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为了拿个手机嘛,干嘛这么拼命。
“不错,就是要这样。”当我跑过其中一个裁判,他赞赏地对我说。
当我跑到第四圈,我明白了裁判那句话的意思——那时候,其他六个选手都已经在疲劳地走,而我是仍然在跑的那一个。
就这样,我慢悠悠地匀速跑,六个选手跑跑停停,到最后半圈的时候我前面竟然只剩一个人。抱着试一试不吃亏的态度,我用最后力气开始冲刺,对手看到我加速也开始冲刺。我们两个在这短短的一段距离中杠上,时前时后,不相上下,眼看终点线近在咫尺,我用尽吃奶的力气冲刺!我缓冲地跑了几步后,瘫软下来,有一个人扶住我,我头也没力气抬了,喘着气问他:“我是第几名?”
“你是第一名。”他说。
是王止,扶我的人是王止。他说,我是第一名。天哪,我太开心了!拿第一名开心,王止来扶我我更开心。在伤病连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他,这是我们离开伤病连之后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我的右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他的左臂环着着我的腰扶我去了操场边设的露天休息处。
我们不是一个寝室的,离开伤病连之后,我和他的交集就没多少了。因为在伤病连的时候,就我们两个是一个班的,我有借口天天坐到他旁边骚扰他,骚扰了几天,我发现他几乎什么稀奇古怪的知识都有,这让我更崇拜他了。
正常上课之后,我和他接触就少了。王止的日常活动在位置上不是写作业,就是看书。吃饭,回寝室也是独来独往一个人,不是他人缘不好,我看得出来,是他在刻意疏远人群。
我也没什么借口去找他说话,只能偶尔拿几道不会的英语题数学题去问他,他也每次会耐心地教我。
有一回我做错了一道英语题,搞不明白。我的同桌孙春亭也不在,我就去问王止。
the old man lives ( ).but he & feel ( ).
a.alone ; alone b.lonely ; lonely
bsp; ; lonely d.lonely ; alone
“翻译一下。”小王子指着题目。
“嗯……这个老……男人……”我停住,看着王止,我看见他轻轻笑了一下。“我翻错了?”我纳闷。
“也不能说错,就是这样翻有点不太好。”
“老人什么生活,但是他不觉得什么。alone是独自,lonely是孤独。”
“有什么区别吗?”我不明白。
“当然有。”王止说,“一个人独来独往,并不代表他会孤独。”
“哦哦,我知道了。老人独自(alone)生活,但他不觉得lonely。”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王止也是这样,他lives alone,但他并不感觉lonely。
他像卡夫卡一样热爱孤独,上了大学语文课的我才知道有一个叫作卡夫卡的奥地利作家,他最有名的作品叫《变形记》,讲的是一个推销员变成一只甲虫的故事,我脑子里忽然闪现出我和小王子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原来,他看的不是湖南台的变形记……是卡夫卡写的小说。还好没有说出来,丢人。
王止是运动会的后勤,是他负责的我。有长跑经验的人都知道,你跑的时候没感觉多累,跑完赛程之后才是最最难受的。我的衣服完全被汗水打湿,亚麻色头发也湿漉漉地粘在一起了,喉咙、嘴里一股子咸猩味直冒恶心,双腿酸痛到不行。我心中感叹:我的小苹果,为了你我历经磨难。
“要喝水吗?”我们在露天休息处坐下。
“要,要。”
小王子塞了好几个吸饱水的棉球到我嘴里,嘱咐我含着,别吞下去。
“你要含着棉花含一会儿才能喝水。”
我含着棉球说:“嗯嗯。”
休息处太热,我们向班主任请假回了教室,班主任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还骄傲地夸我是一匹意外杀出来的黑马。
我发誓,就是给我两个、三个苹果我也再也不要参加任何长跑了。
学校规定运动会期间无论是观众还是运动员都不能呆在教室,防止学生逃避运动会。所以,现在教室只有我和王止两个人。
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王止坐在我的旁边用白色的耳机听着歌。“你在听什么?”我问他。
“许嵩的歌。你要听吗?”他回答。
“要听。”
他递给我耳机的一只,我们就这样坐在一起,每个人听一只耳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问他有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本来我认为他没太可能看过,谁知道他熟的很,然后我们就绕着《盗笔》大聊特聊,原来,他什么书都看,最喜欢的中文作家是鲁迅,他说鲁迅把我们江南的风雨人情、山水景致描绘得亲切又真实,非常有带入感。又讲到马尔克斯和莫言,私底下觉得莫言的作品高度和马尔克斯一样该拿诺贝尔奖。
我当时听得并不是很明白,令我震惊的是过了几年那个叫莫言的作家真的被授予了诺贝尔奖文学奖,我不得不佩服小王子的远见卓识。而且,直到我大学毕业,我都没遇见过谁对文学有更深的见解。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读的是工业大学没有中文系吧。
高中毕业的时候他还送了我一整套《龙族》。他太了解我了,他说:“知道你不爱看严肃文学,《龙族》你喜欢吗?”
从这天开始,我们就一起去食堂吃饭了。我知道,小王子已经把我当朋友了。两个星期之后,我搬到了小王子的寝室,和他成了上下铺。这事说起来有些复杂。
我相信,每个人学生生涯中总会遇到个奇葩室友。该奇葩叫作王志云,就是军训的时候讥讽我的那个男生。
他让我真正地见识到了,什么叫,人至贱,则无敌。洗头水,从来不买;卫生纸从来没有,能用别人的决计不用自己的,还认为我们理所应当该给他用。我们有零食被他看见,他和你隔半个教室都要跑过来讨,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吃零食,因为他永远都是在熄灯的时候钻进被窝里悄悄咀嚼他自己的零食,生怕我们和他要。
我们在卫生间超过了一分钟,他就在外面大呼小叫地拍门加踢门,催我们出来。他上卫生间从来不许别人催。
这些,我勉强忍。可有的事,真tm让人忍不了。他经常不打一声招呼就拿我们的东西用,被发现了他还要说,一个寝室用一下怎么了!
“王志云!你tm这叫拿吗,你tm这叫偷!”我曾经和他发生过语言
“不错,就是要这样。”当我跑过其中一个裁判,他赞赏地对我说。
当我跑到第四圈,我明白了裁判那句话的意思——那时候,其他六个选手都已经在疲劳地走,而我是仍然在跑的那一个。
就这样,我慢悠悠地匀速跑,六个选手跑跑停停,到最后半圈的时候我前面竟然只剩一个人。抱着试一试不吃亏的态度,我用最后力气开始冲刺,对手看到我加速也开始冲刺。我们两个在这短短的一段距离中杠上,时前时后,不相上下,眼看终点线近在咫尺,我用尽吃奶的力气冲刺!我缓冲地跑了几步后,瘫软下来,有一个人扶住我,我头也没力气抬了,喘着气问他:“我是第几名?”
“你是第一名。”他说。
是王止,扶我的人是王止。他说,我是第一名。天哪,我太开心了!拿第一名开心,王止来扶我我更开心。在伤病连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他,这是我们离开伤病连之后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我的右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他的左臂环着着我的腰扶我去了操场边设的露天休息处。
我们不是一个寝室的,离开伤病连之后,我和他的交集就没多少了。因为在伤病连的时候,就我们两个是一个班的,我有借口天天坐到他旁边骚扰他,骚扰了几天,我发现他几乎什么稀奇古怪的知识都有,这让我更崇拜他了。
正常上课之后,我和他接触就少了。王止的日常活动在位置上不是写作业,就是看书。吃饭,回寝室也是独来独往一个人,不是他人缘不好,我看得出来,是他在刻意疏远人群。
我也没什么借口去找他说话,只能偶尔拿几道不会的英语题数学题去问他,他也每次会耐心地教我。
有一回我做错了一道英语题,搞不明白。我的同桌孙春亭也不在,我就去问王止。
the old man lives ( ).but he & feel ( ).
a.alone ; alone b.lonely ; lonely
bsp; ; lonely d.lonely ; alone
“翻译一下。”小王子指着题目。
“嗯……这个老……男人……”我停住,看着王止,我看见他轻轻笑了一下。“我翻错了?”我纳闷。
“也不能说错,就是这样翻有点不太好。”
“老人什么生活,但是他不觉得什么。alone是独自,lonely是孤独。”
“有什么区别吗?”我不明白。
“当然有。”王止说,“一个人独来独往,并不代表他会孤独。”
“哦哦,我知道了。老人独自(alone)生活,但他不觉得lonely。”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王止也是这样,他lives alone,但他并不感觉lonely。
他像卡夫卡一样热爱孤独,上了大学语文课的我才知道有一个叫作卡夫卡的奥地利作家,他最有名的作品叫《变形记》,讲的是一个推销员变成一只甲虫的故事,我脑子里忽然闪现出我和小王子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原来,他看的不是湖南台的变形记……是卡夫卡写的小说。还好没有说出来,丢人。
王止是运动会的后勤,是他负责的我。有长跑经验的人都知道,你跑的时候没感觉多累,跑完赛程之后才是最最难受的。我的衣服完全被汗水打湿,亚麻色头发也湿漉漉地粘在一起了,喉咙、嘴里一股子咸猩味直冒恶心,双腿酸痛到不行。我心中感叹:我的小苹果,为了你我历经磨难。
“要喝水吗?”我们在露天休息处坐下。
“要,要。”
小王子塞了好几个吸饱水的棉球到我嘴里,嘱咐我含着,别吞下去。
“你要含着棉花含一会儿才能喝水。”
我含着棉球说:“嗯嗯。”
休息处太热,我们向班主任请假回了教室,班主任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还骄傲地夸我是一匹意外杀出来的黑马。
我发誓,就是给我两个、三个苹果我也再也不要参加任何长跑了。
学校规定运动会期间无论是观众还是运动员都不能呆在教室,防止学生逃避运动会。所以,现在教室只有我和王止两个人。
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王止坐在我的旁边用白色的耳机听着歌。“你在听什么?”我问他。
“许嵩的歌。你要听吗?”他回答。
“要听。”
他递给我耳机的一只,我们就这样坐在一起,每个人听一只耳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问他有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本来我认为他没太可能看过,谁知道他熟的很,然后我们就绕着《盗笔》大聊特聊,原来,他什么书都看,最喜欢的中文作家是鲁迅,他说鲁迅把我们江南的风雨人情、山水景致描绘得亲切又真实,非常有带入感。又讲到马尔克斯和莫言,私底下觉得莫言的作品高度和马尔克斯一样该拿诺贝尔奖。
我当时听得并不是很明白,令我震惊的是过了几年那个叫莫言的作家真的被授予了诺贝尔奖文学奖,我不得不佩服小王子的远见卓识。而且,直到我大学毕业,我都没遇见过谁对文学有更深的见解。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读的是工业大学没有中文系吧。
高中毕业的时候他还送了我一整套《龙族》。他太了解我了,他说:“知道你不爱看严肃文学,《龙族》你喜欢吗?”
从这天开始,我们就一起去食堂吃饭了。我知道,小王子已经把我当朋友了。两个星期之后,我搬到了小王子的寝室,和他成了上下铺。这事说起来有些复杂。
我相信,每个人学生生涯中总会遇到个奇葩室友。该奇葩叫作王志云,就是军训的时候讥讽我的那个男生。
他让我真正地见识到了,什么叫,人至贱,则无敌。洗头水,从来不买;卫生纸从来没有,能用别人的决计不用自己的,还认为我们理所应当该给他用。我们有零食被他看见,他和你隔半个教室都要跑过来讨,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吃零食,因为他永远都是在熄灯的时候钻进被窝里悄悄咀嚼他自己的零食,生怕我们和他要。
我们在卫生间超过了一分钟,他就在外面大呼小叫地拍门加踢门,催我们出来。他上卫生间从来不许别人催。
这些,我勉强忍。可有的事,真tm让人忍不了。他经常不打一声招呼就拿我们的东西用,被发现了他还要说,一个寝室用一下怎么了!
“王志云!你tm这叫拿吗,你tm这叫偷!”我曾经和他发生过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