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扣了一个“奸细”的名目。

    果然少年大吃一惊,随后分辩道,地形图乃是他胡写胡画的,只为好看,实在跟刺探军情没有半点关系。

    慕锦自然表示不信,翻来覆去询问姓名籍贯作何生计等等,又喊打喊杀。

    少年翻来覆去,也只有那几句话,姓名余之归,籍贯不知,家里没人,打猎为生,山里猎物少了,自己想个新鲜营生赚钱,攒钱,好讨个漂亮的老婆,生三个孩子云云。

    至于怎么会计策谋略之类,他惊讶反问,这些不都是茶馆说书人常说的么?他还认识一个教书先生,可惜后来人家死了,还是他给埋的。

    慕锦让他签字画押,他也画了,画完问什么时候能走。

    慕锦没回答,说他无意中透露军情,走不了。

    少年这下慌了。

    正在这时候,忽然刑堂大门被人一脚踹开。

    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怒气冲冲叫道:“我就说今天大家奇奇怪怪,原来都躲在这里!”

    他生得人高马大,一身精致短打,看上去既利落,又英武。

    慕锦连忙行礼:“小公子。”

    谢鸿云把手里大刀一横:“慕锦,我听说老师要给我找伴读?”

    慕锦点头,连忙离席:“但是小公子,我们还在审问奸细。此事容后再议可好?”

    恰在此时,余之归十分配合地喊了一声:“你们冤枉好人,小人不是奸细!”

    果然,这一声引起了谢鸿云注意:“他?就他?”

    慕斯年看着刑堂之中的发展,谢鸿云自然是他派人引来的。但凡那少年有点脑子,慌乱之际看见大人物,必然会求情喊冤。

    谢鸿云这孩子不喜谋略,人也莽撞,看见别人喊冤,不可能不过问。

    再加上慕锦穿针引线,从中斡旋……

    此后的发展顺理成章。

    等谢鸿云明白过来,他已经多了一个伴读,姓余,名之归。

    好吧,虽然这伴读看起来像个弱鸡,但是身边围着一群乖顺可爱的小鸟儿,那些小鸟儿还会蹭自己的脸表示亲热,谢鸿云也便大度笑纳了。

    他看起来十一二岁的身量,其实才八岁半。小孩子只要不是在严苛暴戾的环境下长大,对动物普遍有一种天然友好和好奇感。

    余之归名为伴读,其实要做的只是将慕斯年讲述的种种计谋,以鸟兽为棋子,在沙盘上摆出来,两军对峙,双方厮杀。

    现在他用的沙盘可不是兽皮所绘,简陋模样,而是真正的大沙盘。

    也别说,这种活动沙盘,着实令人爱不释手。

    尤其鸟儿们输了会躺倒装死,一地凄惨,谢鸿云第一次输掉时,看着七零八落的“鸟尸”,心疼的差点没吃下饭去。

    从那以后,谢鸿云终于明白死亡对兵士、对将领意味着什么。

    慕斯年深感欣慰。

    加上他时不时让余之归发个甜头,比如如果赢了,就指挥小鸟儿给谢鸿云扇扇风,蹭蹭脸之类,谢鸿云虽然还是一拿起书本就头疼,但三十六计也一一学会了。

    还能学以致用。

    慕斯年觉得余之归功不可没。

    余之归则默默偷学着慕斯年本事。

    慕锦早就派人去调查,甚至证明了山里确实有个上了年头的旧坟,从那以后,慕斯年才对他放松警惕。

    过了半年,谢鸿云九岁了,慕斯年准备带着谢鸿云去军中,实地操演阵法。

    余之归请示:“慕师,之归也想去。”随即他毛遂自荐:“之归跟着小公子学了些防身之术,又听慕师讲大丈夫当保家卫国,之归愿意一试身手。”

    慕斯年早有此意,孤掌难鸣,独木不成林,谢鸿云多一个臂膀总是好事。

    但他得把这个人情卖给谢鸿云。

    于是他说:“此事你得同小公子商量。”

    余之归答应一声走了。

    没过一炷香时间,谢鸿云找过来:“慕师,我们不带着之归吗?”

    慕斯年说:“你且跟我讲讲为何要带他?”

    他无时无刻不在考校小公子,谢鸿云哪里知道他这心思,便道:“方便,省事,他可以当我副将。”

    “你现在就惦记副将?”

    “当然。”

    “为什么选他?”

    “因为他比我聪明,又不会跟我争着打头阵。”谢鸿云说。

    “你如何得知?”

    “他打不过我啊。每次打不过就拿小鸟儿过来解围。”谢鸿云解释道,“弄得我下不去手。”

    “要是就这些,为师无法答应。”慕斯年回答,“一个贪生怕死缺乏斗志的副将,对你没有好处。”

    谢鸿云挠头,想了半晌:“慕师说得不对。”

    “哪里不对?”

    “一样米养百样人,没有一种本事是没用的。我可以让他做前哨啊,贪生怕死缺乏斗志,出去肯定小心翼翼的,一遇敌情也绝对不会冒险深入,这不挺好的吗?还有,我这脑子有什么想不到的,他安全为上,肯定能替我想着啊。我们这不正好互补了么?”

    这个答案虽然不是最佳,然而谢鸿云能有这样的思路,实在令慕斯年老怀大慰。

    余之归跟着谢鸿云和慕斯年,去了军中。

    军中汉子大多心思简单,有两种人能获得他们的尊重。

    一是令人敬仰的将领亲眷,本着爱屋及乌,他们会给予一定尊敬。

    二是能打赢他们的人,方法不限。

    第二种比第一种更加容易赢得大家爱戴,如果是第二种加上第一种,那简直能将人夸到天上。

    谢鸿云无疑是第一种人,暂时的。

    他正努力成为第二种人。

    九岁的孩子,尽管身量长大,毕竟肌肉骨骼都没发育完全,跟军中铁打的汉子相比,尚显青涩。

    但是说到兵法谋略排兵布阵,谢鸿云身边有一个老师慕斯年。

    余之归堂堂正正登上点将台,站在谢鸿云身侧。

    他终于得以研究这以人为阵之术。

    慕斯年看着小公子调兵遣将,颇有乃父之风,不由微微点头。

    他目光扫到余之归时,却吃了一惊。

    谢鸿云是来军中历练试演的,怕他不能服众,不可能给他许多人手,也不可能一上来就给他精兵猛将。

    不过,点将台下虽无千军万马,也有百人。这些都是跟过大将军南征北战的亲兵卫队,如今上了年纪,留在国都,愿意为小公子马前卒。

    百名军汉,令行禁止,自有一番血腥杀伐之气。

    常人见这场面,十个里有九个胆战心惊。

    但余之归看上去全无惧色。

    ——不仅全无惧色,还盯着这军队若有所思。

    慕斯年吃惊之处便在于此。

    他先将心中怀疑压下,看向场中。

    谢鸿云将阵法一一演练娴熟,请老师过目,见慕斯年点头了,这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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