌肤相亲,像是患了肌肤渴求症似的,必须要触碰到主人才能缓解。
最亲密的大概就是自己的口舌含住主人的欲望了,比插入还要刺激。
无需主人催促,他自动就献出了自己的喉咙,把自己钉在了主人的阴茎上,这样的感觉真像是一个自慰器,不考虑自己的感受,只从主人最舒适的角度着想,一次次地给与快感,自慰器有自己的意愿吗?当然没有,一切都要遵从主人的意愿他才有存在的意义。
主人射的很快,宋逸用舌头接住了,小心地收在里面,没有咽下,改用纸巾擦干残余。
他喜欢这一部分,比起直接咽下去,他更喜欢主人的精华一直留在口腔的感觉,略有腥膻的味道充斥在口咽处,随着每次呼吸浸染到全身,这样,主人的一部分就永远存在自己身上了。
主人似乎又睡了个回笼觉,这样更好,宋逸心情愉悦地做好了早餐,热气腾腾地端到主人卧室。
香气扑鼻是最好的叫醒工具,别说还是宋逸这样的大师,杜隽在他进屋的一刻就睁开了眼睛,宋逸珍惜地把嘴里的东西一口口咽下,然后对杜隽露出一个最诚挚的微笑,“主人,吃早餐了。”
用热毛巾擦了把脸,杜隽饶有兴味地看着还赤裸着身子没穿任何衣服的宋逸,宋逸很大方地任他打量。
身上别无长物,只有主人给的鞭痕,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了,他不介意主人多看几眼,他甚至不介意别人看到,果真如此,他也只能从中得到自足。
气氛如此好,杜隽也不介意没有刷牙的事了,只用清水漱了漱口,拿起早餐。
是宋逸自制的三明治,兼顾了营养、美味、方便。拿在手上就是一口的量,绝不会有酱料滴在手上,外壳甚至还是酥脆的,杜隽咬了一口,满足地眯起眼。
这实在是不常见,宋逸只偶尔做一次饭,平日杜隽也不会让他动手,这样美好的事情,当做惊喜就好,如果时时有,日日吃,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理所应当,宋逸会怎么想他不知道,他只是不愿意辜负宋逸的心。
擦干净嘴,宋逸撤了盘子,杜隽招手示意他过来。
宋逸从他腿边跨过去,刚上去,杜隽就把手伸到下面,刺了一指进去。
即使相对松弛的后穴,在没有润滑的情况下,都是很难进入的,宋逸“啊”了一声,第二反应就是分开腿,然而杜隽已经抽出来了,在他脸上拍了拍,“记得排便。”
只一句话,宋逸上班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