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孩子。无论如何你都是我的孩子啊。」沐雨文抱住女儿。

    太久役有拥抱的母女彼此的动作名都有点僵硬,不过没有关系,以后多多拥抱就会熟练,回抱着母亲,沐紫想。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个子己经超过母亲了呢?人都会变的,阿荃曾经这样说过,好的改变不妨多一点。

    阿荃己经勇敢地改变了,被她的改变所救的自己也不应该墨守成规,不是么?「不过,如果妈妈嫁了张叔叔,我们就要搬到美国去了,这样也可以么?」

    「可以啊!这里的教育制度太无聊了,我想去美国,我超爱nba的!不过妈妈,即使你嫁了张叔叔我也不要改名,好么?」坐在母亲旁边,原本一脸开心的沐紫忽然正色说道。

    「当然,他要让你改名我就不嫁了,这辈子你就叫休紫,谁也不许改!」看着母亲理所当然的反应,沐紫挑了挑眉。

    「因为……‘沐紫’是世界上最好的名字。」

    看着看向自己的女儿,沐雨文笑了,目光看向窗外,她想起了七年前弟弟和自己最后的对话——「姐姐,如果哪一天我忽翻消失,给不要害怕!」

    「这个孩子就叫沐紫,千万不要改名。」

    「沐紫这个名字会保佑这个孩子,‘沐紫’会平安长大。」

    「……」没错,阿紫,谢谢你的保佑,这个孩子己经平安长大。

    ——六人房间全书完

    【后记】

    ―大家好,我是月下桑,很高兴在第六本和大家见面。

    之前的故事似乎都是和「鬼」牵连到的故事,我是个很讨厌固定模式的人,所以这一次就想写一本和鬼无关的故事。

    不过还是亡灵的故事。所以基本上和亡灵书这个主题还是相关的。

    关于沐紫这个人的身世,在这里算是公开了,一直都是冷眼看着段林在故事里被耍的团团转也不帮忙的冷竣少年,原来是一个好人,想不到吧?(起码我没想到。)而一开始老好人姿态出现的段林其实有着更探沉的身分。

    关于这本书的灵感:我是相信死亡有征兆的,我说过的梦到外婆去世的事情,还有投有说过的上小学前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开学前明明约好一起参加开学典礼的,然而第二天我站在楼上,看到楼下他的家人穿着黑衣从接下鱼贯而过。

    当时还在世的外婆告诉我,今天她陪我上学,xxx(我那个好友的名字)昨天走了。

    中国人是很避讳死亡的,即使是「死」了,住往也会用别的说祛代替,我的好朋友「走」了。

    走得潇洒,走得一干二净。

    据说是洗脸的时候淹死的,洗脸能够淹死人,太下可思议了吧?不过从那次开始我便得了恐水症,半年的强迫险与水接触才好。

    (这其实是第三本《背面》的灵感来源)很小的事清也会死人的,有的时候看到诸如此类的荒诞死因,我就会想:这是该着那个人去了。

    注定的死亡是无法抗拒的,这是褂肖极的想法,下过也因此产生了将这个主题定为第六本内容的念头。

    这本也不算很恐沛的故事,某种层面说,只是关于死亡的一种讨论。

    希望大家看得愉快,谢谢,我们下本见。

    亡灵书之七《亡灵归来》[大结局]

    文案

    不要打扰在沉眠中的人,更不要拿走不属於你的东西……

    两个盗墓者,来到「汾岭」这个毫不起眼的小村子,做着发财梦的他们,发现了可怕的坟场,还挖出了宛如活人的「她」……

    「她」要取回失去的一切,戒指、断手、丈夫,还有……儿子!

    同时,段林的身世之谜,也将揭晓!

    亡灵归来了……回来的,是谁?

    「教授……你说……会不会是舒佳自己走出去的?」

    一句话,宛如晴天霹雳一般,砸中了段润之,也砸中了说出这句话的王一函。

    如果说这句话带来的惊愕程度只是暴风雨的话,那麽,三个月之後,舒佳在某个早上重新出现在段润之办公室的时候,带来的就是史上最强的飓风!

    重新回来的舒佳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非但如此,而且……

    舒佳怀孕了。

    那之後过没有多久,段教授就消失了,连同怀孕的死者──舒佳。

    【楔子】

    永远不要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第一章】盗墓夜惊魂

    世上三百六十五个行当,盗墓也是其中一种,做为小偷的分支,盗墓也是偷盗;与普通偷盗不同的是,盗墓盗的是死人的家当。

    赵金魁和郑宝仁就是盗死人家当的盗墓人。

    两个人都是三十来岁的年纪,精精壮壮、皮肤黝黑的赵金魁是个看上去像乡下人的汉子,事实上他本来也是个乡下人,觉得种田赚钱太少,后来做了这没本生意。

    郑宝仁就不同,长相斯斯文文的,说话永远温和有礼,还戴了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就像个文化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看不出他做的竟是死人的买卖!

    务农出身的赵金魁有的是力气和胆量,毕业于t大考古学系的郑宝仁有知识和头脑,机缘巧合之下两人一拍即合,就此成了搭档,十年下来也算业界小有名气的人物。

    不同于其他那些同行见坟就挖、每天都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挖个三百三十天的作风,这对二人组每年只做一次买卖,而这一次买卖往往就够两人吃香喝辣一整年。

    别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那两个人一挖就能挖出宝来,也不懂为什么一挖就能挖出宝来还不天天挖多赚他几笔,问起的时候郑宝仁总是斯斯文文的笑笑,但笑不语。

    他们这每年一次的买卖可不是外人想像中那般容易,一年中闲暇的时候他们也不像外人以为的无所事事,每一天,他们都在为下一笔生意做详细的规画。

    流传在外界的古董是线索,分析它们的年分,周身的土壤环境……小心翼翼的顺藤摸瓜摸到它们的可能出土地,然后调查当地的历史,考察当年的大户祖坟,这样才造就了外人眼中的一挖一个准,可没有想像中那样容易!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汾岭」的地方。

    两人原本刚刚做完一笔「生意」归来,火车上偶然遇到了一名年轻男子,多年积累下来的好眼力,让赵金魁一眼认出了男子身上的玉是块宝!

    再三盘问之下得知了那个叫汾岭的地名,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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